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了君修瑾身边,一下子抱住了他的大腿。
那意思很是明显,他要自家爹爹抱他。
软宝则是一直挂在林承耀身上,谁让外公会无条件答应她所有的要求呢?
等到老赵氏与周氏也收拾妥当了,几人才出了酒楼。
刚一出酒楼的门,林承耀几人下意识给打了个寒颤。
这天儿可真是够冷的!
不过虽然冷,盛京城的街道上还是有不少在叫卖的摊贩,以及走街串巷的卖货郎。
或许是他们早已习惯了这样的天气,倒是不似城外那般人烟稀少,逛街的人也是不少的。
凉州城的冬日也冷,但大伙儿却是基本上都不出门的,而是老老实实在家里猫冬。
“这周国人可真抗冻!”
老赵氏感叹了一句,然后不自觉又紧了紧身上的大氅,手中的暖手炉也是一刻都不曾离手的。
“可不是嘛?咱们都快裹得跟个熊似的了,还在边走路边打摆呢!
你瞅瞅他们,穿得比咱们少,好像一点儿都不冷的样子!”
不过再瞅一下他们脸上被冻出来的酡红,那是比胭脂还要红的颜色。
老赵氏与周氏不自觉又扶了扶自己头上的狐裘帽子,试图将整张脸都给挡住。
她们可不要像这些人一样,顶着那两坨红彤彤的脸颊,怪难看的!
卖的东西倒是与天启也没什么差别。只除了吃食有些不同外,基本上都是大差不差,就连穿着打扮也是与天启比较接近的。
这会儿外面的大雪已经停了,原先地上的积雪也已经被清理干净了,并不妨碍众人行走。
软宝自到了街上整个人都很是兴奋,因为那一路上卖的吃食实在是太过于诱惑,完全将她的注意力给吸引了过去。
林承耀完全是对软宝予取予求的,她只要指着要吃的东西,那是完全没有迟疑,立马掏了钱买下来。
还没逛多远呢,这丫头手里以及其他几人手里就都拿着不少吃食了,全是她一人要吃的东西。
而胖宝只是拿了一根糖葫芦在嘴里时不时舔一下。
他们这一行逛街也没什么目的,纯粹是想看看盛京城的铺子跟天启有何不同?
倒是林怡给软宝买了不少小饰品,跟天启完全不一样的小首饰,大多数是带着铃铛的那种。
倒是有些像现代看见的少数民族的那些饰品。
软宝自然也是臭美的,买的时候便让林怡给她在头上戴了两个小流苏发簪。
流苏下面是铃铛,走的时候都是叮叮当当的清脆声。
胖宝对这些没有什么特别想要的,只是跟在众人身边四处好奇地看看这儿、瞧瞧那儿。
等到逛的差不多了,几人便打道儿回了酒楼,毕竟新买的宅子还没完全收拾好。
只不过在回去的时候,林怡没成想竟然遇到了一位几年没见的故人——风清。
自林怡与君修瑾成婚前夜那一别,这么多年过去了,林怡再也没有见过风清。
若不是每年不断送来的银票印证了有这个人的存在,林怡怕是都快以为这个人只是一个梦了。
说来也巧,他们一行人回去的时候,胖宝跟软宝便闹腾着要自己走路。
等君修瑾跟林承耀一撒手,这俩萝卜头儿跑得那叫一个快呀!一边跑还一边回头让他们几人走快一些。
等到了酒楼外的时候,软宝倒退着走路的时候,一不小心便撞到了一个穿着一身大氅,身后跟着十来个仆从的人腿上。
这一撞,直接将小丫头给撞得摔了个屁股墩儿。
仆从见状,还想上前来将软宝给赶走,被那人抬手示意给制止了。
软宝她也不哭,只是先抬头看了一眼被自己撞了,也向自己看过来的那个人。
她愣愣地开口道:“帅叔叔,你好高呀!”
可不是高嘛?
这么一瞧,跟她爹爹也没差多少!
更何况她还是坐在地上的姿势,更是显得站着的人个子高了。
还不等那人伸出手来,胖宝赶紧跑过来,将软宝从地上给拉了起来,然后替她将屁股上的灰尘给掸了掸。
“叔叔,对不起!我妹妹不小心撞到你了,我替她跟你道歉。”待道完歉了,胖宝转头又开始教训道,“软宝,你怎么摔跤了不知道自己爬起来?不知道地上凉吗?”
刚好林怡与君修瑾也在这会儿赶了过来,本来想替自家小丫头道歉来着,结果这么仔细一瞧,竟然是老熟人。
“风清,怎么是你?”林怡脱口而出。
风清愣愣地看了一眼林怡,又看了一眼与她极为相似的软宝,原来如此!
怪不得刚刚他就瞧着这个小丫头觉得像极了林怡,但是又觉得不应该跟林怡联系在一起。wWW.ΧìǔΜЬ.CǒΜ
毕竟林怡可是还在天启呢,离盛京隔着十万八千里的距离。
就是那愣神的片刻,才没能及时将这个小丫头给从地上抱起来。
这会儿瞧见了林怡,他才知道,原来不只是单纯地长得像而已。
她们本就是母女吧!
“好久不见,欢欢!”风清先跟林怡打完了招呼,才转头看向君修瑾,“好久不见,逍遥王。”
风清一出口,林怡便知道这家伙即使这几年真的没有回过天启,怕是对于他们的关注也是没有停下的。
“好久不见!”君修瑾对着风清点点头。
这么多年过去,风清对于林怡也已经一点一点地放下了。
如今再见面,或许还会有一丝丝异样的情愫,却是不像当初那般难以割舍。
软宝看看自家爹娘,又看看这个帅叔叔,然后一把搂住了风清的大腿。
“帅叔叔,你是我爹爹跟娘亲的朋友吗?为什么我长这么大都没有见过你呀?”
林怡听到自家闺女这个称呼,有那么一瞬间是想扶额的。
这姑娘怕是还遗传了自己花痴的毛病,但凡看见哪个好看的,上去就是“帅哥哥”、“帅叔叔”。
自己好歹花痴还会偷偷摸摸地花痴一番,自家闺女可好,那是光明正大地花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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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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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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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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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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