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不可方思>第15章 过往
  方琳带她去学校外吃西餐那晚,天边也有浅色的月亮。开了葡萄酒后女人让她喝一点,她想起自己跟唐翘楚说过要戒酒。

  说了戒酒,最近却迷上了一种酒。之前宿舍聚餐,班长买了菠萝啤代替饮料。她跟着喝过之后,觉得这种酒精数极低的果味啤酒很是美味,也很便宜,在叶城这天气里喝起来跟汽水一样过瘾。www.xiumb.com

  迷上了菠萝啤,但葡萄酒酒精度还是太大了,所以拒绝了方琳,女人这时却已经喝得面若桃花。

  方琳是楼上方会计的女儿,跟她自小一起在老居民区长大,很是熟稔。现在她在北京做奢侈品销售,也就是柜姐,这次是为了参加总部的培训来叶城。

  “姥姥都给你带了些什么?”方琳切牛排时问她。下午去接齐臻时,她把老人托付她捎来的包裹给齐臻。

  “都是吃的。”齐臻答。

  “确实该多吃点,”方琳看她一眼,“你瘦了,还晒得这么黑。”

  “叶城热嘛。”

  一边答,一边换她看方琳。还是一贯的浓妆卷发,穿红色高跟鞋,香水味很浓郁……

  方琳的外貌只算中人之姿,却有一股风情。

  可是这样的方琳搬到老居民区那年,还是个有些拘谨会害羞的小女孩。2002年,她带着方会计差她下来送的瓜果敲开齐臻姥姥家的门.

  “跟你打招呼、冲你笑,你都不理我,还一个劲后退,好像我要吃了你。”

  微醺的方琳一边切牛排,一边陷入回忆——这话题一旦开启,就停不下来。

  尤其今天她还喝了酒。

  “小孩子的眼睛应该是清亮的,你却不,双眼无神,好像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除了画画。一画画,像变了一个人。”

  “我啊,之所以会一直下来找你玩,是因为把你当成了哑巴,出于同情你知道吗?同情。所以你第一次跟我说话,真的吓了我一大跳!”回忆起当时的情景,方琳大笑,“到现在我都还记得你跟我的第一句话说的什么,你说‘我也要’——当时,我正在啃卤猪蹄膀。第一次看你对除了画画之外的事感兴趣,竟然是猪蹄膀,哈哈哈哈……”

  每次都是这样,非要津津有味地把这个当年的经典案例回顾完,方琳才会满意。

  然而,齐臻却不记得这些。

  因为年少一次事故,她的记忆不太好,甚至有很长一段时间说不出话来,所以才被方琳当成了哑巴。

  然而,那只是方琳的回忆。在齐臻的记忆里,跟方琳相关的记忆开始,则是在方琳搬来一年后的寒假。

  那段时间,在老居民区附近,齐臻发现了一个停在坡道上的废弃排气管。

  钻进那里,能看见围墙另一边的民居,是座普普通通有人间烟火的楼房,可是齐臻却觉得那光影真美,像着魔一样在那里看了半个小时。

  看的是冬夜里有灯光的窗口。有人上楼,灯光便一层一层亮起,最后一扇窗口点亮,终于回到了家;有人做饭,先是阳台设炉灶的地方亮灯,然后熄灭,然后客厅亮灯,开始吃饭;有人来访,屋中人的身影便急切地穿过有光的窗,打开门后,身影重合,是和来人紧紧相拥……

  着迷于围墙那一头的新世界,着迷于与灯光融为一体的生活感,着迷于旁观与猜测……于是之后的半个月里,齐臻每晚都去那里。好像8岁那时候,她比现在还不怕孤独,也无所谓深冬夜冷——就是冷,才显得那些明亮温暖的生活片段散发出美。

  那段时间,姥姥以为她每晚下楼,只是和院子里其他小孩一起玩,所以也没多过问。

  直到有一天,北京开始下雪。

  积雪的那天晚上,齐臻照例去排气管。结果雪又下了起来,并且越下越大。

  可是她还没有回家,姥姥终于开始担心。

  于是,就在齐臻出神看着雪中对岸的灯光时,有人挡住了她的视野。

  “你在这干嘛?”突然出现的方琳又惊讶,又担心,“知道大家都在找你吗!竟然躲在这一个人不知道在干嘛,奇奇怪怪的!”

