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锦绣摇摇头,“不必了,他们是一家子都得买下来?”
“按说是可以分开的,只是这小子邪气的很,上次有人来买他,不愿意带上他的家人,他不乐意,最后被打地只剩一口气了,也硬是不肯点头。后来主家见此只觉得晦气,便没再坚持。”
苏锦绣点点头,此时那个名满天下的金算盘还只是一个少年,与她前世所见时,相貌上有六七分的相似,只是更为稚嫩一些。
“就他吧,他们一家几口?”
牙人似乎是没想到夫人会愿意买下这一家子,“回夫人,他们一家总共就三口,那个小丫头是他妹妹,夫人可要考虑仔细了,这少年脾气大的很,咱们牙行不做欺人的买卖,只是等您交了银子,带人出了这门,我们可就不退换了。”
人命,也不过是与商品无异。
“自然。”
苏久微微皱眉,也没想到苏锦绣竟然愿意买下一个如此麻烦的人。
只是,银子是苏锦绣的,他也不好阻拦。
那少年似乎是听到了这边的动静,缓缓地抬起头来,那双古井无波的眸子,看上去竟是带了几分的死气。
苏锦绣叹了口气,上辈子遇见这位金算盘时,他也是同样的落魄,只不过,那时他好歹是风光过的。
若非是被主家抛弃,也不会落得个再度被人发卖的下场。
大兴朝的律法,入了贱籍,那便是一辈子只能被人买卖,不可能自己立户的。
贱民是社会地位世代低于普通人的特殊的社会阶层,一般不能和普通民众通婚,而且似是奴仆这等的贱籍,也是一定要有主人的。
苏锦绣不知道金算盘为何会沦落为贱藉,可是如今既然被她找到了,那就一定想法子让他摆脱上辈子的苦楚。
一家三口,总共的花费竟然还不到五十两。
主要是因为带着一个病人,基本上是不要钱的。
而这三人中,按牙人的说法,最值钱的,便是那个小丫头。
年纪不大,但是洗净了脸之后,发现生地很是灵气。
有些人将这种女孩子买下来,就会再送去勾栏院,转手就能赚不少钱。
这一家三口被带到了暂居的江大人家的别院,苏锦绣又差人请了大夫给那个仆妇看病。
两日后,少年跪在地上,一言不发。
“你可有名字?”
苏锦绣只知道上辈子遇见他时,他是随了主人姓的,所以,根本不知道他的本名。
“奴才自幼便是贱籍,中途换了两个主人,还请夫人赐名。”
苏锦绣看他年纪与七郎差不多,又想到了以后自己是要重用他的。
“我夫君姓柳,你既被我带了回来,便改姓为柳吧。”
少年抬起头,乌黑的眸子里,却是透出一股子坚持来,“夫人恕罪,小人私底下打听过,夫人娘家姓苏,不知奴才是否可改姓苏?”
苏锦绣的手指一僵,似乎是想到了什么,再看少年时,眼底带着几分的不可思议。
一般来说,主人家赐姓,赐名,都是为了让这奴仆知道自己的身份,也能让他们对自己更忠心。
而少年主动要求姓苏,就是想要告诉她,他要效忠的,就是苏锦绣,而非柳承恩。
苏锦绣想到了之前大夫的话,应该是想要感激自己救了他的母亲吧。
“也罢,那你便姓苏吧。你是个孝子,哪怕是沦落到了死地,都不愿意抛下自己的母亲和妹妹,是个有仁心孝心的,如此,你便更名为苏孝,你可愿意?”
“多谢夫人赐名,小人以后自当为夫人竭尽全力,宁死不背主!”
苏锦绣听他发下重誓,自然是十分满意。
“你起来吧,你妹妹多大了?可有名字?”
“回夫人,妹妹今年只有十岁,还请夫人赐名。”
苏锦绣想了想,那个孩子一双眼睛生地极亮,一看就是个聪明的。
“那便叫苏灵,以后就跟在我身边做事吧。”
“多谢夫人。”
苏孝和苏灵的母亲原本是良民,出身农家,后来被自己的兄嫂能卖入了富贵人家为奴,再后来,因为容貌出众,被主家看上,自然也被主母也不容,之后便被强行赶了出去。
再之后,一个漂亮女人,却没有足够的依仗,会遭遇什么,已是不难想像。
“我在京城外面的田村里买下了一所宅院,待你母亲身体好些,你们便搬到那里去住,另外,我会交待给你一些事情,你只要办妥了,以后便可以做管事了。”
苏孝抬头,一脸惊异。
显然,没想到夫人能如此地器重他。
“多谢夫人大恩!”
苏锦绣知道这个苏孝是个相当忠心的人,不然上辈子也不会因为妹妹的事情而宁愿被主家发卖,也不愿意背叛主家了。
以后有了他,相信自己手里头的银子也能宽松起来了。
京城的商铺实在是太贵了,苏锦绣问过几处,他们手里头的银钱根本就不够。
地段稍微好一些的,那铺子就已经是上万两了,那是她想都不敢想的。
现在只能指望着夫君高中,然后有了朝廷的俸禄,他们的日子才能过地稍微体面一些了。
连处自己的宅子都没有,还得受人接济,自然是不成的。
在京城,只有银子,那也是得天天下跪磕头的份儿。
权贵云集,一个茶杯扔出去,怕是能砸中好几个五品官儿呢。
所以,她现在只能小心行事,更不敢轻易地抛头露面。
苏锦绣给了苏孝五百两银票,让他去串村子买黄豆,辛苦一些,总比去粮商那里买要便宜。
银子少,就是这样地没底气,只能处处都算计到了。
恍眼间,便已经到了年底。
要过过了,苏锦绣帮着备了一些年礼,除了给江府送去之外,还要给另外的两位座师送去。
而高县那边,柳承恩也是早在出发前就交待给了七郎,让他记得给关先生和书院的山长送年礼。
杨珊珊则是一筹莫展,她手里头的银钱更紧张,哪里能送得出太贵重的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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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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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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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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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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