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君宁元宪喜欢看的什么书,喜欢说的什么话。
关键是他的性格和习性。
这位至高无上的国君是什么性格呢?
聪明,偏激,刻薄寡恩。
历史上的君主,越是刻薄寡恩,越是想要向天下证明他是多么仁厚。
比如嘉靖皇帝,明明奢靡无度,而且心胸狭窄。
但偏偏做出一副我为道君,风轻云淡,与世无争的样子。
挽住满清王朝颓势的雍正皇帝,被天下文人攻讦刻薄寡恩,害兄害弟,谋父害母,诛忠奸佞之帝,心中不甘,写出了一本《大义觉迷录》自辩。
而如今的国君,大力推行新政,大举灭掉老牌贵族,剥夺封地,收回兵权,让一些百年贵族破人亡。
肯定也有人腹诽他刻薄寡恩心狠手辣,国库空虚,就杀这些老牌贵族过年。
所以这位国君就要向天下证明,他明明是仁厚之人啊。
推行新政也完全是为国为民,为了越国的万世基业。
刑赏忠厚之至论!
说的就是忠厚和赏罚之间的辩证关系。
言为心声,完全符合国君的自我辩解倾述欲。
所以沈浪押的十九道策论题中,它就排在第二位。
至于第二道题,以玄武做诗。
那真真是促狭了。
几百年前天下大乱,四方逐鹿,金氏家族祖宗散尽家财,招募武士,不为争霸,只为了保境安民。
厮杀了二十几年。
天下无数家族兴衰成败,此起彼伏,如同过江之鲤。
唯独金氏家族率领几千武士守护着玄武城方圆几百里的土地,不扩张,也不退缩。
我不去招惹别人,你们也别来招惹我。
真的就如同一只乌龟一样。
别人不是没有来打过玄武城,但真的打不下来啊。
因为这些人为了保家安民,真是拼出了性命。
久而久之,大家也不愿意来打了,反正这家伙只缩在窝里不动弹的,不会来抢大家地盘的。
然后,金氏家族就出名了。
大家都称之为乌龟家族。
不过,乌龟始终不太好听啊,加上金氏家族保境安民是义举。
大家就笑称这是玄武啊。
之后天下渐渐平定,大炎帝国夺得天下之鼎,南方疆域被宁氏家族所夺,成立越国。
第一代越国国君是个武人,霸王一般的人物。
他打下了南边的大部分土地之后,派人来问金氏家族,愿不愿意和我一起平定天下啊。
金氏家族回复说好,从此金氏成为宁氏的封臣。
越国第一代国君大喜,听说金氏家族是玄武大龟,于是大笔一挥,直接册封为玄武伯,驻地命名为玄武城。
这就是玄武伯爵府的由来。
但是第一代国君没文化,而且还不喜欢听文人瞎叨叨。
之后的国君就有文化了啊。
玄武乃是天之四灵,上古神兽之一,怎么可以作为一个贵族的封号呢?
否则怎么也不见青龙侯,朱雀侯呢?
所以每一代国君都想要把这个封号给改了。
关键是国都还有玄武门呢,这每次经过的时候,都有一种经过金氏家族大门的感觉。
所以之后的国君就试探过一两次,都被拒绝了。
尤其金纣伯爵在位的时候,为了改名还闹出了很大的风波。
从此之后,改名一事就不了了之了,毕竟越国还不是君临天下的天子之国。
下面的封臣不愿意,你还不好强迫。
当时还没有新政,中央集权也没有开始。
这一代国君刻薄寡恩,心中对此自然也耿耿于怀。
所以出题的时候,本能就出了玄武一题。
国君在出题的时候,当然也考虑到押题,他绝对不能被人押到题目。
所以,第一份题目自然就非常刁钻偏僻,让人根本无从押题。
而备用题大多是用不上的,就随心所至,言为心声。
那么,就出现两道题都被沈浪押中了。
甚至第二道题以玄武为题作诗,想要不押中都难啊。
………………………………
“唐世子,金世子,二位可看清楚题目了吗?”宁启问道。xǐυmь.℃òm
“已经看清,多谢王叔。”唐允道。
而肥宅金木聪。
他已经迫不及待,埋头奋笔疾书了。
这傻孩子,你应该装着先构思半个时辰,然后再写的啊。
一看到题目,你就下笔如有神?