  女生一边说,一边把她从黑暗中拉出来,拍掉她头上不知何时落上的雪花。

  然而她却在想,原来从他人的视角看来,自己在这里看着光,是“奇怪”的。

  对于方琳这个人有记忆,就是从那个雪夜开始。然而后来,跟方琳提起这件事,对方的回答却是——

  “我怎么不记得?”

  人的记忆总是以自我为中心,所以她划定的起点和方琳划定的完全不同。

  事实上,她的记忆似乎是从8岁开始,才正式有了连续的篇章。在那之前,只有断开的画面。

  正式篇的开头,是最后一次见三院的刘副院长。那个老头子问她最近画了什么画。她答,直升飞机。然后姥姥带她回家。

  老人的手十分温暖,夕阳下,她牵着她回家。

  也是那年秋天,母亲和父亲离了婚。

  母亲是齐家的老二,不像大姐那样雷厉风行,又不像老幺那样备受宠爱,自小就是循规蹈矩的人。成年后,在姥爷的安排下,母亲进单位顶替了他,并且跟姥爷同事的儿子相了亲。

  工作谈不上称心,相亲对象却是称心的。抱着憧憬跟这个大她四岁的男人步入婚姻殿堂,次年便诞下一女,就是齐臻。

  习惯了被规矩安排的母亲,也开始用规矩安排自己的小家。然而这个家从成立的第一天起,就注定不能如母亲所愿——

  父亲不喜欢她。

  父亲是个英俊的男人,之所以晚婚到需要靠相亲来解决终身大事,是因为遇到母亲前,他曾有过一个心仪的对象。因为长辈反对,父亲没能与那个人得到好结局。然而对于这段有缺憾的感情,父亲始终没能放下,终于在结婚四年之后,跟那个缘分未了的女人重新走近……

  母亲发现父亲出轨,是在一年半以后。从那开始,两个人经常吵架。

  情绪更积郁的那一方必然是母亲,无处宣泄的时候,她就拿自己和男人生下的孩子出气。

  ……

  再后来,他们离婚了。自尊心很强的母亲让齐臻改姓了齐,并且拒绝了齐臻父亲所有抚养费。之后父亲很快再婚了,有了一个儿子,生活美满。

  母亲却还是一个人。

  母亲在单位的工作并不繁重,她每天上够钟点就回家,沉迷于电视剧,不跟任何人聊天。

  她宁愿看电视,也不来看她。也许是因为齐臻从来不是那种令人担心的小孩,她学业不突出,但也不吊尾;也许是因为她并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她;也许是因为齐臻的眉目间,越来越有父亲的影子……

  母亲不来,她也不去。

  是母女,却从未亲近。

  “小臻,你在想什么?”

  这么问她的时候,方琳在桌下用高跟鞋鞋尖碰她的小腿。

  “……以前的事。”

  “想什么以前?”方琳说她,“现在的生活不才是你一直想要的吗?美院不好啊?”

  “好。”

  “好在哪?”

  “好在可以一直画画。”

  方琳笑出声,“我还知道可以画画呢!除此以外呢?”

  除此以外?

