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关键的是,众囚犯罕有全尸,几乎清一色都丢了身体的某一部位,或肋骨脑袋,或胳膊大腿,亦或者是整根后背处的脊梁,都被硬生生从身体里面给抽拔了出来,其状之惨烈,已然到了不忍直视的程度!
鼓武这种酷爱虐杀敌人,不喜欢让手下败将留下全尸的脾气,无疑是传承了他的师父林清林老九。
那位折腰山真武峰峰主历来都有着极度血腥残忍的杀人手段,与人厮杀时从来不用武器,面对有武器的敌人也是照杀,一般来说会先夺走对手赖以成名的宝贵武器,让其成为手无寸铁的废物。
然后待敌手方寸大乱之际,林老九便会用自己最为擅长的拳脚功夫,打得敌人无还手之力,且大部分攻势都不直接性针对人体要害,仅是哪儿疼打哪儿,而非哪儿伤害大打哪儿。
因为招数都不是能快速死透的致命伤,所以和林清对战之人,往往很难死得轻松,除非是林老九有意速战速决,那才有可能赏赐他们一个较为利索痛快的死法,比方说把“龙筋”从后背里面抽出来这样的残酷方式。
其他人打斗如果比喻成狗咬狗的话,那么林清和人对战的场面,大概可以理解为是“猫戏耗子”,战斗狂人林老九极是享受那种虐杀敌人的极致快感,他钟情于一点点消磨人的意志力,一丝一毫的减损耗尽人的身体机能,要保证自己的对手在死前,彻底丧失一切斗志,以及决战的能力。
不管是杀还是不杀,对手都已经是个彻头彻尾的废物,就算是留着不杀,那他也这辈子都站不起来了,甭管是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已经“站”不起来了。
到了时候,生性异常残忍的林清才算是真正玩腻了,他才会勉为其难的赏给对手一“死”。
正是因为和林清一战,是天烛国公认最危险的事情之一,故而也有一种说法,那就如果你不小心惹了折腰山林老九,那么最好尽快跟家里人交代完全部后事,留好遗言以后,拿刀把脖子一抹,轻轻松松上路,当个自了汉。
毕竟和与林清战斗而死这种事情相比,自我了断简直是再舒服不过的一种死法了,至少用不着一整根脊柱都被别人捏在手里,那样死无全尸了吧。
和“人间真武”林老九较量过一场后,留下一具全尸的概率,基本和在折腰山老大诸葛长怀的面前,数落大汗府诸葛女帝种种不是以后,能还侥幸活下来是差不多的。
都难逾登天!
天烛龙蒙族人嗜血成性,而本地出生的纯粹武夫林清,毫无疑问将这种“血性”,发扬到了极致,在中原地界,能和林老九比比杀人血性的,恐怕一只手都能数得过来,想来也就那位天下第二大魔头,现任活埋谷三代谷主凌云罡有资本在与之相比后,坦然立于不败之地了。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小武神鼓武有一个把“杀人”当成生平莫大乐趣的师父,潜移默化的拥有了这等凌驾常人的心性,也实属正常,完全可以理解。
还记得当年,彩灯大会第一次设立“一人战百人”这一项目的时候,亲眼目睹足足一百名死囚葬身在鼓武手下的时候,饶是胆子大、够硬够狠的天烛国百姓,都结结实实吓了一跳,所受的震撼着实不小。
转眼几年过去,还是一样的时间地点,还是一样的大会和大会项目,观看此番残忍活动的蛮族百姓们的心里,都已不再有什么恐惧害怕,胆子很明显比几年前要大了许多,对一下子死掉一百号人这样的事也都习以为常,司空见惯。
换言之,就是整体群众的“血腥心性”都有所显著提高!
就照这个看来,昔日大禹王朝琅琊王麾下武将韩骧,派手下兵卒在沐河城街头大摆“人蛊”擂台,为了让城中百姓人人都躲增加几分“血气”,这种说法虽然不太禁得起宣传,也算不得光明正大,但却也当真有理可依,不是没有道理,至于成效几分,那便须等战事带来之时方可一辨分晓了。
百人之战已经宣告落幕,士兵们在城主蓝关的招呼下,纷纷上去清理广场上堆积着那些残肢尸块。
天幕中仍有万千盏诸葛祈天灯在徐徐上升。
摘星楼底的那片百姓攒簇着的广场之上,终于要开始下一个项目了。
投壶。
五十多个来自中原的百姓被强掳至此,皆被粗麻绳子紧紧捆绑住了身子,动弹不得,挣脱不了,下巴更是被人用大力掰成了脱臼的状态,以至于不管怎样都无法合拢嘴巴,就只能像只池塘里癞蛤蟆似的张着。www.xiumb.com
今夜,这群命运无比悲惨的中原人,将以狼蛮族有钱人“玩具”的卑贱身份死去。
对于花了六十两银子买到前排票子的蛮子来说,他们能通过投射羽箭的方式取乐玩耍,并且一旦成功将一支利箭投入“人壶”的嘴巴里面,那就可以免费领取到一百两黄金,作为勇士的奖赏,自己的投射能力,也将得到所有围观者们的认可,在崇拜的注目礼下领赏,面子十足,就算失败了也什么都不会损失,反正横竖都完全不亏!
而对于那些马上要当众受刑的“可怜虫”而言,这场所谓的彩灯大会,就是他们必然要命丧当场的公开处刑。
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他们唯一能做的,就只有接受自己不多时就要来临的结局,乖乖等死,届时痛痛快快的上路。
哪怕再屈辱再痛苦,也绝不能反抗,那样的话,只会死得更惨更不像个人!
这条沾满浓浓血泪的钢铁道理,是他们在见证了许多同族人被蛮子残杀以后才得出来的。
前排围观的有钱人们,每个人手里都捏着一支锥头尖锐的羽箭。
皆在反复地确认精准位置,要保证让手中利箭能够不偏不倚射进那些“人形茶壶”的嘴巴里面,使自己一举拿下百两黄金的赏钱,成为众目睽睽之下的焦点,风光无限!
随着城主同意射箭的命令一下,众人都先后将手里的羽箭投了出去。
就在这时,两匹高头骏马如流星疾影,自拥挤的人群中飞速冲出。
一匹毛色鲜红如血,一匹通体纯白如雪。
体型雄壮,神骏绝伦。
与其说是马,倒不如说是一红一白两条陆地蛟龙更加贴切!
红马和白马背上,分别骑乘有一名红绸年轻人和一名青衫剑客。
二人及时纵马奔至此地,挡在了那群受刑的可怜百姓前头。
尽力挥舞手中利剑,斩碎一支支羽箭。
确保无一个老百姓死于非命。
中原伯乐孙阳的徒弟蓝关蓝城主“啊”了一声,亲见此情此景,他两眼顿时放出金光,神情振奋,盯着那两匹姿态万分华美的骏马,喃喃道:“这不是送上门来的好东西吗?”
身为阳凤城一城之主的他,旋即朗声叫道:“来人呐,给我把这两个家伙围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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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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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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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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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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