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不可方思>第14章 True Romance
  “有件事我一直想问你。”心潮起伏,便忍不住问她。

  “什么事?”

  “那天在餐厅后门,你躲在花树下干什么?”

  “我想去画花的……”回想初见的窘态让齐臻有些不好意思,“本来觉得躺着视角最好,可是后来你来了,又觉得画面要有你更好看……”

  呆在黑灯瞎火满是蚊虫的地方,狼狈又奇怪,让人看着寒心。

  却是在那里追逐美。

  “不过,学姐你说粤语是真的很好听。”

  唐翘楚回过神:“说的就像你听过一样。”

  “我是听过呀。”

  “?我什么时候跟你讲过粤语?”

  “就是在花树那里呀。”

  怎么可能。

  初见那时,她从第一句就听出她是北方人,完全没想过要用粤语跟她对话。

  “你记错了吧。”

  “没有,”齐臻认真,“你当时明明说过‘想做就去做’……”

  “想做就去做”这几个字,齐臻是用普通话说的,导致唐翘楚反应了片刻。

  所以,那个时候,齐臻连她对着花自言自语的样子也看到了。

  难得地有些难堪,就听齐臻在身旁继续——

  “想做就去做,有人爱茶煲。”

  ***

  做驳船生意的懒鬼船头尺好赌,长年混迹唐人街。33岁这一年,过得奇怪又狼狈的船头尺迎来了他朋友的女儿十三妹。

  十三妹20出头,正是青春无敌的年纪,可以心潮一起就来美国投奔爱慕对象。

  船头尺看不惯她整天白日做梦,给她起了一个揶揄的绰号叫“茶堡”,粤语谐音trouble,制造麻烦的家伙。

  可是,慢慢地,男人变得有些在意这个“茶煲”——

  为了她,他甚至开始想做一些不同的事,成为更好的人。连镜子上的座右铭都重新换过,拿着黑色记号笔认真在镜面重写三大目标、五大注意,“穿鞋要穿袜”,“拿了金卡拿绿卡”,“英语要讲grammer”……

  “想做就去做,船头爱茶堡。”

  最后两行,男人这么写。

  ——当时,她对着花树自言自语,念出来的就是这句。

  可是电影里,船头尺写完又踌躇。盯着镜面看了良久,最终还是自卑,把“船头”两个字擦掉,改写成了“有人”。

  从“船头”,到“有人”,有名有分的爱意沉入深海,不留踪迹,成了无名无分。模糊了去路,就变得暧昧不明。有人爱茶堡,好像无论谁说起这句话,都是对号入座,无论是谁——

  包括他船头尺。

  然后,电影外。

  在叶城像夏天的秋夜,小她两个年级的学妹跟她说出了船头尺改过的台词。

  所以1987年那部电影,她也看过;那天晚上她在花树前的喃喃自语,她也听过。

  再传达时,她甚至改了她的原话,就像电影中的男人用刷子擦掉了镜子上的字迹,再重新写上新的——

  从有名有份,到暧昧不明。

  从船头尺,到谁都可以。

  她是有意的吗?知不知道这改变带来的微妙变化?刻意变换的主语中,会被会怀抱着目的?……

  等等。

  她为什么要去介意这些细枝末节,对一个才见过几面的大一学妹?

  当然,她必须承认,跟她聊天很愉快。感觉会心又对味,好像是比照着她的喜好量体裁衣。Χiυmъ.cοΜ

  愉快的交谈有时只是一种感觉。比如1987年,明明双方都还没出生,却在十几年后都看过那年上映的那部电影,还知道个中细节,知道一句台词里词句变化……

  同是那一年,陈百强唱了《梦里人》。

  她说她也喜欢。

  ……

  唐翘楚回过神。

  是午后。前两天她的语言考试考过,正逢今日又开运动会,便想轻松一下,晚上久违地看部电影。

  这么想着就逛逛影版,注意力却完全放空,脑海里反复上演的全是那晚和齐臻的事。

  就连电脑旁,放的也想借给齐臻的《月亮与六便士》。

  这么看来,这真是个应景的名字。说的就是她和齐臻——

  齐臻是纯粹雪白的月亮,她是带着铜臭的六便士。

  唐翘楚自嘲地一笑。

  也是这时,耳机里传来新消息提示音。打开一看,原来是独角兽跑到她楼里留言。

  “起不来。”简单的三个字。

  瞟一眼时间,两点半过。太阳都晒屁股了这家伙还在床上,也不知道是午睡,还是早上就没起来过。

  “懒人。”

  “我确实很懒。”对方大言不惭,“下午还有比赛,给我推荐首歌吧,让我清醒清醒。”

  “什么比赛?”

  “……合唱比赛?”

  为什么是问号?

  好像连自己要去参加什么比赛都很不确定的样子。

  或许是因为——

  “你想浑水摸鱼?”

  “这你也能知道?……所以我的歌呢?”

  “没有。总让我给你推荐,都不见你把好东西分享给我。”

  “……行吧,”那边一秒妥协,“那我把最近很喜欢的一首粤语歌分享给你?虽然是你给我推荐的专辑里面的。”

  “也好啊。”

  很快,独角兽把找来的音乐链接贴到楼里。

  《天生地梦》这张专辑是09年出的。那时专门买回家,其实是为了其中的一首歌——

  正是此刻男人推荐的这一首。

  ——会心又对味的人,这里也有一个。

  可惜,他们都不会出现在她的未来计划里。

  想到这里,便恢复冷漠——

  “撤了。”