宁启王叔望之一笑,也不在意。
对于金木聪的名声,他也是听过的。
老实讲,他不讨厌这样的孩子,甚至还很喜欢,忠厚老实,作为封臣最好了。
但是新政如火如荼,这样忠厚老实对于家族来说就是一种罪过了。
所以,宁启王叔心中又多了一份同情。
晋海伯看了金木聪一眼,心中更加不屑。
刚看清楚题目你就开始写,你这是多么废物啊。
完全没有构思的过程,这代表了什么?
这就仿佛在考试的时候,别的学霸都是先把试题从头到尾看一遍,心中有数再开始答题。
学渣是不用看的。
而且也不用构思的。
因为构不构思都一样,反正都不会做。
拿起笔直接乱写就是了。
有些天才甚至出现奋笔疾书一个小时,一张数学试卷写得满满的,最终勇得零分的壮举。
十道选择题一道没碰对。
而在所有人心目中,金木聪大概就是这种超级学渣了。
玄武伯和晋海伯出去了。
唐允继续构思。
金木聪继续下笔如飞。
原来这就是文战考试啊,我怎么觉得和平常抄作业是一样一样的。
而且速度还快了一些。
三位监考大人,安安静静地坐在上面。
下来看两人的答题文章?
这是不可能的,要避嫌。
一刻钟后!
胖子写完了!
《刑赏忠厚之至论》这篇策论,他是这样写的。
哦不对,他是这样抄的。
尧、舜、禹、汤、文、武、成、康之际,何其爱民之深,忧民之切,而待天下以君子长者之道也!有一善,从而赏之,又从而咏歌嗟叹之,所以乐其始而勉其终。有一不善,从而罚之,又从而哀矜惩创之,所以弃其旧而开其新。故其吁俞之声,欢休惨戚,见于虞夏商周之书。成、康既没,穆王立而周道始衰,然犹命其臣吕侯,而告之以祥刑。其言忧而不伤,威而不怒,慈爱而能断,恻然有哀怜无辜之心,故孔子犹有取焉。
当然后面还有好几段啊,但怕被骂骗字数,就不写出来了。
这片文章是谁写的呢?
中国几千年大文豪中,能够排进前三的苏轼大神。
而这篇文章有多牛?
它灭掉了这几个大神,程颢、曾巩、曾布、吕惠卿、章惇!
而这几个大神中出了状元,光宰相就有好几个。随便拿出来一个,都至少能够超唐允两条街。
不过,苏轼那一次的科考没有夺第一。
因为主考大人是超级大神欧阳修,他看到这篇文章的时候震惊了。
这么牛?写得这么好?
该不会是我的学生曾巩吧?
不行不行,我要避嫌,这篇文章不能列第一,只能排第二。
于是,苏轼大神悲剧了。
沈浪拿出了这篇文章,不说秒唐允十条街,八条总是有的吧。
………………
以玄武为诗。
沈浪选的当然是曹操大神的《龟虽寿》。
神龟虽寿,犹有竟时。
腾蛇乘雾,终为土灰。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
烈士暮年,壮心不已。
盈缩之期,不但在天;
养怡之福,可得永年。
幸甚至哉,歌以咏志。
这首诗虽然不如《短歌行》,但也是惊艳绝伦,百年不遇的不朽名篇。
再说就算出的题目能够抄《短歌行》沈浪也不敢抄啊。
这么霸气绝伦?你想要造反啊?
霸气外露,找死!
……………………
文战考试的时间规定了三个时辰,也就是六个小时。
但是,肥宅金木聪码字速度实在太快了,一刻钟就抄完了。
而且整整齐齐,字写得好极了。
天!
接下来还有五个多小时,应该怎么过啊?
肥宅金木聪抓耳挠腮。
难道我……我这就交卷?
不行,不行,姐夫会打死我的。
要不然,我继续抄书吧。
然后,肥宅金木聪继续抄书了。
这次,他拼命压制自己的速度,一个字一个字地雕琢。
几乎每一个字都要雕出花来。
然后,再一次沉醉而不可自拔。
唉!
人生无趣,还是抄书最有意思。
这间书房内,大文豪没有诞生。
但是一个书法家,却要冉冉升起了。
我肥宅金木聪天赋不高,但是……我一个月写的字,就够你们写一辈子了。
我一个月抄了五十万字。
试问谁能我和一战?
还有谁?
…………………
足足构思了一个时辰后!
