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山人海、人头攒簇的开阔广场之上,不下六千颗人头聚集在此。
有众目睽睽。
小武神鼓武以惊世骇俗的手笔,一人敌战百人,其飒爽英姿,该说不说,实在太过对得起百姓们给他起出来的那个绰号。
同时也对得起,他作为折腰山真武峰峰主林老九爱徒的那个崇高身份。ωωω.χΙυΜЬ.Cǒm
有着这份百人都挡无可挡的霸道实力,且能够心甘情愿的为阳凤城城蓝关效力,蓝城主此生注定都会平安无事,绝不可能死于非命。
有此等类似于陆地仙神的强悍人物存在于此,恍若天庭巨灵神镇守南天门,管你万亿妖魔鬼怪入侵,只要有一人在此,谁也破入不得!
鼓武作为城中所有武夫练气士的偶像,作为蓝关蓝城主麾下最强最猛最无敌的武将,作为死守这座兵家必争要冲的英雄级人物,理所当然就该有这样霸道到不用和人讲半句道理的“硬实力”。
天烛国不似百家争鸣,最后独尊儒术的大禹王朝,北方大地虽然确乎也有着儒释道三教学问所在,但和中原相比,三教在天烛地界,那就是所谓的“隐学”,传播力度过小,信仰三教学说的门徒也少得可怜。
只因在这片蛮夷荒凉之地,常常因气候环境恶劣的缘故,连饭都吃不起吃不饱,有时候饥荒灾难过于严重,或是意外摊上些什么不详瘟疫之类的“天灾人祸”。
那情况就会每况愈下,逐渐变成你刚一出门,就有绝大的概率被人一闷棍敲昏过去,用麻袋装了,然后把你用袋子像拖死狗一样拖回去,拿剔骨刀,一点点剔掉你骨头上面的肉,把带着血糊糊的鲜肉扔到锅里面去煮,借此办法来熬过那段艰难岁月。
中原自古也不乏饥荒年代,百姓饿急了也会如史书所说的那样,易子而食,但那终归只是少数,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八个字在庙堂之中早已被说得烂透。
如果遍地都是食人肉的人间惨案,或者某片地区的百姓常年靠着“吃人”为生,纸到底包不住火,那等天大的丑闻一旦传入了皇帝他老人家的耳朵里,那群整天阿谀奉承的谄臣们下场岂不是相当糟糕?
既然能有底气说出“天下太平”四个字,那么就说明王朝内部基本算得上是安安稳稳,无有人造反,百姓们基本都能交得起赋税,农田里的收成也都还算不错,不至于饿死。
北方天烛国可与之大大不同,位于北面荒凉之地的龙蒙民族,自古以来便傍水草而居。
生活在北面草原上的人们,不像不吃米饭面条高粱活不下去的中原百姓那样,他们成天靠吃肉为生,每日能啃的上牛羊肉,喝得上酥油茶,那就能顺顺当当存活下去。
这种极端情况也就导致,一旦出现所谓的天灾人祸,即严重的动物瘟疫,大量畜牧畜物死亡,那么迎接北方百姓的命运,就只有死路一条了。
中原有个说法叫“地主家也没余粮了”,言下之意就是说照常理,稍微有钱些的富庶人家,粮仓里都会或多或少有些“余粮”。
可在天烛,再有钱的人家都不会稀罕去屯什么存粮,金子银子珠宝饰品什么的才是王道,米和面算什么狗屁东西,从来都不吃那种玩意儿!
有钱人都这样了,就更别提那些寻常的底层老百姓了,家中别的没有,就只有些能产仔产奶的牛羊,和肉质鲜嫩的小牛犊子和小羊羔了。
这也就是为何一旦发生天气上的意外,也就是所谓的天灾时,北方百姓的抗压能力,会明显弱于南方的中原人的原因了。
再加上天烛国远远不似江南那般有一个被唤作“鱼米之乡”的资格,多山脉多平原,却独独少了种地用的水流和农田,气候变化反复无常,可能上午还炎热到浑身出汗,到了晚上就一下跌落至冰点,所以有些牧民会穿那种方便卸掉一个袖子的厚袄子,方便白天牧牛牧羊的时候把胳膊和胸膛露出来,到晚上气温降下来,再把厚厚的衣袖给撸上去,目的就是保暖。
本身就不适合种植农作物,只能依靠吃牛羊身上的肉为生,蛮族百姓的日子其实相对中原百姓,向来都挺不好过,说是“水生火热”也不过分,适逢水草不肥,或牛羊成批死亡的悲哀年代,那么大半座天烛国都要沦为一派死气沉沉的“人间炼-狱”了。
所在北方大陆这边,像什么街头约架之类,在中原会被当成无礼行为的事件,根本就已是司空见惯的寻常事,如同家常便饭,没什么说头,也没太大的看头。
若是像当街强行掳人回家,把大活人烹杀煮死,这类在中原无疑会被当成魔头行径的事情,在时不时就会到来的饥荒年代里,也都算是再正常不过,自己的性命才是最大的,自己的命都拖不过去了,还管他-妈的这么多干什么?
中原人知法守礼,可谓民风淳朴。
在天烛,对于那群马背上逞英雄的北国蛮子而言,“民风淳朴”这四个字就成了意味深长的有趣反话,淳朴?淳朴他奶奶个腿!
