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我要吃糖葫芦!”
叶芳扭头看去,就见一名温婉的女人,牵着一个小女孩,从那间她觉得阳光好的屋子里,走了出来。
“好,娘给你买。”
女人说着,察觉有人在看自己,抬头见到叶芳,好奇地打量这个陌生女人。
紧接着,她看到叶芳脚边的行李,想到了什么,恍然大悟:“听黄姐说,她儿子许闻书今天要回,你是跟闻书一起回的?莫非是他媳妇?”
“你好啊,我是住这间屋的,大家以后就是邻居了,多多指教。”
女人笑眯眯地打招呼,话没说完,就被吵着要吃糖葫芦的小女孩拉走了。
叶芳表情僵硬地看着女人和小女孩走远。
“住在对面屋的邻居……是啥意思?”
叶芳看向屋内的许闻书,“这儿,不是你家吗?”
许闻书表情有些不自然。
“这儿当然是我们家。”
许母只觉得这儿媳妇看不懂脸色,明明她儿子都这么为难了,还追着问这种事。
做女人的,怎么能不懂给男人面子?
许母道:“你乡下来的,自然不清楚,这四合院是国家租给我们的,每间房都住一户人。”
“租、租的房子?”xǐυmь.℃òm
叶芳愣了愣,她住乡下,房子虽然破,但起码是自己家的。
许家在京城,居然还租房住?
这跟她想象中的阔太太生活,似乎有点不同。
“大家都是这样的,如今这情形,有几个人敢买房?谁知道以后会不会又被收走?”
许母说这话时,仍不忘摆架子,“你现在知道了,以后可别在外头乱说话,省得丢人,你丢脸不要紧,别连累我家闻书,跟着你一起面上无光!”
“原、原来是这样吗?”
叶芳还真不清楚这些门道,见许母信誓旦旦,便信了。
尽管许母说,大家都是租的房子。
可叶芳心里,却仍有些失望。
她将行李拿进屋,许母已经拉着许闻书坐下,准备吃饭。
叶芳坐到桌边,又是一愣。
桌上一片绿色,看不到荤腥。
非要说的话,韭菜炒鸡蛋大概算荤菜……吧?
城里不是人人吃香喝辣,顿顿少不了肉吗?
这桌菜,比叶芳在乡下时吃的还寒酸。
许母一眼看出叶芳的错愕,轻咳一声,找补道:“我也是前不久才回京城,很多事没来得及处理,闻书啊,你就先委屈一阵,等你爸回京复职,咱们家就能跟以前一样了。”
“娘,你真是辛苦了。”
许闻书握了握许母的手,冷眼一瞥叶芳:“怎么?嫌弃我家了?共患难都做不到,还想日后共富贵?你要不愿意吃,就出去!等我吃完,我们去民政局离婚。”
“离婚?!”
叶芳表情一变,不行!
她费尽心思嫁给许闻书,大老远跑到京城来,啥也没得到,就要变成离婚的二手货,以后可咋办?
恐怕只有那些娶不到媳妇的老光棍,愿意要她了。
“闻书,我若吃不了苦,当初在乡下时,又咋会对你一心一意,付出全部呢?”
叶芳摆出委屈表情,说道:“我刚才哪有嫌弃,只是很心疼咱们娘,闻书和爹没回来的日子,娘你一个人弄这些,也很不容易吧?”
她拉过许母的手,一脸贤惠媳妇的样子。
许母眼底深了深,又摆出笑脸:“还好,都过去了。”
许闻书看到叶芳这般模样,心里的不满这才散去。
“你有心了。”许闻书当初看上叶芳,也是因为她的贤惠,对自己事事依着。
前两天那顿打,让许闻书对叶芳心里有了隔阂。
可除了那事,叶芳似乎都挺好。
在自己想办法跟叶芳离婚前,被她这么捧着,也挺不错。
许闻书想到这里,便拍拍叶芳的手背,“好了,你也累了,多吃点吧。”
“嗯。”
叶芳又对许母笑笑:“娘,你也多吃些。”
许母只是笑,没有接话。
等吃了饭,许闻书筷子一甩,说累了要去睡。
许母便让叶芳去烧水,给许闻书先洗脚再去床上。
等叶芳服侍完许闻书睡下,也打算给自己泡泡脚,去休息休息。
可许母的声音却传来——
“小芳,你人呢?桌上的碗筷还没收拾呢,大热天的,放在这里会招苍蝇的。”
叶芳一愣,她才烧完水,就忙着给许闻书洗脚、擦身子呢。
这么长时间里,许母还没收拾桌子?
“你碗都不洗?”
床上,许闻书也听到许母的声音,不满地皱眉:“快去!别把这里搞得跟乡下一样,虫子乱爬,脏死了!”
说完,许闻书翻了个身,困意袭来,鼾声响起。
叶芳表情一僵,忍着不满去收拾桌子。
刚洗完碗筷,叶芳要去找热水洗脸泡脚,可却发现锅里的热水都空了。
转头一看,许母正擦脸洗手呢。
“大夏天的做饭,可真是流了不少汗,为了招呼你们,我到现在才有时间洗洗。”
许母见叶芳看过来,只是淡淡一笑,旋即皱眉道:“小芳,你如今到了京城,不能再像在乡里那样,邋里邋遢了,瞧瞧你满面油光的样子,可真难看,快去洗洗吧。”
说完,她把盆里剩的热水,随手泼到了院子里。
叶芳:“……”她忍。
这毕竟是许家的地盘。
叶芳以不光彩的手段,强行跟许闻书扯证。
许家对她不满,想考验她,再正常不过了。
叶芳想到以后的好日子,眼下的苦似乎不算啥了,咬咬牙就能过去。
然而,叶芳没想到,这只是个开始。
第二天一早,叶芳饭都没吃,就被许母使唤去倒痰盂,还要洗干净。
京城的四合院与乡下不同,这儿没茅厕。
所以只能在屋里角落弄个痰盂,然后用布帘子一围,当简易厕所。
大的小的都在里面解决,要是嫌味道飘得屋里都是,就拿盖子遮一下。
第二天早上,把痰盂带出去泼了,洗干净拿回来。
叶芳以前住向阳村,都没干过这种脏活。
倒痰盂的时候还好,洗的时候她差点把胆汁给吐出来。
吃早饭的时候,叶芳脑子里都是那些污秽画面,根本吃不下。
等许闻书去了大学,叶芳与许母单独在家。
许母更是想方设法给她找事,房梁都要她借梯子爬上去擦一擦。
来京城没多久,叶芳原本还有些圆润的脸,也瘦了几分,整个人看起来很憔悴。
她没想到,来京城后,过得根本就不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阔太太生活,反倒是给人当牛做马的丫鬟日子!
等许闻书回来,带了一堆脏裤子脏袜子,许母也扔给叶芳洗了。
说什么,你是他媳妇,当然得你洗。
叶芳也不知道袜子放了几天,那味道简直发酵似的!
她干呕着洗完,回到屋里时,却见许闻书与许母紧皱眉头。
“闻书,发生啥事了吗?”
叶芳的声音有些虚,她来京城的几天,真是快被折腾得没力了。
可看许家这样,似乎还有事等着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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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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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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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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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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