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呀!我跟你爹爹、娘亲可是多年的老朋友了,那交情可深了!
只不过这几年叔叔都在外面,没能回的去,所以你未曾见过叔叔。”
等到林承耀一行人来了之后,风清又与林承耀他们打过招呼。
林家人对风清并不熟悉,所以风清直接自我介绍是“林妄之”。
待得知风清就是江湖上鼎鼎有名的“妄神医”的时候,林承耀恨不得上去与他称兄道弟。
这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呀!
这不,神医竟然跟自己一个姓,是不是说明这是天大的“猿粪”?
风清招呼着众人进酒楼,待闲聊过后才知道,原来这酒楼竟然是四海赌坊的产业。
于是,他们一行人的费用开销直接全给免了。
其他人不知道的是,这仔细算下来的话,这酒楼的大东家不就是林怡吗?
原先君修瑾是想将软宝从风清的怀里给抱过来的,结果那丫头竟然直接扭过头当没看见。
一直到吃饭的时候,软宝都一直黏在风清怀里。
要不是碍于林怡那吃人的眼神的压力,怕是连吃饭都得挂在他身上不可。
风清也很乐意有这么一个软萌萌的小丫头黏着自己,等到饭吃完了,胖宝跟软宝的称呼都变了,改叫风清“义父”了。
不过软宝这丫头叫着叫着,就变成了“帅爹爹”,惹得君修瑾这个亲爹都开始吃醋了。
没良心的小丫头!
自从遇上了风清之后,软宝在盛京玩得那叫一个如鱼得水,天天醒过来便是找帅爹爹。
风清也是宠着两个小家伙,即使林家一行人搬了家,他照旧三天两头过来接他们出去玩。
日子就这么慢慢过了一个多月,等到大家重新慢慢叙旧过后,林怡才知道风清这些年都做了什么。
她其实当初觉得挺不自在的,并不知道为什么风清会对自己产生不一样的情愫。
难道说只因为自己救了他吗?或者是成了他的伯乐?
林怡怕自己无法回应的感情会耽误了他的一生,所以在风清提出要辞别的时候,她没有开口挽留。
不过如今见他释怀了,林怡倒是终于可以安心了。
这几年风清在几个国家之间东奔西走,将生意版图扩大到了周边的各国,但是始终没有回去过天启。
等到生意稳定了之后,才选了个跟南疆隔着十万八千里的周国长居了下来。
不过他虽然没有回过天启,但是关于天启的消息却是没有断过的。
四海赌坊本就有收集小道消息的手段,想要知道天启的事情,可以说是轻而易举。wWW.ΧìǔΜЬ.CǒΜ
即使风清自己不会刻意去打听,依旧有手下会将消息递到他耳边。
他这些年因为江湖上的地位、名声极高,再加上生意做得很大,上赶着扑上来的女人还真不少。
但是风清一直没有要娶妻的打算。
大抵是缘分使然,倒是在一次意外中收养了一个义子,取名叫做林遇。
二人虽然是父子相称,但其实林遇比他也就小了一轮的年纪而已。
如今小小少年郎也已经开始独当一面了。
之所以刚重逢的时候,林怡他们没有见到林遇,便是他去了周国的另一个府城处理一些事情去了,前两日刚刚回来。
这些日子如果风清有事不能来接胖宝跟软宝出去玩的话,林遇便会代替他上门来接人。
软宝这个小丫头那就是见一个、爱一个的主儿,待看见林遇长得好看,那是完全没有小时候见到陌生人时的那种认生。
这个小丫头时不时就将林遇挂在嘴边,到哪儿都是遇哥哥长,遇哥哥短的。
如今已经到了腊月,老赵氏、周氏以及林承耀基本上都不出门了,基本上都是窝在家里猫冬。
这日子可真是太冷了,出门怕是要被冻掉了耳朵吧?
偏偏两个小崽崽依旧有一颗躁动的心,不让他们出去玩还能给你来个原地遁走。
后面林怡与君修瑾夫妻俩也放弃挣扎了,随他们去玩吧,只要记得按时回家...记得自己还有个家就行了。
周国与天启有个不一样的地方,便是他们这里的春节是官民同乐的。
从腊月初八开始,盛京城便开始热闹了起来,外面到处都是张灯结彩,大红灯笼也是高高挂起。
到了夜里,盛京城一改往日的宵禁作风,大街小巷满是各式各样的吃食摊子,四处都充满了烟火气。
倒是比天启的京城多了一些人情味儿。
民间将这一集会叫做“圣会”,大意由天子统一时间举办的集会吧!
听闻有不少皇亲贵族,皇子、公主,甚至就连周王以及后妃们,都会趁着这个机会出宫与民同乐。
这大概是那些后妃一年最喜欢的日子,因为能够借此机会出宫与家人团聚。
哪里像天启朝那般,一入宫门深似海。
自此,那些女人的余生也将被禁锢在那座没有一丝人情味的豪华宫殿里。
林怡这几日一直在期待着,期待着当年那个抱着自己叫“娘”的小丫头见面。
仔细算一算,他们已有十年未见,当年的小丫头如今该是个十三岁的亭亭少女了。
就是不知道妞妞还记不记得自己了?
关于妞妞这些年的消息,林怡与君修瑾也已经从风清那里打听得清清楚楚。
妞妞原先其实并不是叫妞妞,而是叫做姬明珠。当年才两岁多的小姑娘能指望她记得什么?
别人叫她妞妞叫多了,她自己听习惯了,也就以为自己叫妞妞了。
如今周国的局势其实并不太明朗,因为周王已经年迈,大抵是几乎所有君王都有的通病,疑心病太重了。
时至今日,周国都不曾立过储君。
皇帝的宠爱来得快,去得也快。这十年里,周国的皇室又添了不少人口,皇子、公主又陆陆续续添了好几个。
妞妞再也不是最小、最受宠的那一个了。
唯一庆幸的是,妞妞是个女孩子,倒是没有惹了老皇帝的猜忌,所以她一出生便被封的帝姬称号,以及受封的封地全都完好无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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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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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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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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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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