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皇后有个要求,在未确定文钧是不是卫国遗孤之前,绝不定让他逃走,必须用锁链锁起来,需要审问的时候,随传随到。
文钧戴着手铐和脚镣回了景王府,除了偶尔去院子里晒晒太阳,什么都做不了。没法打扫院子,也没法爬到房梁上跟锦夏开玩笑,更不能耍帅勾引小丫鬟。
小娇倒是跟打了鸡血似的,每天一大早,天还没亮,就往南房跑,怀里抱着一锅炖了半宿的鸡汤、或者人参汤,天天给文钧补身体。把文钧补得,别人一看到他,就能闻到一股肥肉味儿。
有小娇照顾着,锦夏去看文钧的次数减少了。
毕竟,两个人的身份跟以前大不一样。
如果锦夏是别人的女儿,倒还好说,偏偏她的亲生父亲是白远枝。当年接到皇帝杀萧令后,亲手屠杀萧氏满门的人。
文钧身为卫国子民,怎么能够跟锦夏太过亲近。
锦夏不想让文钧为难,能不过去,就尽量不过去。
一连过了数天,锦夏在去云镜居的时候,跟文钧撞到了一起。躲闪不及,锦夏只得硬着头皮跟他打招呼。
文钧没戴面具,脸上的血痂已经脱落,虽然没有留疤,却有一道泛白的印子。他平躺在满是尘土的地面,身上穿的衣服跟往日一样,仍旧是雪白的颜色,双手双脚被沉重的锁链禁锢,无法走得太远。
他的脸上沾着土粒,眼睛里是平静的目光。他自言自语地说:“锦夏啊,锦夏,多好的名字。”
如果跟着亲生父亲姓,锦夏就该叫白夏了,白瞎,多难听。
锦夏蹲下身子,用袖子替他抹掉脸上的土,“你为什么不直说是锦华的儿子?如果这么说,就不必受现在的苦。”
文钧笑着说:“虽然皇后不清楚紫裳公主是谁的母亲,但她很确定,紫裳公主生过孩子。她是一定要把那个人揪出来的,不是我,就是你们两个。我不能让真正的小公主落入皇后手中,也不舍得你,我就只能这样做了。”
他不舍得锦夏。他眼里并非只有小公主,也有她,那个跟他一起长大的小姑娘,肯为了他,违抗父母之命,嫁入景王府的人。
锦夏的心,猝不提防地痛了一下。
她替文钧梳理沾满石子的发丝,沉重地说:“我不是小公主,你没有理由保护我,不要再委屈自己了。”
“我没有委屈自己,我只是喜……习惯了。”文钧适时地改口,眼睛微微泛起的涟漪,沉溺在一片死一般的宁静中。
他现在自身难保,更不能轻易说出喜欢。
他不能连累她啊。
锦夏说:“习惯是可以改变的。试着习惯没有我,你会活得更自在一些。”
习惯,是用了十七年的时间,慢慢刻在心头的,怎么可能轻易抹去。
文钧望着远方,淡淡地笑。
锦夏将发带系好,理顺,“文钧,头发梳好了。”
文钧坐起身,摸了摸头发,“比小时候梳头的技术好多了。”
他还记的小时候。
他没有一刻忘记过曾经的时光。
锦府里,文钧是最年轻的家丁,从牙牙学语,就被一张圣旨定下终身为奴的命运。他过着本不属于他的生活,即便偶尔有些怨言,看到锦夏的一刻,就觉得一切都值了。
造化弄人,他承受的一切,如今都因为锦夏身份的转换,变得毫无意义。
他到底跟锦夏是没有缘分的,就连为她做些什么,也都没有理由。
如果他非要为一个人死,那个人只能是小公主。锦相爷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紫裳公主,作为儿子的他,自然也是一样,可以为小公主献出生命。
为什么小公主不是锦夏?为什么!
