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若是在高县,兴许还能收些礼。
可现在是在京城呢,这阵子可是只出不进。
江大人将宅子借给他了,而且宅子里也有下人使唤,可是他们总不能什么都指着人江大人吧?
杨珊珊眼瞅着手里头的银钱越来越少,自然是急得不行。
苏锦绣这厢前前后后又是买田地,又是买下人的,可把杨珊珊给眼馋坏了。
“弟妹,你说我能准备些什么?”
“这年节礼,最重要的还是一份心意,贵重与否并非那么重要。我觉得倒不如做些精巧别致,又不会太费银钱的礼物出来。”
“弟妹可是有什么想法?”
苏锦绣想了想,“晚上我再与夫君商量一下,看看是否能行得通。”
“好。”
事实上,也不需要苏锦绣再与柳承恩商量了,他早就派人去寻了一些木料过来,然后自己动手做了简单的造型,又在上面题了一些喜庆的诗句,做了一些木质的小书签。
文人名士,这书签自然是最离不得的。
安崇明看着他备的礼物,不得不佩服柳承恩的巧思,只是这东西是柳承恩自己亲手做的,他如何能贪功?
“这样吧,你既然是做了这种书签,那不如我亲手做几个笔筒如何?”
柳承恩点头称妙,“我那里还有一些木料,正好可以试一试。”
于是,柳承恩和安崇明的组合礼物,书签加笔筒,就这么被送到了两位大人的府上。
别说,这东西虽然是不算贵重,可是盛在了巧思且新颖。
江夫人看着礼物,也是赞不绝口,还特意给远在江宁的老爷送了书信过去。
这是柳承恩自穿过来之后,第一次在异地过年。
拥着苏锦绣,愈发觉得自己能在这里获得新生,实在是老天爷对他的厚待。
过完年,柳承恩和安崇明都开始专心读书以备考。
而苏锦绣则是琢磨着如何才能快速地赚取银两。
凭着她做点心的手艺,显然在京城也是走不通的。
京城可不缺点心师傅。
无奈,苏锦绣便和杨珊珊一起做些女红,隔上几天,便让人拿去铺子里卖。
苏锦绣当然不差这些钱,只是柳承恩跟她提到过安崇明的财务状况,为了不让杨珊珊过于自卑,所以苏锦绣才会跟着她一起做。
苏孝则是每隔六七天才会回来一次。
他的妹妹苏灵就在苏锦绣身边做了个贴身小丫环,而苏灵的母亲姜氏,则是同样留在了府里,平时就是负责一些针线活。
姜氏现在的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苏锦绣也不急于让她做事,仍然让她小心养着,免得再落下病根儿。
苏孝每回回来看到自己的母亲和妹妹都过地不错,这心里头也便踏实了许多。
在外头办事,也更加地忠心了。
柳承恩对于这个苏孝,倒是仔细地敲打过。
既然是夫人带回来的,又是愿意忠于她的,那自己也没必要非得抢人。
只要他忠心,给苏锦绣办事,不就是给自己办事吗?
转眼,已经进了二月。
会试开始了。
柳承恩坐在了号舍里,看着拿到手的题目,微微挑眉。
没想到,这个题目正是前些日子自己与安崇明曾经讨论过的。
看来,这次考中的机率又增加了不少。
一连三天,柳承恩再出来的时候,倒还好,安崇明的气色稍显疲惫。
二人刚出考场,便听到了有人惊呼,竟是有人晕了过去。
这种事情,并不新奇。
以前乡试的时候,也有学子一出考场便栽倒在地上的。
一位中年举人则是叹了一声,“看这身板也委实是太弱了一些,身为举人,若是想要一心报国,没有一个好的体魄,还是不行呀。”
这话,柳承恩倒是十分认同。
文人报国,也是得需要一副好体魄呀。
身子骨过于孱弱,如何能为君分忧,为民请命呢?
考完了,大家也都应该无事一身轻了。
只是总会有一些爱钻牛角尖的人,觉得自己这次考地不好,白白地失了机会。
而柳承恩回去后,第一件事便是想要好好地睡一觉。
号舍的环境实在是说不上好。
而且他隔壁的那位仁兄的呼噜声实在是打地过于怪异,声音震天响。
苏锦绣和杨珊珊也都早早地带上人去贡院外头等着了。
总算是看到了自家夫君,自然是少不了一番嘘寒问暖。
柳承恩回到家后的第一件事,便是先洗了个热水澡。
两日后,柳承恩则是和安崇明一起参加了一个文会,两人年纪还轻,而且又非京城人士,所以一直都表现地很低调,尽量不引人注意。
不过饶是如此,也有人认出了这位就是江宋府的解元公。
柳承恩只觉得一颗心被提了起来,这种场合,他实在是不愿意出风头。
可若是表现平平的话,又难免会被人质疑自己的才学,到时候,再牵连到了自己的老师和江大人,那就不妙了。
“原来是柳公子,久闻大名呀!”
“不敢不敢,您客气了。”
柳承恩快速地观察了一下四周众人的神色,希望对方能打消在自己身上的注意力,还是多去关注其它人吧。
奈何,这位京城的解元却似乎是盯紧了他,就得让他多说话,多作诗不可。
柳承恩在作了两首诗后,便推托不胜酒力,假意醉倒。
安崇明与他相识多年,自然也明白了他的用意,起身告了罪,将人带走了。
先前出言为难柳承恩的这一位,乃是京城的解元王家的大公子,王显仁。
王显仁比柳承恩年长,又仗着自己出身富贵,自小饱读诗书,所以一直对于这位传闻中的年轻的解元公很是不满。
甚至还以为那江宁府不过是沽名钓誉之所,竟然能让一个农家子夺了解元,可见江宁府的才子们都落寞了。
“大公子对这位柳公子很是上心哪,可是有意结交?”
王显仁的父亲官居正三品,而且母族又十分强盛,所以追随他巴结他的人,自然不在少数。
“哼,不过是一个穷鬼,与他相交,怕是要污了本公子的眼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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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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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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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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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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