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读在王老太心目中,也俨然成了算无遗策的诸葛亮。
而一旦觉得某个人能掐会算有本事,便会下意识的听从他的计划。
胡乱说了几句,打发了一心看热闹的四大娘,王老太就又回到郑读的屋子。
“宝儿,你猜的没错,肖知青果然放出了风声!”
“这个黑心肝的死丫头,居然想讹咱们——”
“宝儿,你放心,我一定不会让她坏了你的名声。”
“我去找她好好说说,她想要多少钱,咱给她!”
王老太咬着牙,恨恨的说道。
郑读却赶忙拦住她,“妈,这件事是我惹出来的,我去跟肖知青谈!”
就自家亲妈这模样,根本就不是肖建英的对手。
郑读只是想利用这件事,达成分家的目的,而不是真要落个把柄在别人手里。
不要觉得“钱货两讫”。
只要有了把柄,对方随时都能继续勒索。
耍流氓的事儿,根本就没有证据。
虽然要防着“奸出妇人口”,但,现在是新社会,只要没被当场抓住,只要没有弄大肚子,公安也不会轻易立案。
只不过是同时掉进水里,女人说男人耍流氓,男人还可以说女人诬告呢。
一旦郑家给了钱,肖建英却没有嫁给郑读。
事情就解释不清楚了——没有欺负人家女孩子,你们家掏那么多钱干什么?
这是自掏腰包、亲手送给了对方一个把柄呢。
郑读可不干这样的蠢事。
钱,郑读可以给,但要让肖建英写借条。
当然,肖建英也不傻。
她不会轻易写什么借条,她要防着以后郑读拿着借条向她要债。
作为交换,郑读可以给她写一个不轻不重的“认罪书”。
罪名不会很大,却到底有威胁,也算是一个合格的“筹码”。
如此,两人手里各自有了对方的把柄,便能防备彼此作妖。
两人也就能够达成真正的“和解”。
郑读可以不给肖建英钱,想要分家,很容易的,他继续作天作地就可以。
只是这一次的机会最好,也能给郑读一个“蜕变”的理由。
且原主与肖建英之间,到底有一段姻缘。
在原剧情中,很难说清楚这两人谁对谁错。
但,夫妻一场,好歹有些情分。
郑读给了这笔钱,让肖建英回城,算是彻底了结了他们之间的因果。
从此之后,各不相欠,再无瓜葛!
这件事,只能由郑读出面。
其他人,根本无法按照郑读的计划来行事,更达不到郑读想要的结果!
“你去?”
王老太不太放心。
在她心里,自家宝儿还是个孩子呢。
他能担得起这样的事儿?
“对,我去找肖知青!”
“这件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而且,我、我还想好好跟肖知青说说!”
“我、我是真的喜欢她啊——”
说到最后,郑读已经带上了哭腔,眼里更是有水光闪烁。
王老太那叫一个心疼,忍不住的在心里咒骂:“好个小骚蹄子,就知道勾搭男人!”
“看把我家宝儿祸祸成什么样子了?”
自家宝儿真心一片,为了肖知青不惜去跳河,对方非但不感激,反而还想以此来讹诈!
这些城里姑娘,果然都是狠心的!
骂归骂,但正事还是要办的。
“事不宜迟!四大娘都找上门来打听了,如果等到明天,村子里人还不定怎么议论呢!”
郑读不再躺在床上装病娇,麻利的翻身下炕。
“好!你赶紧去,回来正好能赶上吃饭!”
王老太也知道事情宜早不宜迟,赶忙催促道。
就着夜色,郑读小心翼翼的摸到了知青点。
他来得刚刚好,知青们都在院子里吃饭,只有一个“病弱”的肖建英躺在屋子里休息。
郑读摸到后墙根,瞅准窗户的位置,丢进去了一块小石头。
肖建英先是吓了一跳,紧接着,就听到了一记低沉的声音。
听清对方的话之后,肖建英借口上厕所,穿越过院子,来到后院的猪圈。
猪圈没有养猪,被知青们当成了厕所。
院墙比较矮,郑读站在那里,还能露出半个脑袋。
“什么事?说吧!”
都是聪明人,根本不用绕弯子。
郑读直来直去,“多少钱?”
