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大明预备天子>第 139 章 碗很痛苦
  破庙,夜晚,光亮还有歌舞声,朱标虽然不想让自己的思想显得特别老套,但是不得不说,这种时候不闹点鬼,简直对不起他心底隐隐的期待。

  那个亮光的地方应该就是皇觉寺,凤阳这种小地方经历连年的战乱后,物力极致匮乏,人们绝对不会有心思再修第二座寺庙,操什么闲心在宗教上,所以也不会有和尚跑到这个穷乡僻壤来受罪。

  朱标向它望了一眼,把碗草草用布条裹了,随意背在身上,然后向坡下走去,反正它又不会碎,待遇就别那么好了。

  庙中确实很破败了,四处都有漏洞,在堂中靠左前方的那块地方,墙面还比较完整,勉强能做到不进寒风。xǐυmь.℃òm

  地上有些干柴,燃烧着一丛篝火,火光投映在四大天王的泥塑上,照出半面的光,半面的影,它们的身影于是变得清晰了一些,能够令人看见。上面的彩漆已然斑驳不堪,原本威严的面庞模糊难辨,许多蜘网挂在黏在那里,网住了不少从房梁上落下来的灰尘。

  枯枝败叶随着寒风席卷入门。

  庙宇和火光有了,歌舞声又在哪里呢?

  “跳呀,你怎么不动?”

  火堆前方,身穿金红长裙的少女正抱着一只木鱼摇动,漆黑的长发一下一下在背后荡着,从发丝间依稀可以窥探到其侧脸。

  世上的诗人大都只会用肤若凝脂,面若桃花等词来形容姑娘的容颜,可要是让他们亲眼看见破庙里的少女,才会真正明白什么叫做语言无法道出的美丽。

  那身红底绣金丝的衣裙已经足够绚烂美丽,稍微一动便夺人眼球,但是比起它的主人来说,还是逊色太多。

  不过世上的事可能大多美中不足,这么漂亮的少女,跳起舞来没有半点章法,好像一个大狒狒在捶胸似的,春天吐丝的毛毛虫和她一比,都算是涌动得有规律。

  “跳个屁的跳,我不干了。”秃毛的扫帚似乎是再也受不了了,大喊一声倒在地上,说什么也不肯起来,“我都要烦死了,一天天的只知道跳舞,你们都不会腻吗?就不能安静一点?”

  木鱼停下敲击,从少女手中挣脱:“我是一只木鱼,你不叫我敲敲打打,我还能干嘛?”

  在案台上蹦跳伴奏的十几颗佛珠叮叮当当回弹几下,也停住了,七嘴八舌回答起来。

  “是啊是啊,没别的事可做。”

  “这是运动,你懂什么。”

  “我们的节奏是不是乱了?扫把不喜欢诶。”

  “它不喜欢?它怎么能不喜欢,我这就和它理论一番。”

  音乐声消失了,庙里反而更吵了,扫帚绝望地呻吟道:“你们清高,你们了不起,是,你是木鱼,你不要让我来扫地啊,这里这么破,你们又这么乱,凭什么让我收拾残局?”

  观音像前的蒲团慢慢叹了一口气:“扫帚,大家只有这点乐趣,你多多包容吧。山风猛烈,灰尘是清理不完的。况且破则生异,乱则有妖,什么时候这里变得干净了,什么时候我们也就消失了。”

  少女不明白大家为什么争吵,蹲在地上捧着脸,迷惑道:“不跳舞了吗?好无聊哦,那我们来讲故事吧。”

  扫帚不过发发牢骚,其实没想做些什么,便扭捏道:“行吧,总比唱歌强,谁来讲?谁有新鲜东西?”

  “我来。”一颗佛珠兴奋地跳了跳,“前几天有一只乌鸦差点把我吃了,为了道歉给我讲了一个故事,正好让大家听听。”

  “来来来,快说。”

  “从前有户人家生了三个孩子,老大天赋异禀,很会游泳,老二身强体壮,从不生病,老三呢,小小年纪却很聪明,什么事一看就会,不过他总是神神叨叨的,经常指着某些地方大喊有鬼,神色惊慌,情绪无常,所以不得父母喜欢,两个哥哥也不待见他。”佛珠用低沉的声音讲述着。

  “有一天,老大出门远行,老二也跟着去了,可是几天过去后,回来的却只有一个人。”佛珠的声音逐渐从低沉转为阴沉,忽高忽低,还挺讲究,“老二说老大吃得太多,掉进河里淹死了,说完以后,老二就病倒了。”

  扫帚往少女身边凑了凑。

  “父亲很伤心,他给老大举办了葬礼,独自一人在破庙里烧香拜佛,突然,一阵阴风吹过……”

  “等一等。”木鱼大声道,“为什么是破庙?”

  “蠢蛋!”佛珠道,“你难道不知道破庙里最容易闹鬼吗?否则我们是怎么回事?”

