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春红先是一愣,旋即暗自欣喜。
如果能够花三百块钱,就能让老四主动提出来分家,那么也不是不可以!
宋春红这次会闹开,不只是心疼钱、心疼闺女,而是知道,这种事儿没完没了。
郑老四就像一只吸血虫,一直趴在他们大房吸血。
平时好吃懒做已经不算什么了,宋春红最怕的是,他们大房不但要养一个郑老四,还要给他养媳妇、养孩子……
只要王老太还活着,只要自家男人还惦记什么“长兄如父”,郑读这个麻烦,他们一家永远都摆脱不了。
“对!树大分枝,咱家早就该分了!”
“这次的事,都是我惹出来的,我让大哥大嫂为难了,我、我心里也很不落忍!”
“……所以,我想着,不管我能不能结婚,这件事过去,咱们就分家!”
郑读看得清楚,便宜大嫂心动了。
她甚至会觉得,如果能够丢掉郑读这个麻烦,把女儿嫁给王屠户也不是不可以!
看到了吧,宋春红不是真的坚决反对女儿嫁给一个人渣,而是要看做这件事,对着自己而言值不值!
若是能够换回足够大的好处,咳咳,也就是彻底摆脱极品小叔子。
宋春红或许会心疼,会愧疚,最终还是会答应。
宋春红之前会那般激烈的反对,除了心疼女儿外,更多的还是不甘心。
如果把郑读换成郑棋或是郑画,是她宋春红的亲儿子惹了麻烦,需要嫁掉女儿换回彩礼才能救命。
你看宋春红还会不会反对?!
这、就是人性!
没办法,人有亲疏远近,就算是亲生的儿女,也有偏心的时候。
郑读可以理解,他甚至会利用这种偏心而达成自己的目的——
分家!
宋春红不想继续被极品小叔子吸血,郑读还不想便宜了这么一个整天嫌弃原主的大嫂呢。
当然,郑读不会真的逼郑渔两口子去卖闺女。
他的三观有点儿歪,却还没有碎裂成渣。
他不会明知道王屠户是个人渣,还把郑琴推进火坑。
别说郑琴是原主的亲侄女了,就是个陌生人,郑读也不会不管不顾。
郑棋虽然是重生的,且一路开挂。
但就目前而言,他还只是个半大少年。
在郑家,郑棋并没有多少话语权。
即便想做点儿什么,也要通过宋春红来达成。
可如果宋春红心动了,觉得用一个女儿换得全家的“安宁”也不错,郑棋再撺掇,也无济于事。
所以啊,救郑琴的事儿,还是要落到郑读这个极品小叔的身上。
郑读早就有计划,他先装成被三百块钱巨债压得方寸大乱的模样。
他怕大哥大嫂不同意给钱,便“无奈”的表示:只要你们帮我,我就分家!
他是“不甘不愿”,是“被逼无奈”。
等分了家,郑读大受刺激,奋发图强。
赶在郑琴嫁给王屠户之前,弄到三百块钱,然后丢到郑渔、宋春红两口子面前。
如此,他不但顺利完成了“蜕变”,还把自己洗的白白净净!
没错!
洗白!
郑读怎么能够背负“为了自己,逼得大哥卖闺女”的罪名呢。
虽然,用极品的说辞,可以狡辩:“卖闺女的又不是我,怎么能怪到我的头上?”
但,郑渔会把女儿嫁给一个三婚的家暴男,确实是为了钱。
而这笔钱,也都花在了郑读身上。
这中间是有因果关系的。
再结合原主过去的种种极品行径,他恶毒反派的形象,简直不要太生动、太丰满哟!
郑读的任务就是要洗白原主,成为四个儿子中最有出息、最孝顺老娘的人。
而与肖建英“殉情”这件事,便是他蜕变外加洗白的最好契机。
何甜甜:……想得还挺美!
“不行!不能分家!”
还不等王老太哼哼唧唧的表示不满,何甜甜先开口了。
“咱爹临终前,拉着我的手再三叮嘱,让我好好照顾弟弟们!”
“小四儿,这次的事确实是你不对,可你还小,还是个孩子呢,惹了麻烦,自然由我这个大哥帮你解决!”
“再说,咱娘还活着呢,怎么能分家?”
“不行!绝对不行!”