  夜间有晚风的小路,和清晨总是赶不上准点的那迟到的几分钟,食堂里熙熙攘攘的长队,喧嚣的体育场,到了十一月还在花时的异木棉,和不知从何而来的窗户外的猫……

  还有油画室的味道。

  吊扇无法散热,有时令人烦闷。但有时又觉得这里阳光充足,能把落地窗照得一层不染,让人仿佛连穿过窗外青芒树林的风都能看见。

  多喜欢窗明几净,好像北京那些无眠的夏夜。画得累了,便抬头看窗。透过阳台,看见窗外合欢树正在盛开。碰巧这时姥姥敲门,端进来切好的西瓜,让她不要忘了吃……

  真奇怪。

  她竟然在新生活开始的地方,怀念起那个她那么想逃离的北京。

  跟母亲说想读美院,是高二开学的事。原本她们像陌生人,从不交流想法爱憎。可是那时高驰来邀她去了画室,并且告诉她要想考美院,应当进画室做系统的应试培训。

  画室需要交学费,姥姥的退休金不足以支撑这些。想考美院,需要母亲的经济支持。

  然而,在确定她不是在开玩笑之后,母亲翻了脸。

  对于画画这样的梦想,母亲无法理解。不能循规蹈矩找一个铁饭碗,是她无法想象的。更令她厌恶的是,那个抢走齐臻父亲的女人就是个舞蹈演员——

  “搞艺术的,没一个好东西。”

  最终,妥协的是齐臻。

  当然,所谓“妥协”,也就是不再在母亲面前谈画画的事,假装按她的安排为“考一所综合大学、找一份好工作”而努力。

  暗地里,却还是没有放弃。

  给她最大支持的人就是姥姥。为了让她能去画室,老人给一个人打去了电话——

  齐臻的父亲。

  从父亲那拿到了钱,齐臻才能背着母亲去画室上课、为考美院做准备……

  然而后来,母亲最后还是知道了。

  那是今年一月,北京最冷的时候。艺考在即,齐臻放弃了去学校补课,在画室进行集训。起早贪黑,一直画画,有时站着也能睡着,每月回一次家。

  那个月休假,母亲竟反常地出现在老居民区。

  那天晚上,母亲的情绪再次崩溃。不想从她口中听到各种各样伤人的词汇,齐臻逃回卧房。然而刚进门,她就发现了房间的异样——

  她的画具、颜料以及从小到大悉心收集的所有画都不见了。

  “你问那些垃圾?”被她质问时,母亲怒不可歇,嗓音尖利——

  “扔了!全扔了!!!”

  ***

  其实,在那个夏天的午夜,《戴珍珠耳环的少女》这部电影她看得很认真,不少场面和对白都记忆深刻。

  其中一句台词,尤其让她备受感触——

  “画就是用来换钱的,它本身毫无意义。”

  这话是画家那个精明的丈母娘说的。这么说的时候,她神情轻蔑,好像单是谈及绘画,都令她高尚的唇齿蒙污。

  如果维梅尔的能“用来换钱”的画都是“毫无意义”,那么眼下她那些连钱都换不来的画呢?

  当然是垃圾。

  离开家的时候,齐臻听到身后有什么东西砸碎,还有母亲带着咒骂的哭喊。

  但是,她没有回头。

  气喘吁吁跑到垃圾处理区,那里空空如也。

  “垃圾吗?运走啦。”

  被问及的时候,门卫这么答。

  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在每一个动人的此刻,那些令她心动的事物都在飞快消逝。藏匿在认知当中的鲜活的美在被画到纸上的那一瞬间便飞灰湮灭、永不复现,唯有有幸捕捉到吉光片羽的画纸成为标本……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觉得画画这件事是有趣的,又是哪一天因它喜悦,因它沉醉,因它迷惘,因它苦涩……

