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渊听不懂,他只觉得绝望。
他喜欢长乐喜欢的心尖都软了,如今长乐要去接客了,他却一点儿办法都没有。
他恨自己没用,他也恨忘忧没有将长乐看护好,才让他沦为风尘中的傀儡。
今日拂柳让他过来请人,秦渊心里本就难受,待看到他和另一个小少年黏黏糊糊的时候更是生气,语气也不阴不阳的。
忘忧皱了皱眉,“拂柳叫我过去是有什么事情吗?”
秦渊说话带刺,他冷哼一声,“去了不就知道了?”
忘忧不想去,他如今正是心思怠懒的时候,看见旁人怕是又会想一些乱七八糟的。
“我不去了。”
秦渊道,“不去?你不想再去见一见陪了你三年的孩子了吗?”
忘忧心里一缩,随后假装不在意道,“话都说清楚了,已经没什么好见的了。”
秦渊不了解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只是通过两人的态度将这错误全都归到了忘忧身上:怕是忘忧身边有了别人,长乐心里难过才离开的。
秦渊不说话,只是用冷冰冰的眼神看他。
忘忧的心情肉眼可见的焦躁起来,他还想拒绝,寻欢的眼神却深了些,他偷偷凑到忘忧耳边道。
“公子,我们还是去吧。拂柳可是这里的老鸨,我们不都应该听他的话吗?而且那天你和长乐哥哥交谈并不愉快,里面肯定是有什么误会的。”
忘忧最后还是跟着秦渊去了。寻欢也低眉顺眼地走在他们身后。
路上,几个人的气氛莫名压抑,秦渊大步流星地在前面走,每走一步都焦躁不安。
忽然,他猛地停下了脚步,扭过头厉声质问忘忧,“能不能告诉我,我离开的这段时间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长乐不是应该好好地陪在你身边的吗,为什么他现在和南意那种人厮混到了一起,还要去做小倌?你究竟是怎么照顾他,护着他的?!”
秦渊的脸色涨得通红,越说越激动,他恨不得掐死忘忧和旁边的小崽子。
忘忧白着脸不说话,反倒是寻欢,他好似看不过去地走上前来,指着秦渊义愤填膺道。
“你是谁!你有什么资格这么说我的公子?公子他已经很不容易了!当时我也在场,明明就是那个长乐想要攀上荣华富贵才不要公子的!公子这些日子每天都在难过,吃不下饭睡不着觉,整个人都瘦了一圈,你们却全都帮着那个长乐过来指责他!”
秦渊沉了脸,冷冰冰道,“你又算是个什么东西?我在和忘忧说话,听别人说你不过是他随手捡回来的一个乞丐,竟然也配和我说话吗?”
“你!”
忘忧叹了口气,寻欢毕竟还是个年龄不大的孩子,被秦渊这高头大马的人训斥一通就红了眼,眼泪要掉不掉的,委屈巴巴地看着自己。
他心软了,赶紧把人拉到了自己身后。
“寻欢说的没错,是他自愿去当小倌的。我拦了,没拦住,况且我也没有那么大的本事阻止人家追求更好的生活。”
言语间是满满的怨气。
忘忧感觉自己的胸口处又开始一抽一抽地疼了,逃避了数日,他竟还是躲不开长乐,脑子里是他,心里是他,好不容易淡忘了些,如今又被人这样质问,话里话外还是他。
忘忧觉得自己快疯了。
“……”
秦渊忽然就觉得没意思了。
他与长乐的相处时间并不算长,平日里见了能说上几句话就不错了。但是他相信长乐如今变成这样定是有什么难言之隐。
反观忘忧,他可是与长乐朝夕相处了三年,按理说该是最了解他的人偏偏却认为他是个趋炎附势的人……他还有什么好说呢?
秦渊默了片刻,像是放弃了一切,轻声道,“希望你不会将来后悔才好。”
他的话并没有引起忘忧的注意,他嘲讽地想:该后悔的不应该是长乐吗。成为青楼小倌,从来没有一个人可以干干净净地离开。如果到时候他真的后悔想要回来找自己,自己又要怎么办呢?
接下来的路程,几个人相对无言,快要到了怜君阁正堂的时候,忘忧也不知怎么想的,竟是牵住了寻欢的手,然后推开了门……
长乐正被南意按住打扮。
拂柳已经得到了确切的消息,那位大官过两日就会来怜君阁宠幸长乐。
为了不出乱子,拂柳也是下了血本,特地给长乐办了一个小型擂台,看看其他人的反应。
南意本来打算给他装扮一番,但是动哪里都觉得不太对劲。
长乐的五官本来就是恰到好处,擦脂抹粉反倒有画龙点睛之效。
南意看着铜镜里不言不语的人就心生欢喜,忍不住摸了摸他的脸颊,光滑细嫩,如同上好的豆腐。
越摸越喜欢,南意光明正大地占起了长乐的便宜,最后把他的小脸都蹭红了。
长乐最近变得沉默寡言了许多,也不笑了,只是沉默地盯着作乱的南意,最后还是南意心虚地松开了手。
南意不自在地轻咳几声,又帮着他梳起头发来。
美人的发丝也是极为漂亮的,颜色乌黑,像是上好的锦缎一样,触感奇妙。
南意有一搭没一搭地和他讲话,“你如今这幅样子,是后悔了吗?若是后悔了也还来得及,那人过几日才来,你和拂柳说一声,想必他也不会怪你。唯一会受伤的就只有忘忧了……可是他如今对你并不算好。”
长乐:“公子对我很好。我也不会后悔。从小到大,我就是贱命一条而已,以前当乞丐,现在当小倌,不是挺好的吗?”
南意梳发的动作顿了顿。他不喜欢长乐这样贬低自己。生而为人,谁又比谁高贵?
“怎么停了?你快些,公子他们还在外面等着。”
南意冷笑,手上的动作忍不住重了些,“公子公子,你的眼里就没有别人了。”
谁知,长乐竟认真地点了点头。
“当初他救我一命,后来又养了我三年,除了他,我这辈子都没有感受到什么善意。他值得我付出一切。”
“你倒是死心眼。”
南意又生气了,他暗恨那日为何不是自己把人救下,若是长乐在他身边,他对长乐会比忘忧对长乐还要好些。
他好像开始后悔帮着拂柳将少年拖进这个泥潭里了,这可不是一个好兆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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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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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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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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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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