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民兵也吓坏了,他们也没有想明白,自己怎么就那么冲动,明明是一场戏,每逢年节,庙会的时候,也有人演,看的人也是人山人海,可偏偏就这个那么上头!
那个叫贞娥的丫头就跟他们自己的妹妹似的,那个裴大郎就仿佛他们自己的化身,而且还做了自己不敢做的事情,偏偏他就死了,死在一个狗鞑子手里,看到裴大郎杀了地主一家,那叫个酣畅淋漓,大快人心,随后他就死在了狗官手里。
顿时就炸了,几个人想也不想,直接冲上来打人!
现在冷静下来,他们才意识到自己错了。
但不管怎么样,这出戏是真的太好了!
此刻的后台,张希孟跟朱元璋都过来了,吴大头眼眶青了,腮帮子流血,肋条也生疼,这顿好打,简直要了他的半条命。
“老吴啊,你也太弱了,这点拳头就扛不住了?怎么当第一恶汉啊?”张希孟还调侃吴大头。
吴大头脸都黑了,“我说张经历,你就别拿我开心了……现在我受伤了,我能不能请个假,宁国路的演出,我不去了!”
“那怎么行!”朱元璋竟然开口直接拒绝,“这样吧,给你算双份俸禄,宁国路的戏,你必须去演,还要尽快去!”
吴大头一怔,他可不敢跟老朱贫嘴,忙道:“卑职晓得了,其实不用双份俸禄,卑职不,不在乎的。”
张希孟一笑,“蠢材!主公给你双份俸禄,那是对你的戏的肯定,方才主公都给你叫好来的!”
老朱点头,“对,先生说得没错。好好演戏,演出咱们穷苦百姓的心里话,你可是个大功臣啊!简直胜过千军万马!”
听老朱这么一夸奖,吴大头立刻来劲儿了,腰也不疼了,腿也不酸了,走路都有劲儿了,这样的打,还能再来几场!
出发吧!
人家说大军未动,粮草先行,而朱家军这边是大军未动,舆论先行。
宁国路的治所是宣城,也就是著名的文房四宝之乡,生产宣纸,宣笔,徽墨的地方……堪称人文荟萃,文脉汇集。
宣城的庙会特别多,每到年节,都有各地的戏班子前来表演。
什么忠孝仁义,佳人才子,各种喜庆的节目,一样接着一样,如果是太平年景,能足足热闹一两个月,从年前到二月二,全都有好看的。
但是今年情况却是大不如前,金陵落到了红贼手里,各种乱七八糟的传言,甚嚣尘上……官府衙门,不断征调民夫,调集粮草,说是要对付红贼,但是却不见他们如何备战,反而不停往外运送金银细软。
看样子是准备逃跑了。
倒是那些地主豪强,他们格外害怕,也在不断告诉老百姓,红贼红头发绿眼睛,三头六臂,专门吃人,尤其是女人孩子,更是最爱,他们喜欢沾着人血吃人肉,整个金陵城都已经白骨一片了。
这话貌似也不新鲜,当初朱家军进滁州之前,也有人这么说,而在日后还会有无数地方这么说,关键是有没有人会相信,有没有人站出来反驳!
一些行动起来民兵就在宣扬,说朱家军是好人,是真正为了百姓好,不要相信那些坏人的胡说八道。
对于这种说法,百姓也是将信将疑,他们经历了太多苦难,这些年来,就没有水师真的在乎老百姓如何,他们只在乎百姓的钱粮,乃至生命。
朱家军是什么样子,对不起,我们不知道!
就在这一片沉默之中,吴大头带着戏班子,来到了宣城,他们首场演出就选在了广德祠……这里供奉的人是张渤,他是东汉年间的治水英雄,相传说他曾经变成猪神,拱开了山岳,引来太湖水灌溉,从此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受到了历代百姓的祭奠。
在中华大地上,从来都是如此,尊奉的是祖先,敬畏的是英雄……生而为人,死后封神。历代百姓,创造了庞大的神仙体系,把每一个值得尊敬的英雄人物,都给安排了一个神仙职位。
忠义无双的关羽当了协天大帝,一个善心的林家女子,被尊位妈祖天妃,风波遗恨,壮志未酬的岳鹏举,化身东岳十太保之一,上司九天神兵,下掌五狱亡魂;清官包拯,白天掌管阳间不平,夜间替恶鬼伸冤,阴阳两界,全都说了算,一天二十四小时,都不歇着……其实传说未必是真的,但是人心所向,却是从古至今,不曾改变。
而今天再广德祠,祭奠治水英雄的祠堂前面,又要上演一出大戏。
消息传出来,十里八乡的百姓都惊动了,虽然日子艰难,但总还要过下去。
原以为今年不会有戏班子了,却没有想到,竟然还有不怕死的!
那大家伙就来瞧瞧,到底能演出什么好戏!
在上台之前,大家伙一看戏的名字,就摇头了,《白毛女》,没听说过,这大过年的,怎么不演点好看的?琇書網
什么八仙拜寿,白猿偷桃,五福捧寿……最差也来个黄粱梦啊!
