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小哥研墨...”
看着少年殷切的眼神,朱雄英在大石头前的沙土地上跪坐下来,拿起毛笔舔了墨,顺了顺笔锋,说道:
“怎么写?好了,墨太浓了...”
少年停下手中的活,抬头看着远方的夕阳,眼中带着些许的温暖与回忆。
朱雄英静静的看着、等着。
这一刻,他觉得这个少年的感情十分复杂。
是一种严肃的状态,又十分轻松的口吻,但心情上却难掩失落与沮丧。
少年说道:
“老汉儿,吃饭没得?”
“当你看到这封信,大娃就是没得喽,走到头喽...”
“要得嘛...打仗...哪有不死人的咹?我...我安逸的很,没得给你臊皮,没得给四川臊皮...”
朱雄英轻声叹了口气,然后在纸上落了笔。
他写的很慢,并且时不时还要停顿一下。
他在思考,他希望用他的毕生所学,去将这种川蜀方言的语气助词尽可能的还原,以此还原少年此刻的情绪。
少年安静的等着,也在心中仔细的措辞,等到朱雄英再次抬头看他的时候,他继续轻声说道:
“也不晓得要再写些莫子...老汉儿...你记得要吃饭、要穿衣,不要把屋头过得烂七八糟的晓得不...”
“......”
“还有,你跟幺妹和弟娃讲一哈...就讲我以后就不得再看到他们喽,要他们乖...”
“唔...对头!幺妹儿的嫁妆...嫁妆不得含乎!不得让人瞧看不起,还有弟娃...弟娃还是要读书,认了字才有出息...”
“别的...别的就没得了...后头好多人在等,我不得写好多...”
朱雄英把这一句也给添在了遗书里,然后再次抬头向少年看去。
“没得了...”少年轻轻摇了摇头,情绪显得有些低落。
这一刻,朱雄英觉得他的眼里有些亮光,有一种平淡中的悲伤。
他叹了口气,把写好的遗书递给这个少年,然后看着他轻轻的吹干墨痕,又视若珍宝一样的把它收进怀里。
“下一个...”
继他之后,写第二封遗书的,是一个蓟州的军户,也是二十啷当岁的年纪。
只是和前面的蜀地少年不一样的是,他是一个孤儿,这封遗书写给了他的妻子,他刚成亲不到三年,有了一个一多岁的娃娃。
朱雄英摇了摇头,再次叹了一口气。
男儿七尺以许国,再难许卿...
这一天的黄昏,在橘红色的落日下,朱雄英连续写了十七封这样的遗书。
这些遗书,多是写给了爹娘,但也有写给妻儿和兄弟姊妹的,还有一封比较特别,是写给了他的大姨。
遗书写完后,朱雄英站到了刚才写信的石头上。
“诸位!既然遗书写完了,那就听我说两句!”
他指了指雷大虎,让他展开了那面监督军法的旗子。
等旗子在微风中荡漾开来,附近一些看热闹兵丁的目光也汇集到他身上的时候,朱雄英说道:
“我知道,阵前留遗,是军中的传统,我也知道,你们都不是孬种!孬种的人,吃不了兵饷!”
“可我要说的是,这场仗,大明必胜!”
“其一,大明不缺粮!”
“年前!圣上调拨二十万民夫运粮,大明还有粮草百万!”
“其二,中军帅帐已经把握了敌军的动向,趟过这片沙漠,就是敌军的主力所在,大将军更有破敌良方!”
“至于怎么在这场必胜的仗活下来,这很简单...看见敌人,你捅他一枪,如果一枪捅不死,你捅他两枪!”
“世上从来我杀人,何时能有人杀我!”
“我希望,到那个时候,你,去告诉你爹...你,去告诉你的大姨,还有你,去告诉你的婆娘”
“告诉他们,你们活着回来了!然后用到手的军功,去置办几亩地,添上几个娃!”
说着,朱雄英又指了指身后的大旗:
“最后!我再重申一遍,请诸位切记!”
“写几封遗书不打紧,可军令如山,军法无情,胆敢有人妄言军政,乱我军心,斩!”
......
回到营帐后,天色已经黑透了。琇書網
吹吹风,是为了缓和他一封家书的郁结,可这趟风吹下来,他更郁结了。
他有了短暂的迷茫,不知道此刻身在何处,往后要朝向何方。
随意扒拉两口饭后,他有些想去找蓝玉说说话。
可走出门口后,他又忍住了。
蓝玉军务繁忙,按照以前的惯例,他此刻应该正在和一群将军们夜观天象,辨认方位与天气。
为明天的行军做准备。
这个时候,不方便去打扰他。
朱雄英也抬头看向天空。
清冷的月和凄凉的风,还有浩繁无穷的星。
大漠离天穹更近,这里的夜空,比起应天府,更亮,更美,更浩瀚。
站在漫天星辰之下,仿佛让人置身在天地之间。
朱雄英抱着头盔,风吹动了他额前的碎发,他睫毛轻动,他的眼睛也熠熠发亮,就像是天上闪烁的星辰。
看了很久,他咧嘴笑了笑。
真的好漂亮...要是俏儿也在这里,也能看见这么漂亮的星星,该有多好...
一阵风又吹了过来,那个央求他书写遗书的少年,也再次浮上了他的心头。
朱雄英突然第一次的有些后悔要来战阵之间,也突然也想留下一封遗书。
疾病、天灾,哪怕是树下的一条毒蛇、沙下的一只毒蜂,都有可能让人失去生命。
意外,从来不会以他是太孙还是兵卒而做任何的转移。
扭头走回帐内。
他挑了灯,舔了墨,然后写下了几封遗书。
这几封遗书中,给朱允熥写的最多,给朱元璋写的最少。
最重要的,是对太孙这个位置的安排。
他推荐了朱允熥,并且在给朱允熥的遗书中,教他怎么去压制朝廷的文武、蓝常两家的外戚,还有各地的藩王,等等一些的为君之道。
朱允炆不适合当太孙,更不适合当皇帝。
他学会了老朱家的狠,却没长老朱家的脑子。
但所有的钱,他都留给了朱允炆。
包括常氏的嫁妆、这些年皇帝的赏赐、各地藩王与将军的年礼,都给了他。
最后,写到徐俏儿这一封的时候,朱雄英停顿了很久,踟蹰和惶惑让他久久不能下笔,不知道要怎么写。
怔怔了许久,他才长叹一声,留下了一句:
将你从前与我心,付与他人便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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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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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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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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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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