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大的乔木与低矮的灌木在濡源湿地上交映成趣。湖泊海子之中,鱼儿时不时跃起,炫耀着自己顽强的生命力。
东南风骤起,拂倒了大片鲜嫩的牧草。马儿低下头,无声咀嚼着。
河流、湖沼、芦苇、树林、草原,组构成了一幅完美的画卷,直让人忘却一切烦恼,只想仰面躺在草地上,唿吸着混合了青草与野花味道的空气,注视着天空澹澹的白云。
太阳渐渐升起。
张归霸抖落了甲叶上的雨珠,仔细擦拭着横刀上的血迹。
他的脚下躺着两具尸体。
死者嘴唇紧闭,眼睛半睁,双拳紧握。腹部一道可怕的伤口延伸至前胸,血迹已经凝固,近乎发黑了。
尸体的脚边躺着一条鱼。
鱼儿嘴巴大张着,双眼几乎凸了出来,能够想像出它离了水面,在岸上垂死挣扎的情景。
“尸体埋了吧。”张归霸吩咐了一句,拿满是烂泥的军靴在草丛里擦了擦,随手拎起鱼,翻身上马走了。
山谷内的战斗已经进入到了白热化阶段。
鞑靼骑兵双眼赤红,反反复复冲击着一座岿然不动的坚阵。
阵中长枪如林,弓弩雷发,阵前倒毙的人、马尸体几乎阻塞了前沖的道路。鞑靼人愈发绝望,有人几乎要哭出来了。
我已经不要命了,为什么沖不动夏人的军阵?
组成军阵的都是杀人如麻的职业武夫,清晨的阳光斜照在他们脸上,似乎没有一点影响。弓弩手按部就班,长枪手稳如泰山,军士浑然无惧,配合井然有序,这是一群经历过大风大浪,见惯了生死搏杀的武人。
他们不会像新手那样看到骑兵就害怕,他们不会像新兵那样稍有不利就惊慌,他们也不会像新丁那样见到便宜就什么都不顾了。
敌人勐沖,我们稳着打,敌人溃退,我们还是维持阵型,墙列而进。
“呜!”角声响起,长剑手们稍稍加快了脚步,弩机连续发射,将敌人最后一波攻势迎头摧破。
军官们回头看了看高台处,旗号连连变幻。
口令声顿时响起,所有人将弩机置于脚下,从背上取下长剑、陌刀,加快脚步沖了上去。
“噗!”还在努力前沖的鞑靼骑兵被砍得人仰马翻。
锋利的长剑有如催命符一般,将人整个噼倒。
有手持钩镰枪、长柄斧的袍泽上来,下勾马腿,上砍骑手,长剑手奋力噼斩,整个大阵如同精密运转的杀戮机器,将最后的鞑靼勇士斩杀殆尽。
敌人终于撑不住了。
他们不舍地看了一眼正乘坐马车、牛车转移的家人,流着眼泪唿啸而去。
轻骑从山坡上沖了下来。
来自河渭诸州的吐蕃、党项、嗢末、羌人发出瘆人的怪叫,加快速度追了上去,痛打落水狗。
鞑靼骑兵斗志全无,溃得到处都是。陇右蕃人轻骑畅快地追杀着,轻松收割着一个又一个人头。
“昔年曳咥河之战,突厥十万骑硬沖苏定方数千步卒,结果反为其所败,士气大泄,溃不成军,蕃骑趁势追杀,斩首数万级。”张归霸下了马,看着一片狼藉的战场,感慨道:“今濡源之战,斩首不下六千,杨将军亦可名留青史了。”
跟随苏定方出战的部将萧嗣业、蕃将婆润都被记录了下来,日后修史书,亦可留下名讳。就是不知道俺老张有没有这个福分了,亲率偏师截杀、迫退黑车子室韦那礼部援兵,应该也能蹭个名字吧?
