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带着农场下凡尘>175 谋划未来
  打压了王熙凤一番后,贾母的心思才真正放在了迎春身上。

  之前非要把迎春嫁给石仲魁,不管是何理由,归结起来还是在投资和寻求助力。

  现在石仲魁前脚带上贾政在开荒上捞点功劳,现在又信守承诺的真正帮贾宝玉谋划前途,甚至想好了为宝玉谋划具体的官职,对贾家来说,这笔投资可谓收获满满。

  石仲魁这个孙女婿在贾母心里的地位,隐隐有超过王子腾的趋势。

  所以为了回报或者说互惠互利,贾母不仅在心里谋划着如何帮石仲魁,还希望迎春能尽快为石家生下个子嗣。

  把探春、惜春、林黛玉等几个小姑娘,还有守寡的大孙儿媳妇李纨打发出自己的屋子后,贾母这才开始和迎春说些私密的话题。

  听迎春红着脸说,自己和宝钗即便分单双日陪着石仲魁,都开始吃不消后,贾母、王夫人、刑夫人和王熙凤那是越听越吃惊。

  而且越听越羡慕,王熙凤甚至脸红着搅动手里的手帕,满心羡慕的看着脸色红扑扑的迎春。

  贾琏即便喝了八宝酒,都没这种战斗力,所以和石仲魁一对比,如何让人不羡慕?

  贾母叹息一声道,“长听闻姑爷除了读书出类拔萃外,在习武一道上也有过人之处,本以为只是外人吹捧,没想到姑爷还真是文武全才。”

  贾母说完,面露笑容的道,“这是好事,对我贾家和姑爷都是好事。”

