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过,应该不考吧。”温墨整理着衣服,随口回答。
现在天气逐渐转凉,她要把炕柜的衣服掉个个儿,把夏天的衣服压在下面,秋冬的衣服放到上面,方便拿取。
“为什么不考?你懂不懂现在一个大学生身份的含金量?”李欣月拍了一下大腿。
嘶,太激动了,有点疼。
“人各有志,追求不同。你希望在这里出人头地,干出一番事业,过出类拔萃的人生,”温墨垂着眼皮叠衣服,口中不停:“我只希望能够脚踏实地过完一生,平淡收场。”
“那不行,你得跟我一起当上大老板,住进大豪斯,迎娶高富帅,走上人生巅峰!”李欣月痛心疾首:“怎么能在这种小山村自甘堕落呢?”
这算什么自甘堕落?温墨停下动作,问她:“你觉得什么是自甘堕落?”
“我认为明明年轻,有能力去闯荡却不去尝试,一直待在自己喜欢的地方,止步不前,这就是自甘堕落。”见温墨问自己,李欣月也严肃起来:“在我们那里,人人都渴望提升自己,走出舒适圈。”
她一脸正色说出的这番话,确实给了温墨不小的冲击。
“可是你这一番大道理,说到最后还是为了钱,不是吗?”
“你真的觉得我只是向钱看的那种人吗?”李欣月反问:“世界很大,生命却只有一次,我说的闯荡不只是为了给自己和家人更好的生活,更多的是让自己见识到各种新鲜事物,活的足够精彩!”
“可是师傅说金钱如粪土,正道值千金。”温墨摇着头,总觉得李欣月的话在潜移默化地改变自己。
“你有没有仔细想过这句话?这句话听上去只是告诫他人不要为了钱走上邪道,并不是金钱无用。现在这个时代还有粮可分,等到以后经济蓬勃发展起来,做什么事不需要钱?难道你能保证你和红兵红霞一辈子不出门,靠着一亩三分地生活一辈子?”
“你都活了十几岁,不会不知道钱的重要性,如果你爹不去啤酒厂上班,而是在家种地,你家还会在他们去世之后过着这么安稳的生活吗?”说到这里,李欣月叹了口气:“怎么长了这么大,你的三观还像个小孩子一样。”
“平时都是你在说教,我听着,既然今天把话说开了,我就多说几句。”说到这里,李欣月翻了翻温墨放在桌子上的经书:“我知道你也是个有秘密的人,但是你不说,我也不会问。”
“不过我能感受到,你和你爹娘之间没什么感情,反而把你口中的师父的话奉为圣旨。其实我真的很好奇,你到底什么时候拜了师,学到这一身本领,又从哪里得来的这些东西。”
把话都说完,李欣月终于轻松了不少:“反正我是不会允许你待在这里做一条咸鱼的,从现在开始你就给我好好看书,跟我一起参加高考!”
温墨垂着眼皮,摆弄着手里的衣服,心中琢磨着李欣月说的话。
难道真的是她把一切想得太复杂了吗?
也许师父当初把还是婴儿的她带进山里化解邪戾之气,并不是一定要她以后能成为和他们一样的人,只是希望她能够过上和普通人一样的生活?
她以前的世界过于狭小,只有正邪两路,却没有自己。
或许她应该像李欣月所说的,离开自己最擅长的领域,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
李欣月看温墨半天不说话,好像在思考什么,等了一会,她终于忍不住柔声问:“我们一起高考,在这之前我每天都来找你复习,可以吗?”
“嗯。”温墨终于点头答应下来。
“太好了呜呜呜,”李欣月听到温墨的回答,发出几声假哭以示感动,随后兴奋地把温墨搂进怀里:“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想通的,不枉我说得口干舌燥的……”
接下来的日子,李欣月每天下了课吃完饭就会抱着书来找温墨,其实这个年代的高考对她来说,即使不复习,光是裸考也不会成绩太差。
但是她怕温墨答应她之后再反悔,所以每天都会来盯着温墨,确定她是不是真的在看课本。
在她的帮助下,温墨很快就把高三上学期的内容学完了,两人约定周末去书店看看有没有下学期的书。
正聊着呢,红霞哒哒哒跑进了西屋:“姐,外面来了个好漂亮的姐姐,说是找你。”
温墨放下书,跟在红霞后面到了院子里,原来是樱樱来找她了。
温墨把秀秀迎进屋,才问:“秀秀已经没事了?”樱樱来找自己,应该是秀秀已经从婴灵一事中彻底走了出来,现在开始着手于房子的事了。
樱樱点点头:“她想明白了,那孩子和她终究是有缘无份,走了也好。”
“我今天来,是为了毛巾厂的宿舍来的,虽然我们早就不做那一行当了,但总会有人时不时找上门来,我跟秀秀商量了一下,左右我们不是石田村的人,不如早点搬走的好。”
说完,她把身后的小包袱解下来,展开,里面是几件正适合现在季节穿的厚衣服:“你弟弟妹妹的尺寸我一直留着,但是我不知道你的尺寸,只是按照平时见你的身材试着做的,不知道合不合身。”
李欣月摸了摸衣服:“哇,你的手可真巧,这衣服做得比供销社卖的也不差!”
“你就是欣月吧,秀秀跟我提起过你,你比她形容的还要好看。”樱樱自我介绍道:“我是秀秀的姐姐,你叫我樱樱姐就行。”
她介绍完,温墨才想起来自己没给她们互相介绍。
“樱樱姐,你太厉害了!”李欣月对樱樱的手艺充满了崇拜:“这衣服的样式也好看,你是怎么琢磨出来的?”
樱樱被她夸得有些不好意思:“哪是我琢磨出来的,我是在电视上看过有人穿,觉得好看就记下来了。”
“绝了!”李欣月又夸了一句,然后拿起樱樱给温墨做的那件衣服,在温墨身上比划了几下,然后说:“不行,这样看不出来,你穿上试试!”
温墨在两人的期待目光中套上了衣服,这衣服有点像后世的西装风格,但是有点收腰,穿在身上有一点显身材,却不暴露,一切恰到好处。
“好看!”李欣月拉着温墨的胳膊左右端详:“大小刚好。”
樱樱也十分满意衣服的上身效果,连连点头:“是不错,红英长得好看,身子又直,跟个衣服架子一样,穿什么都好看!”
她最看不惯现在的小孩子,年纪不大,个个都含胸驼背的,一点朝气都没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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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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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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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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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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