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年前的唐长安,每到上元节就会举行盛大的活动,包括赏灯和撒钱。
在历史上曾出现一种金制开元通宝,普通的开元通宝都是铜做的,黄金和白银做的开元通宝并不作为流通货币使用,有点类似现在的纪念币,唐玄宗常常登上承天门楼上陈乐设宴,招待群臣,并将这种金开元通宝从城楼上撒下去让人捡。
墨子非儒有云:盛为声乐,以淫愚民。
这里的愚并不是真的愚蠢,而是不明事理,有很多所谓的“盛世”其实是粉饰出来的,从开元二十四年李林甫成为宰相后曾经盛极一时的唐王朝其实就在走下坡路。
很多人认为这是李林甫为首的党派与其他张九龄、杨国忠、安禄山代表的党派斗争所致,其实这只是一部分原因。
在查阅了唐六典等文献后可以发现,李林甫在开元中后期进行了很多改革。开元二十一年唐长安发生了非常严重的粮食危机,裴耀卿和张九龄主张对漕运、屯田解决,李林甫主张用结构精简和开源截流,开元二十三年曾经发生大量裁员,这么做不仅缓解了长安的粮食压力,也让行政变得更加高效。
在《长行旨》中他修订了京官的待遇,并且广设了常平仓。
普通平民确实负担着养庞大的贵族和官僚阶级的重担,这些人是不交税的,同时享受着各种特权,反而税收要由贫困的人来承担。
在一开始的税收设计里,庞大的税收由成千上万的平民来平摊了,每个人都没有多少。可实际上执行时却有很多“逃户”出现,这些人不只是逃税收,还逃兵役和徭役,他们跑了庞大的税收就要由没有逃离自己家乡的人来负责承担了。
于此同时,官僚和地主阶级大量兼并土地,这些掌握巨大财富的人往往会成为“豪强”,红楼梦里的贾、史、王、薛都算此列,他们的兴旺发达与“皇恩”有直接关系,贾元妃得宠时贾家风光无限,可是她参与了皇宫里的权力斗争,引起皇上震怒,所以要对贾府进行打压。
皇帝都有庞大的后宫,绝大多数男人都很羡慕,其实不论是汉武帝还是唐玄宗,庞大的后宫开支也是造成财政紧张的原因之一。m.xiumb.com
一夫一妻多妾制度听起来很美好,那是女人没有生下属于自己的孩子之前,等她们生下了孩子就要为“分家”开始做准备了。
嫡长子继承制是古已有之的,次子和其他孩子什么都没有的话他们就会杀了大哥。隋文帝的大儿子杨勇没有三子杨广有本事,为了获得帝位,杨广不只是杀了父亲,还杀了大哥。到了李世民这里,他没杀父亲李渊,只是玄武门之变后将李渊囚禁起来。
一切都好的时候什么都好,如同花团锦簇、美不胜收,一旦天降大难,人的好坏、品行全部都显露出来了。
声乐繁充、而世德滋衰,表面上看歌舞升平,实际上隐患却日益增长突出,即便是财政吃紧的情况下唐长安还是要举行盛大的灯会庆贺节日。
愚民者很少真正地相信自己愚民时说的谎言、粉饰下的太平,但是年深日久,装糊涂的统治者会不自觉地开始真糊涂,成为自己创造的愚民体系的奴隶,这类似马克思所说的“异化”。当愚民者和被愚者同时沦为愚民体系的附庸,那么整个政权也就必然走向消亡了。
树倒猢狲散,贾府繁华的时候养了很多光吃饭不干活的闲人仆从,这些“碎嘴”的仆从在贾家失势后都走了个干干净净,只有刘姥姥还来看一看那些昔日的名媛淑女。
贾元妃参与了“夺嫡”,这历来都是皇室的忌讳,再加上贾府一向家风不正,会落得家破人亡的下场也是自己找来的。
裁员一般发生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奢侈的生活能带来快乐,却并不能带来幸福,李白等诗人写下了很多“弃妇诗”、“宫怨诗”。
汉帝重阿娇,贮之黄金屋。咳唾落九天,随风生珠玉。
宠极爱还歇,妒深情却疏。长门一步地,不肯暂回车。
雨落不上天,水覆难再收。君情与妾意,各自东西流。
昔日芙蓉花,今成断根草。以色事他人,能得几时好。
女人呐,就是明知道“以色事人”难得几时好还是愿意花大钱打扮自己,然后上奸商的当,买高价的化妆品来维持美丽的容颜。
在性命攸关的关键时刻,你要钱还是要命?
