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江雨觉得只有坚定的站在太子这边,他们才有可能安全。
书中的三皇子除了好看之外一无是处,还是个占有欲极强的渣男。
没错,就是渣男。
和女主闹脾气后,转头就跟别的美女睡,还一睡就睡俩。在现代这就是出轨好么,偏偏女主还原谅了他,之后又跟个宫女厮混到一起,再次原谅。
不是渣男是啥?
虽说这个时代是这个样子,男的不管睡多少女人都可以,但江雨还是接受不了插过别的女人的棒子再来捅自个。问题是,捅的时间间隔很近,并不是分手了多久。
恶心!
人呢,还很霸道,不准这个不准那个,还有不少书粉喜欢,尖叫着说好霸道好喜欢。其实……江雨不明白这样的有什么好喜欢。说聪明也只是小聪明,心胸不够宽广。在他手底下做事,若是被女主多看了一眼,立马毁容阉了,又有很多书粉叫着对女主是真爱。
为什么记得这本书?除了反派身世可怜之外,剩下的就是对这种奇葩剧情的恶心。太恶心所以记住了,她也没看完,看了不喜欢也没喷,毕竟写文很辛苦,不喜欢离开就是。
她家儿砸多好看一人,怎么能在那样的人手底下干活?
江雨看太子东方洵就不错,人也不是说有多好,最起码很理性,不会干出那么让人无语的事情。
只希望唐景轩遇到女主之后不会被轻易吸引,否则……
江雨一个劲的摇头,她宁可让儿子搞基也不想要女主这样的儿媳妇,太恶心人了。
“小雨,你想到了什么一直摇头?”唐云泽好笑的刮了下她的鼻尖问。
“哎,儿子的终生大事。”江雨重重的叹气。
唐云泽:“……”
“景轩还那么小,现在考虑他的终生大事是否早了些?”唐云泽试着开解江雨。
而江雨幽幽的看了他一眼,“怎么早了?他如今八岁半,还去太学读书,认识的人只会多不会少,长得还可爱,等长开了定是个大美男。这样又聪明又好看前途又好,家里还没什么背景好拿捏的女婿,你是名门贵族,有个年纪相当的女儿不会心动吗?”wWW.ΧìǔΜЬ.CǒΜ
“或许也会想要一个对自己家族有益的。”
“你还以为会嫁个嫡女过来?想多了吧,顶多嫁个庶女。这样又有好的女婿,把嫡女嫁给家族好的,这不是两全其美么?”
江雨真心觉得唐云泽太单纯,嫁嫡女是不可能的。也不是说庶女不好,只是娶有那么一个家庭的女孩子,她是不太愿意的。
“你还知道这些?”唐云泽以为江雨什么都不知道,还想忽悠一下。
“难道在你心里我连这点常识都不懂吗?”江雨给了他一个大白眼。
话又说回来,真的很让人担心啊。
要真有这样的人,他们拒绝了怀恨在心,不拒绝江雨心里不舒服,可谓是左右为难。
“是是,娘子最聪明了。”唐云泽好笑的亲了她脸颊一下,“越是有钱有权的人,越难仗势欺人,他们爱惜自己的面子。若真有那样的人,大不了让景轩把官辞了,咱们家的产业保不住,那便去买一两亩地种,我总不会饿死你们。”
江雨给了他一个大白眼,话有些不找调,可意思还是那么个意思。若真有那么一天,他们逃去偏远的地方,还能重新开始。
有一门手艺在,怎么着也饿不死。
要是青国容不下他们,那还能去别的小国家。
想通之后,江雨心里的担忧暂时放下了。
儿行千里母担忧,这才走了两天,江雨就一个劲的胡思乱想。
等会……
“你今日怎么在家?”
确认江雨的心情变好后,唐云泽又开始了早出晚归的日子,窑厂那边还挺忙的,客栈和聚欢楼那边的帐都得江雨自己看了,今天这个点他怎么还在家?
唐云泽搂着江雨说:“明天我要出去一趟,半个多月才回来。”
“我也要去。”
唐云泽笑了,“你知道我们要去什么地方么?”
“什么地方我都要去。”江雨不想再在家里等着,等人回来的感觉太心酸。
“我要去大漠那边,他们那里需要很多瓷器,货物太多,我必须去一趟。你这白嫩嫩的,走过去怕是要变黑炭。”唐云泽摸着那嫩乎乎的小手,还是挺舍不得的。
江雨拍了他一下,“变成黑炭我也能白回来。”
“可是路上很辛苦,你还需要养一段时间,不好赶路。如今干旱许久,大漠那边多流寇,路上也不安全。我尽量半个月回来行不?”
若是其他地方,带上江雨也没什么,可那是大漠,如果不是因为这笔单子很大,又关系到之后那边市场的生意,唐云泽也是不愿意去的。
“你带我去也没事啊,我又不是吃不了苦,而且我的身体已经好了。”
江雨抱着唐云泽蹭蹭,反正她要去。
“在家里吧,我带好玩的给你。”
江雨:“……”
这当她是小孩子么?
吃中饭时,李明兰听说后也说:“大漠那边真不是什么好玩的地方,云泽去的那城,要经过一大片的沙漠,然后才能看见那一片绿洲。还要在特定的时间进去,否则会被流沙吞没。”
“娘,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
李明兰给她夹了一块红烧肉,笑道:“我怎么不知道?那年我也是缠着云泽他爹去,走到一半不行了,又是发热又是吃不下东西,等云泽他爹回来一起回家后还休息了一个多月。要我说,你实在不用遭这份罪,那边的路没有这里的好走,风餐露宿还要担心晚上有饿狼,反正我是不同意你去的。云泽若非皮糙肉厚,我也不许他去。况且,你若去了,两个一去那么久,万一有人弄你们的铺子什么的,我也不懂如何做,到时候可真是不知如何是好了。”
皮糙肉厚的唐云泽:“……”
“……那好吧。”
江雨也想起来了,聚欢楼最近的生意不太好,对面的鸿福酒楼被人收了,新来的厨子挺厉害,据说是御厨世家出来的。分走了聚欢楼近三成的客人,也不知要闹出什么事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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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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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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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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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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