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起潜一拍桌子道:“好!咱家就喜欢这样的爽快人,卢大人果然是快人快语,既然如此,那就按卢大人说的方案来,我们的人马防守绥德和吴堡一线,给前锋部队守好后路,卢大人和孙大人只管直捣黄龙便是。”钱明德和张孝纯对望一眼,脸上均露出了不齿的表情,这个高起潜还真的是见风使舵的高手,只要是对自己有利的事情他答应的这么痛快,既然主要的事情已经谈完,各方也拿到了相应的利益和功劳,那么这个会议已经没有必要再开下去了,虽然左良玉还想说两句,可是想想自己手下那些兵的战斗力,实在是烂泥扶不上墙,用这些人打仗还不如让这些人乖乖待在后面捡漏,逞能上前线对于自己来说根本不是一件好事情,左良玉清楚的知道自己的定位,他是河南的军阀,到陕西的地面上打仗已经属于客兵了,要是在陕西损失惨重了这还让他回去怎么混,现在这个世道,手上有兵才是王道,没有兵的光杆将军就是人家的垫脚石而已,所以左良玉心里非常清楚这个道理,儿子左梦庚也是每天都在劝他一定要保存兵力以后好回去河南称王称霸,所以左良玉舔了舔嘴唇,还是闭上了嘴巴。众人约定好明日起兵,卢象升和孙传庭的兵马作为先锋,直接发起对绥德和吴堡的突击,剩下的兵马包抄侧翼,给闯军造成压力,若是闯军主动出击,那高起潜他们一定要稳住阵线,再慢慢收缩,将闯军给顶回去。
天雄军和孙传庭的兵马早就是枕戈待旦厉兵秣马,所以第二天一早他们便先行出发,两万将士身上都是已经风干的血污,鲜血本来是红色,可是现在在他们铠甲上的那些血已经变成了褐色,一大块一大块的显得特别扎眼,这也侧面反映了野猪峡的战斗有多么激烈,从延安府赶到绥德那边还需要三天的时间,所以卢象升下令全军出发之后仅在清涧县城进行休整,然后立刻赶路抓紧时间投入战斗,早一天发起攻击,流贼战备的时间就会少一天,攻击的难度就会大大降低。两万大军出城的时候,高起潜等人就站在城楼上看着下面出城的兵马,天雄军严整的队形给了他们极大的震撼,左良玉和贺人龙等人也是第一次见到天雄军的威风,难怪这是朝廷每年用千万两银子喂出来的队伍,不仅仅是士兵的精气神领先其他军队几个档次,就他们身上这些装备也是左良玉等人闻所未闻的,他们很难想象,一支全火器化的军队是如何打仗的。高起潜眯着眼睛打量着走在队伍最前面的卢象升和孙传庭,心中不禁冷哼了一声,这两个人一点面子也不给自己,根本没拿自己这个监军当回事,说白了一是因为他们自诩为清官,跟自己这个阉人犯不上谈交情。另外就是因为他们手下的军队能打,自己不过是可有可无的人物罢了,好,现在就让你们出风头,等到战情奏报的时候再给你们上点眼药,高起潜如是想到。
绥德城外,到处都是忙碌的身影,自从李自成收兵回米脂之后,绥德和吴堡便成了防御官兵的一线阵地,按照李自成和众人商议后的部署,刘宗敏等人暂且先不治罪,让他们戴罪立功,等到这次生死存亡的战斗结束之后再作论断。因为野猪峡之战的缘故,李自成手下的军力大损,而绥德和吴堡并不是李自成最看重的防线,所以只在这里布置了一万正兵和五万饥兵,一共六万人构成了这道防线,而剩下的两万老营兵、五千骑兵、两万五千正兵还有五万临时拼凑的饥兵共同防御米脂这座重镇,闯军在得到了八大家运来的物资之后,总算是对饥民有了足够的吸引力,所以趁着这些天官兵未到的工夫,在米脂附近到处强拉队伍,总算凑足了五万饥兵,之所以让新加入的饥兵守卫米脂,那是因为这些人刚来,没有见证到战争残酷的同时对李自成非常忠诚,现在李自成不需要多么能打的饥兵,只要这些饥兵在关键时候能充当炮灰不溃散,他们就算是完成任务了。十六万余大军防守流贼最后的阵地,说实话李自成还是有些信心能在米脂城下给官兵重创的,利用这些天的时间,流贼拼命的加固城防,米脂自然是不用说了,李自成翻修城墙不说,还在城内建造了瓮城,将城内民居全部拆除,收集起来的材料全部当做滚木礌石,另外还从八大家那里搞到了大量的弓箭、火药、火油等等守城利器,准备让官兵领教一下他们的厉害。
绥德和吴堡这边也没有闲着,他们也知道绥德和吴堡之间是一马平川,在空地上跟官兵野战显然不符合闯军的利益,李自成也知道,他们所面临的官兵是野战高手,并且仗着火器的优势在平原上摆开阵型对于闯军来说就是无敌的存在,所以防守的核心要务还是要守城,绥德和吴堡按照四万和两万的比例驻扎了闯军,一万正兵全都集中在吴堡,李自成认为,绥德相对于吴堡地理位置更加重要,也许官兵对吴堡都不会有太大的兴趣,但是绥德这种扼守米脂通路的重要城池官兵一定会倾尽全力拿下,只要能守住吴堡和绥德两座城池或者说在城下给官兵大量的杀伤,那么他们就算是给闯军做贡献了,李自成要求不高,六万人若是能按照十比一的比例拼掉官兵五六千人,就算是一场大胜,这些战斗力强大的官兵不过两万人,损失四分之一已经是了不得的数字了,然后自己再坐拥十万大军跟官兵进行对抗,一定能将这些人全部消耗掉,朝廷不可能眼睁睁看着辽东精兵在这里全军覆没,李自成估计,一旦伤亡过半官兵就必然撤退,至于杨嗣昌这个老东西的兵马算不得什么,李自成从来就没有怵过杨嗣昌。
嘿哟嘿哟,绥德城外,上万饥兵正在安置拒马,他们每十个人一组,将拒马拖动到指定的位置,在城池攻防中设置拒马其实并不是为了阻挡骑兵,傻子也知道在攻城战中使用骑兵不会给敌人造成任何实质性伤害,但是密集的拒马却能给步兵的冲锋带来麻烦,步兵必须想办法先移开拒马,扫清道路才能继续发动进攻,而步兵聚集在拒马前的时候就是最好的靶子,上面的弓箭手可以用他们练练箭法,除了拒马之外,铁蒺藜也是将城下铺的密密麻麻,若是明军不加以处理,也不知道多少士兵会被扎穿脚掌,这些铁蒺藜外面都有着浓浓的锈迹,在没有抗生素的大明很容易引起败血症,士兵们将会不治而亡,这也是铁蒺藜这种不起眼的兵器阴损的地方。除了这些之外,像是陷马坑、火油沟、地笼等等陷阱也是层出不穷,反正闯军的目的就是消耗对方的有生力量,怎么阴毒怎么来,战场上跟敌人讲仁慈就是对自己最大的残忍,闯军上下誓要让官兵尝尝厉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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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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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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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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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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