正常人的思维是要命,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现实情况却不尽如此。
关在皇宫里的女人眼界就那么点宽,她哪里知道边疆的士兵过的是什么生活?
安史之乱爆发很大程度和军功分配不均有直接关联,士兵立了功劳却没有应得的酬劳和社会地位,反倒是杨国忠这个靠着杨玉环裙带关系进入朝堂的人飞黄腾达了。这种“不公平”成了安禄山煽动军人哗变的内因。当叛军来了,很多人还想着藏宝藏,再不然就是带走两样东西,总而言之要钱不要命的人是很多的,这些宝藏被埋进地里,千百年之后没人记得它们了,直到有一天被人不小心挖了出来。
纸醉金迷的盛世大唐王朝在霓裳羽衣曲带来的狂欢中慢慢落下帷幕,不只是唐这个王朝,连汉文明也一起走向衰微。
吸取了唐王朝的教训,美国的税法部门是非常严格的,并且收税不再是从低收入家庭的手里收,而是富人阶级征收,富人则想尽一切办法逃税。
当主教死了,国王和富商的矛盾就变得越来越严重,尤其是要持续对外用兵的情况下,战争是最烧钱的。
上兵伐谋,次之伐交,其下攻城,攻城是最下乘的办法,有些问题是可以通过谈判解决的,但为了军功,又或者是征服者的傲慢,没人想去真正解决这些问题。
福吉这样的部长掌握舆论,创造出“一切都好”的假象,一直到纸包不住火的那天,通常这个时候再补救已经有些迟了,就像病灶一样,一开始如果处理得当不会那么危急,等它全面爆发的时候是人都能看出问题的严重性了,这个时候再去医治要花十倍百倍的代价,甚至于回天乏术,根本没有解决的办法。
福吉下台的时候已经有很多魔法部的官员倒戈了,人死不能复生是常识,伏地魔却打破了这种常识,他浪费了最宝贵的挽回时间,而这全是因为卢修斯马尔福的洗脑。
南肯辛顿的豪华公寓和威尔士的马尔福庄园的壁炉是链接的,当波莫娜随着绿色的火焰来到马尔福庄园的时候,这里依旧保持着情人节的装饰。
斯莱特林很有品味,纳西莎更是众多贵族女性中出众的一个,只是那些编织了银线的彩带在这个缺乏人气的大房子里显得很冷清,有种难以形容的寂寥,壁炉前的黑色长桌桌面被擦得和镜子一样,波莫娜不禁想起凯瑞迪被倒悬在桌面上方的样子。
“你怎么来了?”纳西莎坐在休息室的沙发上,一个人在喝闷酒,她显然喝得不少了,倒酒的动作显得很迟钝。
在阿不思的教育下,波莫娜有了一颗宽容的心,可是这种宽容是建立在她压抑自己嫉妒心的基础上。
纳西莎马尔福告诉波莫娜,她从来没有见过为情敌说好话的女人。
斯莱特林不屑假装自己很善良,他们邪恶得光明正大,践踏一切伪善的假象。
女孩子为了个男人教养全失打架的样子是难看,但是,暴力不能解决所有问题,有时候你却需要它。棒打狗男女之后心里会觉得畅快很多,反倒是纳西莎这样选择隐忍才太难过了。
没有哪个真心爱着那个男人的女人会和别的女人分享自己的丈夫。霍格沃滋之战前纳西莎和卢修斯表面维持着婚姻,实际上已经分房睡了,他们这么做是为了德拉科。
战争之后,德拉科毕业了,寄宿制学校一年大半时间都不在家,作为战犯,他没被关进阿兹卡班运气已经不错了,他长时间呆在家里,父母的真实情况他尽收眼底。
卢修斯还是想挽回这段婚姻,那个情妇已经被他打发走了,只是他显然做的还不够好,他真的很擅长搞砸一切。
“想聊聊吗?”波莫娜直接问道。
“聊什么?”
“你想聊什么都行。”波莫娜走了过去,沙发上摊开来放了很多照片,主角几乎全部都是德拉科。
“你知道,我不是个迷信的女人。”纳西莎端着酒杯,醉醺醺地看着波莫娜“但人们常说,媚娃曾经跳过舞的地方厄运与疾病一定会一直跟随着那个人,94年的魁地奇世界杯媚娃就跳过舞,后来发生了什么?你也曾经在我家跳过舞,是你把霉运带到我家来的。”
“发生什么事了?”波莫娜耐着性子,不听一个醉鬼的胡言乱语。
“当年你和西弗勒斯在这儿跳舞的时候我就知道,你会伤他的心,你们媚娃就擅长这个,对吗?”
