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他有些触动,可并不感觉到血腥和残忍。
这些年的大案,死的人多了,比这残忍百倍的他都见过,比这狰狞百倍的他也见过。
他只是感觉恶心。
女子染血的下身,干瘪褶皱的肚皮,还有挑在枪尖上的畸形婴娃。
他们有的还是一滩烂肉,有的却已经有了几分幼儿的模样。
在与一伙踢蹴鞠的军士们攀谈之后,朱雄英知道了。
军中的孕妇,是稀有的,也是争抢的对象。
他们说孕,通运,运气的运,类似于转运符箓,与她们交合,可以给人带来好的运气。
这种荒唐的理由让他沉默不语。
临走的时候,一个肚皮干瘪的女子奄奄一息,她看着朱雄英,用最后的力气断断续续说道:
“这是我们的草原...我们...有什么错...”
“你们...会遭到报应的...”
说完后,她就死不瞑目的断了气。
叹了一口气,朱雄英蹲下身子,伸手轻轻拂过她瞪得溜圆的眼睛。
之后,他轻声呢喃:
“怕报应,当不了皇帝...”
......
在大军进入沙漠后的第七天,傅让来了。
他带了十几个人,还带来了朱元璋的信。
这是一封完全的家信,信里面对于蓝玉的战法未置一词,对于朱雄英所做的猜测,他也没有回应。www.xiumb.com
他只是在信中不断的告诉朱雄英,要常备医药,贴身的软甲要穿好,衣裳也要穿好,不要着了风寒,要把水烧开了再喝,马鞍太硬了可以骑骆驼...
朱元璋的话,稠密且啰嗦,把一件事翻来覆去的说,就像是用细筛子过箩。
最后,他还告诉朱雄英,让他在长途奔袭后,不要卸甲,营帐里也要多点几个火盆,然后把营帐的门帘拉开一条缝...
看完这封信后,朱雄英把它搂在怀里,突然泣不成声。
他承认,他有些想家了。
对于别人,那里是阴冷无情的皇宫,可对于他来说,那是他的家,那里有他的亲人。
雷大虎和傅让手足无措。
迟疑了片刻,他们退出了营帐,把一个私人空间留给了朱雄英。
可他们没等多久,朱雄英就拉开帐帘走了出来。
他把信贴身放好后,又简单的擦了把脸,脸上看不出有丝毫哭过的痕迹。
这时候,傅让递过去一个包袱。
他说道:
“这是太子爷让臣捎来的熊皮褥子...”
朱雄英沉默一阵,声音有些嘶哑:
“父亲还说什么了?”
“别的倒没再说什么...”傅让有些迟疑,小心的瞥了眼朱雄英的脸色,才接着说道:
“只是那几日太子爷总是叹气,也总是无故的发火,为此...惩治了好几个不晓事的太监宫女...”
朱雄英又默不作声了,沉默的抬头看向远方。
远方,是橘红色的黄昏。
大漠上的落日很圆,也很凄美,带着一些无助与寒冷。
他看了很久,等一阵清风再次吹动他盔上的缨穗时,他抬脚向前方走去。
他迫切的需要吹一吹风和走一走路,这份沉甸甸的关怀,让他如鲠在喉。
这也是他这几日行军的惯例了。
这几日他持之以恒,每日扎下营后,他都会去各营走一走,和健谈的军士说上几句闲话,看看士气是否依然旺盛。
闲话之余,他也会帮着干些活,或是修钉马铁,或是保养弓弩,或者是用铡刀铡几束马草。
尽管手笨,也屡遭那些兵油子的嫌弃,但他依旧乐此不疲。
......
这会扎了营,正是埋锅造饭的时候,各营燃起了炊烟,空气中也飘荡着柴火和稻米的香气。
大漠长河的落日,把朱雄英的脸,照成了橘红色,他缓缓的走着,走的很慢,也漫无目的。
在这种千里之外的特殊场合,那封啰嗦家信和熊皮褥子,一直在他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这封信让他觉得,仿佛老爷子越过了千山万水,一直就在他身边,眉眼含笑的看着他。
在路过一个枪兵营的时候,十几个枪兵拦住了他们。
一个眉目阳光、牙齿很白,看上去有个十七八岁的娃娃兵站在最前面,他看了一眼朱雄英身后的侍卫,带着些谨慎和小心问道:
“小哥,你识的字不?”
朱雄英一怔,然后低下头,有些不自信的看了看自己,又轻轻的摸了摸脸。
我长得很像一个文盲吗?
“识的一些,怎么了?”
得到肯定的回答后,这个眉目阳光的兵眼睛眯成了月牙。
他喜滋滋的说道:
“我就晓得,你长得啷个儿称展,又啷个年轻,能带这么多人,一定是识得字的...”
“一般...”朱雄英摆了摆手:
“也就是状元之才罢了...”
“噗呲...吭...”这是傅让忍不住笑出了声,又极力压制笑声的声音。
朱雄英扭头不善的看了他一眼。
笑屁呢!
就凭咱这模样戳个,往这一站,谁不得说一声犀渠玉剑良家子,白马金羁侠少年?
谁不得说一声谦谦公子润玉无双?
那个眉目阳光的少年也呆了呆,吹捧两句后,他说出了他的央求。
“那小哥能帮忙写个东西不?”
“写什么?”朱雄英问道。
少年显得有些不好意思,尴尬的直搓手:
“想写一封遗书...我们和王大叔说好喽,要是战死了,就让他把我们的遗书带回家克...”
说着,他又懊恼的挠了挠后脑勺:
在会州就该写的,忘记写球喽...”
“不写...”雷大虎一皱眉,当下就要拒绝。
哪有让太孙代谢遗书的,这也太不吉利了。
“无妨...”朱雄英却摆摆手,直接答应了下来,看着这个少年问道:
“怎么写?”
“诶!”少年的眼睛再次弯成一个月牙,然后从怀里掏出一沓黄纸、一杆笔毛蓬炸的笔和一小块的墨炭。
他四下看了看,然后把这些笔和纸,放在一块大石头上,放下前,他细心的吹去石头上面的浮尘,还用袖子擦了一把。
之后他取下腰间的水壶,在石头的空地上,小心倒了一些清水,用墨炭轻轻的研磨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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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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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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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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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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