  它继续道:“破庙的大门被推开了,然后……”

  朱标推开门,拍了拍手上的灰,拨开高高的灌木,顺着杂草从生的小路走着。

  “然后父亲扭回头来,通过窗户看出去,看见的是自己的老三,他还是个少年,只有十几岁,脚步声响起来,老三越来越近……”

  朱标一步步踏在石板上,望见庙里的火光。

  “这回必须再等一等!”木鱼用最大的声音喊了一句,“你们有没有听到什么?”

  “你害怕了?”扫帚贱兮兮地笑了几下,朝少女的方向翘起一根草毛,“不能听就去小孩那桌。”

  “父亲于是呵斥着问他来这里做什么。”佛珠不被它们影响,“老三紧接着推开了正堂的门,冷冷说道……”

  朱标啪的一下推开门,闯进物魅们的世界。

  木鱼最先尖叫起来,刚才还在嘲笑它的扫帚随后跟着躲进案台的帷幔地躺着,就连墙上的蜘蛛也慢慢收回丝线,一点点缓慢却坚定的朝着屋顶移去。

  坐在地上的少女往左看看,向右瞅瞅,眼见伙伴们跑没了个干净,恍然大悟一般原地消失了。

  烛台上的红蜡烛突然多出了一抹摇曳的金光。

  万籁俱寂,方才的喧嚣仿佛一场大梦,在庙外细小的虫鸣之声下,朱标来到观音像前,解了自己背着的包袱,把朱元璋的碗取出来了放在了台上。

  这里就是老朱同志生活过的地方,前院除了这间最大的堂屋外,还有两排回廊,五六间小屋,后院是一口水井,几亩荒废的耕田,整座庙宇普普通通,唯一特殊的部分在于它坐落于凤凰山的地脉之处,灵气充裕,生机盎然,这应该也是这些物件成精的原因。

  得修!

  朱标下了决心,在自己心中安排好的行程里腾出一个位置,破庙不仅仅给了朱元璋暂时的容身之所,还有着其必要的政治意义和地理价值,作为凤阳镇妖处的地址再好不过,回头就写信给长孙,让他派一位法师过来。

  风刮走了乌云,月光从碎裂的瓦片中穿出,朱标搬来几块石头,从怀里掏出三柱被法力包裹的短香,打了个响指点燃后,夹在石头中间。

  袅袅的烟香升起,顺着朱标的手指绕了一圈,穿过窗框,飞往山顶,以极快的速度于整个凤凰山的林间飞舞,最后猛然从正门中冲入,携带大量地气回到朱标身前,轻轻上下浮动。

  “诸位,我想借你们的宝地一用。”朱标这时才和精怪们打了招呼,“诸位若是不说话,我便当你们同意了。”

  扫帚用毛抽了木鱼一下,木鱼一震,没有开口。

  等了几息,朱标没有等来明确的反对,指尖一动,烟雾轰然投入碗中。

  破碗晃了几下,虽把灵气和地气照单全收吞入肚中,却依然没有动静。

  朱标并不生气,反而若有所思,把碗的位置挪动一下,不偏不倚放在了月光中,接着弯下腰去,拽住木鱼,把它拿了出来。

  “人类,你要干什么!”木鱼这回憋不住气了,奋力挣扎,“你放开我,我不能吃,我是木头做的!”

  “别怕,我只想敲一敲你,不会有事的。”

  “敲我?”木鱼迟疑道,“还有这种好事?几十年没人敲过我了。”

  “真的,敲一两下就好。”

  “别呀,你诚心一点,看见这观音像没有?看见这四大天王没有?要敲就多敲会儿,那个时候小和尚们不敲一个时辰都不带停的!”

  朱标笑了笑没有说什么,盘腿坐在蒲团上,闭上眼睛随便挑了一首佛经念起来,念了几句后,用指关节重重在木鱼上敲下。

  乞丐一样的小和尚,破庙,观音像,四大天王,木鱼,月光……要素终于齐了。

  咚——

  法力加持下,声音犹如洪钟,回荡在荒无人烟的狂野。无形的波纹向四面扩散,野草纷纷被压倒在地。

  瓷碗剧烈地颤动着,噗的一声,长出两只动画片里才有的火柴手。

  咚——

  第二声过后,白碗长出脚来。

  咚——

  第三声结束,破碗长出两个豆豆眼,摆出盘坐姿势,碗中多年吸纳而积攒的龙气、地气和人气形成漩涡,一圈圈盘旋直上,欲要回归远处。

  朱标见状放下木鱼,踩着桌子一翻身,蹬着墙壁踏上房梁,一个暴扣,拍皮球一样把它们压回碗内。

  “咯叽!”

  仿佛毛绒玩具被挤了一下,破碗打了个嗝,睁开眼睛,呆呆地盯着朱标。

  “你醒……”

  朱标的话还没有说完,破碗就跳下铺着黄布的案台,狂奔至铜木鱼身前,借着反光的部分观察自己,哀嚎道:“怎么回事,我怎么会这么丑,明明都成精了!”

  “不!我可是皇帝要饭用的碗!我的龙纹呢?我的金漆呢?”它抬手摸来摸去,在碗边上徘徊摩挲,“那么多的气运,那么久的讲道,猪也成精了,我的豁口咋还留着?”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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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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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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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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