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前几天朱雄英辅助朱元璋和朱标倒腾折子的时候,看到老爷子下旨让成都的蜀王府已经开始修建了。
在课余说了这事儿之后,一群藩王都向朱椿投去羡慕的目光。
大家伙儿都知道自己是王爷,任谁当皇帝也轮不到自己,唯一期盼的就是封一个好地方。
蜀地风景宜人,山川秀丽,物产丰盈,民风朴实,冬不冷夏不热,关键是那里的女子...真的很不错!
湖上泛舟,山间嬉戏。
夕阳下山光水影,湖面上波光粼粼,在亲水步道上漫散步,吹吹风,简直不要太过舒服。
实在是一个绝佳的封王去处,要不是朱椿他亲娘是郭惠妃,这种好地方还不一定轮的到他。
......
春和宫太子寝殿,朱标换了一身常服走出来。
今天天气凉爽,明媚却不燥热,一阵微凉风吹过来带起树上的几片落叶,撒着点点的湿气。
抬头看了看天色,朱标满意的点了点头:
“一叶知秋啊!”
“如此诗情画意,多了份雅致,实是郊外踏青之首选”
四下颇有兴致的看看:
“难得,属实难得啊!”
他今天捯饬的十分骚包,浑身紫色绸子做的常服,腰间配了个浅青色镂空荷叶锦鲤玉佩,手上拿了把折扇。
他本来就没吃过什么苦,脸上甚为白净,气质更是绝佳,远远望去,仿佛与哪家的贵公子出游踏青一般无二。
啪的一声把扇子打开扇了两下,感觉有些冷又把扇子合上,牵着朱雄英的手,扇子往前一指:“出发!”
朱标一行的目的地是秦淮河畔一家酒家,是个新开的馆子,装修的十分简陋,就是个在河边用茅草搭的屋子,店主是两口子,年纪应该有个三十岁上下,看模样颇为恩爱。
他们倒是会选地方,风景真的不错,微风吹过秦淮河水泛起微微的波澜,倒映着蓝天白云,岸边的柳树枝条被微风吹得不时拂动,几十丈外还有戴着斗笠垂钓的老叟。
岸边摆着些桌子,因为景色不错,所以不时会一些文人骚客结伴而来,一起吟诗作对,传出些欢声笑语,十分快活。琇書網
仿佛画里的景色一般。
朱标兴致很高,四下看看,极为满意的点了点头:
“不错,是个清雅的地方!”
扭头看着傅让:“你有心了!”
傅让憨厚的一笑:“您满意就好”
朱雄英撇撇嘴:就为了口吃的,跑这么老远,真是要命...
傅让看见太子爷高兴,自己也高兴:找这个馆子是他费了不少的功夫,在这也吃了好几回,觉得不错就荐给了太子爷,吃什么倒不甚在意。
太子爷身份贵重,什么没吃过?关键是景儿要雅,不能扫了太子的兴致,要的是那个调调儿!
一会儿太子爷兴致来了,秦淮河离得不远也着实有些不错的姑娘,找几个清倌儿的姑娘唱唱曲儿、听听琴也是极为不错的。
正想着,傅让突然看了一眼朱雄英:不成,哪有嫖娼带儿子的,这事儿要是让皇上知道,不把我的皮扒下来算我长的结实!
想到这,傅让打了个寒颤,讪笑的看了眼朱雄英,对朱标说道:
“爷,您先坐,我去张罗点菜!”
“去吧!”朱标摆摆手,大马金刀的坐在椅子上。
朱雄英却是狐疑的看了眼傅让的背影:总感觉这小子刚才没憋好屁!
拿起桌上的银壶给朱标倒了杯水:
“父亲喝水”
他们的银壶银杯甚至水都是自己带来的,哪怕一会儿店家做完了还得着人尝菜。
毕竟是太子爷和皇长孙,万一有个三长两短,那太子一脉就打烂砂锅打铁锅,彻底不用开伙了。
“嗯”朱标伸直了腿,打了个懒腰,望着河边怔怔的出了神,过了半晌:
“偷得浮生半日闲呀!”
朱雄英有些忍俊不禁:
不愧是大明的太子爷,偷懒就偷懒,非得说出一些典籍,证明自己偷懒有道理!
不过看朱标平时忙于公务,好不容易出来歇歇乏,这会儿也终于有了些兴致,朱雄英不忍心打断:
“是,父亲平日里也太过劳累了些,儿子以为还是要劳逸结合为好!”
“唉”朱标颇有几分惆怅:
“大明立国之初,实在懈怠不得呀!”
朱雄英默默一叹:父亲是历来最有权势的太子不假,可他也是历来最累的太子,老爷子放手给权的同时,也给了他无与伦比的责任和压力,政事最是熬人,心血都熬干了!
伸手握着他爹的手,朱雄英有些唏嘘:
“您才三十不到,就有了些许的白头发,这...唉!”
河边带着些凉意的微风吹过来,带着些水汽,吹动额头上的碎发,倒是让人精神一爽。
“哈哈!”朱标回过了神儿,十分惬意的一笑,又用修长的手指点了点朱雄英的额头:
“什么时候轮到你小子教训起孤来了?”
朱标又叹了口气,轻轻的把朱雄英搂进怀里,在耳边糯糯的低声道:
“儿啊,你放心,就算爹拼了命也会给你留一座铁打的江山!”
朱雄英登时红了眼眶,腮帮子猛地鼓动几下:
“父亲...”
就在朱标和朱雄英在这上演父慈子孝的时候,傅让那边也没闲着,亲自进了后厨。
太子爷和皇长孙入口的东西,他不亲眼看着不放心。
张罗了一会儿,端上来几盘菜:
“爷,这儿最出名的就是这酸汤蛇羹,用的是菜蛇,没有毒,当今这个时节吃起来,又开胃又补身”
说着又指了指在后厨忙活的俩人:
“这两口子是从广东来的,有自己的法子,蛇羹做的真不错,不像臣在军中吃的那样,又腥又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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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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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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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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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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