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江湖谪仙行>第十一章 既如此,干一碗
  青衫魏颉扫了那四个呆若木鸡的官兵一眼,见他们全然面无人色,已没半分再战之意,便用鼻子“哼”了一声,眼神凛冽,语气冷冰冰的说道:“想活命就赶紧滚。”

  四人如蒙大赦,无不落荒而逃。

  看着四骑渐行渐远的背影,魏颉绷着的那根弦终于松了下来,长舒一口气,看了眼手中的血灵剑胚,此物嗜血第一,沾了人血后反倒光泽更甚了。

  不用震落刃身上沾的新鲜血渍,直接将剑胚放回了金鞘之中。

  “哇——”

  一个少女的尖锐哭嚎声猝然炸响,骑乘在马背上的魏颉耳膜一震,吓了一大跳。

  卜倩正自顾自哭得异常惨烈。

  “别哭别哭,已经没事了。”魏颉以为她是因为太过害怕才会哭得这般厉害,尝试着出言安慰道。

  “你这个骗子!”

  卜倩转过头看着魏颉,两眼通红,泣声叫喊:“你不是说你叫‘大哥哥’的么?你干什么骗我?!”

  魏颉苦笑一下,心下无奈道:“敢情这小丫头是因为这个才哭的?”

  于是柔声致歉道:“卜倩,是我错了,我不该隐瞒自己的名字,对不起!”

  听到魏颉主动承认错误,卜倩勉强抽嗒嗒地停止了哭泣。

  魏颉见其不再嚎啕,清了一下嗓子,正色道:“卜倩,我隐瞒自己的名字确实不对,但天地良心,我真的没有要骗你的意思,我只是想稍微晚一点儿告诉你我的真名……嗯,这个叫‘保留神秘感’!”

  “神秘感?”卜倩貌似挺喜欢这个新鲜词汇的。

  魏颉点了下头,“对,就是神秘感!你看啊,一个人怎么可能姓‘大’呢?我之所以让你喊我‘大哥哥’,一来是喜欢你这么叫我,二来呢,就是为了保留一定的‘神秘感’,让你打心眼儿里好奇,我的真名到底是什么?”

  “原来是这样,可我真的以为你就叫‘大哥哥’啊!早知这样,我也不告诉你我的真名了,现在搞的我没有神秘感了……”卜倩有些委屈地说道。

  “卜倩,我现在不也没有神秘感了吗?咋俩算扯平啦!”

  魏颉瞧她已不再生气,嘻笑一下,又伸手摸了摸她的小脑袋。

  “别摸太多,会长不高的。”卜倩嘟着嘴说道。

  魏颉笑了笑,“好,不摸啦。”

  说完又转而去玩她的两根小辫子。

  “你刚才说你喜欢我叫你‘大哥哥’?”卜倩问道,“那我以后还是继续这么叫你好了,可以吗?”

  “好哇,你就这么叫好了,我爱听!”魏颉微笑道,“那我也不叫你真名了,得给你取一个好听点的昵称,让我想想……就叫你‘小萝卜’,怎么样?”

  卜倩显然很喜欢这个昵称,连连点头道:“好,以后你喊我‘小萝卜’,我叫你‘大哥哥’,这样我们就都有神秘感啦!”

  二人一齐哈哈大笑了起来。

  血战带来的恐怖氛围随着这一笑,彻底烟消云散。

  “适才厮杀之际,这些人死得有些蹊跷啊……”

  魏颉从马背上跃至地面,俯身查看起了那几具官兵的尸体,“嗯,并无外伤,难道真的是被活活摔死的?这群胆小如鼠的东西,被人随便一吓,竟然连马都骑不稳了!”

  “大哥哥,他们是坏人吗?”

  卜倩略显急迫地问道,“师父说了,坏人的话杀多少都无所谓,好人的话就不能乱杀了,乱杀好人的话是要偿命的!我不知道他们是好人还是坏人,只是刚才情况太过危急,我才……”

  说着便把头深低了下去,再也不敢抬起来。

  魏颉微微一笑,“这些官兵不过是朝廷的狗腿子,不算坏人,却也算不上半个好人,死便死了,他们如若不死,现在躺在地上的就是我们了。”

  “那就没事啦!”

  马背上的卜倩大喜道,“这样就算被师父知道了,也不会怪罪我了。”

  魏颉盯着那个身穿葱绿色衣衫的小丫头,心下嘀咕道,“这傻丫头又开始不知所云了。”

  青衫剑客一本正经的说道:“好人坏人这种东西啊,哪有什么固定的标准?全凭你自己来定义了,比方说你欠了我钱不还,即便你平日里尊老爱幼,是个口碑极佳的大好人,在我这儿,你就是坏人,是个欠银子不还的乌龟儿子王八蛋!”

  顿了顿,又道:“你别管这些官兵是不是好人,他们既然都拿着刀来砍我们了,那对于我们来说,他们就是不折不扣的坏人!死几个坏人而已,又属于正当防卫,没什么大不了的。”

  卜倩目不转睛的看着站在地面上的魏颉,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此地不宜久留,保不齐会有更多的官兵要来,那可就对付不了了。”

  魏颉肃声道,“月渠镇是去不得了,反正我们现在有马,大不了绕点远,走其他的路……对了,你会骑马吗?”