唐允智珠在握,风轻云淡一笑。
然后潇洒之极地磨墨,轻轻地挑去了毛笔上稍稍杂乱的狼毫。
用艺术性的手法,将毛笔蘸饱了墨水,再挤去了三分。
然后……
下笔如有神!
很装逼是吧?
我唐允来百年贵族世子,越国殿试探花。
我这个人一生下来就注定光芒万丈。
我的一举一动,都仿佛散发着光芒。
你们觉得我在装逼,但……那只是我最平常的生活片段而已。
优秀和高雅,傲慢与偏见,早就铭刻在我的血脉和骨子里面了。
没错,就是偏见!
我唐允藐视你们任何一个人。
天下比我有文才的,长得没有我帅。
长得比我帅的,没有一个有我有才华,没有一个像我家世显赫。
在我眼中,在座的都是垃圾,包括你沈浪在内。
至于金木聪?
抱歉,你连垃圾都不是,你只是靠着吃垃圾为生的蛆虫而已。
你依附着沈浪,写什么《风月无边》,不就是吃垃圾的苍蝇吗?
唐允越写,越是觉得自己的文章妙不可言。
太妙了。
太好了。
这样优美的文字,这么好的文章,这么深的立意,我是怎么想出来的啊。
太牛了啊。
我都佩服我自己啊。
我都惊叹我自己啊。
唐允啊,你的才华究竟哪里是极限啊?为何我拼命挖掘,依旧深不见底呢?
越写,唐允觉得自己全身都轻飘飘的。
仿佛要飞了起来。
我写得太好了啊。
我要成大神了啊!
殿试的时候我要是有这状态,有这文章,何止是探花啊?
状元都手到擒来啊!
那一天我真是失误了啊,发挥失常啊。
但这篇策论写完的时候。
唐允美妙的感觉到了极致。
文思如泉涌,诗才如尿崩。
止都止不住啊。
一首精妙绝伦的诗,跃然纸上。
真是写得太好了啊。
我自己读了,都三月不知肉味啊。
可惜啊可惜,
这样精妙绝伦的文章诗词,竟然用来金山岛之争这样的文战。
竟然和金木聪这样一只蛆虫一较高下。
耻辱啊!
这样的文章,就应该出现在大炎帝国的炎龙大殿里面啊。
越国已经装不下我了。
只有大炎王朝,才能容得下我这个绝顶之才。
写完之后,唐允又阅读自己的文章三遍。
越看越好。
一个字都不能改,一个字都改不动。
已经完美了。
过去的唐允,以后的唐允,或许都写不出来这样完美的文章了。
然后,唐允起身,朝着三位至高无上的裁判者躬身行礼,飘然而去。
从头到尾,他都没有看金木聪一样。
他觉得一个人就算上茅房,也不会盯着一条蛆虫看的。
一个人走路要踩死蚂蚁的时候,难道还会抬起脚来看蚂蚁的尸体吗?
当然不会,随随便便踩死,然后不经意将鞋底蚂蚁尸体蹭到地上便是了。
最多再感叹一句。
金木聪蚂蚁,你能够死在我唐允的脚底上,真是你莫大的荣幸啊。
………………
而肥宅金木聪依旧在一个字一个字地雕花。
哎呀。
我好像又发现了新世界的大门了啊。
这样一个一个字地雕琢,每一勾,每一划都倾注所有精神,真是好有意思啊。
真好玩啊!
好玩到我都差点忘记在考试,忘掉我在抄书了。
宁启王叔抬头看了一眼。
发现金木聪还在一笔一划地写。
那速度慢到了极致。
这不是手瘸,这是脑瘸,所以才慢啊。
于是,宁启王叔同情叹息一声。
继续低头看书。
又过了一个时辰。
距离考试结束只有半个时辰了。
终于,金木聪雕完了最后一个字。
好舒爽。
好过瘾。
好累啊。
那种虚弱的感觉,就仿佛那天晚上第一次看到姐夫画的那些女人一样。
雕完了最后一个字后,金木聪抬头一看。
咦?
唐允那个装逼犯竟然走了?
啥时候走的啊?
那我也走吧!
金木聪起身,朝着三位大任务躬身行了一礼。
脚下一阵踉跄。
腰酸背痛,好虚啊。
然后,金木聪肥胖的身体踉跄离去,看起来显得尤其的悲凉。
宁启王叔道:“文战结束,进来吧!”