肖建英眸光闪烁,她定定看着郑读的眼神。
发现此刻的他,似乎变得不太一样了。
没有了往日的痴迷,只有一种近乎冷漠的清冷。
咦?
难道落了一次水,郑读就不喜欢自己了?
肖建英不是自我感觉良好,而是这段时间,郑读一直都在自己面前献殷勤。
他喜欢她,非常想娶她。
可惜啊,郑读模样、学历都不差,唯独是个农村人,还没有什么挣钱的本事。
肖建英欲迎还拒,将郑读当成了她鱼塘里的鱼。
两人都进行到讨论彩礼的那一步,关系已经超越了普通朋友。
但此刻,郑读却变了。
肖建英禁不住暗自怀疑。
似乎看出了肖建英的疑惑,郑读嗤笑一声,“就在刚才,我们村儿有名的大喇叭跑去我家跟我妈‘通风报信’了!”
你都要污蔑郑读耍流氓了,难道还要郑读继续当个舔狗?
原主确实喜欢肖建英,但还没有达到牺牲自己的地步。
原主和肖建英都是同类人,自私凉薄,不管他们嘴上说得多么漂亮,他们最爱的始终都是自己。
肖建英听完郑读的这句话,都不用对方再解释什么,就明白了。
她轻轻咬了咬嘴唇。
说实话,她故意跟知青点的知青们“解释”——
说她和郑读不是殉情,还故意露出恐惧、委屈的模样,说一些似有所指的话,让人误会郑读耍流氓。
做这些之前,肖建英是有些犹豫的。
她确实不太喜欢郑读,可郑读到底是她的一个备选。
如果真的没有其他的办法,顺势嫁给郑读也不错。
但,肖建英不甘心哪。
她想回城。
上次探亲的时候,她特意打听过。
只要有了接收单位,她就能回去。
而工作什么的,虽然难找,可也不是全然没有办法。
她如果愿意给钱,还是可以弄到一个名额的。
只是,钱有些多,少说也要三百块钱。
三百块钱啊,她父母一年到头也未必能够攒下这么多钱。
当然,肖父肖母到底是双职工,二十多年下来,还是有些积蓄的。
但,这些钱,他们要给儿子买工作,娶媳妇,甚至是养孙子……
一分一毫都不可能留给一个注定要嫁出去的女儿。
肖建英只能自己想办法。
在农村,别的家庭,或许一下子拿不出三百块钱。
但郑家可以。
这次被郑读拽进河里,就是她唯一的一次机会!
为了那一丝丝回城的可能,肖建英终于昧着良心,故意放出了风声。
效果还不错!
这不,还没有两个小时呢,郑读就找上门来。
唯一的遗憾,就是郑读眼底的温情不见了。
不过,也无所谓了,她又不是真的想要嫁给郑读。
一个备选而已,只要能回程,慢说备选了,就是丈夫、儿女,她也能舍弃!
“三百!”
肖建英压下心底的那些想法,伸出了三根手指头。
都是聪明人,她也不来漫天要价那一套。
“可以!不过你要给我写个欠条!”郑读没有讨价还价,直接答应了下来。
他顺势提出自己的要求。
肖建英眉头蹙起,她知道,郑读这是不信自己,要留个后手。
可她也要防着郑读“后悔”呀。
她正要开口,就听郑读又补充了一句,“我给你写一份‘认罪书’,保证以后不会再偷偷去后山打兔子!”
这年头一切都是集体的。
在山里打猎,所得的猎物,也该上交。
但,在现实中,不会这般严苛。
村民们偶尔去山里打个猎,只要不是太大、太多,大家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xǐυmь.℃òm
这种事儿,俨然成了“潜规则”。
当然,如果非要较真,也是要挨罚,甚至是被批判的。
所以,用这种可操作性很大的小错做“把柄”,正合适。
肖建英瞬间明白了郑读的意思。
她深深的望着郑读,这人果然跟她非常相似。
他们是同一类人,聪明又自私,清醒又凉薄。
可惜啊,他是个农村人,否则,嫁给他,两个人一起努力,一定能够过上好日子!
默默在心底叹息了一声,肖建英点头,“好!同意!”
两人商量好,便快速各自离去。
第二天,还不等四大娘满村子里的宣扬,知青点就又传出消息。
“肖知青和郑读确实不是殉情,而是郑读不小心落了水,人家肖知青做好人好事,想要救人!”