波莫娜面无表情地看着纳西莎。
如果她犯了糊涂,西弗勒斯和卢修斯不仅再也当不成朋友,甚至还会反目成仇,更糟糕的是她还和西弗勒斯有牢不可破的誓言,比他们婚礼上立的誓言还要有约束力。
“别担心,我不会跟你抢的。”纳西莎冷笑着说“我是个体面人。”
“你和卢修斯一点希望都没有了?”波莫娜问。
“这次不是因为卢修斯的问题,我们的情人节过得很愉快。”纳西莎低头看着沙发上的照片,抚摸着照片中德拉科的脸“我尽我所能保护他不被坏女人伤心了,为什么你们还是不放过他?”
“他已经不是男孩了,茜茜。”波莫娜提醒她“他已经23岁了,你不能保护他一辈子。”
“他是医生,可以帮助别人,可是谁又能帮助他呢?”纳西莎好像没听到她说什么,看着照片喃喃低语着。
“他会在医院里,不用上前线,你不用担心了。”
“战争不是我担心的,我担心的是他的未婚妻,阿斯托利亚格林格拉斯。”纳西莎将视线转到了波莫娜身上,那眼神是如此凶狠并仇恨,看起来可怕极了“你知道她的身上有血咒的事吗?”
“你怎么知道的?”
“看来你是知道了,既然你知道,为什么还要撮合她和我的儿子。”
纳西莎在质问她,却并没有失去教养,依旧保持着优雅,只是语调变得高了一些。
“在撮合他们之前我并不知道。”波莫娜盯着她的眼睛平静地说“你从哪儿知道的?”
纳西莎用手绢捂着鼻子,片刻后说道“女人聚在一起就爱八卦,一开始我不确定,现在我确定了。”
“我可以对你说谎,茜茜,不过你知道那么做没有好处。”她深吸一口气“你想拆散他们俩吗?”
“他的父亲打算解除婚约再找一门亲事,但是他的教父却支持他,如果连我也站在反对的一面,他更会听西弗勒斯的了。”纳西莎无比艰难地捂着胸口说“他发誓要竭尽所能不让德拉科受到伤害的,那个女孩要是死了,德拉科的心会碎的。”
“只要他爱得不是那么深,他就不会的。”波莫娜疲惫得说“一切都在掌控中。”
纳西莎笑着摇头。
“他是我的儿子,不论他多少岁了,对我来说他依旧是个孩子。”纳西莎端起酒杯,喝了一口“别担心,我知道这不是你的错。”
看着这样的纳西莎,波莫娜不知道怎么劝才好。
终有一天,妈妈深爱的儿子会和另一个女人结婚并住在一起的,尤其是丈夫经常不在身边的时候,儿子就是母亲的精神支柱。
妈妈总想把最好的一切都给儿子,这种爱有时会溺死他的。
在纳西莎眼里一切都是可爱活泼的德拉科在学校里可不怎么受欢迎,他还被赫敏揍过一拳。
但那个小混蛋惹的祸还不至于要他下半辈子都活在别人的歧视和偏见里。
波莫娜抱紧了纳西莎。
“我们这次回来是为了德拉科。”她低声对纳西莎说“我知道,你们需要帮助。”
纳西莎无声地哭了。
这个女人为了儿子可以向伏地魔说谎,然而有些“敌人”却是她无法对抗的。
这种敌人很可爱,并且很天真,远不如蛇脸怪那么可怕,可是“敌人”会用另一种方式毁了她珍爱的儿子的一生。
《鬼谷子》中曰:“事之危也,圣人知之,独保其用,因化说事,通达计谋,以识细微,经起秋毫之末,挥之于泰山之本。”
防微杜渐就是鬼谷子分析出的应付社会危机的办法,意思是,在危机刚刚露出苗头的时候,就采取解决办法,防止危机继续扩大。
智者总能敏锐地察知危机,而愚者却往往相反,有时还对智者的忠告不屑一顾。
就像那首歌里唱的,智者总言,只有愚者才会陷入爱河。
绝大多数人都爱听甜言蜜语,又有几个“聪明人”能听得进去苦药一样的逆耳忠言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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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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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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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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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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