玄武伯,晋海伯进来了。
一并进来的还有几个宦官,一个个都眉清目秀,带着书卷气。
他们是内廷专门负责抄写的太监。
宁启王叔道:“晋海,玄武,你们两人指定一个抄写太监,去将两位世子的文章诗词抄写一遍,然后封上名字,最后交给我们阅卷。”
“是!”
玄武伯和晋海伯指定了一个抄写太监。
这个最眉清目秀的太监上去,先抄唐允的文章和诗词。
面无表情。
然后,他再去抄金木聪的文章和诗词。
脸色稍稍变了一下。
然后,继续面无表情抄写。
这个细节被众人看到了,你看到金木聪文章时候脸上表情竟然都变了。
这是写得有多么烂啊,完全不堪入目啊。
真是难为你了。
这么烂的文章你也要硬着头皮抄下去,就如同沾翔的黑暗料理,闭着眼睛也要吃下去。
两份考卷都抄写完毕,封上了名字。
至于金木聪和唐允原版的卷子,被暂时封存起来。
等阅卷完毕后,才会拆封进行对比,确认无误。
所以,文战的公平公正真是没有问题的。
抄写封住名字后的卷子,会放在暗箱里面打乱顺序。
最后,再拿出来阅卷。
……………………
阅卷主要是由宁启王叔和索玄侯爵完成的。
威武公爵是武将,对这方面不感兴趣。
索玄侯爵阅读的应该是唐允的策论和诗词。
“好!”
“写得太好了。”
“断题,文字,立意,无一不好。”
“这篇策论别说放在今日文战,就算放在科举殿试中也绰绰有余了。”
“了不起啊,少年可畏啊。”
“年纪轻轻竟然能够写出这样的文章,真是让人拍案叫绝啊。”
“这首诗也好啊,厉害,厉害啊!”
虽然没有喊出名字,但索玄侯爵心中还是觉得,这肯定是唐允的文章。
前尚书令大人索玄觉得,胜负根本没有丝毫悬念的。
或者说,胜负早已经注定。
唯一的悬念就是唐允会写出怎么样的文章?
如今,真是没有让他失望啊,太出色了。
至于金木聪?
那种废物的文章,就只能让人作呕吧。
不看也罢,不看也罢。
……………………
而一边的王叔宁启,抽到的是金木聪的答卷。
他则完全惊呆了!
一开始,他是想要拍案叫绝的。
但是手还没有拍下去,就停了。
因为那样太轻浮了。
有些文章让人赞叹不绝。
而有些文章,则让人震撼,让你自愧不如。
眼前这篇策论就是如此。
最难能可贵的是,这篇策论没有任何华丽的辞藻。
但立意深刻,完全没有其他文章的那种战战兢兢谄媚讨好之相。
真是风清月白,灵思忽至所得之文。
区区六百言,读起来有青铜铿锵之音。
看完这篇策论。
宁启王叔迫不及待看接下来的这首诗《龟虽寿》
看着看着,他竟然不由自主念了出来。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
颇有一阵阵毛骨悚然的意思。
身上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写得太好了啊。
大气磅礴,却又引人深思。
尤其宁启王叔七十八了,更是感同身受。
就单单这首诗,让他深起知音之感。
了不起啊,了不起啊!
这已经不能用写得好来形容了,简直让人膜拜了,恨不得焚香沐浴后再来拜读了。
唐允竟然有如此之才?
真的不像啊!
宁启王叔本能地觉得这肯定是唐允的作品,毕竟金木聪只是一个废物。
但是,唐允的文章宁启王叔是看过的。
不是这种风格。
他胸怀锦绣,却过于绚烂,懂得放却不懂得收。
是顶尖的文章,但却无法问鼎宗师。
就在此时,旁边的索玄侯爵道:“宁启王叔,你快看看我手中这篇文章,写得太好了,太惊艳了。”
然后,两个人交换了考卷。
宁启王叔打开唐允的策论,看了一眼。
顿时皱眉。
如果寻常时候,他还会惊艳一下。
而刚才看过金木聪的考卷后,再看唐允的文章,顿时觉得有些不堪入目。
只会故作惊人之语,哗众取宠,庸俗下品。
什么玩意啊?
……………………
注:第二更送上,我立刻快速吃饭,然后接着写第三章,争取十一点多的时候写完啊。继续求兄弟们支持,糕点叩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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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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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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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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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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