你前脚刚出门,后脚全家人都被抓去活吃了,这样的民风是有够“淳朴”的。
因为嗜血嗜杀,因为尚武好战,因为一个不和人打上一架,就感觉一身力气没得法发起,恨不得从羊屁-股里来几梭子。
故而在北国天烛,唯有拳头够硬够大,才能每天过得滋润,活得舒舒服服,才能在和别人二话不说起冲突的时候,悠然立于不败之地。
否则,你在中原被人于街头痛殴一顿后,还能讨一讨口舌之快,说一句“君子动口不动手”之类的话来挣回来些许的面子,但在这儿,断然行不通的,只要打输了,所有人都会瞧不起你,路过的行人,街坊邻居,甚至家中的彪悍媳妇儿都会看不上你,接连好几天不让你睡床,觉得自己命不好,竟嫁给了个如此没用没出息的窝囊废。
天烛讲究武力论英雄,边境马匪贼寇喜欢游猎塞口百姓,打草谷,用血腥手段残杀中原人,这本质意义上就是一种绝对战力的碾压。
除了边关乱境外,中原闺中女子一贯看重守身如玉,北方女侠却从来都不介意这些,当街与人比武较量,输掉以后当成众路人的面,把身子赔给对方的事情都经常会有;亦或是还有那种与人对坐饮酒之时,因为没有下酒菜,竟用佩剑割下大腿上的肉互相递给地方,食用朋友身上的一片片生肉来下酒,吃到后来,酒水是喝饱了,这两人的性命却也是没有了。
那些在中原人看来,简直就是贻笑大方,堪称匪夷所思的咄咄怪事,在天烛,那就是切实会有的人间真实,绝无半分虚头巴脑的东西可言。
若用一个字来描述天烛人,就是“硬”,或者是“狠”!
在寻常不过的狼蛮子都已够硬够狠,那么这群凌驾于普通百姓之上的蛮族大恶人,理所应当,都是些硬得不能再硬,狠得不能再狠的恐怖存在了……
可当下,在这片楼底的广场之上,那些个杀人如麻的囚衣“狠人”们,却正在被一位远比他们更狠的男子疯狂虐杀着。
一共一百名牢里刚放出来的死刑囚犯,倾尽全力联合对战一名五阶脱俗境大圆满的纯粹武夫。
这个所谓武夫当然也不是普普通通的武夫,而是堂堂英雄折腰山十二大干部中号称近战巅峰之人,被誉为人间真武大帝的林清林老九的门下徒弟,绰号“小武神”的鼓武鼓大保守!
那一位身穿黑红色裰衣的彪形巨汉,身影尤为敏捷迅速,出拳出腿之间劲风呼扯,若鬼神发出哀然嘶吼,说不出的诡异可怖。
死囚们一窝蜂的从钢铁巨笼里涌出,却基本上是出来多少,就有多少被鼓大高手用雷霆手段轻松杀害,死状要多凄惨就有多凄惨。
像那些被拳罡震断心脉而亡的死法,还算是体面;有几个颈骨被一腿扫中,人头瞬间和身体分了开来,鲜血从断颈出喷薄而出,如同开出一注“血花”。
有些死囚的手脚则不慎为鼓武擒住,不过是轻描淡写的一扯,本该精壮坚实的人体,就仿佛跟纸糊起来的一般,随意就能被撕成一块又一块的残尸败蜕,满地都是血肉。
还有的由于心生恐惧,不愿就此殒命敌手,而主动选择逃走,这可犯下了习武之人的大忌,结果就被小武神一记手刀戮穿了后背肌肉,随着一阵剧烈无比的疼痛传来,一整根脊柱被鼓武用师父林清的“抽龙筋”手法,给生生拔了出来,随手丢弃到一旁。
不出多少时间,便有不下四十名死囚惨死在了鼓大高手的手上。
百姓们皆睁大了双眼,为的是能更加真切的欣赏这位半步仙品修为的顶尖高手的风姿,尽可能把阳凤城第一武夫战斗时的模样烙印在脑海中。
小武神鼓武,是整座城中男女老少们的共同偶像,在黄龙府,谈及阳凤城主身边的侍卫鼓武的时候,人人都会两眼放光,自豪的说一句:“你是说鼓大高手?我知道,那可是折腰山林老九的徒弟,那手段那修为,可厉害着哩!”
在干掉了半数死牢囚犯,依然连一丝灰尘血渍都没有沾到的鼓武决意加快推进这场“百人战”。
他开始施展起师父林清昔日教给自己的那套,以内力转化外力的传奇轻身功夫。
幻魔身法!
但见那名裰衣大汉身形移速有了一个极其显著的提升,瞬息间便出现不下十种变化,姿态如鬼似魅,仿佛被幽灵附身了一样。
叫人无法想象,那么魁梧庞大的身体,竟然也能拥有此等飞快的速度动作?而且到连肉眼都分辨不清楚,无法看得细致的程度……
这简直不可思议到了极点!
脱俗境巅峰武夫鼓武仍是不断加速,脚下踏罡步斗,身子闪掠间带出一道道奇幻残影,使人目不暇接,视力根本跟不上这么夸张的速度,只不过稍稍盯着看了一会儿,立时便有头昏目眩之感,险些就要昏厥倒地。
鬼魅身影在周遭萦绕之时,有一阵接一阵的紫气状烟雾逐渐生出,不消多久便已将剩余的四十多名囚衣犯人笼罩了起来。
围观看戏的群众百姓们在这会儿功夫,再也看不清楚紫雾里的光景。
只能听闻惨绝人寰的哀叫之声,持续性从雾中传出,使这本就恐怖绝伦的气氛更胜一筹。
滚滚紫雾凝成的巨“网”,在半碗茶的时间后慢慢散了开去。
定睛去瞧,钢铁巨笼前面的那一大片地上,血肉残肢堆积无数,整整一百名囚犯悉数死绝。
唯剩一人仍立在地上,脚下全是葬送在他手里的新鲜尸体。
此人便是人间真武之徒,小武神鼓武,百人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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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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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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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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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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