  刑夫人还没听懂,但王夫人和王熙凤一听就明白贾母的意思。

  贾家真正的底蕴其实还在军方。

  以往只觉得石仲魁偏向文事,想帮他都没什么机会,更别说施恩于他。

  现在既然他也擅长和喜欢武事,那今后大家合作的机会就更大了。

  也给了贾家回报,甚至先一步示好、拉拢石仲魁的机会。

  而且一般的状元郎一生都没机会离京,在地方上做官,石仲魁是六元魁首,肯定只会一直待在京城内任职。

  也就不用担心帮了石仲魁后,会像林黛玉亲爹林如海一样,远去江南做官,想帮贾家也只能帮到贾家在金陵的偏房。

  既然这样,那就不需要再有什么顾忌。

  叮嘱迎春今日就跟着石仲魁回家,然后抬举琥珀、珍珠做填房。

  至于立两人为妾室的事,完全可以在迎春自己怀孕,生下子嗣后再说。

  随后又说了些,即便琥珀、珍珠成了石仲魁的房里人,也无法怀孕的诀窍,迎春这才恍然大悟的红着脸点头。

  等石仲魁带着迎春回家,贾母立马把贾赦、贾政、贾珍和贾琏叫到自己屋子里。

  连同刑夫人、王夫人和王熙凤一起商量起来。

  对于贾家全力帮助石仲魁的事,若是换上今日之前,王夫人和王熙凤肯定还会心有不满。

  毕竟两人嫡亲哥哥和舅舅王子腾越风光,两人在贾家的地位就越高。

  但贾宝玉差点就能成为从七品的太常寺博士,现在虽然换成了贾琏,王夫人心里仔细想想,当然是亲儿子比亲哥哥重要。

  再说王子腾已经官任二品,除非调离京营,卸任节度使的职位,否则升无可升。

  有了这个前提,委屈、委屈亲哥哥又算的了什么。

  至于王熙凤,之前贾政就解释过,在荣喜堂时石仲魁说过,先让贾琏任职太常寺博士,管着‘宾礼’的职事。

  等有了功劳后,再升从五品的寺丞就顺理成章了。

  之后的目标就是太仆寺这个专门为皇帝养马,管理宫廷御马的机构。

  别看一个养马官不起眼,可但凡能为皇帝养马的人,能接触到皇帝的机会可不少。

  甚至皇帝出巡时,负责驾驭马车的人就是太仆寺寺卿。

  而且这职位绝对是个肥差,比起孙猴子的弼马温位置,简直是天壤之别。

  不说和皇帝的关系是否亲近,仅仅是一个小到没品,一个官拜正三品就能看到差别。

  所以王熙凤此时心里也更愿意石仲魁的官越做越大。

  而且比起一味捞好处,却不付出的王子腾来说,石仲魁的信用确实更高。

  前途也更加远大。

  这次家庭会议只开了一炷香,贾家能做主的人就统一了意见。

  临过年的前一个星期天,兵部和工部就有公文下放到屯田营,500幅边军才能用的铁甲很快送去了屯田营。

  在石仲魁说自己想要马甲时,兵部的人只是犹豫片刻,就悄悄出主意说。

  只要石仲魁舍得花三、五千两银子,一百副全身马甲年后就送过来。

  石仲魁看着手里兵部的公文,想着既然不用担心被人弹劾,那还有什么好犹豫的。

  大手一挥,五千两银子送出去,果然换回了一百副连人带马一起保护起来的铁甲。

  东西到手时,石仲魁也把38匹成长起来的混血马全部放在,专门养马的山谷里。

  除了把空间牧场内的马显露出来外,他心里还纯了,吸引一部分元蒙骑兵的心思。

  否则即便自己真带着上百个骑兵出去打游击,想寻到对方主力真没那么容易。

  还不如把人吸引过来,利用山谷的地形,命令屯田兵死守,自己则带着马队在外伺机冲击敌人的大帐。

  或者偷袭粮道。

  等立下功劳后,才有机会掌握更多的兵力,发动对南下元蒙大军的围剿,或者追击战争。

  至于战马的来源,找山神、土地演场戏就行。

  而且经过锦毛鼠这段时间的暗中盯梢,当初被自己用来换汗血马的那四个胡姬,还真有一个是西域某个教派的备选圣女。

  带上二十个亲兵和大兴都司阎桂祥、宛平都司薛金平和屯田营十几个武官骑马去了山谷。

  天寿山山神邱有刚,昌平、大兴、宛平城的土地,外加日游神和手下的兵丁,变化成金发碧眼胡人马贩的样子出来迎接时。m.χIùmЬ.CǒM

  薛金平、阎桂祥等屯田官吏们,立马误会成石仲魁这是找到了关系,从草原上,甚至西域买来一批汗血马。

  之所以认为是成汗血马,全是因为这批空间牧场里培育出来的混血马的父系,就是真正的汗血马。

  不仅外表及像,跑动流汗之后,十几匹毛色火红的马匹远远看上去,脖子上真如在流血一样。

  薛金平、阎桂祥等人在看到混血马披甲连续跑动半个时辰,也就是一个小时都不见体力见底,顿时激动的无以复加。

  拱手对着石仲魁道,“大人,若是有千八百这种天马,小官都敢放弃重甲,带着人去草原上打游击。

  若是有向导,直捣单于的汗庭都没问题。”

