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咬花生壳就是汤汁,里面的花生米都是被浸饱的那种。
这样的卤花生是赵婧最喜欢的了。
“好香啊。”
平平安安闻了一天的卤花生味道,马红过来串门也闻到了,他们捡漏下来的花生都是拿来晒干,就是吃也舍不得这么煮的。m.χIùmЬ.CǒM
赵婧烧着火,笑着道,“等会儿把那个给你装一碗,还没好,焖一会儿入味。”
马红也不客气,“行,我老远就闻到了。”
这几天打谷子,马红胳膊疼。
“你家里是不是有个什么药酒,我借一点用,那队长不是人啊,女人都跑去割麦子,他说我五大三粗吃得多,干的都是体力活儿,我两个膀子都抬不起来了。”
一般摔谷斗这种活儿都是男人干,因为力气大,摔得干净。
但马红这也是个例外。
身子胖就活该要干这些活儿了。
让人郁闷的不得了。
赵婧家里哪来的药酒,沈括也是不喝酒的,她低声道,“上次找队长家拿的还没用完,我去给你拿。”
她知道,马红也不喜欢队长,要想张口去找队长要什么东西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拿了药酒出来,赵婧翻了一下灶,看到花生煮的差不多,拿出来尝了一个,给马红装了一碗,剩下的也都倒在盆子里。
等凉了味道更好,浸泡入味了都。
沈括他们都还没回来,打谷场那边忙的很,她是因为棉花地和猪场要忙,偷了个懒,马红没和她多聊就走了。
两个小家伙围着灶台,好馋好馋煮花生!
赵婧给俩小家伙装了一搪瓷杯,俩小家伙就坐在院子里,一边等着沈括回家,一边吃着煮花生。
赵婧准备做晚饭。
晚上就吃豆角腊肉粒箜饭,有米汤也是不用另外做汤的了。
这种箜饭在蜀地很多人家都会做,做出来香味四溢,就算是没有下饭菜也是好吃的,因为这也就算是有饭有菜了。
赵婧这手艺,也不是别人能比得上的,毕竟这村子里,也没谁舍得她这样放调料的。
谷子下来,会被晒干,早上拿出来晒,晚上收回去,就怕突然下雨来不及收,晒干了就差不多可以放到储粮仓了。
大家都盼着谷子下来,虽说四月份是割了麦子,但是蜀地吃米比较多,面食也不是那么多。
贾丽芬心情都好不少,也箜了一顿干饭,但没有加腊肉,赵婧这腊肉还是上次爹妈来拿的,贾丽芬那可没有腊肉给娃吃,就拿豇豆来做了。
也是一番滋味。
等这一阵忙完,赵婧才有空回想起那天遇到周小语的事。
周小语是永远都不用回农场了?
如果是这样,那还真是便宜周小语了。
她也没想到,这个万超对周小语还挺痴情的。
让她更没想到的,是于月过来找她,说是要和邵秋结婚了。
两个人就住在知青院,要是结婚了,连赵婧这样的老房子也是没有的,只能住在知青院,哪怕是以后结婚了,也是在知青院待着。
不过知青院现在就他们两个,没别人,要是结婚,倒也不用担心会有别人打扰。
反正万超这一时半会儿也是不回来的。
赵婧确实是有些意外的。
在那个小说中,于月嫌贫爱富,最后和邵秋分道扬镳,现在看来,于月也根本不是那种人啊……
“就打算请你们几个知青院的过来聚聚,也不多请人,也请不起,反正就那么过了,以后也就打算在这待着,又不能回城,倒不如在这里好好过了。”
于月才下乡的时候,跟赵婧一样,还有几分小姐脾气,但是现在早就收敛多了,周小语走了,万超去顶着周小语,这说起来也没个亲近的。
结婚这种重要的事情,当然是要和朋友商量一下,不然这乡下也没亲没故的,说起来还是挺冷清的。
“好啊,我到时候带叫几个人来和你热闹一下,你结婚,可不是一般重要啊。”
赵婧觉得这样挺好的,最起码有个名分吧?
很多知青在乡下搭伙过日子,但是一回城就分开了,不就是觉得对方不配自己么?
她还是挺喜欢于月的。
在小说中,于月是和她一样的女配,就单纯为了展示女主的光芒,某种方面来说,其实他们是同一类人。
于月脸颊泛红,“我也不叫其他人,就你们就行了。”
“我叫沈容他们来,小小热闹一下,饭菜也我们来准备,你就不用操心了,就几个人凑一起吃顿饭,你也不用担心,反正都是就地取材。”
山上野菜什么的都挺多的,要是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能够打到野味,只是不能明目张胆来罢了。
那山上东西都算是集体的,他们要是擅自动用,人家也不会高兴。
于月感激之情难以言喻,“那,就辛苦你了。”
她给家里人写过信,家里人都是同意的,毕竟在这地方,能够找个踏实可靠的伴儿就很不容易。
况且人家也是和她一样,都是从城里下乡来的,大家都是读过书的,以后一起过日子,矛盾是相对要少一些的。
于月就觉得赵婧以前结婚办的不错,和村子里的人也都认识,能够张罗一下,她这什么都不懂的,要是办的不好,惹人笑话呢。
赵婧也确实觉得不难,因为这年头,结个婚也真就是热闹一下,都不在家里吃饭的,谁家也办不起这个宴席啊。
她到时候就张罗一下,叫沈容剪几个喜字贴上,让马红帮忙把院子屋子里打扫一下,她到时候送红头绳,让于月也能有个好彩头。
就是结婚,一身新衣服也是奢侈的。
不过听于月的意思,应该是邵秋那边会准备,他们要结婚的事情,是提前很久就说了的,所以准备起来也是很充分的。
不用怕父母那边会不同意。
沈括晚上回来,赵婧还和他说起这事儿,刚好打完谷子,过几天不会那么忙了,沈括听到这个好消息,倒也挺开心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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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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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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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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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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