秀书网>都市小说>梨树沟的女人>第13章 往事不能回味,再向前
  白文水九十多岁高龄去世时,铁庆娘和儿媳兰凤回村吊了纸儿,逢人便说铁庆在外地出差,好像在替这个族亲的侄儿和曾经的继子不来吊唁亡者提出合理的理由。

  村里人都知道的,两家曾经是一家儿,哪怕兰凤再介意曾经的事,在注重人情的的梨花沟村需行这个面儿的,何况铁庆娘和白老爹还做了十年多的半路夫妻呢。

  兰凤过来和秀秀打招呼也很是自然大方,仿佛并无曾经尴尬。

  那天,铁庆娘久久拉着秀秀的手垂泪,或许她这些年过的并不轻松,七十几岁的面容苍老干瘪地像九十岁,那天她一遍遍诉说这白老爹对她的好。多年前拆散秀秀和铁庆那件各自心里绕不开的事,她没有半点情绪流露。

  晃快三十年过去了,秀秀再也没见到铁庆,他和兰凤生活的镇并不远,有一条沿河的路从梨花沟往西南方向二十几里有个大镇子叫柳峪屯儿。过去三十年,总有人有意无意给秀秀透铁庆的事情,也许根本就是别人提到铁庆相关的,她耳朵不由自主就网罗过来了,像什么——他俩没有再生孩子只把铁旺留下的四个孩子抚养成人了。铁旺挺能干把兰凤娘家的豆腐坊慢慢的做成了大厂,厂里不光做豆腐生产各种豆制品,光员工就有两百号人,铁庆也算个企业家了,是镇上的名人。

  白老爹的丧葬后事都是由姑爷秦毅张罗应酬的,悼念的人络绎不绝,他安排的仪式体面儿礼数周全。那时秦毅身体尚可,外表看上去与常人无异。又几年过去,现在他也不在人世了,每当回味起这些,秀秀心里就压抑不住对秦毅的感激和愧疚。她不曾爱过他,他却给了她不是每个妻子都能享受到的世俗的体面与尊严。

  唯一略有安慰的是,她给秦毅生了个他非常满意的女儿——小芃,梨树沟唯一考上重点大学并读到研究生的孩子。小芃长的像爸爸,面部线条偏硬朗没有遗传到秀秀和哑女的娟秀,身材高挑肩膀略宽,有些男相。秀秀不在意女儿的长相,她觉得命好比长的好重要的多,这一点和老爹的看法一致。Χiυmъ.cοΜ

  小芃姑娘很有主见,脾气不像母亲般懦弱退缩,家里奶奶和姑姑都不喜欢秀秀,小芃从小就和她们杠,她姥爷白老爹很喜欢外孙女这性子,认为可以给她娘做主心骨儿。

  可不,这一点老爷子看的挺准,姑娘在她爹刚走几个月的时候就劝她娘再找一个了。她从小感受了爹娘婚姻关系的乏味,她既可惜爹也可惜心疼娘,她也从小就知道爹和娘不该再一起,及至她到大学谈了恋爱,她觉得娘的一生就是个悲剧。

  说起来,秀秀的第一个相亲对象老盛就是女儿小芃托人介绍的,这姑娘失去了爱她的爹,她急切地抓住娘想让她幸福。

  “姑娘是真疼娘啊!”秀秀独个在屋里自言自语地嘟囔着,她一边收拾着小芃从省城带给她的衣服,那些衣服样式时髦,质地上乘,秀秀随便穿上哪一家在梨花沟附近的镇里乃至县城都会瞬间变成一个漂亮体面的城里人。她把衣服一件件叠好摞成一摞,要穿的那件拿出来放旁边,等下化完妆在穿上。

  秀秀今天早早起来收拾是为了中午出去见个人儿,是五嫂子介绍的她娘家那边儿的一位。这人和她年龄相当,说是一直在外做买卖,到如今五十岁了婚还没结。秀秀其实无所谓是什么样的人,她就是要一种积极的姿态,她要光鲜亮丽的出现在村里给那些欺负她的人看。

  这是一个初夏的上午,秀秀上身穿了件珠光色丝绸衬衫下身穿长及膝盖的黑色西服裙,脚踩坡跟凉鞋,一双暗咖色的长丝袜显得腿很纤细,头发早上用发卷卷过层层地弯曲着披散下来被两个卡子分别在耳后固定住,鼻梁上架了一副咖色太阳镜,这身装扮在村里人看来就是做个县长太太也不为过了,走在路上村里的男人看见她眼睛都不眨,很多女人则惊的瞪大了眼睛闪着嫉妒的神色。

  到了县城的中心公园,秀秀走进去远远的看见约定地点的凉亭上坐着一个身量不高瘦小的男人。那个男人也看见她像是很熟稔一样站起来招手还叫她:“白茹秀!”秀秀走过去边上亭子的台阶边客气招呼到:“您是王金莱吧,到的真早。”

  在凉亭里,两人都坐了下来。男人从旁边的黑皮包里拿出一塑料袋瓜子和糖放在面前的石桌上让秀秀吃,秀秀说有点上火了,不敢吃,请他自便!男人非常放松的嗑起瓜子来对秀秀说道:“真是贵人多忘事,你一点也不认得我了呀”,秀秀仔细端详这眼前这男人,穿着黑蓝色的夹克里面是灰色衬衫,五官端正清瘦,眼睛又窄又细,鼻子是高挺的,厚厚的下嘴唇有些外翻,他看着是有些眼熟却想不起在哪见过。

  王金莱再次表明身份,秀秀才知他原来和自己在初中一起同学过的,秀秀性格少言和同学不甚交际且读了一年多就不读了,因为那时候很多农村姑娘小学都不必读完的,脸是有印象,但对男人的名字感觉是陌生的。

  秀秀心想,他上学时胖的多,眼泡肉鼓鼓,下嘴唇鼓地很紧绷像挂着条香肠,看起来不太灵光的样子。现在年岁大了身形干瘦了,眼泡也憋下去了,嘴唇薄下去像个煮破了的饺子,人倒是感觉比以前灵醒多了。

  原来这个王金莱上学时便十分爱慕秀秀,也只是敢远远地看,即便走碰面也是自惭形秽地话都不敢同她说那种。不要说那时秀秀她哥哥铁庆跟着。

  王金莱人很普通家里很穷,但他心气却高,青年时期给他介绍的姑娘他都没看上,那些姑娘都被他暗暗的跟秀秀比较,渐渐的就过了婚期,打起了光棍来了。

  五嫂子娘家在王金莱隔壁,秀秀这些年的经历他是都知道的。当知道她丧夫正在找时,王金莱激动极了,他觉得这是上天安排的,让他最后得到这个美人。他这些年在县城做生意开了几家餐馆,经济条件很好,这给了他很大的自信心,在加上秀秀也五十岁了,他在她面前不会在自惭形秽,甚至神采飞扬了起来。

  两人接着又以同学身份进行了一场谈话,无非是略说一说这些年的经历,倒也不甚尴尬。渐渐地谈话匮乏,王金莱显得兴致还很高,秀秀打算抽身走了。

  突然,王金莱说了句:“你还能在生个孩子吗?”秀秀听了差点笑出声来,直接的回他说:“不能,没有这个考虑!”不要说她没有繁殖欲望了,是这个男人她第一眼就知道没有任何可能性,她心想——这还不如老盛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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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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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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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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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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