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们议论纷纷,认为大马王才是真命天子,大军一到,连老天爷都要给面子。
街道被百姓自发清洗过了,路面水渍未干,散发着淡淡的水气。
马魁率部进入王宫,恭候多时的叉叉王带领一干王室宗亲跪倒在地,高呼“我王万岁”。
“平身吧,都起来。”马魁和蔼地抬手道。
今时不同往昔,作为战胜者的一方,马魁对叉叉王敌意消弭,只有少许的同情和轻蔑。
“以后,我给你一个封号,就叫故王吧。仍然享受王庭的俸禄,准你住在宫里,你看如何?”
叉叉王面有不悦,“故王?亡故?这个称号怕是不雅。”
马魁呵呵一笑,“反正都不由你做主了,留着条命才是根本,怎么称呼有关系吗?”
叉叉王无奈地道:“好吧,故王就故王吧,好歹还是个王。”
“对了,你这样想才好。走吧,你带我到宫殿里转一圈,我这土包子还没见识过王庭的气派呐。”
故王便做了向导,领着马魁一行人把宫里大大小小的宫殿都转了个遍。
趁着这个机会,马魁选好了一间小的宫殿供故王居住。
故王说:“大王,这间宫殿住一家人,怕是不够啊。”
马魁说:“挤一挤呗,有得你住算不错了。”
故王说:“与其在这偏殿居住,不如举家搬去民间啊。”
“哦?”马魁笑了笑,“也好嘛。我可以赏你一点钱,供你买地建房。”
故王大喜道:“谢谢大王开恩。”
一行人不知不觉,走到了王开槐住的阁楼前。
马魁问道:“这些阁楼做啥用的?有人住吗?”
故王道:“一直就是空闲,不过现在布施仁住在里面了。”
“哦……”马魁朝大门叫喊:“布施仁!快开门,大王来找你了。”
片刻后,门开了,露出王露瑶娇俏的脸蛋。
“大王,布施仁还在睡觉呐。”
马魁说:“都啥时候了……好吧,等他醒来让他去养肝殿找我。”
“是,大王。”王露瑶关上门。
故王有点纳闷,问:“大王您认识布施仁吗?好像对他高看一眼啊。”
马魁打了个哈哈,“认识,当然认识。上次不是他去找我谈判的吗?我听说他会驾驭红龙,就想他把那条龙儿弄来让我骑一骑,乐一乐。”
一听要把红龙弄来,故王的心里乐开了花。
劳资就是败在那孽障身上的,你小子这王位怕也坐不久了。
到了傍晚的时候,王开槐在王露瑶的催促下,才懒洋洋地朝养肝殿走去。
原计划,他要陪王露瑶去城里游一游公园,逛一逛夜市,吃点东西的。
到了养肝殿门口,王开槐对守卫道:“布施仁求见大王。”
守卫认得王开槐,嘻嘻一笑道:“王大哥,我认得你。”
“嗯,劳烦你替我通报一声。”
“不用啊大哥,大王说你要是来了,直接进去便可。”
“好的。”王开槐一脚跨进了门槛。
“哟,你睡醒了?”仰靠在躺椅上的马魁说。
“小人参见大王。”王开槐故作谦卑。
“去!得了吧你,跟我玩假客套。”马魁坐了起来。
“谢谢大王抬举。”王开槐拣张座椅坐下来。
马魁说:“现在大局已定,我该对你封赏了呀。”
王开槐摆手,“不要。我志不在此。”
马魁说:“我现在手上官帽丰足,不要白不要哦。”
“要了也白要!”王开槐果断应道。
马魁摊着手,“好吧,兄弟,你到底要什么,能够给的我都给。”
王开槐想了想,“我可能要离开叉叉。”
马魁大惊失色,“啥?江山才打下来,你就要舍我而去吗?”
王开槐浅笑道:“你是怕没有我在,你压不住政权吗?”
“不”,马魁摇头,“不完全是,这么久了,你跟我从登喜到了叉叉,患难与共,情同手足啊。”
王开槐说:“也是因为我对你有利用价值,你才把我当成手足啊。要是木得卵用,你嫌我还来不及呢。”
马魁忽然冲上前来,一把抱住王开槐,“兄弟,你别走!你我共享富贵!”琇書蛧
王开槐轻轻把马魁推开,“我心领了。苟富贵,勿相忘,你算是践行了这句话。我走之前,也送你一件礼物吧。”
“什么礼物。”
“你等等。”
王开槐出了殿门,朝远在叉罗山脉的红龙传音:“龙龙,你过来!”
过了一会,半空响起了一声龙吟,现出了红龙魁伟的身姿。
红龙绕着宫闱飞了一圈,然后一个俯冲,到了养肝殿前落地。
它的巨大的脚爪在石板地面上刮出几道爪痕,身体挨近了王开槐才止住了势头。
“有日子没见了,你倒没见得怎么精神。”王开槐笑道。
红龙用硕大的脑袋蹭着王开槐的小腿,看得一旁的马魁心惊胆战。
正收拾完东西与家人出宫的故王也看到了这一幕,窃喜不已,对他的妻子,从前的王后道:“看呐,那条妖龙又回来了,要是哪天大王驾崩,咱可得想办法杀回来。”
他的妻子白了他一眼,“你以为谁都像你,骑龙会被摔下来吗?你看看那条龙在布施仁脚下乖得跟绵羊一样。”
故王说:“那是布施仁呐,大王可没那个本事。”
“嗯。”他的妻子出神地望着王开槐,望着那个她心心念念想征服而不得的男人。
“走吧,今晚先找间客栈住下来,明天咱们还要买地去呐。”故王催促道。
故王这一家子人出了宫门,在路上又不时回望他们曾经的住所。
那是富丽堂皇的王宫,他们曾经是王宫的主人。
王开槐指着红龙对马魁道:“你应该听说过它的事迹吧?”
马魁说:“听说过。”
王开槐道:“它能带你飞天,有利爪助你御敌,还能口喷火焰杀敌。”
“你想把它送给我?”
“正有此意。”
“它肯吗?”
王开槐对红龙道:“你以后跟着大王好不好?”
红龙扭过头,望向别处。
马魁说:“看,它不乐意。”
王开槐走到红龙跟前,说:“你暂且做大王的坐骑,方便帮他传信。以后我去很远的地方,你有空随时可以飞过来找我。”
红龙把头猛点。
“成了,大王,以后它就跟着你。”王开槐对马魁道。
马魁喜滋滋地打量了一会红龙,忽然又发了愁,“这么个庞然大物,我要如何供养它啊?万一少吃少喝,我怎么对你交代?”
“无需担心。它不用吃不用喝,你找个安静的处所让它歇息便可。”
“哦,那就再好不过了。”
“好吧,大王,咱们就此别过。”
“兄弟……”马魁的喉头哽咽,眼角含泪,“你这还没跟我享一天清福呢。”
“咱们缘分未尽。放心吧,以后多的是机会见面。”
“当真?你要去哪里?”
“我的根在登喜。”
“好,不如你先回登喜呆些日子,等混熟了,再来一次叉叉的演变。”
“又来了”,王开槐斜了一眼马魁,“总是想尽办法来利用我。”
“嘿嘿……”马魁歉意地笑着,“谁让你本事大呢,不靠你靠谁?”
“我走一步看一步。有消息会通知你的,你就安心处理好国政吧。”
“好的,再见!”马魁再次拥抱了一下王开槐,毕竟这么久的感情,还是很舍不得的。
王开槐朝红龙摆手告别,红龙昂首叫喊两声回应。
王开槐头也不回地走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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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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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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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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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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