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女主拿了反派剧本博看>第764章 洗白文的反派(十一)
  “分家?”

  宋春红先是一愣,旋即暗自欣喜。

  如果能够花三百块钱,就能让老四主动提出来分家,那么也不是不可以!

  宋春红这次会闹开,不只是心疼钱、心疼闺女,而是知道,这种事儿没完没了。

  郑老四就像一只吸血虫,一直趴在他们大房吸血。

  平时好吃懒做已经不算什么了,宋春红最怕的是,他们大房不但要养一个郑老四,还要给他养媳妇、养孩子……

  只要王老太还活着,只要自家男人还惦记什么“长兄如父”,郑读这个麻烦,他们一家永远都摆脱不了。

  “对!树大分枝,咱家早就该分了!”

  “这次的事,都是我惹出来的,我让大哥大嫂为难了,我、我心里也很不落忍!”

  “……所以,我想着,不管我能不能结婚,这件事过去,咱们就分家!”

  郑读看得清楚,便宜大嫂心动了。

  她甚至会觉得,如果能够丢掉郑读这个麻烦,把女儿嫁给王屠户也不是不可以!

  看到了吧,宋春红不是真的坚决反对女儿嫁给一个人渣,而是要看做这件事,对着自己而言值不值!

  若是能够换回足够大的好处,咳咳,也就是彻底摆脱极品小叔子。

  宋春红或许会心疼,会愧疚,最终还是会答应。

  宋春红之前会那般激烈的反对,除了心疼女儿外,更多的还是不甘心。

  如果把郑读换成郑棋或是郑画,是她宋春红的亲儿子惹了麻烦,需要嫁掉女儿换回彩礼才能救命。

  你看宋春红还会不会反对?!

  这、就是人性!

  没办法,人有亲疏远近,就算是亲生的儿女,也有偏心的时候。

  郑读可以理解,他甚至会利用这种偏心而达成自己的目的——

  分家!

  宋春红不想继续被极品小叔子吸血,郑读还不想便宜了这么一个整天嫌弃原主的大嫂呢。

  当然,郑读不会真的逼郑渔两口子去卖闺女。

  他的三观有点儿歪,却还没有碎裂成渣。

  他不会明知道王屠户是个人渣,还把郑琴推进火坑。

  别说郑琴是原主的亲侄女了,就是个陌生人,郑读也不会不管不顾。

  郑棋虽然是重生的,且一路开挂。

  但就目前而言,他还只是个半大少年。

  在郑家,郑棋并没有多少话语权。

  即便想做点儿什么,也要通过宋春红来达成。

  可如果宋春红心动了,觉得用一个女儿换得全家的“安宁”也不错,郑棋再撺掇,也无济于事。

  所以啊,救郑琴的事儿,还是要落到郑读这个极品小叔的身上。

  郑读早就有计划,他先装成被三百块钱巨债压得方寸大乱的模样。

  他怕大哥大嫂不同意给钱,便“无奈”的表示:只要你们帮我,我就分家!

  他是“不甘不愿”,是“被逼无奈”。

  等分了家,郑读大受刺激,奋发图强。

  赶在郑琴嫁给王屠户之前,弄到三百块钱,然后丢到郑渔、宋春红两口子面前。

  如此,他不但顺利完成了“蜕变”,还把自己洗的白白净净!

  没错!

  洗白!

  郑读怎么能够背负“为了自己,逼得大哥卖闺女”的罪名呢。

  虽然,用极品的说辞,可以狡辩:“卖闺女的又不是我,怎么能怪到我的头上?”

  但,郑渔会把女儿嫁给一个三婚的家暴男,确实是为了钱。

  而这笔钱,也都花在了郑读身上。

  这中间是有因果关系的。

  再结合原主过去的种种极品行径,他恶毒反派的形象,简直不要太生动、太丰满哟!

  郑读的任务就是要洗白原主,成为四个儿子中最有出息、最孝顺老娘的人。

  而与肖建英“殉情”这件事,便是他蜕变外加洗白的最好契机。

  何甜甜:……想得还挺美!

  “不行!不能分家!”

  还不等王老太哼哼唧唧的表示不满,何甜甜先开口了。

  “咱爹临终前,拉着我的手再三叮嘱,让我好好照顾弟弟们!”

  “小四儿,这次的事确实是你不对,可你还小,还是个孩子呢,惹了麻烦,自然由我这个大哥帮你解决!”

  “再说,咱娘还活着呢,怎么能分家?”

