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明第一臣123小说>第一百九十章 讲好朱家军的故事
  岁末年终,至正十五年,就要结束了。

  在朱元璋的治下,曾经有人提议,选用韩宋的龙凤纪年,以示和元廷彻底决裂。

  只不过这个建议遭到了朱元璋麾下三大谋臣的集体反对。

  贾鲁,朱升,张希孟,全都摇头……用龙凤纪年,是摆脱了元廷,但是跟大宋却搅在了一起。

  别忘了统一思想的大会上讨论了什么……朱家军不光要推翻大元,还要纠正赵宋以来的弊政,连正儿八经的大宋,这边都不买账,更何况是一个草台班子!

  只不过老朱这边也有个麻烦,就是他迟迟没有称王,也没有确定国号年号,该怎么行文,就成了一个问题。

  最后还是张希孟提出了建议,没有必要否认大元。反正我们原本都是大元臣民,只因为元廷无道,民不聊生,才揭竿而起。

  在成功之前,沿用元廷的纪年,待到时机成熟,再立新朝不迟。

  因此在朱家军这边,还是沿用大元的年号,至正十五年……这绝对是个载入史册的重要年份。

  在这一年的年初,脱脱被元廷罢免,几十万大军,瓦解冰消,从此元廷进入了等死模式。

  年中的之时,朱元璋渡过长江,占领金陵,拥有了逐鹿天下的资本。

  年尾的时候,经过了整合之后的朱家军,以最强的姿态,开始经略江表浙右。

  年初元衰,年末朱兴!

  一起一落,果然是一个大世!

  朱元璋骑在马背上,扫视着两边的田地,心驰神往,这一片正是秦淮河畔的上好田地,一望无际,土肥水美。

  “倘有三亩水浇地,不做提强杀官人……咱走到了今天,都是元廷逼得!”老朱一扭头,对张希孟道:“元以兼并压榨亡国,咱以分田富民兴邦……先生,溧水州的分田,做得怎么样了?”

  张希孟笑道:“溧水土地不少,按人头分配,每个成年人能分到二十五亩左右,至于口粮田一项,比起滁州等地要少了一些。不在按照人头分配,而是按照家庭,每家给十亩田!”

  “等等!”

  老朱打断了张希孟,“先生,这么一来,人多的家和人少的家,都分一样的口粮田,似乎不太公平吧?万一有人故意分家,就为了多得一点口粮田呢?”

  张希孟微微一笑,“主公,分家可是求之不得的事情啊!”

  “哦!”老朱声音提高,似有疑问,不过他很快明白过来,忍不住笑道:“先生真是好算计!这一手漂亮!”

  渡江之后,张希孟就发现江南地方,宗族势力相当强大……有许多村子,基本上就是一个姓氏,每个人都沾亲带故。

  正因为如此,一些族老才有恐怖的号召力。

  比如孙炎就曾经找一帮老农,帮他压制韩三。

  事后张希孟把这帮老农都给迁走了,但是对于整个大局来说,无足轻重,根本改变不了什么。

  所以张希孟就在分田上面动起了脑筋儿。

  江南的土地肯定没有淮西充沛,人均拿不到那么多。所以他就在口粮田上下手。

  按户分配,一个三口之家是十亩田,一个五口之家也是十亩田,哪怕是二十口人,也是一样的!

  毫无疑问,这就是逼着分家!

  把大家拆分成一个个单独生存的小家,对于整个宗法体系来说,也是釜底抽薪的一个狠招。

  分家就意味着经济自主,自己负责生存……不知道后世的大学生还记得吗?从什么时候,你有了和父母讨价还价的资格?

  是不是有了工作,拿到了收入的时候?

  因为你可以自己养活自己了,也就是说翅膀硬了,可以肆无忌惮了。

  分家的道理也是一样,只要让一个个小家经济自主,哪怕他们还顾念亲情,逢年过节,还会聚集在祠堂里,祭拜祖先,遇到了事情,也会听老人的建议。但是这已经和原本能决定族人生死的宗法体系,全然不同了。

  消解宗族势力,实现对百姓的直接统治,消除了赚差价的中间商,百亿补贴朱多多了。

  “主公,还有一件事,溧水虽然也有桑麻田,但是这个桑麻田是要缴纳田赋的,而且还比农田多了五成的赋税!”

  老朱稍微思索,就说道:“是为了压制养蚕吗?”

  张希孟道:“在当下丝绸并非不可替代的东西,反而是粮食,才是一切的根本。我的意思是引导老百姓,多种粮食,像蚕丝,棉花,都可以少种。当然了,我倒是不觉得要一味打压养蚕缫丝。最好是集中能工巧匠,用最好的手段,把丝绸做成奢侈品,赚有钱人的钱!”

  老朱忍不住大笑,“这话说得好,对咱的心思,先生的这两点调整,都是好的!往后经略江南,就按照新的分田办法了。”

  没有什么政策是能一直维持,不用改变的。

  哪怕同为均田,在各地也需要因地制宜,没有最好的策略,只有最适合的。

  当天下午,朱元璋和张希孟赶到了溧水州。

  而在这里,有一场好戏,正在等着他们……吴大头回归之后,戏班子立刻动了起来。

  如今朱家军的戏班子规模,已经达到了三百多人。

  吴大头的百户不但实至名归,还超级加倍了。

  而新进加入的人们,不少都是来自扬州城和秦淮河的。他们业务相当了得,这里面有琵琶名家,有三弦圣手,又各种各样的能人异士,跟他们相比,吴大头简直普通的不能更普通了。

  谁能想到,这个油腻的中年人,竟然是名满天下的第一红贼,不得不说,真是讽刺啊!