怎么热闹怎么来!
今天这个戏班子,好不懂事,看样子八成要赔钱了。
就在众人的怀疑声中,大戏上演。
众人再一看扮相,更加失望,这个戏班子,是真的穷,连一件好衣服都没有,都是补丁摞着补丁,跟要饭的差不多了。
没什么看头儿!
竟然有人扭头就走,可是刚走出没多远,身后竟然出现了错愕的声音。
那些没有走的,双脚竟然好像钉在了地上,一动不动!眼神紧紧盯着戏台上,目不转睛……竟然是地主派人,说不借耕牛!
这一幕太眼熟了,怎么就好像在身边发生过一样?
该怎么办?
怎么办才好?
这父女俩太可怜了,难怪他们穿的都是补丁,这,这不就是跟我们一样吗!
凝神注视的人越来越多,那些原本要走的人,竟然也回头了,戏越演越到精彩的地方……裴大郎帮着父女俩,乡亲们鼓动他们成亲,在乡间的路上唱着童谣,贫穷但是美好。这不就是他们过的日子吗!
就在两个人即将成亲的时候,天崩地裂,画风骤然改变……蒙古狗官抢走了新娘子,打伤了新郎官,老爹悬梁自尽。
扑面而来的悲怆,直戳心头!
这个故事我好像看过!
对!我也看过!就是我家的邻居,他就遇上了这事。
更有人哭声悲泣,眼泪不停落下,他的妻子就是这么被抢走的!
只可惜,他没有裴大郎的勇气,不敢杀人报仇!
因此在裴大郎冲入地主家里,连杀数人的时候,台下一片山呼海啸的声音……杀得好!杀得痛快!
就该这么办!
但是很快大家伙也意识到了,这还是个悲剧……一个更大的悲剧,毕竟一个裴大郎还是太弱小了,他能杀死地主,但是面对蒙古官员,他的勇气并没有用处,刺杀不成,被吊在了城门口。
人们悲愤到了极点,牙齿咬得咯咯作响。
而就在贞娥从府里冲出去,见到了裴大郎的尸体,撞头,流产……整个气氛达到了极点,就仿佛一座火山,冲天而起。
大家怒骂着,叫嚷着,有人干脆冲上台去,要痛打演员!
你们演的是什么鬼!
平时的生活已经是这样了,想看个戏痛快一下,你们怎么还弄这些东西?
我们不看,我们知道!
我们比你们清楚,我们天天都过这样的日子……我们身边的亲朋好友,乡里乡亲,不断有这样的可怜人,他们家破人亡,妻离子散。
我们没有办法,求求你们了,别让我们看了!
人们的悲愤全都释放出来,情绪如同山洪般奔涌……所幸戏班子早有预料,拼命劝导,让大家冷静,戏还没完,还没完呢!
果然,贞娥死里逃生,但也一夜白发,二十不到的人,竟然如同老妇一般,在一群乞丐中间,卑微如狗一般地活着。
就在这一片地狱般的绝望之中,一个年轻人出现了,他向一群乞丐打听消息,竟然认出了贞娥!
原来他是裴大郎的表弟,当初他还小,在婚礼上到处跑,还管贞娥叫过嫂子。他曾经帮着裴大郎放哨,摸到了地主家里杀人报仇。
在裴大郎死后,他辗转投靠了朱家军,七年过去了,算总账的时候到了,一面朱红的大旗,数千红巾军杀来……城门开放,大军进城,诛杀蒙古官员,随即发布告示,均分田亩,归还掠夺的百姓家产。
贞娥不但拿回了家里曾经的土地,还多分了十多亩,有了收成,吃的也好了。渐渐的,她身体恢复了。
又是三年之后,清明节,她去给父亲和裴大郎上坟,正好遇上了因为受伤,返回家乡的表弟,他也来祭奠表哥裴大郎……两人坟前相遇,戛然而止!
戏演完了,可是带来的震撼却是才刚刚开始……大家伙扪心自问,谁还不是贞娥!谁又不盼着有人给自己报仇,替自己做主!
朱家军!
那一面绯红的旌旗,深深烙印在人心里!
朱家军在哪里?
朱家军回来了?
真的会像戏里演得那样?
他们会给百姓做主吗?
会吗?
一时间,无数百姓都在问,到底有没有朱家军?
而就在此刻,最早的民兵都高兴坏了,他们立刻到处宣扬,奔走相告。讲朱家军的事情,宣扬朱家军的政策。
最最关键,是请戏班子过来,一边演戏,一边动员百姓,效果才能最好!
十天时间,吴大头他们足足演了二十五场,演得嗓子都哑了。
而这十天,宁国路的民兵数量,竟然突破了一万五千人!
平均一天一千多人从军!
滚雪球都没有这么快!
时机终于成熟,朱元璋挥动大军,以徐达和常遇春为左右两翼,杀入宁谷路,兵锋直指宣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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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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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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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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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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