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穿到女尊吃软饭>第12章 这是要发财的节奏?
  第二天早上,林秀又踏上了去往府城的路。

  不过这次,多了一个人。

  因为林秀要扩大一下销售,昨晚做了一百八十串糖葫芦,再加上试吃的,今天要拿的东西,几乎比昨日多出一倍。

  林秀扛不动了,得再加一个人帮忙。

  林父派了二姐夫。

  二姐夫赵氏性子爽快,比起温柔贤淑的大姐夫,更开朗热闹些。林秀也觉得二姐夫去更合适,尤其是二姐夫个子高高的,看起来就像很有力气的样子。

  到了府城里,林秀带着姐夫去了昨天卖货的那条街。

  刚一步入那条街,摆好了东西还没叫卖,就围上来了几个叔叔大爷。

  “快给我来两串。昨天买了回去,孙女们都没吃够!”

  “我家里那几个小的,也是吵着还要呢!”

  这才卖了一天,竟然有了回头客,林秀大喜,麻利的给诸位顾客老爷们拿上糖葫芦,并附赠了吉言若干。

  开张顺利,接下来就更顺利了。

  林秀在一条街上走走停停,不断的有人来买。

  人是视觉动物,这一捆子密密麻麻的糖葫芦,排列的整整齐齐,本就有种视觉震撼的效果,再加上每一串都晶莹剔透,在阳光下反射着诱人的光泽,红红的颜色十分讨喜,酸甜的山楂香味四溢,从嗅觉上也很引人。

  本就是个新鲜事物,再加上是林秀这么个大美女在售卖,更是极大的增加了吸引力。

  不得不说,林秀从原主那里继承来的甜嘴还是很给力的,至少对卖货很有帮助。好听的话不要钱似的不断从她嘴里冒出,一套一套的,惹的那些小哥哥、叔叔大爷们个个心花怒放,纷纷掏钱,走单不断。

  这条街还没走完,林秀带来的一百八十串糖葫芦就卖光了。试吃的人不多,好多看到糖葫芦就直接买了。xǐυmь.℃òm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是万万不敢相信的。”二姐夫用手抚了抚激动的小心脏。

  他真没想到糖葫芦竟然这么受欢迎,昨天还对小姨子卖货有些疑虑,今儿个才知道原来是贫穷限制了他的想象力。

  看看那些人一串几串的买,都不带眨眼的。要知道五文钱,在乡下能买五个鸡蛋了,但这府城里的人们,却拿来买了零嘴,换他他可舍不得。

  二姐夫的女人在城里打工一天才能挣三四十文,小姨子半天就挣了九百文,这也太厉害了吧。

  真没想到秀儿还有这等本事,过去只觉得这孩子游手好闲,到处狼窜,今儿个才发现其实这小姨子活泼大气,能说会道卖货特好。不像自己,在村里还觉得有几分泼辣,来了城里,竟张不开嘴,紧张的光冒汗。

  二姐夫一下子对这个小姨子印象改观了很多很多。

  “嘻嘻,姐夫,我说的没错吧?”林秀在进城的路上,和姐夫交流过这门生意的设计,尤其是定价和营业地址的选择技巧。

  二姐夫不明觉厉。

  “秀儿,走,咱快回去,天早还能到山上摘山楂。”二姐夫已经在打算明天的生意了。

  山楂是得去摘,但是回家之前,林秀又去买了糖,买了几十斤米面,甚至还买了酱醋盐。

  家里要添置的东西很多,但是林秀知道要适可而止,量力而行。

  毕竟,她的糖葫芦生意不是每天都有,每天都火爆的,等过几天山楂摘没了,这项收入可就暂时没了。

  所以现在,攒钱比消费更重要,挣的钱可不能全买了东西花光。

  抛去买东西的钱,林秀今天拿回家了五百文钱,也就是半两银子,林父高兴的合不拢嘴。

  “这真是卖山楂挣的?能挣这么多?”林母皱着眉头问道。

  “她娘,你咋不想咱秀儿的好呢?你去问问老二家的,这钱是不是咱秀儿卖糖葫芦串挣的!”林父和媳妇急眼了,“你怀疑啥?昨天你吃肉啃排骨的时候咋没这么多事儿呢!”

  “我······”林母说不过自己的夫君。

  她不就是常年被这个不省心闺女整怕了嘛,总担心闺女又憋什么大招闹幺蛾子。

  “瞎寻思!咱秀儿以前那是年纪小不懂事,现在长大了知道对错了,就越来越好了。这就叫浪·女回头金不换!”

  林母:“······”

  接下来的几天,林秀每天都在沉浸式做生意,上午卖货,下午摘山楂。

  糖葫芦串儿的数量取决于每天摘的山楂数量。为了保证口感,林秀坚持只摘当天熟透的山楂。于是糖葫芦串的每日产量略有差别,就像林秀每天带回来的铜板数量一样不固定。

  今天四百六十个,明天三百七,后天五百四······

  但几天合计下来,林秀竟然靠卖糖葫芦串,攒下了二两银子!

  林秀很满意!

  不用一下子暴富,一口吃成个大胖子,踏踏实实,一点一滴的积攒起来,也能达到最终目标。

  在这个世界里,普通农户一家,靠种地靠打零工,一家人忙忙碌碌一年攒不了二两银子,可是自己才用了没几天就实现了,林秀很知足。

  只是,那几棵山楂树已经摘个差不多了,要不是姐夫带着自己又寻到了几棵别的山楂树,林秀差点中途断货。

  ······

  山楂树下,君墨然欣喜的望着树冠。

  那些红彤彤的大山楂不见了,如今只剩下些不太好的。

  这样的采摘手法,是那个姑娘的手笔。

  原来,她又曾来过。

  只是好可惜,自己没有碰到她。

  “殿下······”卫一谨慎的声音从身后响起,君墨然皱了皱眉头。

  “咱们是不是该回去了?桂公公说下午就要搬去新修好的府邸呢。”

  君墨然茫然。

  天渐渐凉了,他就要搬到山下府城中的宅子里去了,是不是从此,他就再也见不到那位姑娘了呢?

  君墨然突然有一种失落的感觉。

  刚刚挂满了笑容的脸,渐渐的冷了下来。

  卫一看着自家殿下的脸上,又出现了那种冰冷严肃的神情。

  殿下看着温柔可亲,实则脾气倔强,又十分叛逆,很多事情不依着自己绝不罢休。

  根据他多年当近身侍卫的经验,每当殿下的脸上出现这种表情的时候,就表明他不开心。

  ‘没准儿有人还要倒霉。’卫一心里暗暗想道。

  “卫一!”

  “在。”

  “派人守在这里,如果有个年纪不大的姑娘,背着竹筐来这里摘山楂,就……就问问她叫什么,家住哪里。”

  “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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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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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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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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