  带着怀念把独角兽贴的歌下载到手机,唐翘楚拿着小说下楼,去参加运动会的下午场。

  到体育场坐下没多久,就开始往油画系那边打量。

  反正也想散步,看到机会合适,便拿着书离队。

  因为想散步,所以不是径直过去的,而是上阶梯出了体育场,从外面的坡道绕行。

  一边走,一边点开手机听歌。

  这像夏天的秋天,还未过去,抬头便能看见依然茂盛的树丛。又想起不久前的夜晚,齐臻和她走在这样的路上,跟她说着她古古怪怪的美学……

  真想看她的画。

  这么想着,一曲结束。歌与歌之间,唐翘楚从坡道上朝体育场俯视。操场上传来哨声,加油声,嬉笑声……

  那么热闹,那么多人。青春而纯粹,充满了年轻飞扬的张力。

  突然就觉得这画面好像离她很远,让她一边看着,一边带着遗憾升起了怀念:

  怀念这绿茵,怀念这体育场,怀这炙热沸腾的声息……

  她是什么时候,提前告别了纯粹与飞扬,穿着红裙踏入了成年人的世界。

  刚这么想,耳机里就响起她和独角兽都喜欢的那一首歌。

  “教我如何亲近你?如树上住的画眉。曾路过什么小仙岛,可有一刹飞过那些小青草?”

  一边听一边走,却因为这首歌,开始觉得仿佛有人在旁。她迈一步,那人便跟一步。教我如何亲近你?那人心里这么想——

  因为他的形象全部来自于她的虚构,所以连同他的心想,她也听得到。

  她知道他是谁。

  知道他是谁,却看不清楚他长什么样。被这像夏天的秋天的日照充斥着,怎么都看不清楚。

  又或许,永远都看不清楚——

  如果,他们一生都不见面的话。

  “教我如何思念你?如月亮做的好奇。能令我什么都想知道,总有一刹看着我,或来自尘土。”

  数千小时后,我们都将化为尘土。可是即使我们落定在同一片土地,你也认不出我吧?

  从开始到结束,都像这样看不清楚,我只是好奇,你会有一点可惜吗。

  所以,你对我好奇?来自于她虚构的身旁的人笑了。为什么好奇?

  撞羽,你为什么对我好奇?

  “你追的壮天空,你捉的暖春风,你心思多到怎么细诉?”

  有人跟你并行过三五十年,谈笑投机,觉得灵魂有时近到不分你我,却从未真正地“近”过。

  这情感连思念都谈不上,毕竟连这个人是谁,你都说不清楚。

  又或许,令人心悦的都只是幻影。他其实从来不曾存在过。

  “这感觉多好,知道自己不知道。但知是我,预知和你,会很好。”

  唐翘楚停步。

  这歌曲真甜美。像试探,又像在表白。

  它的名字,叫《TrueRomance》。

  真是叵测。

  独角兽这个家伙,为什么要分享给她这样一首歌。

  分着神走到体育场这头,往下穿过观众席,一棵盛放的异木棉横亘在阶梯中。

  阳光很好,花也在开。微风亲吻花树,浅紫色的花瓣落下。这一瞬间,悸动的、飞扬的都落定,一片安宁里,那个面目模糊的人不存在于她的世界,却存在于这一首歌中。

  “怪我明明不是你,如命运画的距离,能令我什么都想知道。总有一刹了解你,或来自晨早。”

  走下阶梯,便看见下面正比赛的班级。女子足球赛踢着半场,加油声正喧闹。观望着进操场走到场边,有认识的学妹招呼她。

  摘下一边的耳机寒暄片刻,就听学妹告诉她,他们班穿红色队服。

  然后,唐翘楚就看见她要找的那个人——

  总是兴趣缺缺、懒洋洋的齐臻,今天穿着她讨厌的红色。是她讨厌的,在齐臻身上却完全绽放出不同的生动。

  又纯粹,又飞扬,原来红也可以是这样。

  原来她不讨厌红色,她只是讨厌自己。

  齐臻今天跑得格外勤力,却又不像是有胜负心,更像是专注于游戏本身的样子。红色让她看上去充满了年轻的张力,跟绿茵、体育场、和炙热沸腾的声息一起,组成刚刚才触动过她、令她觉得遗憾又怀念的画面……

  那么热闹,那么多人。

  她却好像只看见她。

  被她注视的焦点此刻全心奔跑,带了一会儿球之后,齐臻传给队友,对方却没能接好,被另外一队的人把球截出界。

  足球朝着唐翘楚的方向滚来,众人的注意力也被带到她脚下——

  一片喧嚣中,她是夏景里最显眼那个。

  齐臻瞬间便看见了她。

  “最好抬头就有美丽一种,像泥地看画眉,未明白已妩媚。”

  齐臻看着她。那注视好像带着很深的期待,甚至近乎乞求,好像知道暗夜就要来到,所以无比希望白昼再多停留片刻。光就要走了,所以要看着她。

  就像那样一直呆立着,直到队友从后拍拍肩,齐臻才从她身上收回目光。

  终于拿出要重新投入比赛的劲头,却又还是恋恋不舍,再次回头,冲场边的她挥手。

  人们也跟着转头看向她——

  随后,女生对她喊出两个字。

  一片喧嚣中,她怎么就是知道,齐臻说的是“等我”。

  唐翘楚的心跳漏掉半拍。

  是从哪一刻开始混乱的。她明明在惦念一个不存在的人,却把目光倾注在了另一个身上。

  这个人她才刚刚认识,是个傻子,而且稚气未脱,怎么看都像个未长开的高中生。

  她却叫她意乱。

  手足无措,却说不清此刻胸口的悸动是为了什么。意乱让她连等都无法再等。

  托旁人把小说交给齐臻,唐翘楚转身离场。

  走得远了,仍不敢回头。总觉得一回头,就能看见齐臻的目光。

  那目光中,藏着令她整副心绪都为之荡漾的未知——正是那未知令她意乱,令她恐惧。

  唐翘楚切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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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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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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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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