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王跟你是一样的想法,所以,他就问了绸缎庄的掌柜,为什么官衙的捕快只站在饭庄外面看着,并没有采取什么行动。”
“对啊,为什么啊?就眼睁睁的看着他们相互搏斗吗?”
“绸缎庄的掌柜说,这两个部落的人打完了,都要从饭庄里出来的,无论是活着的,还是没气儿的,无论是能直立行走的,还是横着出来的,都得从这个门儿出来,一旦他们踏出这个门槛,那就是自投罗网,都得给拘回去,一个都跑不了。”
“好家伙!”金苗苗听完宋爻佳的解释,愣了半天神儿,“他们这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啊!”
“可不是!”宋爻佳幽幽的叹了口气,“那位绸缎庄的掌柜说,这样的事情时有发生,都已经见怪不怪了。”
“这个法子……”金苗苗看看沈昊林,又看看沈茶,“确实是不错,以后咱们也可以效仿。但凡有外族在咱们地盘上打架的,咱们也不管了,等他们打完了,早就精疲力尽了,一点反抗的力气都没有了,咱们就擎一个现成儿的,把他们全都给拘了。虽说不能给他们冠一个什么罪名,但关上几天也不错啊,说不准趁着关的这几天,还能从他们嘴里扒拉出点什么呢!”
“嗯!”沈茶点点头,“跟我想到一块去了,咱也甭费劲去拉架了,回头还得背黑锅,咱就等着他们打出个输赢来,咱去捡个便宜多好啊!在咱们的地盘上打架斗殴,无论是哪儿的人,都得关上几天。”
“几天就够我们发挥的了!”宋其云摩拳擦掌,“等他们的人把他们都弄出去了,咱们该知道的也都知道了,不该知道的也知道的差不多了,对吧?”他看看沈昊林,“国公爷,您觉得如何?”
“通过!”沈昊林点点头,“先人的智慧,还是可以借鉴一下。”他看看沈茶,“是吧?”
“嗯!”沈茶笑了笑,“兄长说的对!”
“啧啧啧!”金苗苗一脸嫌弃的看着又开始黏黏糊糊对望的两个人,目光转向宋其云和宋爻佳,“继续说,官衙的捕快把他们一网打尽了吗?”
“一网打尽,无论是有气儿的,还是没气儿的,还是气息微弱的,都一股脑儿的给带走了。然后,那个饭庄该吃吃、该喝喝,街上也恢复了该有的热闹。”宋其云一摊手,“桐王也看得出来,镇上的人对这种事都习以为常了,估摸着以后会时有发生,所以,也就不再问了。大概是一个月之后吧,他又亲眼目睹了一次部落纷争之后,看着捕快把打架的人带走,才想起一个月以前饭庄发生的事。他问了一下那件打架事件的后续,才知道关了七八天就把人给放走了。放走是放走了,没过两天又给抓回来了。这一个月,反反复复,抓了他们得有四五回,人数从第一次的三十四人到最后一次,只剩下十来个了。”
“其他的呢?”金苗苗看到宋其云和宋爻佳一脸的无奈,惊讶的一挑眉,“不会都……”
“可不是嘛,当场没气儿的就不少,气息微弱的等抓起来回官衙,就基本上没什么气儿了。”
“都这样了,还寻衅滋事呢?”金苗苗微微一皱眉,“他们这些人不会专门就是干这个事的吧?”
“十有八九。”宋其云点点头,“但桐王没细说,这个就算是翻篇了。第二个关于部落纷争的记录,是实打实跟他有关系的。这一次摩擦就发生在古韵绸缎庄,但找麻烦的,并不是这次的两个部落,而是比这两个更有存在感的两个,在泾渭关一带,算是比较有实力的。但这次的纷争,根据桐王事后的分析,应该是意外,并不是预先设计好的。”m.χIùmЬ.CǒM
“大部落跟小部落的手段应该是不一样的,不太认同那种刻意挑事的手段吧!”
“没错!”宋其云点点头,“第二次的部落纷争,起因是一匹上好的罗缎,颜色不算太艳,淡紫色的,按道理来说,这个颜色就算是大夏的人,也不是都很喜欢的,那些皮肤黝黑的部落的人,基本上从来不选择这个颜色。那天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这两边的人同时看上了这个颜色,最开始的时候,还很规矩、很有礼貌的表明自己必须要买下来的理由,说着说着,不知道哪句话没说对付,其中一方的就开始咒骂,骂的是什么,掌柜没听懂,用的应该是他们部落的通用语,其他的人都听不懂的。掌柜是个有心眼的,之前他们有商有量的,就感觉有些不太对,吩咐小伙计把其他的绸缎布匹都收起来,只留下这两边争得那匹淡紫色的。等到他们互相对骂的时候,自己带着小伙计撤到店外,吩咐伙计去官衙报信儿,又派人去告诉桐王。可惜掌柜这次运气不太好,桐王和官衙都没赶到,里面就已经打起来了。也不知道是哪个不长眼的,碰到了放在特别隐蔽角落的一个小油瓶,那个油瓶虽然看着很空了,但还是有那么一点点的油在里面。当时打斗得还是很激烈的,那个瓶子也不知道怎么就碎了,也不知道怎么就着了,火就这么起来的。等到桐王和官衙赶到的时候,东边的墙已经烧黑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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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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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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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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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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