何甜甜连连摇头,嘴里不住的说着反对的话。
宋春红正暗自窃喜,并在心里悄悄衡量整件事的得失利弊。
耳边就传来丈夫那一连串的“不行”。
宋春红刚刚飞扬的心,瞬间被打落地面。
她整个人都不好了,脸上更是带着明显的阴郁。
这个死男人,怎么这么死脑筋?
过去王老太压着,郑小四也装傻,死活不肯分家。
郑渔作为长子、作为长兄,不能主动开口,没得落人话柄。
所以,宋春红多少理解一些。
可现在,郑小四自己提了分家,王老太虽然一脸的不忿,还不住的冷哼,显然是非常不乐意。
但,王老太到底没有跳起来喊“我不同意”呀!
估计是这对母子被肖知青威胁了,真的知道怕了,担心她宋春红不愿意拿出三百块钱来帮郑小四解决麻烦。
这才决定分家,想以此作为跟宋春红“谈判”的筹码。
多好的形势啊,都不用郑渔自己开口,他只需要被动的默认,他们大房就能彻底摆脱郑小四这么一条蚂蟥。
偏偏——
宋春红那叫一个恨啊。
郑琴的心也仿佛坐上了凌霄飞车,一会上、一会下。
但很快,她就意识到:不管分不分家,她似乎都要嫁给一个年龄都能给自己当爹的三婚老男人!
郑棋则面沉似水。
早在郑读喊出“分家”的时候,他就有种怪异的感觉。
事情,似乎变得前世不一样了。
而按照郑棋的计划,他准备利用这件事,既逼得亲爹跟极品小叔做切割,还要保住姐姐!
可是,郑读自己要求分家,主动权瞬间就落到了郑读手里。
他和亲妈反倒有些被动。
如果是过去,听到亲爹喊“不许分家”,他会无比排斥、愤怒。
但,此刻,郑棋看到亲爹急赤白脸的模样,竟有点儿莫名的欢喜。
对!
不能分家!
至少这个分家,不能由郑读提出来!
他们大房过去的十几年里,让郑读占尽了好处。
可如果任由郑读分了家,而三百块钱的事儿,又不能对外人说得太明白。
一个弄不好,外人就会议论——
“啧,郑渔这是嫌弃弟弟了呀!郑读还没结婚,就被赶了出来!”
“嫌弃也是应该的。郑读太不像话了,好吃懒做,装病骗人。十六七的大小伙子了,还让哥哥嫂子养活。”
“郑读确实不像话,可他到底是郑渔的亲弟弟啊。郑木匠没了,长兄如父,郑渔好歹要帮着郑读成个家呀!”
“就是就是,我早就觉得郑渔不像外人说的那般老实、厚道。兴许啊,他早就想把郑读赶出去了!”
“……”
这就是人性!
一来,大家天然的同情弱者。
郑读确实极品,可他还没成家,就被大哥赶了出去。怎么看都有些可怜。
二来,烈女失贞不如老妓从良。
一个人做了十几年的好事,忽然有一件事做得不够好,他整个人就会被人全盘否定。
而另一个人,作天作地了十几年,忽然做了一件还算不错的事儿,他的名声就会被彻底洗白!
郑读想争抢道德的制高点,郑棋又何尝没有这样的盘算?
用力握了握拳头,郑棋的脸上晦暗莫名。
唯有王老太,她没有那么多的弯弯绕。
一听大儿子说不分家,她阴沉的脸瞬间有了笑模样。
“对!老大说得对,不能分家!”
郑读:……亲娘哎,您还真会拖后腿!
实在没忍住,郑读扭头看了王老太一眼。
王老太感受到小儿子的目光,心里一个咯噔:难道我又坏了小四儿的计划?
可、可不分家不是挺好的?
之前小四儿跟她说,担心大嫂本就对他不满意,又有了肖知青的这件事,大嫂肯定会趁机闹腾。
而他大哥,夹在妻儿与弟弟之间,会左右为难。
为了不让事情闹到那一步,小四儿便主动提出分家。
他是为了大哥一家考虑,也是不想把事情闹得太僵,好歹把肖知青的事儿压下去。
就是王老太自己,也担心老大“为了小家不顾大家”,会顾忌妻子儿女,而最终放弃小四儿。
可现在,老大明显不是这样啊。
他果然是自己的好大儿,是小四儿的好哥哥。
听听他的话,多么的坚定?
