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鱼尖叫着斥责它没有礼貌。
碗迈着一双短腿,一扭一扭走回朱标身边,边走边回头嘀咕道:“我只是一只碗,你还想让我有什么礼貌,你要是白色的,肯定比我还要伤心。”
“唉,累了。”破碗呜咽着抱住朱标的大腿,“老大,你看我还有救吗?”
“你想让我怎么救你?”朱标问道,“你想要龙纹,我回去为你找一些画师来不就好了吗?”
“那不一样!”破碗道,“人家都夸天生丽质,哪有说衣服漂亮的,我这辈子算是完了。”
朱标弯腰把它捡起来:“你一开始甚至只是个黑色的陶碗,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木鱼闻言震惊道:“黑色的陶碗?”
它这么一说,扫把、蒲团和佛珠们都不装了,纷纷现形说起话来。
“你不会是主持当时买回来的碗吧?”
“我的老天爷,黑陶,你出息了!”
“你是怎么回来的?啥时候有意识的?你还记得我们吗?”
叽叽喳喳,或清脆或苍老的声音快速响起来,整座庙又恢复吵闹。破碗还是没什么精神的样子,手脚并用扒住朱标的手腕,懒散回应道:“是啊,我也是从这里走出来的,要不然回来干什么。嗯?你说有意识?老大发现我的时候,我才有了一点感觉。怎么回来的?你瞎啊,我抱着谁呢,自己看看。记不记得?就那样吧。”
非常敷衍地回答了所有的问题后,庙里一时仍然安静不下来,精怪们寂寞了不知多少年,乍然遇到新鲜事,怎么可能轻易停下,放过破碗。
它们说它们的,碗可是已经开始机灵地给自己要好处了。
“老大。”破碗眨着眼睛,“你能给我取个名字吗。小的要求也不高,六出白那样的就行,最好是听起来很有文化,念起来也好听的名字。这是我毕生的请求,如果连这个也满足不了,我一定会痛苦地死掉的。”
“既然你这么能浪费,不如叫能浪费吧。”
“别啊,别。”破碗哀嚎道,“认真点,殿下,殿下,你认真点,好歹我也和王爷是饭友对吧。”
“左传上说天威不违颜咫尺,你……”
“我叫威不违?感觉挺不错的。”破碗迫不及待地接话道。
“……我的意思是,你不如叫咫尺吧。”朱标道,“祉,福也。敕,敕命也。取个谐音,祉敕如何?”
“那敢情好啊。”破碗道,“虽然没听懂这是什么意思,但是貌似很有内涵,以后我就是祉敕了,老大,我爱你。”
它似乎是认为内涵可以弥补颜值,自信心顷刻间膨胀起来,跳到地上拍拍手,吸引其它物件的注意后,开口道:“大家听好了,你们还记得以前用我吃饭的那个小和尚吗?”
众怪摇头。
“没印象了?总之他现在已经在人间当王爷了,过不了多久就是皇帝,厉害吧。我当时跟着他走南闯北,四处流浪……”
突然间,那个讲故事的佛珠想起来了:“是不是总被方丈罚着值夜班看守香火的小和尚?我还跳舞逗过他呢。”
烛火所幻化的少女也冒了出来:“我也记得他,当时每晚都是他来点燃烛台的。”
扫帚被一提点,也想起来了:“好家伙,原来是他啊,他每次扫地都比别的小和尚用力,我的头发便是此人弄秃的!”
蒲团慢慢道:“那是你自己的原因,莫要推卸责任。不过我的确对其还有印象。他当年得罪了师兄,遭人诬陷被迫离开,老夫十分惋惜心痛,那厚厚的一本佛经,整个庙里也只有他一个人能全部背诵下来。”
朱标想不到这里会有这么多成精的物魅,也想不到它们竟然都与老朱同志很有缘分,思考片刻后道:“你们愿不愿意离开这里换个地方生存?我是当年那个小和尚的儿子,我会为你们安排一个新家,保准阴气充足。”
木鱼也还记得朱元璋:“我们乃是物老成精,碰不得人气、阴气和妖气,用一缕残缺的老气苦苦支撑神智罢了,只有在这破庙中还能生存,无论去到哪里,也躲不过死亡。”
它说到这里,朱标便打消了重修庙宇的主意,谁知道蒲团开口道:“木鱼,人间的帝王曾在此处修行出家,你难道认为这里会永远清净吗?纵然这位殿下说服了小和尚,那些慕名而来的人我们也是拦不住的,更别说纠缠瓜葛的龙气了。”
木鱼呆住。
四野划过一声惊雷,暴雨倾盆而下,刷刷浇在满山的木叶上。
淅淅沥沥的雨声响在窗外,庙中悄然寂静,只有朱标的呼吸声能让人听闻。
“岁月匆匆啊。”蒲团长叹一声,“一眨眼这么久过去了,小和尚竟然能当上皇帝,真是大有造化,福厚绵延。”
朱标并不关注它的感慨,只在乎实际的东西,皱眉追问道:“既然如此,怎么才能保下你们呢?”