  “不行!绝对不行!”

  何甜甜连连摇头,嘴里不住的说着反对的话。

  宋春红正暗自窃喜,并在心里悄悄衡量整件事的得失利弊。

  耳边就传来丈夫那一连串的“不行”。

  宋春红刚刚飞扬的心,瞬间被打落地面。

  她整个人都不好了,脸上更是带着明显的阴郁。

  这个死男人,怎么这么死脑筋?

  过去王老太压着,郑小四也装傻,死活不肯分家。

  郑渔作为长子、作为长兄,不能主动开口,没得落人话柄。

  所以,宋春红多少理解一些。

  可现在,郑小四自己提了分家,王老太虽然一脸的不忿,还不住的冷哼,显然是非常不乐意。

  但,王老太到底没有跳起来喊“我不同意”呀!

  估计是这对母子被肖知青威胁了,真的知道怕了,担心她宋春红不愿意拿出三百块钱来帮郑小四解决麻烦。

  这才决定分家,想以此作为跟宋春红“谈判”的筹码。

  多好的形势啊,都不用郑渔自己开口,他只需要被动的默认,他们大房就能彻底摆脱郑小四这么一条蚂蟥。

  偏偏——

  宋春红那叫一个恨啊。

  郑琴的心也仿佛坐上了凌霄飞车,一会上、一会下。

  但很快,她就意识到:不管分不分家,她似乎都要嫁给一个年龄都能给自己当爹的三婚老男人!

  郑棋则面沉似水。

  早在郑读喊出“分家”的时候,他就有种怪异的感觉。

  事情,似乎变得前世不一样了。

  而按照郑棋的计划,他准备利用这件事,既逼得亲爹跟极品小叔做切割,还要保住姐姐!

  可是,郑读自己要求分家,主动权瞬间就落到了郑读手里。

  他和亲妈反倒有些被动。

  如果是过去,听到亲爹喊“不许分家”,他会无比排斥、愤怒。

  但,此刻,郑棋看到亲爹急赤白脸的模样,竟有点儿莫名的欢喜。

  对!

  不能分家!

  至少这个分家,不能由郑读提出来!

  他们大房过去的十几年里,让郑读占尽了好处。

  可如果任由郑读分了家,而三百块钱的事儿,又不能对外人说得太明白。

  一个弄不好,外人就会议论——

  “啧,郑渔这是嫌弃弟弟了呀!郑读还没结婚,就被赶了出来!”

  “嫌弃也是应该的。郑读太不像话了,好吃懒做,装病骗人。十六七的大小伙子了,还让哥哥嫂子养活。”

  “郑读确实不像话,可他到底是郑渔的亲弟弟啊。郑木匠没了,长兄如父,郑渔好歹要帮着郑读成个家呀!”

  “就是就是,我早就觉得郑渔不像外人说的那般老实、厚道。兴许啊,他早就想把郑读赶出去了!”

  “……”

  这就是人性!

  一来,大家天然的同情弱者。

  郑读确实极品,可他还没成家,就被大哥赶了出去。怎么看都有些可怜。

  二来,烈女失贞不如老妓从良。

  一个人做了十几年的好事,忽然有一件事做得不够好,他整个人就会被人全盘否定。

  而另一个人,作天作地了十几年,忽然做了一件还算不错的事儿,他的名声就会被彻底洗白!

  郑读想争抢道德的制高点,郑棋又何尝没有这样的盘算?

  用力握了握拳头,郑棋的脸上晦暗莫名。

  唯有王老太,她没有那么多的弯弯绕。

  一听大儿子说不分家,她阴沉的脸瞬间有了笑模样。

  “对!老大说得对,不能分家!”

  郑读:……亲娘哎,您还真会拖后腿!

  实在没忍住,郑读扭头看了王老太一眼。

  王老太感受到小儿子的目光,心里一个咯噔:难道我又坏了小四儿的计划?

  可、可不分家不是挺好的?

  之前小四儿跟她说,担心大嫂本就对他不满意,又有了肖知青的这件事,大嫂肯定会趁机闹腾。

  而他大哥,夹在妻儿与弟弟之间,会左右为难。

  为了不让事情闹到那一步,小四儿便主动提出分家。

  他是为了大哥一家考虑,也是不想把事情闹得太僵,好歹把肖知青的事儿压下去。

  就是王老太自己,也担心老大“为了小家不顾大家”,会顾忌妻子儿女,而最终放弃小四儿。

  可现在,老大明显不是这样啊。

  他果然是自己的好大儿,是小四儿的好哥哥。

  听听他的话,多么的坚定?

