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在“住校”这一事情上,她却踢到了铁板。
学校为了提高升学率,要求每一个家在村里的学生都要住校,这一点不容置喙。
胜利村不仅离乡里远,还只有水路,是绝对要住校的。
学校领导认为,把学生聚在学校里,增加早自习和晚自习,学生的成绩就能得到提升。
这一点,或许对某些学生挺好,能够增加他们的学习时间,可是对云薇来说,这么做只会耽误她的时间。
云薇找到校领导,可是刚一开口,校领导就立即打断了她的话。
“学校让你们住校是为了督促你们的学习,现在初三了,马上面临中考,你们这些家离学校远的,每天上学放学在路上要耽误多少时间啊,再说你们在家里也没有人辅导功课。好了,你不要说了,都这个时候了就不要总想着偷懒了......”
校领导这是把云薇当成爱偷懒、不肯好好学习的学生了。
云薇知道自己刚来这个学校,人微言轻,无论她说什么领导也不会改主意的,于是只好闭嘴不言。
出了办公室,云薇只好回家拿了床上用品和换洗衣物搬进学生宿舍。
她去的晚了,好的床位都已经被别人选了,就剩一个门边的上铺,下铺的床板是坏的,睡不了人。
寝室的大门正对着她的床,同学们进进出出总是忘记关门。
白天还好,到夜里的时候,走廊那个大夜灯就会亮起来。
强光透过门缝照射进来,所以夜里只要有人出门,云薇就会被惊醒。
宿管还不许她们搭床帷,云薇只好提醒同学们,让他们晚上注意点,可是总有人不当一回事,这其中就包括魏丽。
魏丽几乎每晚必起,每次出去都不把门扣严实,那个小小的角度却刚好能够让灯光直射到云薇脸上。
这导致云薇总也睡不好。
这件事魏丽做的隐晦,云薇跟她说起的时候,她回答得“云淡风轻”。
“哎呀,对不起,我关了门的,就是可能关得没那么贴合,让光漏了进去。不好意思啊,我怕我关得太紧了,门要是锁上了,我回来敲门还要吵醒别的同学。”
魏丽说完,一副无辜受责的样子,搞得像是被云薇欺负了一样。
宿舍的其他人一看她个样子,也觉得云薇小题大做了,纷纷帮腔打圆场。
“是啊,云薇你不能只怪魏丽,她也不是故意的。”
“云薇你的睡眠质量也太差了,要不白天多做一点运动,晚上好睡一点?”
或许其他人是好意,但是魏丽接下来的话就是直接针对了。
她说:“你这么睡不好,是不是有什么病?要不要去医院看看?”
云薇心中冷笑,怪不得这魏丽跟佟砚羽关系好,根本就是一路货色,惯会装可怜骗人。
走廊上那道光那么强,换了谁睡她那个铺位都会受不了。
“好吧,今天算我多嘴了,我以后不会再说了。”云薇对寝室的人说道。
其他人这才散开,该干嘛干嘛去了。
这时候,魏丽突然撇嘴一笑,冲云薇道:“呵,这么受不了,你就不要住宿舍啊,不会回家住吗?”
说完,也不搭理云薇,自顾自地出去洗漱了。
云薇站在原地,呆了三秒,她今天真的长见识了,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当面一套背后一套。
算了,不能再说了,不然其他人还当你小肚鸡肠、斤斤计较。
当天晚上,云薇去张慧宿舍找她借了针线,给自己做了个眼罩,日子总还要过,她还得再寝室继续熬着。
但是,从那天开始,云薇几乎每天只要天一亮就起床去看书,晚上也是最后一个回宿舍。
她必须向学校证明,她的成绩足够好,好到连老师都不用教了,这样才可以不用住校。
学校的晚自习安排了老师监督,可是同学们却没有几个学习的,不是在讲小话就是在传纸条。
男生则偷偷打牌,有的老师还管一管,更多老师则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们班里甚至还成了两对谈恋爱的。
云薇也都收到了不少小纸条,都是一些小心翼翼的试探,想跟她搭话。
云薇看过几个以后就没再接了,直接扔进垃圾桶里,她还不想把时间花在这么无用的事情上。
云薇觉得自己当年高考都没有那么努力过,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就把初三各科的书都学完了。
这期间,她渐渐熟悉了班里的同学,同学们年纪很小,性格大多都非常简单。
他们先开始对城里来的新同学有一丝畏惧,也很害羞,可是后面发觉云薇一点架子都没有,很快就跟她达成了友好关系。
当然,这些人里不包括魏丽,也不包括她的同桌——杨宇。
杨宇跟班里任何一个人都不交流,除了必要的问答以外,多的一句都不会说,总是独来独往。
班里人也都已经习惯了他的怪异,仿佛这个人是隐形的一样。
云薇注意到,他每天早上总是最晚到教室,每次都跑得气喘吁吁,赶在上课铃落下的最后一秒前跑进教室。
每天早上,他的头发也总是湿漉漉的,有时候还滴着水,能把衣服肩颈部分的衣服打湿。
这得跑多快才能流那么多汗啊?!
云薇听张慧讲过,他家离学校很近,走几步就到了,可是为什么每次都那么晚到呢?难道早上起不来?
还有,他出那么多汗,云薇却从来没有闻过任何异味,那张慧为什么会说他臭呢?