  石仲魁不由翻了个白眼,空间牧场一个月才培育38头,想征集满一千匹,怎么算也要26个月以上。

  有那个时间还不如多从西域买些汗血,甚至阿拉伯马混血专门培育新种马。

  五年后,加上空间牧场里出产的两千多匹宝马,外加养在马场里的马匹培种,培育出上万匹比大周、草原,甚至汗血马都强的战马都没问题。

  若是能控制住河套之地,十年后几十万匹足以横扫亚洲骑兵集团一出现,复制元蒙打到欧洲的壮举都不难。

  可惜做到这点虽然不难,但除非自己是皇帝,或者找个底盘自立,否则就是取死之道。

  而在大周造反,死的那些大周子民,还不知道得背上多大的冤孽,别说赚功德了,空间中功德栏不是负数就算好的了。

  不过,再往深处想想,若是自己在大周之外的地方自立,一路往西边攻打。

  说不定还真能建立一个横跨欧亚,由汉人加少数民族组成的庞大帝国。

  即便这个帝国最后崩溃了,但只好汉字还存在于这些分裂后土地上,应该也算是一种功德吧。

  石仲魁心里虽然意动,但也知道此时想那些还太早了。

  但这不妨碍他在心里存了这念头,并且开始默默算计着。

  和山神、土地们交涉一番,装模作样的支付了明着只有4千两,箱子底下全是石块的4万两黄金。

  一群屯田营大小官吏顿时咋舌,平均一千两黄金以上一匹马,绝对不是他们这些人能惦记的宝马。

  而那四千两黄金,夜里就被山神给送了回来。

  隔天一早,石仲魁刻意选了四匹纯白混血马,带着仆役家丁,直接去了皇城。

  景隆帝看到这四匹骏马时,激动的手都微微颤抖起来。

  兴致极高的忙命人套上鞍具,骑上马在御马监的马场里跑了半上午,这才冷静下来的连声夸石仲魁忠君爱国。

  对于有胡人找上他,以汗血马换敌对教派备选圣女的事,直接就同意了。

  甚至听说之后还有三四十匹,甚至更多的汗血马会再次运过来后,干脆把这事全权交给了石仲魁负责。

  一则汗血马种对中原大地来说,确实难得。

  二则一个听都没听过的西域教派,哪里会放在皇帝眼里。

  还不如换些好处来的实际。

  石仲魁出了宫后,叫上绣衣卫百户崔和忠,押着四个胡姬和被扣押下来的胡人,去了养马的山谷。

  把人交给山神、土地变换成的胡人。

  混血马的来源算是真正有了个合理的理由。

  四个胡姬和胡人本以为自己必死无疑,却没想到山神和土地押着她们出了长城后没半天,却直接把她们给放了。

  死里逃生又听说石仲魁在其中帮忙良多,几人对石仲魁那叫一个感激。

  连连保证答应的两匹汗血母马一定会送到,并且还把数量一下子增加到10匹。

  随后皇帝对石仲魁送给太上皇4匹纯黑骏马的事,一点都不在意。

  更对石仲魁说自己花了4万两黄金购马的事,不仅没再多问,反而装糊涂的敷衍了过去。

  太上皇心里虽然不满自己得到的是黑马,但想想这四匹骏马可是汉武帝不惜发动战争,才得到的天马,身体又很诚实的生不起半点拒绝的意思。

  而且还和皇帝一样,说了一大堆不要钱的废话夸奖他。

  当然,随后新老皇帝大概也知道白拿的话,会寒了臣子的心。

  过年前一天时,戴权和夏守忠一前一后来到石家宣旨。

  以石仲魁献马有功,皇帝升他为从四品的朝列大夫,太上皇又升他为正四品的中顺大夫,算是真正打通了今后升三品侍郎的路。

  而且看这样子,等于节省了至少五年的时间。

  朝野内外对此,大部分只是羡慕,只有极少人才上书反对。

  等有传言说,石仲魁答应帮各家培种后,京畿内所有的反对声音一下子就减少了7成。

  而且因为于洪高就在督察院任职的原因,在于同甫亲自上门后,督察院五品以上官员家都收到一份邀请函。

  这群人嘴上说石仲魁荒唐,但行动上却很诚实的让仆役去寻好马,送到屯田营育种。

  有了这个先例,家中但凡有好马的勋贵和官员们,全都急切的把家中的骏马送去了屯田营。

  一时间营地里居然有转变成马场的趋势。

  而这也让石仲魁有了机会,冲这些骏马中,选出最好的母马,继续培种的机会。

  否则全是一头汗血马为父系,生出缺陷马的概率将大增。

  不过好马的培育中,想保持纯血,又无法避免的会出现亲近繁殖的事。

  这其中看似简单,学问却大了。

  石仲魁虽然不懂那么多,但他还是知道优中选优的道理。

  而且别人需要十年、二三十年才能慢慢培育出来的新马种,在他这里只需要半年、一年的,就能培育出七八代,总能选出几匹耐力、速度都最强的种马。

  年三十这天,一大早就有别家的管家或者子嗣,带着礼物上门。

  除了不少人想尽快培种,还因为朝野上下此时已经确信了,石仲魁上升的趋势已经势不可挡了。

  若是他能在25岁左右就升任六部侍郎,那么入阁也就一两年的事。

  而30岁左右入阁,今后只要不犯大错,熬也能把前面的内阁大臣熬死。

  可以说,石家今后几十年里,必然是繁花似锦风光无限的存在。

  这种必然前途无量的存在,此时是个人都想巴结他。

  但石仲魁却出奇的理智和冷静,入阁是必然,但他却不想早早就成为内阁首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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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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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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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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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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