  可是当众人和吴大头讨论起业务来,顿时众人就收起了轻视之心,意识到了吴队长的厉害之处……吴大头给他们讲个故事。

  有个叫“贞娥”的姑娘,一直和父亲相依为命,靠着租种土地过日子,贞娥到了十五岁这年,突然地主不借给他们耕牛,老父亲无可奈何,只能跟女儿把绳套背在身上,靠着人力耕田。

  一个干瘦的老人,一个女孩,哪来的力气,一个上午,连一垄都没有弄好。老爹坐在田埂上,不停落泪。

  贞娥也跟着哭!

  父女两个都知道,为什么地主不愿意借牛……因为地主看上了贞娥,想要拿她过去,当小老婆。

  所以才故意为难父女两个。

  没有耕牛,就种不了田。

  到了秋收的时候,交不上租子,就要想办法还债,那时候把贞娥抵给地主,也就顺理成章了。

  村子里的人都知道这回事,也都咬牙切齿,暗里咒骂地主无德,但是却没人敢帮助他们,生怕得罪人。

  父女两个完全走投无路,要不就去当小妾吧?

  奈何地主已经六十多了,他的几个儿子都不良善,过去了用不了几年,地主一死,那个下场就不用多说了,简直是生不如死。

  就在这时候,一个叫裴大郎的年轻人站了出来,他身强力壮,主动帮着父女两个耕田。贞娥对这个好心的裴大郎生出了好感。

  一直到了农闲的时候,两边就有意结亲。

  反正都是穷人,也不用讲究什么……裴大郎娶了贞娥,就断了地主的念想。而裴大郎年纪也不小了,有了个贤惠的媳妇,岂不是一举两得!

  村子里的人都很赞同这场婚事,而且还觉得越快越好,免得节外生枝。

  裴大郎也是这么想的,他当机立断,上门求亲,得到了贞娥父亲的答应之后,他又弄了一辆独轮车,到了贞娥家里,推着贞娥回家。

  一对年轻男女,行走在乡间的路上,贞娥幸福地唱着乡间的小区,不少乡亲等在裴大郎的家里,想要给他们证婚。

  只要成了,就一切都好了。

  地主再不要脸,也不能破坏人家的姻缘啊!

  可就在这个当口,突然来了一群人,他们如狼似虎,冲进来,直接把新娘子给抢走了。

  裴大郎跟他们理论,结果被狠狠痛打了一顿,几乎丧命。

  眼瞧着一场喜事,转眼变成了悲剧,同村的人,无不愤慨。

  随即就传出了消息,原来地主嫉恨裴大郎破坏了他的好事,就想办法买通了一个当地的蒙古官员,假意说贞娥是他家的婢女,容貌清秀可人,逃出去要嫁给野男人。

  蒙古官员一听长得挺好看的,就动了歹心思,他派人在新婚的当天,把贞娥给抢走了。

  眼见的女儿被抢走,贞娥的爹夜半三更,用麻绳悬梁自尽。

  裴大郎失去了新娘子,满腔怨愤,他是猎户出身,身强体壮,也会舞刀射箭,就在养好伤之后,偷偷进入地主家里,把他们全家十几口,都给杀了。

  这还不算完,裴大郎又去了县城,他在一群乞丐中间,藏了两个多月,等到蒙古官员出来,他张弓射之,随后提着柴刀冲出,想要刺杀官员。

  可惜的是裴大郎虽然有勇气,但是他的弓是打猎的,并非军用的强弓,身上也没有铠甲,被护卫砍翻,血溅长街,尸体被挂在了城墙上示众……

  此时的贞娥已经在蒙古官员府邸两三个月,竟然怀上了胎儿。

  她本不知道家里的情况,可是有一个隔壁乡里的来给官员送礼,说了两句,贞娥这才知道,她爹已经死了,而裴大郎也刺杀不成,惨死街上,尸体还挂在城墙上。Χiυmъ.cοΜ

  她像是疯了一样,冲出府去,一口气跑到了城门口。

  看到了裴大郎的尸体,贞娥嚎啕大哭,一头撞在了墙上,顿时昏死过去……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她苏醒过来,人虽然活了,但是孩子却是没了。

  贞娥一夜白头,从此疯疯癫癫……在几年之后,冻死在了一个寒冬里。

  “此事我是在亳州的大牢,听一个刘福通的部下说的,那个裴大郎就是他的表哥,他的一身本事,都是给裴大郎学的。他说了,此番北伐,他要跟鞑子算这笔血债,宁可战死沙场,绝不投降!”

  “好!好血性!”顿时有人赞叹,“这个故事好固然是好,奈何太悲惨了,不如让贞娥活下来,看着元廷狗官,身首异处!”

  吴大头颔首道:“我也是这个意思,咱们事不宜迟,宁国路的人要来了,这出戏可要演好了!”

  众人一起点头,仅仅五天的功夫,这出戏就搬上了舞台。

  第一场正式演出,就有宁国路和广德路的民兵观看……要说这出戏有多成功呢?只说一点,吴大头扮演的蒙古官员,在杀死裴大郎之后,站在舞台上,放声大笑。

  竟然有几个受不了的民兵,蹿上了舞台,把这个第一恶汉按在地上,一顿老拳!口中还在怒喝,“给裴大郎报仇!”

  被按在舞台上的吴大头也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了……原来戏太成功也是错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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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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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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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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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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