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街道。
一个铁骨铮铮的披甲将军,骑马追赶着一名蟊贼。
两人皆在纵马奔袭,双骑匆匆穿过街区,一路上鸡飞狗跳,飞土扬尘,场面着实不小。
官家人亲自追凶的画面,放到哪里都可称少见。
他们奔过一家街边小摊之时,马蹄踩踏积水,污水飞溅开来,有那么几滴,正好就落在了汤面当中。
一名白衣女子碗中的面,顿时便吃不得了。
可那名骑着马的将军和大盗,自然丝毫理会不得这些,区区一碗不值钱的汤面而已,哪儿值得他们回头赔罪?所以二者仍在持续狂奔策马。
奔入林中后,追赶结束,将军开始和盗贼分赃。
大黎国段氏王朝尚在的时候,王朝国泰民安,世事祥和,罕有污秽腌臜之事。
至少明面上不会有。
而大反贼高元簪兵变窃国以后,上层政权归高家独揽,先帝段鹑之子段灵御,不幸沦为牵线傀儡,王国底层,更是已成一片乌烟瘴气之所。
西南地势偏低,多烟瘴毒虫,而今,却连人心都已毒如蛇蝎,不堪直视。
“官匪勾结”这等大伙儿心知肚明的小事,当然也少不了。
这名擅长捞油水的将军名叫王九重,是当地有名的一个城镇大官,一年俸禄其实不少,日子颇为滋润。
奈何人心不足蛇吞象。
从来不会有人嫌自己钱多,腰包够鼓,王九重也不例外。
能多赚点儿是一点儿。
他一路上追赶的那个贼人,是他故意派出的角色,一个狗腿子。xiumb.com
那家伙先是将城中豪伐富人家中的财务通通洗劫一空,装入大袋之中,竭力奔逃,然后由大将军负责亲自出马,缉捕贼寇。
把名声挣个盆满钵满,人尽皆知王九重正义凛然。
搜刮来的财物,则“二一添作五”,一半还了,另一半,就说是那贼人自己花销,追不回来了。
对外就称,大盗已然伏诛,死于王将军之手。
毕竟满城老百姓,都亲眼看着王九重将军追了那贼子那么长时间,鞠躬尽瘁至极,无愧是当地父母官。
剩下的一半,和狗腿子二八分账。
负责偷窃的小贼得到两份,而真正的“盗将”王九重,则可拿到其余的八份。
干最轻松的活儿,分最大的头儿。
当官儿到底是舒服!
那小偷分得自己的那份后,正欲离开林子,可还未翻身上马,头脑便被一缕剑气贯穿,轻哼了一下,身子一软,当场死去。
王九重立时大惊,环顾一圈四周,并非发现有任何人的隐匿踪迹,厉声喝道:“什么人埋伏在此,速速现身!”
接着有两名剑仙,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女子剑仙朗声叫道:“官寇互相包庇,作恶多端,为祸城中百姓,如此滔天贼行,该当立诛!”
男子剑仙则高声道:“坏了我苏姐姐的汤面,你说你该死不该死?”
红绸白衣两名拥有御剑之能的仙品剑修,来到了王九重的面前。
城关最高话事人的王将军神情呆滞,深知眼前二人必有凝丹境修为,高高在上,强得无法无天,王九重膝盖发酸发软,颤巍巍就要屈腿下跪。
可还没有跪下去,身子被那名红绸剑仙用剑气封住了穴道,浑身动弹不得。
魏颉冷笑几下,“你这狗官,还有脸披穿铠甲,你也配穿这等东西?‘将军’二字,都被你这种人给玷污了。”
苏羽白亦骂道:“高元簪当了新皇帝后,国家里怎的净都是像你这样的奸邪之徒?这般风气再过几年,大黎就成一座粪坑了!”
白衣女子满腔气愤,打算挥落手中的雪剑,取走那厮性命,却被魏颉及时拦住了。
“不急,这样就宰杀了他,岂不是不好玩了?”魏颉笑道。
说着,红绸年轻人从那一包金银珠宝当中,挑出了一只尾端缀有黄金的精美玉簪,别在了苏羽白的脑袋上面。
魏颉拍手笑道:“从前就觉得苏姐姐头发上缺点东西,这样一来就完美了!”
苏羽白美滋滋一笑。
二人将王九重擒入了城中。
将之拖在马后,游行示众,把这员“盗将”的恶行公之于众,满城皆知。
差不多半个时辰后,王将军身上已摩擦得不剩半块好肉,可见斑斑白骨裸露,甚是可怖。
就这般被活活拖死在了城关里。
恶有恶报,天道循环,从来无有不爽。
————
大黎国东南部有片湖,就叫“心湖”。
心湖湖畔坐落有一座二层小楼,外观雅致,名“近水楼”。
这天深夜,有一个体态潇洒的白衣男子,坐在近水楼二楼高台,靠近湖水的位置。
抛竿入心湖,独自一人默默垂钓。
此夜十分静谧,明月当空,周围无半分风吹草动,甚至连虫鸣鸟叫都无。
这是这名男子最爱的氛围,安安静静的夜钓,享受着自己独处的时光。
再也用不着去思考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
但他也不永远喜欢“独处”,同样也向往着有老婆陪伴,子孙满堂的日子。
男子并没有老婆,仅有个两小无猜的青梅竹马,是万里行宫黄雀真人苏君希的宝贝女儿。
他叫向阳,苏君希的女儿叫苏羽白。
近水楼台先得月。
如果说向阳是一轮天边太阳,那么苏羽白于他而言,就是夜空中的皎月。
向阳配得上苏羽白,绝对配得上,绝配!
向阳被江湖人称为“桃花剑客”,是因为他的父亲向西天,是大黎著名剑术高手,绰号“桃花神剑”。
桃花影落神剑出,碧海潮生玉箫起。
所谓“有其父必有其子”,向西天剑法通天,向阳更是青出于蓝胜于蓝。
除了武功不俗这个优点之外,向阳的容颜气态更是一大加分项目。
苏羽白为大黎第一美女剑修,他向阳,则是西南大地响当当的头号美男子。
其容貌固然不及中原第一美男聂柔,但能做到名满大黎,也绝非一件易事。
自从桃花神剑向西天练功走火入魔死后,桃花剑客向阳便开始隐入心湖,自称“卧龙先生”,终日钓鱼,度过光阴。
新帝高元簪称霸西南领地后,向阳主动投诚,宣布誓死效忠高氏王朝,逢战必危!
有不少仍忠于段家的老人,背地里唾弃,给向阳起了个“向狗腿”的诨号,以示辱骂和不耻。
向阳素来喜白衣,号桃花,自诩为西南一带的剑仙风流。
一人独占大黎九成风流。
此言非虚。
大黎国男人,无人风流胜过向阳!
是夜,剑眉星目的向阳向大楼主,察觉到了一丝震动从鱼饵底部传来,立刻用力一挑,那根长达数丈的鱼线瞬时脱离水面,高高跃至了二楼。
一条鲜红活鱼被甩入了桶中。
向阳成功钓到一鱼后,洋洋得意,正自心情愉悦,一个年轻男子的嗓音,忽自其后方传来:“卧龙先生,不知这一尾红鱼,能值几贯铜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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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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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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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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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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