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披皮甲,脑袋上顶着一条条的小脏辫!
常凌一下子心就沉了下来,果然是匈奴。
而且看其样子还不是普通的匈奴骑兵,因为普通的匈奴骑兵做不到这样人人披甲,瞧那皮甲也是上等的好货色,轻骑兵常用的!琇書蛧
常凌撕下一块布条缠在手上,后面的人也举起来上好弩箭的强弩。
常凌不仅没有害怕,反而兴奋!
“弟兄们,是匈奴的精锐,看样子是斥候。怕吗?”
常凌年轻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的狰狞笑意。
后面的招子,别看刚刚很不正经的样子,但是这个时候,却十分的给力。
嘿嘿一笑:
“头儿,看上去人不少啊。怕了还能是汉人?”
瞬间爆发出了一阵的哄笑。
虽然对面匈奴人数不少,大概有百八十人,但是常凌他们也不害怕。
铠甲是他们的底气。
他们身上的甲胄虽然不是重骑兵那样密不透风的铠甲,可既然叫铠甲也绝对不是什么皮甲能够比拟的。
经过天工院精心设计打造的适合骑兵的铠甲。
在军中受到无数的兄弟的追捧。
岂是匈奴的皮甲能够相比的?
如果说中间的差距,那就是一代机和三代机的区别。
对骑兵来说,铠甲战马就是生命,一副好的铠甲可以避免很多的致命伤害。
更不要说,还有强弩这样的手段,虽然要保护马车,弩箭发射不来几轮,但是大汉难道就不能打硬对硬的仗吗?
怎么可能。
对面的匈奴显然也是发现了常凌几人,相距几百步停在了那里,叽里咕噜的嗷嗷叫,显然是在兴奋。
“头人,对面好像是汉军啊!”
“瞧瞧那里还有个马车,属下觉得咱们要发财了!”
一个匈奴骑兵兴奋的看着常凌这个三四十人的队伍。
显然没把他们放在心上,已经把他们当成了待宰的羔羊了。
匈奴的头人是一个看起来面容十分沧桑的家伙,身躯倒是魁梧,也不知吃什么长大的。
听到手下的话,沉思了一下:
“不要惹事!不用管他们,咱们有任务在身,不能跟他们耗时间!”
瞬间,匈奴好些骑兵都感觉很可惜。
那可是马车啊,能让汉军护送,还有马车相随,必然是个肥羊啊。
只是头人说得也不错,自己等人还有要务在身。
刚刚说话的那个骑兵舔舐了一下嘴角,脸上充满了可惜。
常凌这边,一直在等待着,可是看那群匈奴并没有马上进攻,倒是有点意外。
匈奴的狼性,汉军那是口口相传。
今日看到自己这样比他们人少的队伍,都不敢上?
常凌的心里犯嘀咕了。
虽然他们已经走了几天了,但是由于马车走的慢,这里距离大宛也不过是几百里的距离,而又突然出现了匈奴的骑兵。
这事儿怎么看都不是很简单的事情。
突然,常凌好像是想起来,走前将军无意中说过,去大宛远征军的人差不多回来了。
瞳孔一缩!
不好!
这群匈奴骑兵不会是来大宛探虚实的吧?
那是不是代表着前方战况有变?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那说什么也不能让这群士卒活着了。
这可是关系到十万大宛步兵是投降大汉还是继续跟着匈奴的重要事情啊。
常凌绝的自己好像触碰到了华生!
再看看匈奴畏畏缩缩,根本就不想打,更印证了这群人是有使命在身啊。
心头马上起了一计!
拿起挎在战马旁边的长弓,弓如满月朝着匈奴骑兵的方向射了过去。
射完以后,还勾了勾手指,脸上露出一丝的笑意。
那副姿态嚣张至极。
简直就是挑衅。
长弓是常凌从小就练习的,八石弓虽然不如什么十二旦弓威力大,但也威力也不小了。
他就是在挑衅。
都说匈奴脑子不好使,他想试试!
嚣张就要有嚣张的本钱嘛。
身为汉人,把匈奴赶到苦寒之地的汉人,常凌觉得自己嚣张一下没什么吧。
这就是多年战争给汉人带来的自信。
如果说后世的中华与别国交往,那叫外交的话,现在的外交官,嗯,不能叫外交官,叫使臣吧。
他们那种外交手法,根本就谈不上外交两个字。
简直就是叫赤裸裸的挑衅。
又或者叫嚣张!
当面给人家国王两脚的都不在少数。
甚至过分的敢当众杀人!
虽然不赞同这种做法,但是这就是大汉的底气啊。
不服,可以,憋着!
不然就战!
说起来,大宛跟大汉干了好几次仗,也有这些“成功外交官”的原因在。
大宛不是盛产汗血宝马嘛,咱汉武帝就瞧上了,改良马种这不是现成的好血统嘛。
于是组织了300多人的使团去了。
可是大宛人也就是现在的斯坦人不想给,但是又怕被报复,就打算拖着,但是身为大汉的使臣哪能这么没有脾气啊。
于是乎差点没给人家国王砍了也放了狠话。
大概就是今天你给也得给,不给老子回头就点兵点将弄死你。嗯大概就是这意思。
这下子,惹怒了大宛了,但是也不敢明面上为难大汉使团,后来没办法半路截杀!甚至勾结匈奴和西域小国不给大汉使团提供粮草。
那时候还是李广利的时代呢。
汉武帝怒了,这群小崽子有点飘了啊,马上派人也就是李广利带兵出征了。
这不是汉武帝狂,而是当时大汉确实有这个资格啊。
大宛你不过就是个才有三四十万人口的小垃圾,居然不给我大汉皇帝的面子,那不是找事儿呢吗。
要知道原来比你还牛逼的楼兰王又怎么样?
还不是被赵破奴700骑兵就给拿下了?还抓住了楼兰王。
所以战争慢慢的就演变成了前文中的一次两次征大宛了,不再赘述。
匈奴的头人,看到朝着自己射来的箭支,大怒!
虽然他知道这么远的距离根本就不可能伤到自己,可是这种行为却让他勃然大怒。
还从未有人这样挑战他呢。
“头人,这群汉军太嚣张了,真以为咱们怕了他呢,咱们干他!”
刚说话的那个匈奴骑兵也满面怒容。
匈奴头人脸色铁青的对着一群匈奴骑兵道:
“杀了这群汉军!”
目光死死的盯着常凌,汉军你成功的引起了我的注意!
最近这种写法大家觉得怎么样?掺杂一些小故事,白话通俗易懂点的,让大家看小说的同时也能听听野史趣闻,这种写法行吗?大家不反感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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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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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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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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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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