但男女体力差距悬殊,肖知青一心做好事,却忘了自己是个女同志。
好不容易把郑读拖上岸,她也力竭了。
两个人这才半死不活的躺在了河滩上。
虽然但是,结果还是好的。
为了答谢肖知青的救命之恩,郑家给了丰厚的谢礼。
“三百块钱?这、这哪里是谢礼?分明就是勒索!”
宋春红怒了!
外头传的那些话,她一个字都不信。
根本就是郑老四想要来个“生米煮成熟饭”,故意拉着肖知青跳河。
人家肖知青不干,想要告他耍流氓。
为了跟肖知青和解,郑老四这才许下三百块钱的“谢礼”。
“不行!绝对不行!三百块钱啊,把小四儿卖了都不值三百块钱!”
宋春红气急了,说话完全不过脑子。
“宋春红,你个混账娘们,你胡说什么呢?”
王老太本就因为要分家的事儿,心气不顺。
这会儿听到儿媳妇骂自家宝儿,满腔的怒火顿时有了发泄的地方。
“大丫她娘,不许乱说!”
何甜甜见情况不好,赶忙出来打圆场。
她一边斥责媳妇,一边冲着王老太露出憨厚的笑容,“妈,大丫她娘不是故意的,她、她就是急坏了!”
说到这里,何甜甜满眼为难,“咱家哪有这么多钱啊!”
王老太略心虚:……
她手里就有三百多,已经悄悄给了肖知青。
现在,她故意闹出来,为的就是让老大填上自己的这个亏空。
不过,王老太拿捏大儿子都拿捏习惯了。
心虚只是一瞬间,很快她就抬起头,霸道的说道:“怎么没钱?”
一边说,她还一边看向安静的站在父母身边的郑琴。
郑琴感受到奶奶的目光,心里发慌,下意识的就往宋春红身后躲!
郑棋看到这些,用力握了握拳头。
事情还是到了这一步。
不行!
他绝不会让奶奶为了三百块钱而卖了大姐。
“妈,王屠户也只给二百块钱的彩礼!”
何甜甜佯做木讷憨傻的模样,呆呆的说了这么一句。
“我已经找人去问过王屠户了,他说,只要咱们大丫愿意嫁给他,他可以给三百块钱的彩礼!”
王老太一脸得意。
她早就准备好了,一点儿都不怕儿子儿媳找借口。
宋春红真的坐不住了!
三百块钱啊,王屠户连三百块钱的彩礼都愿意出,不是因为他冤大头。
而是因为他真的如外界所说的那般不堪。
如果没有高彩礼,根本就娶不到媳妇!
不行!
她的大丫不能嫁给这样的混账东西。
“啊?他还真愿意给三百块钱啊!”
何甜甜故意做出傻眼的表情,那模样,略蠢!
“他愿意给,我还不愿意嫁闺女呢!”
宋春红见丈夫指望不上,顾不得许多,直接站起来反对。
“你不愿意?这个家还轮不到你做主!”
王老太没好气的瞪了宋春红一眼,然后转头看向何甜甜,“老大,你呢?你怎么说?”
何甜甜一脸纠结,夹在亲娘和老婆之间,似乎让她非常为难。
王老太眼睛瞬间瞪了起来,“怎么?老大,你要眼睁睁看着你的亲弟弟去死?”
“你爹走的时候,你是咋跟你爹说的?”
说到这里,王老太的情绪瞬间转变。
只见她从凶巴巴变成了可怜兮兮,直接从椅子上出溜下来,坐在地上,双手拍打大腿,又开始了老一套。
“老头子哎,你怎么死得这么早?你走了,我和宝儿都没人管了!”
“……你把我也带走吧,我眼一闭,人一死,也不用看这个忤逆不孝的玩意欺负小四儿了!”
何甜甜慌忙站起来,扎煞着两只胳膊,想扶又不敢扶,那模样,又怂又无措。
宋春红绝望的闭上了眼睛。
郑棋腾地一声站起来,准备开始他的计划。
而就在这个时候,郑读忽然开口,“分家!大哥大嫂,只要你们帮我这一遭,事成后,咱们就分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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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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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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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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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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