文钧从没有想现在这样讨厌自己,如果他不是锦华的儿子,就可以做喜欢做的事,爱上一个喜欢的姑娘,也不必为了父亲的愿望,生生赔进去自己的一生。
“你有没有想过,离开谢天鸿?这是我最后一次问你了。”文钧说。
锦夏闻言一愣,大大的眼睛里满是茫然。
他怎么突然问起这个问题,以前给他的答案,还不够清楚吗。
“我不……”
话未说完,一阵锁链的碰撞声响起,文钧双膝跪地撑地身子,扶住锦夏的肩,在她的唇上吻了一下。两个人的唇触到一起,如同久违的老朋友重逢时的问候,不含任何情与欲。仿佛只消眼睛轻轻一眨,就会滑落两行热泪。琇書網
他曾经想过无数次,假如锦夏没有遇到谢天鸿多好,就算不能跟他在一起,至少在她的心里,他可以多占一丝空间。
可他知道不可能,锦夏曾经说过,她已经活过一次,这重来的一生,是一定要嫁给谢天鸿的。
文钧的眼睛上浮起一层水雾,声音有些沙哑,“锦夏,你一直小看了我。我的能力不比谢天鸿差,但你的眼里只有他,所以,我处处退让,把出风头的事都留给他做。我现在很后悔当初的决定,可现在来不及了。我知道,这一生,没有机会跟你在一起。如果我死了,也可以重生再来一回的话,换我娶你好不好?”
他是决定顶替小公主的身份,替她去死吗?
锦夏慌得厉害,心怦怦乱跳,她从没有像现在这样害怕过。
他们两个出生的时间接近,又在一个院子里长大,即便有主仆的身份之差,锦夏仍然把他当亲人看。在锦夏的心里,他就是自己的同胞弟弟,血浓于水。她怎么可以看着文钧为了别人送死。
文钧没有给锦夏太多时间考虑,只是片刻,便自嘲地笑了,“你应该一巴掌打在我的脸上,狠狠地骂,‘你算什么东西,凭什么染指本王妃’。”
锦夏的眼泪再也控制不住,簌簌地落下来,打湿了面前一片土地,“你不要这么说,我从来没有看不起你,我只是觉得,我不配你付出那么多。”
“是啊,我也觉得不配,我们太不配了。”
“我不是那个意思,你不要误会。文钧,你很好,值得更优秀的人来喜欢你。”
文钧仰天长叹一口气,什么配与不配,只是不喜欢的借口罢了。
如果他知道那年冬天锦夏会遇到谢天鸿,他宁愿不去锦华房间外面偷听,永远不知道自己的身世,也绝不会放锦夏一个人离开锦府。
一个小小的失策,让他苦守了半辈子啊。
文钧的视线缓缓移到锦夏身上,替她拭去脸庞上的泪,又往她身后多看了一眼。
不看则已,看了以后,脑袋里发犹如炸开了一个惊雷。
小娇端着一碗参汤,不知在那里站了多久。她的眼睛里噙着泪,满是失落的神色,看样子,刚刚文钧的话,她全都听见了。
文钧松开锦夏,慌忙道:“小娇,现在不是吃饭的时间,你不应该出现在这里啊。”
小娇迈着沉重的步子,慢慢走过来,把参汤放到文钧面前,垂下眼帘,“是啊,我为什么要多此一举,出现在这里呢。”
她沉默许久,突然嚎啕大哭,“你对夫人的感情表现得那么明显,我却没有看出来。我笨笨地以为,就算你不喜欢我,只要我一心对你好,你总会感动的。我不奢望得到你的喜欢,只要愿意让我陪着就好,哪怕做丫鬟伺候你,我也心甘情愿。结果呢,我是个疯子傻瓜大笨蛋!”
锦夏看到她的眼泪,自己的心跟着难过,觉得好像做了对不起她的事,“小娇,我是三哥的妻子,不会跟文钧有什么,你不必为此难过。”
文钧向锦夏摇了摇头,让她不要多说什么。小娇现在在气头上,越解释,只能让她更伤心。
小娇用袖子擦掉脸上的泪痕,难过道:“从一开始,我就错了。邺城缺丫鬟的府邸这么多,我为什么要去锦府。住在耳房的丫鬟那么多,我为什么要跟小姐交心。为什么?为什么!因为我是个彻头彻尾的傻子啊。”
她痛哭失声,双手捂着脸,站起来,向耳房跑去。
锦夏起身去追,却被文钧拉住手腕,一步移动不得。
文钧说,“是我负了她,跟你没关系。”
“她是我从锦府带来的丫鬟,跟我情同姐妹,她现在情绪不佳,需要我在旁边开导。”
“你就是她情绪不佳的缘由,你过去开导,确定不会越弄越糟糕?”
