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喜拿上行礼,匆匆跟上:“小姐,她竟然还哭?她还有脸哭?”
“你对她很大意见?”
“她霸占了姑爷,将小姐置于何地?明明小姐才是陆府明媒正娶进门的人,她不过一个青楼女子,凭什么粘在姑爷身边嘛?害得小姐一直被姑爷冷落。”春喜闷闷地说,很是不高兴。
李知愚无奈摇摇头,不准备与傻瓜论短长。
她和春喜住进准备好的房间,休息到午后,门外响起敲门声。
“谁啊?”春喜忙中抽空,走去开门。
李知愚梳妆完,看着纱窗外的影子,淡定地喝茶。
“徐公子,你这是?”
徐鸿志往屋里头瞥一眼,轻声说:“春喜姑娘,嫂夫人人呢?”
“春喜,是徐公子来了吗?”
“小姐,是徐公子。”春喜不情愿回了一声。
李知愚起身走到门前,看着来人,睁大眼睛做出惊愕状:“公子,不是说好午后休息完就在外面碰面,你不去见大伙,来我这里做什么?”琇書蛧
徐公子满脸笑容,“嫂夫人不必担心,不差这点时间。嫂夫人,我方才瞧见你下马车的样子甚是憔悴,身子可有大碍?”
“劳公子费心,方才知愚是有些不适。”
“嫂夫人这样,那等会儿可还能出去看我们打猎?”
李知愚嘴角扬起笑,“来都来了,自然是要去的。而且我方才已经休息过,现在好多了。”
“那样就好,我就放心多了。对了。”徐鸿志让下人上前,递来一套便装。“嫂夫人,这是给你准备的,春喜姑娘的也有。”
“公子,我知道我们要在此处住一晚,来之前,春喜已经给我备好所有的东西。我穿这一身就好,不用这么讲究。”
徐鸿志上下打量李知愚一眼,“嫂夫人,我们等会儿出去,少不得要走动。你穿着冗长的衣服多有不便,换上便装更好一些。其他人的便装都已经送过去了,这里是你和春喜姑娘的。”
李知愚瞥他一眼,移开视线:“既然是这样,那知愚就收下了,多谢公子想着我们。”
“那还请嫂夫人和春喜姑娘快快换上衣服,我们在外头等你们。”
“好。”
回到房里,李知愚换上徐鸿志给的便装,望着镜中的自己,是她从未穿过的藕粉色便装,之前她的穿衣风格一直以简约冷淡风为主。今天穿上这身,感觉都不像她自己了,犹记得穿粉色,应该是二十年前的时候。
春喜看了后,忍不住赞叹:“小姐,这身衣裳像是给小姐量身定做的那样,既有女儿家的可爱,又不失端庄。哪儿像那个柳画眉还有其他女人,穿的衣服总是花红柳绿的,甚是俗气。”
“按照你的意思,俗气的是人,不是衣服。如果是我穿那些花花绿绿的衣服,你会觉得我俗气吗?”
春喜一时语塞,纠结半饷,固执己见道:“我不管,小姐就是比她们好,她们就是不配跟小姐比。”
“……”
李知愚和春喜换好衣服,
她和男人较劲的时候,柳画眉突然用帕子捂住口,神情看着有点难受。
陆尧第一时间察觉:“怎么了?”
柳画眉摇摇头,缓了片刻,“肚子有些不适,让公子见笑了。”
“是不是马车太快?”
“公子不必担忧我,我忍忍就好。”柳画眉强颜欢笑,可脸色已经发白,嘴唇没有血色。
“随豫安,让马车走慢点。”
“是,主子。”
陆尧刚吩咐完,车速立即慢下来。
柳画眉虚弱地望向陆尧,“多谢公子关怀。”
“没事就好。”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李知愚全程静默在一旁,像个局外人,一点也插不进他们之间。
车帘随着马车的缓慢行驶,前后摆动。
李知愚靠在窗边,看着路上被车轮溅起的飞石朝悬崖滚滚落下,瞬间消失在怒江里无迹可寻。她故作冷静地看着这一切,但两手暗自握紧,手心布满冷汗。
她就这么硬撑了一路,终于在半小时后,顺利抵达游猎的山林。
徐鸿志跳下马车,跟同行之人寒暄完,眯眼笑道:“好久没来这个地方,这树林小路上的野草都快有我们人这么高了。”
“这得问徐兄你了。谁叫你整天都日理万机,不肯见兄弟们呢?兄弟们盼你盼了好久啊。”
“那你们这么说,可要好好谢谢陆兄了。我早就听闻陆兄箭术了得,能匹敌御前高手,所以我才请陆兄前来,让大家伙儿饱饱眼福。”
徐鸿志看向一旁沉默的陆尧,“陆兄,等会儿,你可不要手软啊。”
陆尧抿唇一笑,云淡风轻地说:“徐大公子,你仅凭几句流言蜚语,就把我夸地天上有地下无,等会儿我若是打不到一只猎物,岂非成你们的笑柄了。看来,你居心叵测啊。”
“哎,陆兄说的是哪里的话?咱们哥几个即便不在意本事高低,那也得顾及带来的这几位大美女,总不能在她们面前出糗吧?嗯?大家伙说对不对?”
徐鸿志一番玩笑,引得同行的几位公子哥,各个挺直了腰板,一副做足了准备,要在美女面前大显身手。
陆尧视线扫过周围,提醒身旁随豫安:“我不在时,仔细留意身边动静。”
“公子,我知道。”随豫安打足十二分精神,任凭一只鸟儿也飞不出他的视线。
李知愚听着这群男人的高谈阔论,徐徐下了马车。
马车前身后是一处修好的山间别墅,别墅后方背靠毓秀青山,正前方是一片平地,架起一座高台,可俯瞰远处视线,而远处便是一片郁郁葱葱、深不见底的原始森林。
现在是中午,她已经能听见各种动物的鸣叫声。
这里景色倒是不错。
李知愚放眼眺望,一下被远处的一座大山吸引住,因为大山的山头似乎有个人在伫立,飞过的鸟群都不约而同绕过那条道。
她随口一问:“那座山是什么地方?”
春喜愣了愣,面露惧色:“小姐,那可是灵幽山。”
李知愚看着春喜错愕的神情,“灵幽山怎么了?”
“灵幽山一直是清洲城的禁地,传言山上有吃人的鬼怪,谁要是涉足此地,必定被扒皮抽筋,不得好死。”
鬼怪?李知愚凝眸直视,“什么鬼怪,大人专门用来哄你们小孩子的吧。”
“小姐,你别不信,此事是真的!数年前就有一个打猎的中年男子闯上山,失踪几日,最后在山脚下的溪水里发现,发现时,他身上的皮全被剥掉,可吓人了。”
“你亲眼看见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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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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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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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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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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