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怎么这么多东西?”家人们吃惊之余,不免又有些担心。
秀儿别是犯了老毛病。
“我发财了!”林秀一语惊人!
“今儿个带去的一百串糖葫芦,很快就卖完了,五文钱一串,卖了五百文!这些都是我用钱买的东西。”
“看,这是十斤糙米,这是十斤高粱面,这是糖,还有五斤肉和排骨,爹,今晚咱们吃肉吧!”
“买了东西后,还剩了一百七十文,爹,您拿着!”林秀将用手帕包着的一大把铜钱塞给了林父。
林家一片安静。
家人们都惊呆了,他们没想到林秀真的把那些山楂都卖了,还卖了那么多钱。
一滴泪水滴在了林秀的手背上。
林秀看到爹爹哭了。
“秀儿啊,我的秀儿长大了,呜呜······”林父哽咽着哭了起来。
一百多文钱,就让当爹的感动成这样,没人能理解他的心情。他那么疼爱这个闺女,多少年来,这个幺女只会惹是生非,可转眼间,她终于长大了。
林秀忽然有一种莫名的酸楚和感动嬴荡在心间。
原主的家人们其实都很好,爹爹善良娘亲顾家,哥哥漂亮俏皮,姐姐朴实能干,姐夫们温柔贤惠,就连侄女侄子们,也都是些乖乖的小可爱。
虽不是什么富贵之家,难得家庭和睦,家人相亲相爱。
相比那些穿越到家里一穷二白,爹娘包子,爷奶偏心,有黑心大伯娘,刻薄叔婶,或者极品亲戚一大串的穿越前辈们,林秀万分庆幸。
因为林家唯一的极品就是原主。
真真儿的“女主不知好歹”。
林秀上前一步轻轻的抱住了爹爹。
爹爹很瘦小,可是父爱很伟大。
“爹,我长大了,我再也不浑了。从今往后,我会是一个好女儿,会让您过上好日子。”
“秀儿……”林父的眼泪流的更多了。
“好了爹爹,快把东西收起来吧,接下来我还有重要的事情做呢!”林秀替爹爹抹了抹眼泪,笑着说道。
今天的生意很好,说明糖葫芦串在府城还是很有市场的。所以乘胜追击是很有必要的,至少这一季的山楂,能让林秀赚一波小钱。
“趁着现在山楂熟了,市场上还没出来仿我的货的,我要尽快、尽可能多的卖些。
现在还没到傍晚,我想再去山上摘些山楂来,做好明天的糖葫芦串。”
这就是林秀今天花钱坐车,也要赶快赶回来的主要目的。
大姐二姐不在家,年纪略大些的几个侄女又去了私塾,于是二姐夫被林父分配给了林秀,一起上山去摘山楂,大姐夫还有林晚宁,则负责在家做饭。
林秀今天买回来了这么多好吃的,今晚的饭菜油水肯定多。
“姐夫,路上要是遇到熟人,可别说咱干什么去。我怕这山楂的买卖被有心人听了去,再妨碍了咱们摘山楂。”路上林秀叮嘱道。
“放心吧妹子,姐夫心里有数。”二姐夫赵氏回道。
俩人走了挺远,终于到了上次林秀摘山楂的那块山地。
还是那片红云,静静的停在山中。
林秀走到山楂树下,想起了昨天,她就在这里,遇见了那个绝色无双的男子。
‘他以后还会来这里吗?’林秀望着树上红红的山楂想道。
甜香的山楂味依旧飘溢在鼻尖,林秀深深的吸了一口这酸酸甜甜的味道。
她还想再见到他。
这是两世以来,唯一一个让她心动不已的男子。
可是,“少爷”两个字很不合适宜的出现在脑海中。
林秀想起了那个男子上好的衣料,白嫩的双手。
只有有钱人家的男孩子,才会养的这么细皮嫩肉。
‘昨日光激动了,都没问问他叫什么,家住在哪里,也不知人家什么情况,小男子可有婚配?’如此想来,林秀面色一垮。
罢了!这是古代,最是讲究门当户对。如果人家是自己高攀不起的呢!
面对现实吧,孩子!
家里还有揭不开的锅,嫁不出去的哥哥,上不起学的侄女呢!哪有条件风花雪月。
所以现在最重要的事情是什么?
发家,致富,让全家过上好日子!
林秀摆正了心态,给自己制定了个原则——
先搞事业,再搞·男人!
“姐夫,咱们挑又红又大的摘!”
“好嘞!”
两个人干活,效率高了很多,不一会儿,便摘了满满两大筐子山楂。m.xiumb.com
林秀的计划是明天增加近一倍的糖葫芦数量,但为了保证每颗山楂的口感,山楂只用新鲜采摘的。
所以,和姐夫一人摘了一筐就回家了。
回到家后,挑挑拣拣,洗干净山楂备用。
今晚的饭比往日要丰富,常吃的糙米饼子因为掺了高粱面,比平日里软了许多,口感就上来了。
炒的时令蔬菜中,也出现了只有在过年时才会出现的肉片。
最豪横的,是竟然有一道大菜——炖排骨!
虽然每人分到了一小块,但是林秀目测那份量,应该只用了她买回来的三分之一。
爹爹肯定舍不得都炖上,也就是让每个人都吃一小块,尝尝肉香。
林秀相信,要不是因为现在天还有些热,肉类放不住,不然她爹能让这几斤排骨吃一个月。
那五斤肉,肥肉部分果然被剔下来熬了油,装了大半坛子。
剩下的肉和排骨,林秀知道,一定被爹爹放在篮子里,吊在了井里保鲜。
虽然家里还没有实现吃肉自由,但是已经吃上了不是吗?
这就是进步。
‘我现在吃的,可不是软饭,这是我靠自己聪明的大脑和勤劳的双手挣来的。’
林秀一边想着,一边咬了一大口弹软的饼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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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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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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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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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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