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宋献策开了个头,李闯已成为其他贼子的救命稻草,盖因嬴翌此前招降,擒杀李闯者免罪。
大难临头时,便是夫妻、父子,也少有能同生共死者。流贼聚在一起,也不曾是为了什么道德大义,无非利益纠缠,要说什么信念信仰,打死都不可能有。
宋献策在壕沟上大呼‘大人’,非但没有让这些人住手,反而更是凶戾,恨不得把李闯撕成八片,一人一片护身符。wWW.ΧìǔΜЬ.CǒΜ
嬴翌令其散开,却仿若不闻,只是扭打撕扯,发出好似野兽临死时的惨厉嘶吼。扯头发的扯头发,抓耳朵的抓耳朵,扭胳膊的扭胳膊,抱大腿的抱大腿。
有压在李闯头上的,死死的扣着李闯的脑门不放。有掏他胸口的,一拳又一拳,好似有不共戴天之仇,恨不得把他打成肉泥。
李闯挣扎、还击,却哪敌得过?眼看动静渐小,几若欲死。
嬴翌面无表情,提起朴刀,刀尖连闪,呼吸间将扭打的贼人挑开,露出当中几已不成人形的李闯。
李闯已是动弹不得。
他双手双脚扭曲的不像样子,身上衣物被掏出许多窟窿,满是泥泞的脸上夹杂着血迹,分明鼻孔裂开,也不知是谁扣的。
只一颗眼睛还能睁开,另一颗早肿的不像样子了。
耳朵也少了一只,头皮几乎全被抓掉,露出血迹斑斑的头骨。
“李闯?”
嬴翌淡淡的看着他。
李闯一只眼睛转动了一下,张了张嘴,发出嗬嗬的声音,已经说不出话来。他的喉头,都已陷了下去。
“大人!大人!”
宋献策好象一条狗一样爬到嬴翌脚下:“他就是闯贼,没错,就是闯贼!”
嬴翌抬脚把他抖开:“你又是谁?”
宋献策露出谄媚的笑,合着脸上的淤泥,看起来分外恶心:“小人是宋献策!大人,小人跟随李闯已久,知道很多秘密。”
嬴翌闻言诧异的看了他一眼:“你就是宋献策?”
宋献策连忙点头不止。
壕沟里,之前撕扯李闯的七八个贼人,此时早已没了声息。嬴翌刀尖挑翻他们,同时也取了他们性命。
宋献策心中颤抖,生怕那一口裂纹密布的朴刀下一刻就落在自己头上,连忙加重自己的砝码,以期能活得一命。
嬴翌微微颔首:“那你告诉我,你知道李闯哪些秘密?若是有分量,饶你一条狗命也未尝不可。”
宋献策暗暗将心提起来:“大人,小人知道李闯藏宝之处啊!李闯流窜天下,破城无数,搜罗了许多宝物,都藏着呢!”
“哦?”
嬴翌笑了起来:“宝物?”
“是是是,大人。”宋献策叩拜道:“李闯席卷天下,所得金银多用来换作粮食。但还有许多宝物,前朝名人字画、玉器、瓷器凡此种种,若变现,可得亿万啊!”
嬴翌闻言心中一动,道:“也罢。若你老实交代,饶你一命便是。”
随后看向沟中李闯:“此人确是李闯?”
宋献策道:“非李闯不可。大人,李闯阴险,此前滚落壕沟欲图逃命。小人早想弃暗投明...”
嬴翌呵呵的笑了起来。
他探出七尺朴刀,手腕一转,斗大一颗头颅从沟里飞出来被他一把攥住,提着就走。宋献策不敢怠慢,连忙爬起来,佝偻着跟随。
背后。壕沟淤泥,一具扭曲的不像样子的无头尸仰面躺着,潺潺的血带着无尽的污迹,无声的流淌。
纵横一时,造孽无数的李闯,就这样死了。
但李闯并不值得怜惜,任何一个人,都不会给他半点怜悯。他举起义旗,所行所为却残暴狠毒,与畜牲无异。这样的人,死了是好事,欢欣鼓舞都来不及。
李闯的影子没有在嬴翌心头留下半点涟漪,对于嬴翌而言,诛杀李闯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
他要杀李闯,李闯便是这回跑了,下回也跑不了。李闯要活命,看的是嬴翌。嬴翌不杀他,他才能活。
说来早前时候,嬴翌还打算放李闯一马,驱赶他去北方,以之为前驱,按照他本来该走的路,帮嬴翌灭掉大明。
但嬴翌终于还是改变了主意。
时移事易,人的想法,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和所经历的事,产生变化。早前欲驱策李闯灭明,嬴翌是不愿担负灭掉大明的恶名,更愿意从大明本身的体制中获取名器。
然而到了现在,嬴翌的想法又变了。
并非嬴翌朝三暮四,有两方面的原因。
其一,大明朝的名器并没有嬴翌之前想象的那样重要。他成为湖广总兵,然而基于这个名器的实质上的好处,却并未感受到。
回想起来,嬴翌大抵还是受到一些固有思维的影响。而实际上,大明朝到现在这个地步,它所拥有的名器,已经极虚,衰弱到了极点,要或不要,对别人来说或许重要,但对越来越强大的嬴翌来说,反而可有可无了。
这便是其二,人越强大,心气便越足。能够亲手取来的东西,何必借助外力?这是信心。
现在想来,如果在大明朝的体制之中,达成诛灭鞑虏、扫平天下的志愿,之后若要再进一步,恐怕为人诟病。
正如曹孟德,朝廷的名器拿起来方便,但也是一种束缚。
如此,倒不如真刀真枪杀出一片朗朗乾坤来!
人说得国之正,分明便是真刀真枪的干。借了外力,走了偏锋,未免被人小觑。
既如此,闯贼于嬴翌而言便没用了。一点用处都没有,反而是个祸害。把他赶到河北,先不说灭明还会不会像原本历史的走向一样,毕竟闯贼在原本历史上,于开封并未吃亏。如今势力大损,赶到北边去,未必还能轻松打破京师。
再则闯贼到了北边,对北边的百姓又是一番祸害。
开封处历历在目,嬴翌并不愿意让闯贼再去祸祸河北。
在嬴翌心目中,大明是值得敬仰的。朱洪武起于微末,一刀一枪打拼出这个天下,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其功之盛,远迈历代绝大多数的帝王。如今的大明朝虽然腐朽,但这是每一个封建朝代的必然,没有什么好诟病的,但大明朝鼎盛时期的辉煌,却也毋庸置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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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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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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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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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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