这不挺好的嘛,只要老大态度坚定,这个家就轮不到宋春红做主。
就能达到“既不分家,还能解决小四儿麻烦”的圆满结果。
多好?
怎么小四儿还一脸的不赞同?
“郑老大!你、你——”
就在王老太暗自纳闷的时候,宋春红终于忍不住了,腾地一声站起来。
她指着何甜甜的鼻子,恨声骂道,“好!好好!郑老大,你果然是你爹妈的好儿子,是你弟弟的好哥哥!”
“你孝顺!你仁义!你多了不起呀!!!”
“但我告诉你,你不许打我大丫的主意,有本事,你自己筹钱去!”
“哼,我到要看看,你去哪儿弄来三百块钱!”
宋春红真是被丈夫气坏了。
这人是不是榆木脑袋?
明明郑小四自己主动提出了分家,他怎么就不能顺水推舟?
这么好的一个机会,终于能够不必背负骂名的把郑读这个好吃懒做的家伙撕扯开,郑渔却不肯!
如果不是当着这么多人,宋春红真想扯着丈夫的耳朵,问他是不是傻?是不是脑子被屎给糊住了!
何甜甜:……
故意装着没有看到宋春红眼底的控诉。
何甜甜仿佛被宋春红的一连串话给刺激到了,赌气一般的说,“你放心,钱的事儿,我自己想办法。”
说到这里,何甜甜缓和了语气,看了眼躲在宋春红身后的郑琴,略带叹息的说道,“一开始,我就没同意把大丫嫁给王屠户!”
郑琴听到这话,与郑棋一起,齐齐看向何甜甜。
何甜甜僵硬的扯出一抹笑。
这时的人,感情还比较内敛。
尤其是做父亲的,讲究一个“严父”。
对待儿女,基本上都是严肃、刻板,很少有情绪外露的时候。
何甜甜这表情,明显就是一个不善于表达的老父亲,想要拼命劝慰女儿,却最终表情控制失败。
她笑的僵硬,说出的话,亦是硬邦邦。
但话里的内容,却让郑琴、郑棋有些动容——
“大丫,你放心,我不会把你嫁给王屠户的!”
“钱的事,我会想办法,无论如何,我都不会卖闺女!”
想孝顺不容易的寡母,想照顾未成家的弟弟,这都没问题。
但,一切都自己来,不要拉着其他人下水。
愚孝男、扶弟魔之所以会被人诟病,根本原因就在于此。
就像郑读这件事,原主想当个好哥哥,想努力帮弟弟解决麻烦。
这,无可厚非。
但,原主不能用卖闺女的钱去做这些。
否则就是妥妥的极品。
慢说亲人了,就是外人,甚至是读者大大们都会唾弃。
何甜甜才不会做这样的蠢事。
她跟“郑读”等类型的撰稿人不同,她即便穿越成了极品、反派,也很少洗白。
洗什么洗?
原主倒是干净了,可他曾经做过的错事,伤害过的人,也能跟着洗去吗?
错了就是错了,顶多就是为了完成任务,何甜甜会来个以恶制恶,用魔法打败魔法。
这一次,也不会例外!
郑读想踩着原主洗白,门儿都没有!
“哼!说得轻巧!你当你是谁?随便就能弄来三百块钱?”
宋春红根本不信何甜甜的话。
她为了防备何甜甜暗中动手,也是为了逼丈夫下决心,索性又拉着四个孩子回了娘家。
“大哥,你、你这又是何苦呢?”
郑读心里那叫一个不满哪,却还不能表露出来。
他只能无奈的叹了口气,“唉,我就是担心大哥大嫂会为了我吵架,这才想着分出去单过!”
“大哥,你、你还是去把大嫂追回来吧!”
郑读才不信郑渔能够在短期内弄到三百块钱这样的巨款。
弄到最后,极有可能还是要用大丫的彩礼来填坑。
但,郑读不能让事情闹成这个样子。
因为若是传出去了,外人不会知道是他主动提了分家而老大不同意,他们只会关注一个重点——
郑老四为了自己,生生要把侄女嫁给烂了名声的王屠户,还把嫂子逼得回了娘家。m.χIùmЬ.CǒM
他的洗白大计啊,绝不能被郑渔给破坏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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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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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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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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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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