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昭阳躺在了软塌上,连连咳嗽。
那些苦涩的汤汁,他吃了就吐。
原本英气勃勃的一个人,如今就像是霜打的茄子。
吱呀——
房门被推开的那一瞬间,南宫昭阳,抬眸便瞧见了他日思夜想的那抹身影,“你来了?”
“贫尼来了。”梅清欢面容平静的点头。
“想不到这辈子不能亲眼看到你穿上大红嫁衣的模样,倒能看到你身披袈裟的样子。”南宫昭阳看着她,忍不住自嘲浅笑,“咳咳!”
“潘大哥,放下过往吧。”梅清欢深深地看了他一眼,轻声劝道,“唯有放下心中执念,你才能得到真正的解脱。”
“清欢妹妹,这辈子能够再听你唤一声潘大哥,我已经死而无憾了。”南宫昭阳苦笑了一声,“我曾经以为这辈子定能娶你为妻,可老天爷终究还是没有让我得偿所愿。”
“放不下的那一股执念,终究会成为心魔。”
“是啊!”南宫昭阳深深地看了她一眼,似是要将她的眉眼牢牢地记在心里。
一盏茶后。
梅清欢离开了客房,重新回去了大殿。
襄阳王一声令下,带着人马浩浩汤汤的离开了香山。
与此同时,荣王也离开了。
秋叶随风凋零,一切都好似和从前一模一样,从未改变。
十一月初一,铃儿在叶骏的陪同下,也离开了香山。
临走前,她拜别了梅清欢。
“娘,等以后有空的时候我再来看您。”
“嗯。”
梅清欢温和浅笑,目送她离开。
身后的玉华寺渐行渐远,而那令人心情安定的佛音也渐渐的远了。
添了暖炉的马车里,铃儿软绵绵的靠在了叶骏的肩上,闭目养神。
两日后,慕翎阁。
冯春儿和江月茹听完了铃儿的话,互相对视了一眼,心中同样唏嘘遗憾。
“昨儿个我还听说荣王将柳王妃赶出了王府,原本以为是个假消息,如今看来,消息属实了?”冯春儿忽然想到了坊间的那些传言,好奇的问道。
“肯定是真的了啊!”江月茹咬了一口蛋挞,冷笑了一声,“荣王发现自己被忽悠了这么多年,怎么着也要出一口恶气吧?”
“要我说啊,柳氏这样的人根本就是死不足惜!”江月茹化悲愤为食欲,又狠狠地咬了一口蛋挞,“荣王之所以没有弄死这个坏女人,应该是因为他忌惮太后和柳相吧?”
毕竟柳茹云是柳相的掌上明珠。
再说了,宫里还有个柳贵妃。
即便荣王很想弄死柳茹云,也要顾忌她背后的势力,况且他们还有个儿子呢,虽然那儿子也是个不成器的~
“铃儿,你别难过。”冯春儿亲昵的揽住了她的肩膀,目光温柔的宽慰道,“也许这对梅夫人而言,真的就是最好的结果呢?”
江月茹表示不赞同的摇了摇头,“留在寺庙,与青灯古佛相伴一生就是最好的结局吗?我看未必!不过铃儿,眼下你娘已经做出了决定,你这个当女儿的只要支持就好了,也许等将来的某一天她突然想通了吗?她想通了,不就会回来了吗?”
“大嫂,二嫂,谢谢你们安慰我。”铃儿浅浅一笑,眼底充满了感激,“虽然我和我娘相处的时间并不长,可我了解她,她已经做出来的决定,便不会再改变了。”wWW.ΧìǔΜЬ.CǒΜ
“说到底,还是缘分没有修够。”冯春儿拍了拍她的肩膀,低声感慨道,“若是当初,但凡荣王能够给予梅夫人一丝信任,也许……不过这些眼下说这些话已经没有意义了。”
“是啊,铃儿,你也别想那么多了。总之你若是想你娘了,就去香山探望她。”江月茹揉了揉她的头发,温柔浅笑,“现在让我们聊聊另外一件事吧?再过五日就是太后的千秋宴了,我已经做好了你出席宴会要穿的衣裳,想不想试试?”
“好。”铃儿乖巧的点了点头。
“我和你二嫂花钱到处打点,终于打听到了太后的喜好。”冯春儿笑眯眯的说道,“你如今是有品级的郡主,又是第一次出席这么隆重的宫宴,所以我和你二嫂啊,花费了大心思~”
铃儿微微眯起了眼睛,甜甜的笑着,“我就知道大嫂,二嫂最好了!”
其实她想说,柳太后恨不得弄死自己!
就算自己穿的比天上的仙女还要好看,柳太后也不会多看自己一眼,搞不好还会直接在这次宫宴上派人了解了她的小命。
说起来,五日后的那场宫宴,危机四伏险象环生呢。
不过铃儿不打算将这些话告诉大嫂二嫂,省的她们担惊受怕。
江月茹亲自为铃儿设计了一套好看的宫装。
藕丝琵琶衿的上衣搭配着流云百褶裙,外袍是红色的软毛织锦斗篷,领口和袖口的位置都镶了一圈火红的狐狸毛,瞧着便觉得喜庆。
再加上铃儿的皮肤本就白皙透亮,被红色斗篷这么映衬,显得更叫的娇艳明媚了。
“好看不?”江月茹将铃儿的衣裳都整理好之后,还不忘回头朝着冯春儿得意的眨了眨眼睛,“大嫂,我就说吧,铃儿生的肤白貌美,所以啊能够压得住色彩艳丽的大红色~”
铃儿站在了半人高的琉璃镜前,仔细的看了看。
然后真诚的朝着二嫂比划了个点赞的动作。
“我们家铃儿真好看~”冯春儿看着经过精心装扮的小铃儿,有些感叹,眼眶也逐渐有些泛红。
铃儿当年被叶宸接回叶家的时候才五岁,虽然瘦弱娇小,可那双眼睛却是格外的明亮清澈。
冯春儿还记得当初第一眼看到铃儿的时候,她就觉得这孩子水灵,那时候她就想啊,要是这辈子自己注定无儿无女的话,她就将铃儿当成自己的女儿,唯一的女儿,当做掌上明珠般疼爱。
“大嫂,您怎么笑着笑着还哭了呢?”铃儿匆忙拿着手帕擦拭着冯春儿眼睛的泪珠,目光饱含担忧,“您是不是哪里不舒服呀?”
“没有,我是开心。”冯春儿揉了揉她的脑袋笑着解释道,“看着你长大了,我的心底竟然生出了一股吾家有女初长成的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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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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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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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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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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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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