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穿成反派的亲娘>第一百七十章 外出日常
  这回江雨学聪明了,先做好肉酱和酸菜给唐云泽,再给他一些奇奇怪怪江雨自己也不知道有什么用的丹药,反正治伤解毒有奇效。

  随后又给了一根荧光棒给他,江雨原想给个手电筒,又怕被有心人查出什么来,便给的荧光棒,光不是很亮,但也比没有好,而且小小一根带一扎也没关系。琇書蛧

  防蚊虫的药也得带上,还有厚实的毛皮大衣,沙漠白天跟晚上的温差很大。

  该带的全带上,也就一大包。

  “啊,差点忘了。”

  半夜睡的正香,江雨突然喊一声坐了起来。

  唐云泽半梦半醒间抱住她,“怎么了?”

  “我差点把这个东西忘了,有这个在,你不用担心走错路在沙漠里没水喝。”

  江雨进空间找了一圈,在一个犄角旮旯里找到了那个半个巴掌大小的白玉瓶,笑着拿给唐云泽看,“这个玉瓶是我第一次跟阿修交易的物品,说是能装十吨水,我也试过,确实能装,还不重,方便携带。只是我也没遇上特别缺水的时候……不过么,现在刚好派上用场。”

  “嗯。”唐云泽顿了顿后再江雨脖颈处蹭了下,没什么特别的反应。

  “我跟你说正经的呐。”

  江雨哭笑不得,一般人听到这件事都会惊讶一下吧?怎么唐云泽跟听到她拿出来的是个普通瓶子一样的反应?

  “我知道,多装水,迷路渴不死。”唐云泽的声音带着些沙哑,还蛮好听的。

  江雨稍微花痴了一下,干咳一声,“我去给你装水,你先睡着。”

  话是这么说,最后江雨还是拖着个大宝贝夫君去水井装水。

  有了简易水管后,每个月都会换一遍竹子,所以那水是能喝的,也方便装进玉瓶里。

  装了约莫半个时辰,江雨看见水溢出,这才关闭了木阀,把玉瓶的绳子挂在了唐云泽脖子上。

  “你喝的时候小心点,别让人看见了。”

  “好。”

  唐云泽挂在江雨身上像个树懒。

  又要分别半个多月,江雨想一想路程,这是至少半个月吧?还是走得快的情况下,若是走的慢些,或是遇到了什么,那可就不止半个月了。

  这么想着,后半夜就睡不着了。

  天快亮时,迷迷糊糊感觉唐云泽起来了,江雨强撑着睁开眼拽住他的胳膊。

  “小雨。”唐云泽浅笑着在她额头上亲了一口,“累就多睡会。”

  以往江雨失眠,唐云泽会哄她睡觉,昨晚却没有。是希望他走的时候,江雨还在睡梦中,没想到她还是醒了。

  “我不……”江雨打了个哈欠,把一串米白色珠链给唐云泽戴上,又拿了一把小刀出来,抓着他的手指划了一下,让血滴在珠链上。“好了,你能走了。”

  “嗯。”唐云泽再次亲了下江雨,感觉很舍不得又亲了两口。

  江雨嘟囔着:“这手串有我的血也有你的,要是你敢找别的姑娘,哼哼……”

  话没说完,江雨眼皮子打架睡了过去。

  唐云泽看了看手腕上的珠链,奇怪江雨说的话却也没多想,反正不会害他就是了。至于找别的姑娘,他没这个想法。

  穿衣洗漱完,唐云泽眷恋的亲亲江雨的侧脸,“我会尽快回来的。”

  睡得昏昏沉沉的江雨自然无法给他回应,又多看了几眼后,唐云泽才离开。

  这一觉睡到什么时候江雨也不知道,她醒来后腰酸背疼还犯懒,打了好几个哈欠才慢吞吞的起床。

  又是无聊的一天……

  吃完饭,江雨去院子角落看种的红薯和土豆。

  要不晚上吃红薯藤?炒着也挺好吃的。

  在院子里蹲了一会,江雨回到房间,拿出纸笔墨打算练字。

  唐云泽不在,账本要她自己看,写字自然也是她写,一手狗爬字拿出去实在见不了人,还不如练练,反正没事做。

  写毛笔字腕力要好,还要学会如何借助笔尖的力,这样才能写出好看的毛笔字。

  然而,事情的道理她都明白,就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手。写毛笔字的手那已经不能算作是手了,而是爪子。

  唐云泽也说过,若是练的烦了,直接写,管它有多大管它有多丑,自己写舒服了才好。

  这操作江雨之前是不怎么明白,练了之后才知道有多重要。耐心告罄又焦虑写不好的时候可以试试,狂草过后,江雨竟然感觉这比她规规矩矩写出来的要好看些,心里头那滋味……别提了。

  这边在安安静静的练字,而唐云泽已经到了誉州边界的小镇,再有八天就能到玉兰城。

  玉兰城是一座女子统治的城,男人在家洗衣服做饭,女人打仗生完孩子让男人带着,还能有很多夫婿,那些夫婿不能争夺宠爱,否则就会被处刑,要么阉了要么绑在柱子上晒死。

  “唐大哥,嫂嫂给你做的什么呀?这么香。”一名壮硕少年眼巴巴的盯着唐云泽手中的馒头片,准确的说是馒头片上的肉酱。

  唐云泽看了眼肉酱罐子,眸中有着温柔的笑意,“好吃的。”

  少年:“……”

  他当然知道是好吃的,隔着老远都能闻到香味儿。

  同样是馒头片,唐云泽手里的堪称美味,他们手里的干巴巴……心酸。

  吃独食唐云泽是没心理压力的,就这么一罐,还是媳妇儿亲手做的,他才舍不得分给别人。

  不能分肉酱,果干还是能分的。

  好吃爽口又开胃的果干抚平了众人的不满和嫉妒,唐云泽吃完馒头片摸了摸手腕上的串珠。

  手感不错,可惜比起媳妇的小手还是差了不少。

  吸收了血液的手串泛着些红光,很好看而且有光泽,比那些名贵的玉也不差。

  “唐老板,你这还带珠子呢?”一个络腮胡大汉乐道。

  唐云泽瞥了眼他脖子上明显不合尺寸的小巧玉佛,淡道:“你不也带着小玉佛么?”

  “嗨,这是我家那老娘们硬是塞过来的,要不然谁会戴这么娘兮兮的玩意儿?”大汉笑得灿烂,四周的单身狗们酸的很。

  这家伙就是喜欢说这样的话,谁不知道他在家里是个妻管严?不过,他们夫妻俩的感情是很好的。

  “手串也是我媳妇送的,让我出门在外不要找小姑娘,你觉得不好看?”

  大汉愣了下,随后大笑道:“好看好看,很适合你。”

  “嗯,你的小玉佛也很好看。”

  众人:“……”

  还能不能愉快的吃个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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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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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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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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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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