云薇对这个奇怪的同桌感到很好奇,她开始偷偷观察期他来。
她发觉,这个人居然追星!!!
杨宇有一本笔记本,上面贴满了四处搜集而来的贴纸,有报纸上剪的、也有杂志上撕下来的。
云薇坐在他旁边,经常看到他偷偷打开来看,虽然他小心翼翼的,可是耐不住云薇火眼金睛,一下子就发现那是一部电视剧的剧照。
电视剧叫什么名字她不知道,但她隐约记得,那是一部讲武王伐纣的神话剧。
而杨宇笔记本上的主人翁,是剧里的配角,一个意气风发的少年将军。
演员也很年轻,可能就比他们大个三、四岁,叫做金承载。
上辈子的时候,云薇周围的女同学都很迷这个角色,还有人扬言要嫁给他,原来杨宇也喜欢这个角色。
可惜这个演员后来好像没有再演过什么戏,也不红,应该是退圈了。
忽然,杨宇阖上笔记本,开始做起语文老师布置的试卷来。
唐代诗人()在作品《陋室铭》中赞美的是()。
云薇看到他填上“刘禹锡”与“鸿儒”。
前面那个括号里的内容写对了,可是后面就错了。
“刘禹锡赞美的不是鸿儒,是德馨,惟吾德馨的徳馨。”云薇忍不住说道。
杨宇手上的笔停了下来,转过头问道:“真的吗?”
“嗯。”云薇点点头。
杨宇遂将答案涂改,重新写上正确的答案。
他知道云薇的成绩很好,每次作业都是全对,现在被云薇当场指出错误,他感到非常丢脸,恨自己连这么简单的问题都不会。
自此之后,杨宇偶尔会向云薇请教,两个人也不像以前那样不说话了,渐渐熟悉了起来。
比如杨宇清理垃圾的时候,会帮她一起扔垃圾,擦桌子的时候也会连带她的桌子一起擦。
其实这个人真的很细心,也很善良,云薇弄不懂班里的人为什么都不怎么爱搭理他。
直到有一次,学校放月假,恰好遇上赶集,她帮云易一起收摊,一直搞到晚上5点。
父女俩都太饿了,进了一家馆子吃东西。
在这间馆子里,云薇知道了杨宇的秘密。
她看到杨宇蹲在后厨洗碗,原来杨宇每天下了晚自习以后还要来这家馆子打零工,清洗碗碟。
今天学校放假,他就提早过来了。
“这孩子很可怜的,他妈妈在他很小的时候就跑了,他爸爸只知道喝酒,根本不管他。他要生活就得自己挣钱。”老板告诉云薇。
云薇从饭馆老板的口中得知他的身世,不出所料,与她之前关于杨宇面相的推论完全符合。
一旁的食客也忍不住插嘴:“他以前每天早上还要帮养殖场放牛呢,现在好像不放牛了,但是要打扫养殖场,养殖场老板可精明了,所有的脏活累活都给他一个人干......”
原来,这就是张慧说他身上很臭的原因吗?
云薇想到他每天早上都湿漉漉的头发,恍然大悟,那根本不是出汗,而是早上洗过澡,头发还没干就赶来学校上课。
他一定是知道同学们对他的意见,所以才会每天干完活以后都要冲洗,就怕熏到别人。
可惜并不是所有人都知道他的用心,能体会他的苦。
怪不得他上课这么认真,成绩还是不够理想,因为他根本没有时间学习啊。
乡镇中学的教学水平很一般,如果只是上课听讲,确实是不够的。
吃过饭以后,云薇就跟着云易赶路回家了,从头至尾,杨宇都不知道云薇来过这家馆子吃饭,还跟老板打听过他。
但是他发觉他的这位同桌变得热络了起来,会主动给他讲解他不懂的知识点。
“呐,这是我的学习笔记,里面有知识大纲的梳理,还有解题思路,借给你抄。”
云薇递给杨宇一本厚厚的笔记本,见他呆愣愣地,也不接,直接就把笔记本放在他的桌子上。
“谢,谢谢你。”杨宇受宠若惊地拿起笔记本,冲云薇道谢。
“不客气,光抄还不够,你该背的地方还是要背下来才好。”
“好,好的!”杨宇捧着笔记本,激动地道,“我一定会统统背下来的。”
......
时间过得很快,一晃就开学两个月了。
10月底,迎来全市初中统一的期中摸底考试,这是江州市首次作为改革试点进行的统一考试,试卷也将由市教育局组织统一批改。
启明乡中学的老师们严阵以待,这将是对他们调整策略以后的一次考验。
可是对云薇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考完试就能放两天假,她能回家呆两天,她太需要私人空间了。
这次考试是由全国重点的江州市一中/出的卷,题目不难,但很巧,也很险,很容易让人掉到陷阱里填上错误的答案。
云薇小心地避开了那些陷阱,她突然觉得自己飞升了,居然拥有了上一世老师们所说的那种出题人思维,竟然能共鸣到那些出题人的想法。
考完试以后,她开开心心地回了胜利村,根本没想到她的答卷居然会震动整个江州市教育局。
满分!
除了语文作文扣了主观分以外,其他的各科科目统统都是满分,就连英语都是满分。
这样好的成绩,江州市教育局的领导们还是第一次见,最主要的是,这个学生居然来自一个乡镇学校,一个在全市排名榜垫底的学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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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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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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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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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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