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叶芳极为意外的是,这几天没什么好脸的婆婆,第一次对她露出笑容,还给她倒了杯水。
叶芳有些受宠若惊,同时心中警惕起来。
她水都没喝,只是嘴上客气:“妈,谢谢。”
在京城待的这几天,叶芳说话的方式也改了不少。
一有许母挑剔,二有周围人异样的眼神。
不过,最关键的,还是叶芳心中的阔太太梦。
她向往富贵上流的生活,自然不想把村里的说话方式,带到这儿来,让大家发现她是乡下人。
“小芳,你是闻书的媳妇,也是我们许家的一份子了,你这几天表现得很好,我觉得是时候让你管理一些家中事务了。”
许母微微一笑,说道:“毕竟,以后闻书在外拼搏,你得在家把事事安排好,才是位合格的太太,不是吗?”
叶芳闻言,心中一动,“妈,你这是……想让我掌家吗?”
许母眼底闪过一丝不满,自己只是说,让叶芳管一部分事,她居然想掌家?
这死丫头,野心可真大!
居然想跟她抢权?
许母纠正道:“你年纪太小,让你掌家,很多事大概忙不过来,我想先教你一部分,等你学会了,再一步一步来吧。”
叶芳听出许母不愿让权,撇撇嘴。
如今许父还在北方,不知归期,许家啥也不剩,只有他们三人,能有多少事?她会忙不过来?
不过,许母能让步,也算好的开始,证明婆婆愿意相信她了。
就这样,让许家一点点接受自己这个媳妇,也挺好。
她便道:“那就请妈你以后多多教导我了,我会努力学的,闻书一直都说,妈你是天底下最贤惠的母亲,我也想像你一样贤惠。”
许母自豪的笑了,那可不?
她从与许父结婚开始,一直当家庭主妇,把家中大小事管理得井井有条,谁看了都要夸一夸。
“你能这么想就好,我也会好好教你的。”
许母道:“我最近忙着清扫家里,还得做饭,一天下来,也没空外出,以后买菜的事,就交给你吧。”
买菜?
这可是跟钱有关的家计大事啊。
叶芳有些意外,没想到许母会把这么重要的事交给她,总觉得哪里不对。
“好,我知道了。”
叶芳虽然疑惑,但不想错过掌家的好机会,暂且就应下了。Χiυmъ.cοΜ
不知是她的错觉,还是怎么。
在她答应后,许闻书和许母双双松了口气。
叶芳心中愈发不安,琢磨着自己到底忽略了什么。
下午时,许母叫叶芳去买菜。
“闻书好不容易回来一趟,他在学校的日子大概也不好过,瞧着人都瘦了,你割一刀肉回来,再买些鸡蛋,我要做些好吃的,给他补补。”
许母叮嘱完,便要去厨房准备。
叶芳终于反应过来,到底是哪里不对。
“妈。”
她追了过去,“那个……买菜的钱呢?”
没错。
钱呢?
叶芳之前就觉得,许母和许闻书态度不对。
现在许母叫她去买菜,却不给钱。
叶芳就算是个傻子,也回味过来了。
这是叫她自掏腰包的意思啊!
“什么买菜钱?”
许母扭头,心虚之色从脸上一闪而过,接着恢复平日镇定,她理直气壮地说道:“前些日子我买菜,都没找你要钱,都是一家人,还用计较这点小钱?”
她嗤了一声:“还是说,你不把自己当许家人,所以不想给外人花钱买菜?”
许闻书听到这话,也不由得皱起眉,训斥道:“小芳,当初可不是我逼着你跟我结婚的,是你说爱我,一心要与我结婚,你以前说的都是假话吗?”
“闻书,我对你的心,你也是知道的,怎么能说是假的呢?”
叶芳没料到许母这么会挑拨,忙安抚许闻书。
许闻书却站在许母那边,冷哼道:“我几天才回来一次,你却连给我买些肉补身体都不肯,在你心里,钱比我重要?”
叶芳解释道:“闻书,我要是真在意钱,又怎会在你最落魄的时候,与你结婚?”
许闻书闻言,非但没有感动,反而觉得自尊被刺痛了。
他最不愿意提起的,就是在向阳村的那段苦日子。
更何况……
“你是在我考上大学时,才和我结婚的吧?”
许闻书别开脸,道:“在我最落魄的时候,是清月陪着我读书,为我做饭,红袖添香!”
最后一句话自然是假的。
叶清月只是想跟他一起学习,做饭也只是报答他教课。
至于其它暧昧举动,一次都没有。
可在叶芳的洗脑下,许闻书脑海中“叶清月深爱我”的想法,已经根深蒂固。
对于过往两人刻苦读书的记忆,许闻书也美化成,他落魄时,美人相伴,为他红袖添香了。
而叶芳,只是一个勾引他,害他背叛了心爱女人的恶毒角色罢了!
“你……你果然还没忘记那个贱人!”
叶芳听到“叶清月”这三个字,眼睛立马红了。
想到当初叶清月说,许闻书根本不是真心喜欢她,结婚都是假的,故意不领结婚证的事。
叶芳最恨的,便是叶清月全都说中了!
可她不愿意承认,不想被这个贱人看笑话!
所以她逼着许闻书跟自己领证,又俯首做小,哄着许闻书。
希望许闻书忘记叶清月,只看眼前的她,好好跟她过日子。
可她这段时间的隐忍,又换来了什么?
冷眼相待、吃糠咽菜,甚至去倒屎尿,洗痰盂!
她明明对许闻书这么好,却还是敌不过叶清月!
“那个贱人到底有什么好?!”
“她哪里比我好?!”
“你为什么还对她念念不忘?!”
“为什么……为什么啊?!”
忍了这么久,叶芳终于忍不了了。
她冲了过去,一把揪住许闻书的头发,用力撕扯,“我把什么都给你了,你却还惦记着她,许闻书!你还是人吗?你是人吗?!”
“啊!!!”
许闻书觉得头皮都要被叶芳撕下来了,他惨叫出声,“妈,救我!救我!”
“你这端不上席面的乡巴佬,在对我儿子做什么啊?!”
许母惊叫一声,也冲了过去,抓住叶芳的头发,想把叶芳拉开。
“少在这碍事!我早看你不顺眼了!”
叶芳腾出一只手,反过来揪住许母的头发,惹得许母惨叫连连。
许闻书瞪大眼睛:“你怎么能打我妈?快松手!”
他抬手往叶芳脸上扇去。
“我凭什么不能打她?我连你都打!”
叶芳疯魔似的,对着许闻书与许母又打又骂,自己脸上、身上,也四处挂彩。
顿时,屋内乱成一团。
四合院里其他邻居,听到这此起彼伏、杀猪似的惨叫,也纷纷停下手中的活,竖起耳朵、打开窗缝,悄悄看热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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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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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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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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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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