  卜倩摇了摇拨浪鼓似的小脑袋,“我师父没教过我。”

  魏颉“嗯”了一下,那袭青衫翻身重回马背,手握缰绳,笑着对坐在身前的绿衣小丫头说道:“小萝卜,你可坐稳了。”

  一骑绝尘而去。

  ————

  泸州,南陵郡。

  此郡古名“金陵”,后因太皇太弟嬴昆封号“金梁王”,避嫌而改名为“南陵”。

  青衫魏颉与绿衣卜倩同骑于马上,已赶了将近一天的路,提前储备的水和粮食都已用得一干二净。

  “大哥哥,我肚子饿……”卜倩轻声抱怨道。xiumb.com

  “我也饿啊,再忍忍,前头应该就有人家了。”魏颉安慰道。

  又行了数里,一条宽阔大江横在眼前,江畔立了个身穿寻常布衣的男子,正望着波光粼粼的江面出神。

  魏、卜二人下了马背,魏颉牵着马走上前去,礼貌地询问道:“这位兄台,不知此处可有酒家?”

  独自望江的男子转过身来,仅仅看了魏颉一眼,立时精神振奋,拍了拍自己的胸脯,竖起个大拇指,朗声说道:“有啊,这条‘莫愁江’的上游,不仅有万家酒店,更有十里桃花,边饮酒边赏花,何其快哉!”

  “当真有万家酒店、十里桃花?!”魏颉惊愕道。

  “此言断然不假,公子随我一同前往便是。”男子笑容甚是灿烂。

  魏颉点了点头,牵着马缰,与骑马的卜倩一同跟随男子依江而行。

  三人不多时便来到了莫愁江上游。

  由于此处地势颇高,即使已到了五月,山上仍有桃花开放,只不过远不及“绵延十里”那般夸张。

  正应了“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这一传世名句。

  复行了几里路,遥望见一家小酒肆,肆前插着根杏黄旗杆,一面酒旗在和煦春风中不住的舞动。

  待走近后,魏颉瞧到酒旗上面写有“万家酒店”四字,虽觉受到了哄骗,却仍开口笑道:“原来这便是‘万家酒店’……”

  布衣男子扯着嗓子喊道:“王福,上一桌子好菜,再取两坛我珍藏的桃花酒来,我要与这位公子同饮!”

  小二只得屁颠颠的跑去拿酒,边跑嘴里边嘀咕道:“掌柜的又要充阔佬了。”

  布衣男子行了个抱拳礼,“在下姓万名纶,字文煌,生平最喜爱与人结交,初见面即觉公子气宇不凡,心生仰慕之情,若公子不嫌,在下愿与公子交个朋友!”

  青衫年轻人还了一礼,朗声回应道:“小弟姓魏名颉,字正气,承蒙兄台赏识,实在荣幸之至!”

  很快小二王福便抱着两个酒坛走了出来,万纶接过后,笑着解释道:“此酒名唤‘桃花’,因酒香可飘十里,故又称‘十里桃花’。”

  说着掀开了酒盖,一股浓郁醇厚的气息顿时扑鼻而来,魏颉闻得阵阵酒香,不由得感叹道:“十里桃花,名不虚传!”

  三人坐于店外的椅子上,沐着习习春风,同桌共饮桃花酒。

  “好酒!”魏颉举杯大声道,“想不到世间竟有如此美酒啊!”

  万纶仰头大笑,“酒水再美,却也美不过人,魏公子品貌超群,实乃在下生平罕见!”

  魏颉快意而笑:“万兄慷慨豪气,亦是小弟从所未见!”

  “既如此,干一碗!”

  “干!”

  仰头一饮而尽。

  少女卜倩喝不了酒,只顾低头享用喷香的饭菜,细嚼慢咽,模样颇为矜持。

  魏颉和万纶两人则是杯盏不停,喝着酒吃着菜,好不快活。

  “在下忽然有些技痒,容我耍上一段剑舞,来给魏公子助助兴!”万纶高声道,“王福,取我剑来!”

  王福一听这话,腹中暗骂道:“掌柜的又要丢人现眼了。”

  万纶接过小二递过来的一柄铁剑,走至开阔地带,像模像样地挥剑舞动了起来。

  魏颉坐在长椅上,饶有兴致的观看了一会儿,心道:“万兄为人不错,武功却是稀松平常,动作杂乱无章不说,还满是破绽……”

  舞毕,万纶提剑走了回来,拱手道:“献丑了。”

  青衫魏颉大力鼓掌道:“万兄原来还是习武之人呐,佩服!”

  “唉,算不得什么习武之人,也没人教过我,胡乱自学的。”万纶笑着摊了一下手,“魏公子,万某这块砖头已抛,就等你的璞玉啦!”

  魏颉一听这话,暗揣道:“此时我若出手卖弄一番,岂非令万兄难堪?还是回绝了为好。”

  正欲推辞,万纶却抢先说道:“想来魏公子见万某是个乡野粗俗之人,不愿一展功夫了,那也无妨……”

  此言一出,魏颉深知此刻若再作推辞,反倒显得是自己恃才自傲、居高无礼了,不得以只好应道:“万兄何出此言?小弟这就过来!”

  但见那名青衫剑客手持血灵剑胚,身形倏然一闪,眨眼间便已飞掠至了空地,施展开了一套极其高妙、华丽的上乘剑术——父亲魏魁传授的《大漠星辰诀》。

  气势磅礴好似大漠尘嚣。

  剑影晃动恰如星辰闪烁。

  “好,太好了!”

  在一旁观剑的万纶掌声不断,“妙极,实在妙极!魏公子剑艺精妙绝伦,令在下大开眼界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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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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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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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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