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在梦里他都在疯狂地质问长乐为什么要这么狠心。
以前明明说的好好的,两个人要永远在一起,谁也不放弃谁。
长乐还腻腻乎乎地抓着他的手,说就算有朝一日公子不要他了,他也会厚着脸皮赖在他身边。
说那话的时候,长乐笑得很甜,眼睛亮晶晶的,忘忧的心都要被他软化了。
誓言犹在耳边,然而一切却已经物是人非了,忘忧觉得自己永远都不可能释怀。
他只要一想到今后的长乐会乖乖地躺在别的男人身下,还会冲他们讨好地笑,暴虐的情绪就无法抑制了。
一个不肯解释,一个不肯细问,两个人都是不争气的,自然会渐行渐远。
今日清早,他随手捡来气长乐的小少年手里端着一碗熬的喷香软糯的米粥,轻轻敲了敲门,然后从旁边钻出来一张笑得灿烂的小脸。
“公子,我特意为你熬了米粥,你要不要尝一尝?”
他的声音有些怯懦,像是一只跃跃欲试的小猫,表情里带着几分讨好。
一瞬间,忘忧觉得自己的思绪好像错乱了。明明两人长相不同,身形不同,声音不同,但是忘忧好像看到了三年前刚刚来到身边的长乐对自己讨好试探,神情脆弱地让人心疼。
一时之间,忘忧竟然看呆了,他做梦都想让他的乐乐回来。
“公子?”
新来的小乞丐也没有名字。
因为长乐之前也是乞儿的缘故,可能是爱屋及乌,忘忧对这个小少年也有天然的亲近感。
在得知他与当初的长乐一样没有一个像样的名字时,忘忧也不知是想到了长乐还是只是怜惜这个小孩儿,他也为小少年取了一个名字——寻欢。
寻欢见他许久不说话,只是看着自己,便轻声叫了他一句,忘忧此时才回过神来。
“嗯?”
寻欢举了举手里的瓷碗,“公子,我见你这两日胃口不太好,也没吃什么东西,便给你做了粥。我可以进来吗?”
忘忧点了点头,“进来。”
寻欢小心翼翼地走了进来,模样瞻前顾后的,见忘忧好奇地看着自己,他不好意思地笑了,“我身上不干净,害怕把公子的屋子也弄脏了。”
熟悉的话语又戳中了忘忧的心思。
他没忘记,当年的长乐也是这样,像只畏畏缩缩的小老鼠,什么都不敢碰,心思极度敏感。
这点也好像……
此时的忘忧并没有像之前安慰长乐那样安慰寻欢,他现在满脑子想的都是乐乐,旁的心情一点儿没有。
寻欢把瓷碗递给了他,忘忧其实没有一点儿胃口,但他不愿辜负这个小少年的一片心意,便捏起勺子喝了一口。
出乎意料的是,米粥的味道鲜甜软糯,竟很不错。
旁边盯着他的寻欢眼巴巴道,“公子,味道还可以吗?”
说这话时,他还紧紧抓着自己的手指,脸上是肉眼可见的紧张,提心吊胆的模样总算让忘忧心情好了些。
他难得有了逗弄人的心思,故意收敛了笑意,绷紧了一张脸。
寻欢更紧张了,他期期艾艾道,“不好吃吗……抱歉公子,我第一次尝试煮饭,下次我一定会……”
忘忧忍不住了,勾了勾唇,露出了这些天来的第一个笑容,“不,很好吃。”
没说完的话被截断了,寻欢呆呆地“啊”了一声,随后也没生气,只是被忘忧的笑容晃到了。
他直愣愣地看了半晌,忽然脱口而出道,“公子,你笑起来真的很好看……你以后多笑一笑吧。”
忘忧愣了。曾经的长乐也这样和他说过。那时候两个人的关系已经很亲密了,长乐甚至还很大胆地用手扯他的脸,笑眯眯道。
“瞧瞧,公子笑起来真的很好看呀!我希望以后公子可以一直这样开开心心的!”
那时候忘忧的内心像是原野一样荒凉,他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可悲的人,不配拥有开心的权利,只是苦笑了一声,并没有言语。
如今的他张了张口,也不知是在回答谁,轻轻应了一声,“……好。”
……
越是相处,忘忧越是能发现寻欢与长乐的性子竟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长乐离开了他,忘忧正是难过的时候,如今又来了这样一个与他这样相像的,竟然不知不觉将对长乐的感情转移了些,明显看着对寻欢更上心了。
寻欢也如当初的长乐一般,性子越来越跳脱,眉眼间也有了动人的风采。
今日忘忧觉得自己身体好了许多,为了报答这几日寻欢对他的多方照料,特意去厨房做了些好吃的菜品。
寻欢捧场的很,嘴里不停嚼着,手上也不放松,连连夸赞道,“公子,你的手艺真的很棒!好好吃呀,我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菜!”
激动之下,他竟然呛住了,忘忧赶紧拍了拍他的后背,又给他倒了一杯温水。寻欢喝下之后好容易才止住了咳嗽。
忘忧忍不住埋怨,“又没人和你抢,吃慢些。”
寻欢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头,“公子烧的菜太好吃了,没忍住。”ωωω.χΙυΜЬ.Cǒm
忘忧笑了。
吃完饭之后,忘忧又端上来一盘小糕点,“尝尝我新做的。”
寻欢指着那些糕点,欢快道,“图案是小兔子啊,真可爱!”
说着,他拿起一块放进了嘴里,细细咀嚼了一番,眼睛亮了亮,“好吃!好像没有上次那么甜了!”
忘忧嘴角的笑意顿了顿,随后轻声道,“对,糕点过甜不好,我之后都会少放些糖。”
喜欢吃糖的人已经不在自己身边了,他本来就不喜欢甜品,早早改了对两人都好。
“忘忧,拂柳让你们去厅堂一趟。”
过来请人的是消失许久的秦渊。他当初被拂柳派去了很远的地方办事,近两日才回来。
甫一回到怜君阁,他就听说南意正在教导长乐如何成为一个小倌的事,当时就气坏了,急冲冲地去找拂柳算账。
结果自不必说。
拂柳早就准备好了,怎么可能会让秦渊坏了他的好事。
他不知从哪里找了一批护院,个个年轻体壮,身体强健,秦渊寡不敌众,被打的鼻青脸肿的丢出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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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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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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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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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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