“谈什么保下?”蒲团笑道,“我们只是一些小精怪,因人而生,最终也会因人而灭,活不够十年也是寻常,如今偷生二十有余,已经很不错了。得知那小和尚过得好,有了家室,我们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朱标一看其它精怪,它们竟然也是一副毫无不舍的模样。
看起来最天真的烛火落寞道:“其实大家不喜欢跳舞,也不喜欢听故事,我能感觉到。”
扫帚沉默片刻,看向庙外的世界:“它们说得对,即使是鬼故事,也一点意思都没有,怎么可能真的吓到我们。”琇書蛧
祉敕不知所措地看着自己过去的同伴们,它很幸运,一早就跟随朱元璋离开了这里,五湖四海哪里都可去得,开始虽有磕绊,却还没有意识,后来初生灵智,便过得十分幸福,安安稳稳躺在书房中,有老朱擦拭,有小朱念道,龙气人气予取予求,没有品尝过半点人和妖该有的心酸。
“说不定还有办法……”朱标比它的意志要坚定多了,见识也要更广,试图说服这些怀有死志的精怪们。
“莫要说什么了,孩子,我看你太过心善。”蒲团道,“你能点化黑陶,可见你是有大本领的,有大本领的人一定要学会放下,不要太过在乎情义,小和尚成了皇帝,你也就是天家的人了,以后会是太子吧?”
朱标一惊,几乎要怀疑蒲团是什么歹人的探子,这些话几乎是让他立刻想到了过往的那些事情,想到了近期的烦恼。
“纵然有改天换地的精神,无所不能的伟力,世上的所有生灵也是有烦恼和痛苦的,孩子,你要学着潇洒一点,慧极必伤,情深不寿,不要再管我们了,说到底,我们记得小和尚,他还记得我们吗?在他心里,我们恐怕只是些物件罢了。而他呢,他只不过在这里做了几年的和尚,使用过我们的人成百上千,他亦是我们生命中的过客。”
木鱼道:“是的,人是会变的,缘分也是会尽的。”
“你来,这个东西给你。”蒲团跳了一下,让出身下的地面,那里赫然有一本制作粗糙,笔迹缭乱的经书,“这是小和尚最后一本手抄的经书,被我给留住了,送给你吧。”
朱标依言拾起经书。
“趁着这个机会,我们早就想出去看看了,什么时候消散看命数吧。”
“如果没有你的消息,我们可能下不了决心。”
“在外面活一天,也比庙中的十年好啊。”
蒲团召集了木鱼、扫帚、佛珠们,一起护着那朵烛火,头也不回闯入大雨中离去了。
祉敕望着它们远去,不知是什么情绪,过了一会儿,走到朱标身边坐下。
一人一碗就这样看着慢慢黑夜中暖色的光点逐渐消失。
“你想冒雨回去,还是在这里留一晚?”朱标叹了口气,询问道。
“我们冒雨回去吧!”祉敕很快从分别的悲伤中回神,它知道这是最好的结局,跳起来叉着腰道,“那个大地主刘德我们还没有惩治呢!当初就是这个人,王爷带我回去以后,还给我们脸色看,他大爷的!”
凤阳村。
天晴。
夜雨过后,卢近爱的门前泥泞不堪,到处都是积水。
他把裤脚挽起来,踩进泥浆中,拿木盆舀出坑中的雨水泼到坡下,好让来拜访自己的百姓们不至于弄脏了衣服。
一场秋雨一场寒,今年的粮食都被刘德收走了,本是会饿死人的,不过殿下在这儿,想必会把它们要回来,吃喝不愁了,木柴又去哪里弄呢?
卢近爱细细思索着,村口王婆断了一条腿,也许应该让独居的刘寡妇去照顾她,两人合用炭火,这样可以少些负担,不容易出事。
想来想去,他没有想过自己除了柿子还能吃什么,也没有想过到了应天后,会有怎样的前程。
六出白卧在太阳爱的房子实在是太破了,到处漏水,昨夜它怎么躲也没用,硬是成了落水狗。
舔了几口,六出白抬头看看卢近爱,他也是一身的,没有衣服可换,但干起活来精神十足,好像一点也不累。
“汪汪!”
远处突然有隐约的大量马蹄声响起,六出白一听就知道是什么,赶紧窜起来,在泥水边徘徊一会儿,最终决定跳进去,扯着卢近爱的袖子把他往路边拽。
一队骑兵最先出现,为首的小将显然认识六出白,勒马停住,看着卢近爱道:“传殿下口谕,凡凤阳村村民即刻出村,吴王世子奉吴王命,回乡祭祖,宴请乡里!”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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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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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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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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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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