  喜悦有时,痛苦有时,但她渐渐明白,所以一切都是因为热爱。

  它们是她的朋友,她的骨肉,是她和这个世界之间的脐带。

  它们被当做了垃圾。

  找不回来了。

  那天晚上离开家,一个人在北京的夜失魂落魄,走到雪下起来,却不知道可以去哪。

  最终,去了国贸等方琳。

  国贸建成以来,齐臻还是第一次到这里。走到门口抬头看寒夜里壮观的建筑,灯光熠熠中,有雪正在落下。

  干净又明亮。单是看着,都让她生出错觉,以为这雪夜是温暖的。

  奇怪的是,她方才在垃圾区,面对着不堪和黑暗都没能哭出来,却在看见雪中这温暖堂皇、充满了光的建筑时,落泪了。这泪水不包含任何痛感或委屈,只出于感动。

  为什么都那么寒心了,还能为美丽而感动。

  一边感动,一边又觉得卑微寒心的自己是不配进入那里的。

  可是,这干净又明亮的世界,总该有一处容得下她才对。

  然后就想起了撞羽。想起夏天的时候,她们一起看《戴珍珠耳环的少女》那一晚,曾经谈及梦想——

  “喜欢大海?”

  “喜欢大海。”

  “那来叶城吧。”

  那个时候,撞羽说。

  那么去叶城吧,望着飘落的雪花,她当时想。叶城有大海,叶城四季如春,叶城不会有这样寒冷的冬夜……

  叶城不会下雪。

  ……啊,记起来了。

  自己之所以会来叶城,也是因为唐翘楚。

  “又发呆。”

  刚想到这里,就被方琳的声音把拉回现实,齐臻的思绪从北京的冬夜,回到叶城的秋。

  油画室的味道,夜间的小路,清晨的几分钟,食堂的长队,体育场,异木棉,猫……

  还有酒醉的夜晚。

  在花树下,她跟梦里人遇见。

  ……

  来叶城是对的。

  此刻尚好,便不必回看。

  ***

  晚饭吃完,齐臻扶醉成一摊泥的方琳进的士。

  方琳醉了。她今天不知为什么就是想买醉,开的那瓶红酒齐臻只喝了一点,剩下的被方琳喝掉大半。

  坐上车后没多久,女人就靠着她的肩睡着。睡着了,却还亲昵地挽着她的手。

  车沿着江边开。从被彩色灯光装点得流光溢彩的电视塔下路过的时候,齐臻抬头,望向把车窗照亮的五彩霓虹灯,想起之前跟唐翘楚聊天——

  唐翘楚说她在校外也有住的地方,那里能看见江水,还有电视塔。

  想到这里,便又不再望高塔,看向江对岸灯火通明的摩天楼,想着会不会在哪一点灯光后,唐翘楚就在那里,此刻也正在看着她?

  想起唐翘楚,便想起前几天电影社组织的社团活动。

  活动在一间清吧,说是一起看赖声川的戏剧,实则看的人少,喝酒玩游戏的多。

  一片玩闹的嘈杂声中,齐臻却看那部戏剧看得入了迷。

  戏剧的倒数第二幕,叫《最后的KTV》。女主角碰巧也和她一样,都身在一场心不在焉的聚会——

  其他人都在玩乐,唯有她们孤独。然而跟齐臻不同的是,剧中的这个女人,说她打算去死了。

  抱着这样的心境,女人在KTV点人生中最后一首歌——

  王菲的《红豆》。

  还没好好地感受……还没跟你牵着手……还没,还没……

  声嘶力竭,无限惋惜。

  还有那么多事没做,还对那一个人留恋,唱着它的人却打算去死了。

  从某处极深的所在蔓延出的彻骨的苍凉,像枯去的花枝或阴冷的蛇,从身后狠狠咬住齐臻的背脊——

  总是有这样的时候,明明在人群中,却仍觉得自己孤身一人,好像在冷风肃杀的夜独自站在散场的出口。

  可是,散场后,她该去哪里呢?又是谁把她抛在了这里,忘记她也是期待被人需要的呢?

  齐臻闭上双眼。

  不行。

  快一点。要快一点想一些温暖的、快乐的事情。

  这么自我提醒着,脑海中就出现一个人。

  一个美丽的、温暖的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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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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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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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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