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某种意义上来做,齐誉作为是土生土长的华夏人,心底还是很抵触外来文化的渗入的。
但是,从现实的角度上出发,这种做法或许还是一种相对仁慈的办法。
这个看法要怎么说呢?
且看,按照朝廷当下的定性,拜帝教属于是反叛罪,即,重罪。但凡是伏法了的信徒,必判处死,且不得翻案。
如此一来,必将是血流成河。
蓝山县的那次刑场大肃杀,才过去了多久?
殷鉴不远呀!
要知道,在这些广大的信徒当中,其中有很大一部分人都是被蒙蔽了心窍的好百姓,他们只是一时糊涂误入了歧途。
如果哈里能够将他们给拽回来,也算是间接救了他们一命。
这看似荒唐的背后,却也蕴含着一种仁慈。
在不动用刀戟的情况下,这似乎是能想到的最好做法了。
至于在达到目的后,如何妥善地清除掉这些外来文化,齐誉的心里已经有了想法,而作为是明君的皇帝,相信也是心里有底的。
言归正传。
在小寒的节气过了之后,基本上就临近岁末了。
而朝廷以及各方衙门,也都在进行着年底的总结,有的,甚至探讨起如何分赃的秘事了。
这一天,齐誉的家里迎来了一场盼望已久的大喜事。
礼部的官员终于赶在了年前把齐家婆媳的请封给批下来了,即,册封周氏和柳荃命妇的事宜。
前来宣旨是礼部的某郎中。
齐誉作为是一家之主,身着正装并敞开大门亲自相迎。
在封过了喜钱过后,齐大郎就忙在院子里摆好香案,并指导着母亲和妻子完成了这场册封之礼。
礼毕,礼部侍郎告辞离去。m.χIùmЬ.CǒM
周氏和柳荃都是第一次迎接圣旨,此前毫无经验可言,在整个过程当中脑子都是懵叉叉的,过了好久之后,才算是恍过神来。
周氏看着手里端着的敕命夫人的礼服,自语道:“我……这就变成命妇了?怎么感觉像是在做梦一样?”
齐誉笑道:“娘啊,您可不是在做梦,从现在开始,您就是真正的七品敕命夫人了。”
周氏哈哈一笑,道:“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一步登天?”
齐誉却是摇摇头:“这离天还远着呢!等儿子以后升了官,您老就会跟着水涨船高,说不准就变成诰命夫人。”
说到诰命,齐誉不由得朝着娘子望了一眼。
犹记得,她在巧去殷家之时,曾有算命先生对她说过,说她命里有着诰命夫人的气运,如今来看,这句虚妄之词还真有可能变成现实。
是啊,一旦自己的官职升到啥五品以上,不就可以请封诰命了吗?
想到此,齐誉就很开心地笑了。
还有什么能比给家人们带来荣誉感更令人开心的事呢?
这才是真正的成就感所在,光自己独个开心,那有什么意思呀?
接下来,这身敕命礼服便成了几人的焦点。
小彤出手最快,她一把在母亲手里抢过,然后赶紧在自己身上比了比,却发现自己根本穿不上,于是,就露出了一副很惋惜的表情。
齐霄见姐姐试穿不成,便闹腾着要奶奶穿给他看。
齐誉笑了笑,道:“要不,你们俩就穿穿试试吧,也顺便看看着合不合身,若是小了的话,我也好拿过去更换一下。”
穿上试试?
嗯!
其实,周氏早已是心心念念地了,闻言后,她更是直接小跑进了屋里试穿。而柳荃,也在相公的怂恿下走进了寝室里更衣。
少倾,婆媳两人便身着敕命夫人的礼服走了出来。
嗯!
确实是挺大气的,而且也很合身。
且看:
首饰:髻上翠松三株,银镀金练雀共有四个,尽皆口衔珠结。
衣衫:细绫罗,大袖衫,绣云霞练雀纹霞帔,钑花银坠子,背上亦是云霞练雀纹,配缠枝花纹长裙。
人靠衣裳马靠鞍,她们俩这么一打扮,呵,简直就像是换了个人一样。
好看,高贵!
别看这身礼服只是身份上的象征,却也是带着品阶性质的,若是一些小官吏们遇见,还要依照规矩主动过来见礼呢!
嗯?
还有这种功用?
听到这里,周氏就更加欣喜了:“唉!没想到我一个乡下老婆子,也有身份金贵的一天……”念叨了一会后,她又突然问道:“阿瞒,你说我要是穿着这身衣裳回咱老家,你大舅见了,会不会把眼珠子给瞪出来?”
呃,怎么突然惦记起老家来了?
齐誉哄笑道:“估计呀,大舅的眼珠子都要摔到地上了。”
“哈哈……”
柳荃只在一旁看着,她虽然没有说话,心里却同样沉浸在幸福的喜悦里,她一会儿看看自己身上的衣裳,一会又看看身侧憨笑的丈夫,不知不觉间,一股强烈的自豪感笼上心头。
人逢喜事精神爽!
毫无悬念,今天的晚餐一定是大鱼大肉。
确实很丰盛。
高兴之下,周氏还展示了她新学会的经济实惠大硬菜——一根柴烧猪头肉。
肥而不腻,满嘴流油。
好不容易减肥成功的齐大郎,估计又要松一松腰带了。
……
由于临近岁末,公务方面就得紧把手了,各级衙门都是忙着收尾工作,行太仆寺也不例外。
是的,腊月二十三就是衙门封印放假的日子,各种部署都要提前展开,若是出了什么差池,过年都会不踏实的。
行太仆寺是管马的部门,所以,具体的公务也会围绕着马匹的相关展开。
比如,储存的草料是否充足,马厩的御寒措施是否妥当等等。尤其是那些怀了种的母马,要高度注意有没有小产的征象,并时不时要喂些淮山,做到防患于未然。
这些,都要一一记录在案。
而齐誉作为是寺内唯一的执笔主簿,自然被呼来唤去地忙活了好几天,也算是努力工作了一回。
若论最忙的,要当属赵明玉赵大人了。
什么事呢?
这几天,他全心扑在一项重大的学术研究上,即,战马的育种试验。
他早起晚睡,整日里指挥着衙役们多多安排两马肉搏,他还对属下说:你们莫要发笑,这匹大黑马是在为国家的军事建设大业殚精竭力,我们应该尊敬它才是。
此外,他还重点感谢了一番齐誉。
因为,这桩美事是齐誉一手促成的。
事情是这样的。
那日,齐誉在对皇帝提出了索马的要求后,今上还真就派人寻来了一匹产自于域外胡马,关键,它还是一匹公马。
得到之后,齐誉几乎不假思索,直接借花献佛,转手就豪爽地赠给了赵明玉。
赵大人欣然接受。
要知道,这可是老赵心心念念惦记的马种,如今到手,焉能不喜呢?
如获至宝后的老赵,也不管放假不放假了,他亲自挑选出了十几匹健壮的母马来进行育种试验,每天都泡在马厩里指导工作,乐此不疲。
令齐誉没想到的是,就是因为这匹马,却引发了一场意想不到的小风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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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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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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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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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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