锦夏犹豫了一番,最终没有跟过去。
可她还是不放心,在云镜居里踱来踱去,一直考虑,怎么安慰一下小娇,让她不要气坏了身子。
到夕阳即将落山的时候,小娇抱着一个木盒,来到锦夏的卧房。
她把盒子打开,推到锦夏面前,“夫人,我已经攒足了银子,想赎回卖身契,换取自由身。”
锦夏震惊不已。小娇就因为今天的事,不顾多年姐妹情分,轻易弃她而去。她们之间有多大的事解不开,非要弄成现在这样子。她劝道:“你不要冲动,再考虑一下。”
“不用考虑了,我想得非常清楚,我要离开景王府,再也不回来。”
“你没有亲人,离开我,你能去哪里?小娇,别闹脾气了,留下来吧。”
小娇红着眼睛盯着她,“我不是在闹脾气。我去锦府做丫鬟,就是想见文钧。现在,我知道我是在浪费时间,我想及早回头,你凭什么不许?”
锦夏见她意已决,听不进去劝,也不再强求。她找出小娇的卖身契,当着小娇的面,用火烧了,然后把银子退还给小娇,“你想赎身,我答应,钱你拿回去。穷家富路,以后用银子的地方多得是,带在身上,总能用得着。如果不够了,或者遇到难处,不要觉得不好意思,尽管回来找我。”
“不要再说了!”小娇把木盒重新丢回桌上,愤愤道:“你是想在临别时,再羞辱我一次吗?我既然要走了,就绝不会回来。”
“你消消气,我……”
小娇打断她,“银子是用来赎身的,我不会拿回去。从今天起,我们之间两清,以后相见相逢,都是陌路。”
她毅然转身,迈出了云镜居的门槛,临别,她最后一句话是:“你们的秘密,我不会泄露出去,你无需考虑如何封我的口。”
锦夏待在房间里,木然看着跟自己形影不离多年的小娇渐渐远去。
以前,小娇不会因为一点点小事,就跟她闹不愉快。是不是她真的错了,伤小娇伤得太厉害了?
锦夏宁愿相信,她有自己的苦衷。
天色渐暗,谢天鸿回到了云镜居。
他手里拿着一个油纸包,进门后,看到锦夏的样子,有些疑惑,追问了几句,锦夏都说没事,他也没有多问,直接把油纸包放到桌上,“你猜猜这是什么?”
锦夏现在心情不好,没有心思跟他猜谜语。她随口说:“街上买的桂花糕?”
谢天鸿说:“前些天,秋娘一家死在秋水轩,我让捕头调查此事。这样东西,就是从秋娘家里找出来的。她把东西埋在水缸下面的土里,应该非常重要。”
锦夏的注意力被他吸引过来,暂时忘记小娇的问题。她拿起来左右看了看,正面写着几个大字:“紫裳公主亲启。”
秋娘离开紫裳公主府多年,为何要埋下一个包裹给她,难道,跟小公主的身世有关?
锦夏和谢天鸿的想法基本一样,都认为是秋娘留下来的证据,在需要的时候拿出来,紫裳公主可以凭借这样东西,找到亲生女儿。
她就不担心落入坏人之手吗?
或许,她对自己太有信心,以为不会有人发现她埋藏的地点。
外面的更鼓响了,现在去紫裳公主府,时间实在太晚,说不定公主已经睡下。上次就是半夜过去,把她吵醒,实在不礼貌,这次不能再做同样的事。
锦夏和谢天鸿决定早些安置,好好休息一晚,有什么事,第二天再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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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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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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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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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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