  这不挺好的嘛,只要老大态度坚定,这个家就轮不到宋春红做主。

  就能达到“既不分家,还能解决小四儿麻烦”的圆满结果。

  多好?

  怎么小四儿还一脸的不赞同?

  “郑老大!你、你——”

  就在王老太暗自纳闷的时候,宋春红终于忍不住了,腾地一声站起来。

  她指着何甜甜的鼻子,恨声骂道,“好!好好!郑老大,你果然是你爹妈的好儿子,是你弟弟的好哥哥!”

  “你孝顺!你仁义!你多了不起呀!!!”

  “但我告诉你,你不许打我大丫的主意,有本事,你自己筹钱去!”

  “哼,我到要看看,你去哪儿弄来三百块钱!”

  宋春红真是被丈夫气坏了。

  这人是不是榆木脑袋?

  明明郑小四自己主动提出了分家,他怎么就不能顺水推舟?

  这么好的一个机会,终于能够不必背负骂名的把郑读这个好吃懒做的家伙撕扯开,郑渔却不肯!

  如果不是当着这么多人,宋春红真想扯着丈夫的耳朵,问他是不是傻?是不是脑子被屎给糊住了!

  何甜甜:……

  故意装着没有看到宋春红眼底的控诉。

  何甜甜仿佛被宋春红的一连串话给刺激到了,赌气一般的说,“你放心,钱的事儿,我自己想办法。”

  说到这里,何甜甜缓和了语气,看了眼躲在宋春红身后的郑琴,略带叹息的说道,“一开始,我就没同意把大丫嫁给王屠户!”

  郑琴听到这话,与郑棋一起,齐齐看向何甜甜。

  何甜甜僵硬的扯出一抹笑。

  这时的人,感情还比较内敛。

  尤其是做父亲的,讲究一个“严父”。

  对待儿女,基本上都是严肃、刻板,很少有情绪外露的时候。

  何甜甜这表情,明显就是一个不善于表达的老父亲,想要拼命劝慰女儿,却最终表情控制失败。

  她笑的僵硬,说出的话,亦是硬邦邦。

  但话里的内容,却让郑琴、郑棋有些动容——

  “大丫,你放心,我不会把你嫁给王屠户的!”

  “钱的事,我会想办法,无论如何,我都不会卖闺女!”

  想孝顺不容易的寡母,想照顾未成家的弟弟,这都没问题。

  但,一切都自己来,不要拉着其他人下水。

  愚孝男、扶弟魔之所以会被人诟病,根本原因就在于此。

  就像郑读这件事,原主想当个好哥哥,想努力帮弟弟解决麻烦。

  这,无可厚非。

  但,原主不能用卖闺女的钱去做这些。

  否则就是妥妥的极品。

  慢说亲人了,就是外人,甚至是读者大大们都会唾弃。

  何甜甜才不会做这样的蠢事。

  她跟“郑读”等类型的撰稿人不同,她即便穿越成了极品、反派,也很少洗白。

  洗什么洗?

  原主倒是干净了,可他曾经做过的错事,伤害过的人,也能跟着洗去吗?

  错了就是错了,顶多就是为了完成任务,何甜甜会来个以恶制恶,用魔法打败魔法。

  这一次,也不会例外!

  郑读想踩着原主洗白,门儿都没有!

  “哼!说得轻巧!你当你是谁?随便就能弄来三百块钱?”

  宋春红根本不信何甜甜的话。

  她为了防备何甜甜暗中动手,也是为了逼丈夫下决心,索性又拉着四个孩子回了娘家。

  “大哥,你、你这又是何苦呢?”

  郑读心里那叫一个不满哪,却还不能表露出来。

  他只能无奈的叹了口气,“唉,我就是担心大哥大嫂会为了我吵架,这才想着分出去单过!”

  “大哥,你、你还是去把大嫂追回来吧!”

  郑读才不信郑渔能够在短期内弄到三百块钱这样的巨款。

  弄到最后,极有可能还是要用大丫的彩礼来填坑。

  但,郑读不能让事情闹成这个样子。

  因为若是传出去了,外人不会知道是他主动提了分家而老大不同意,他们只会关注一个重点——

  郑老四为了自己,生生要把侄女嫁给烂了名声的王屠户,还把嫂子逼得回了娘家。m.χIùmЬ.CǒM

  他的洗白大计啊,绝不能被郑渔给破坏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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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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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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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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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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