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墨之所以把时间定在非周末的下午,是因为不希望招魂一事被太多人知晓,如果毛巾厂的职工都在家里,人多眼杂的,说不定就被人看到了。
李欣月也没跟学校请假,这个年代随时都有人辍学不上的,也有因为临时原因不能去上课的。一般遇到这种情况,同村有人在学校上学就让别人带个口头假条,没有的话就什么时候能来再来。
到了家属院,秀秀已经在等着她们了,见到温墨两人,她笑着晃晃手里的钥匙:“房子已经是我的了,事情一结束我就能和我姐搬进来住。”
“恭喜!”李欣月在人情世故方面比温墨通透得多,也笑嘻嘻地开玩笑:“以后你们就是城里人了,苟富贵勿相忘啊!”
秀秀虽然不是很懂这句话,但她知道李欣月肯定不是在骂她是狗,而且话里又带了富贵,勿相忘之类的,也大概把这句话的意思猜了出来,开心地抱了抱拳,摇头晃脑地回她:“好说好说!”
刘大爷那间房子在宿舍楼的六楼,同时也是顶层,为防止被人发现,三个人轻手轻脚地上了楼,直到进了屋子,秀秀和李欣月才松了一口气。
同时扑面而来的,除了飞起来的尘土,还有一股子潮湿阴冷的气息。
虽然已经入了秋,但现在是下午,而且又在顶楼,屋里却没有丝毫的暖意。
秀秀从屋子的角落拿了几张报纸:“这是我今天上午带过来的,屋里没有板凳,凑合一下吧!”
几人把报纸铺在地上,席地而坐,怕惊动邻居连聊天都不敢大声。
过了一会,聊得累了,李欣月就从小筐里抓出一些瓜子,给温墨和秀秀分了分。
也别说,这瓜子还真是聊天神器,磕着瓜子,几人又聊了半天。
吃了晚饭,温墨见时间差不多,就让两人坐远一点,她则是从随身的书包里拿出香炉,又取了四支香,微微一摇,香就点燃了。
一旁的李欣月和秀秀看得直了眼。
就这手艺,出去变戏法都能赚不少吧?
将香插入香炉,温墨让秀秀把之前准备好的竹竿递了过来,从包里又拿出一面不大的招魂幡。
她不知道刘大爷两口子的生辰八字,只能用这个笨办法。
将招魂幡挂好,温墨双手握住竹竿,左右晃动,同时口念招魂咒:“荡荡游魂,何处留存。虚惊异怪,坟墓山林……天门开、地门开。千里童子送魂来。吾奉太上老君急急勅令!”
没一会,附近的游魂野鬼都被招魂幡吸了过来,钻进招魂幡中,温墨只把刘大爷两口子留在外面,别问她是怎么认出他们的,问就是只有他们两个没有头。
这时温墨才明白他们不是因为冤情耽误了离开的时间,而是因为缺少了一部分,无法离开。
刘大爷两口子原本就在宿舍楼附近游荡,此时见一个小姑娘不但能把他们招过来,还能看得见他们,顿时又惊又喜:“丫头,你是来接我们走的吗?”
“我不是接你们的,但可以送你们走。”温墨对刘大爷说:“你知不知道王明把你们的脑袋放在哪里?”
听了她的话,刘大爷叹了口气:“那个不是人的小子,把我们的头丢到死人沟去了!”
死人沟?
见温墨不知道这个地方,刘大爷解释道:“就是南边最高的那座山里面的一个乱葬岗,从之前打仗的时候那边就有不少尸体,后来战争结束,尸体早就不能分辨了,也就没人去领。”
“后来人们就把家里死掉的动物往那里丢,图个省事。也有不孝顺的把爹娘的尸体扔进去,或者村里无依无靠死在家里的人,没有棺材,也往那扔。”
“时间久了,那地方就算三伏天中午路过,浑身上下也都是冷汗!”
“之前公安同志去那里替我们找过,但那里实在太乱,去了几次都没找到,也就放弃了……”
温墨插了一句:“你们应该有所感应才是。”
“是,我们是知道在哪,但是没人能看见我们,听见我们。”刘大爷无奈地说道。
知道在哪就好,温墨语气十分平静:“既然如此,你们在前面带路,我随你们去找。”
“现在去?”刘大爷关切地说:“现在这个时间阴气最重,你一个小姑娘去那种地方,这怎么行?”
“没关系,带路就好。”温墨对刘大爷说完,转头对李欣月和秀秀说:“我现在要出去一趟,你们在这等我。”
“我跟你一起去!”李欣月从报纸上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土。
温墨摇摇头:“那里是乱葬岗,你去了会阴气入体,在这里等着就行。”
温墨又在心里加了一句:就算没有危险,以你的速度,恐怕也很难跟得上。
拒绝了李欣月的跟随,温墨转过身对刘大爷二人说道:“走吧!”
魂魄的速度可是比人快得多,但温墨的功法不是白练的,轻松地跟了上去。
李欣月和秀秀站在窗口,看着温墨的身影迅速在楼下消失。
“我的妈呀,红英大师这速度,比骑自行车还快吧?”秀秀咋舌。
李欣月则是在心里祈祷温墨能够平安归来,不要出什么危险。
温墨跟着刘大爷二人,很快就穿过镇子,上了南山,前行十几里之后,终于感受到了阴气。
到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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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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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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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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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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