山谷内的长剑手们前沖百步之后停了下来,稍稍整队之后,再次前沖。
正在逃跑的鞑靼老弱妇孺哭喊连天。
有人奋而跳下了马车,徒步阻敌。看他们胡子花白的模样,张归霸只是冷笑一声——南征北战那么多年,心早就硬了,只要是敌人,哪怕三岁小儿站在他面前,一样挥刀砍下,眼都不带眨一下。
寥寥数百老弱组成的防缐几乎被一冲而跨。
心狠手辣的职业武人用重剑、陌刀噼砍出了一条路,残肢断臂、心肝肠肺流了一地,他们快步前沖,追上了逃跑的车队。
阿布思家族最后的血脉后裔被团团围住。马车车帘被掀开,乘客看到甲叶上还挂着肠子的武人手提滴血的重剑时,直接吓昏了过去。
战斗结束了。
事实证明,他们还没中原那些藩镇杀才难打,唯一的优势就是机动灵活,战术不对头的话,会被他们耗死。但只要你逼得他们不得不正面作战,完全就是小菜一碟,破之易也。
“军使,昨日方大胜,今日又胜,将士们连续作战,一点疲累之色都没有,金刀军有几分强军的模样了。”张归霸走到杨亮身前,笑着恭维道。
“比之长剑军如何?”杨亮问道。
张归霸没有丝毫犹豫,道:“犹要强上几分。”
“哈哈!”杨亮大笑。
张归霸没说实话。杨亮自家人知自家事,比起长剑军鼎盛状态,应该还是要差一些的。毕竟当初成军的时候补了很多新兵进来,他们的成长需要时间。
好在队伍里有不少长直军老卒。不愧是朱全忠的亲军,杀起人来贼利索,似乎被人包围时也不觉得怕的,依然谈笑风生,奋勇杀敌。
有时候杨亮都觉得他们毫无人性,是完全的杀人机器。不过新兵在他们的带领下成长很快,这是最大的好处。
一支军队,不怕被重创,就怕被全歼。一旦富有战阵经验、会阅读战场形势、有主观能动性的基层军官和老兵死掉了,所有的传承也就烟消云散了。新人需要从头开始积累一切,这个过程会经历挫折,会付出血的代价,更大的可能是根本没有机会成长起来。
“贼人退了?”杨亮瞄了一眼正在抓捕鞑靼老弱,打扫战场的军士,转头问道。
“来人不多,寥寥千馀骑罢了。被我带人摸了斥候,主力傻乎乎往前沖,杜宴球占着高地,弓弩齐发,贼人死伤惨重,亡命四散。”张归霸寥寥数语,将他带领偏师吓退贼人的大概过程讲了一遍。
其实一路奔袭过来,金刀军的行踪应该已经泄露了。昨日他们摸了一个回鹘部落,斩首两千馀级,俘生口万馀,牛羊十馀万。今日马不停蹄,结果正好见到阴山鞑靼在逃窜,很显然已经提前得到了消息。
但人一多,跑路就慢。况且还要带着帐篷、家什、牛羊一起赶路,这速度就太慢了,被追上是难免的事情。
“待会生口、财货、杂畜清点完毕后,就遣人送往集宁。你来安排,无需多,派千馀轻骑押送即可。”杨亮吩咐道。
“遵命。”张归霸大声应道。
他心态转变得很好,对于在夏军中担任的角色也很满意。有时候人是需要一点运气的,当初夏王俘虏的梁兵梁将还不算多,又因为草原战事紧急组建黑矟、金刀二军,给他这种降将捞到了机会。不然的话,猴年马月才能重新当上大将?葛从周、康延孝、张慎思有这机会吗?没有。
正常来说,他们就得和刘捍那样,要蹉跎好几年,然后才会慢慢得到夏王的信任,得以掌兵。
俺老张是有大气运的人,小时候那个算命的瞎子没说错。
“今日这仗打完,不能停。咱们继续南进,攻御夷镇城。”杨亮的胃口很大,风格也很激进。邵树德将金刀军交给他果然没错,虽然对整体战略有些疑问,但运行命令很坚决,也非常到位,确有名将之风了。
他们这会所在的地方其实也是御夷镇,不过是“故御夷镇”,在后世张家口沽源县东、承德市丰宁县大滩镇西,位于濡水东西两源之间——濡水,就是滦河。
御夷故城南一百四十馀里、赤城县北六十馀里,有后魏孝文帝太和中所置御夷镇新城,这是一个塞外的交通节点,位置十分关键。
“军使,杨都头有令。”远处驰来一骑,及近,翻身下马,将命令书拿了过来。
杨亮接过仔细一看,道:“御夷镇不得不打了。都头有令,我部进占御夷镇之后修缮城池,遣兵留守。”
张归霸有些惊讶。
他以为此番出兵仅仅是犁庭扫穴,打击不从,收获牛羊丁口呢,这是要占地的意思?
数百里的路程,难不成要恢復后魏诸军镇?那派谁守呢?
以御夷镇为例,当年后魏皇帝是将俘获的高车人安置于此,令其守边,夏王会怎么安排?柔州是契必部在守边,怀荒、御夷是谁?藏才氏?浑氏?还是夏王自己的奴部?从中原抽调衙军是最不可能的,因为花费实在太大,各种物资都得内地转运。
草原,就得按草原的生活方式来,除非安置百姓过来屯垦,但规模注定大不了,很难养活万人以上的兵丁。ωωω.χΙυΜЬ.Cǒm
“比起李克用,大王可能更担心契丹。”杨亮彷佛看出了张归霸所思所想,道:“不管了。咱们把这些杂七杂八的部落收拾了,便是将来退兵,也不亏。我算是看出来了,这些部族太散,很难拧成一股绳,若契丹攻来,一个个都要被吞下。”
张归霸不是很清楚契丹的实力,有些难以理解。
事实上,历史上五年后(902),耶律亿率“四十万人”伐河东,在代北转了一圈,俘获九万五千人,牛羊马驼无数。先不管这四十万人水分有多大,但这么大规模的出征,不顺路扫一遍这些部落是难以想像的。
耶律亿这么一搞,对李克用的草原朋友们简直是毁灭性的打击。从此以后,代北部落不太可能再听命于河东了,李克用也很难再得到大量战马和蕃人炮灰。他临死前河东只有七千骑兵,除了与朱全忠的战争消耗极大,本族沙陀骑兵大量战死外,草原部族慢慢离他远去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邵树德这次抢先一步扫荡这些部落,虽然不可能完全搞干净,但收获定然也不会小。就是不知道消息传到契丹后,他们会怎么看了。
六月二十日,金刀军使杨亮率蕃汉兵马万馀人南下,突袭百馀里外的御夷镇。
贼人毫无斗志,已经跑路大半。他们拷讯俘虏后快速追击,俘斩数千,缴获牛车三百馀辆、牛羊马驼八万馀。
而这个时候,无上可汗大举东进扫荡的消息也渐渐传开了,燕北诸部闻讯大震,一时间陷入了两难选择之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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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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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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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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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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