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万人的湖广军队在官道上行进,基本上将官道上的行人都给挤到了官道下面,众人看见这么多兵丁也是心中害怕,这世道官兵发起狠来不比盗匪差,有的时候可以说官兵比盗匪还要残忍一些,毕竟匪徒本来就是被朝廷打击的对象,有时候还讲究一些盗亦有道的规矩,只抢钱财不杀人,可是官兵不一样,如果纵兵抢劫百姓,首领可是吃不了兜着走,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杀人灭口,所以一旦官兵犯事,百姓恐怕难以逃脱。所以见到这么多官兵而且从打扮来看应当是湖广的卫所兵,路上河南的百姓自然是纷纷闪避,生怕被这些官兵盯上,如果是有女眷的百姓队伍更是唯恐避之不及,他们将女眷藏在马车上牛车上,就怕被官兵看见。不过肖文海现在可没心情干这些事情,光天化日的他也没这个闲情雅致,并且这些河南的老百姓看起来也是身无分文的样子,很多人跟流民的状态差不多,好不到哪里去,所以肖文海也没什么兴趣去打劫这些老百姓,倒是手下有些不守规矩的卫所兵蠢蠢欲动,在肖文海的一阵呵斥下纷纷打消了心中的念头。Χiυmъ.cοΜ
可是他们没想到的是,官道两边的密林之中,一直有一支队伍在监视着他们,他们的人数不多,大约只有几十个人,人人都是一般百姓的打扮,如果让他们混入官道上的百姓人群中,一般人绝对是难以分辨的,不过跟这些百姓不同的是,这几十人人人有马,他们骑着马远远的跟在肖文海的队伍后面,当前面的官兵队伍进入新县的地界之后,他们就立刻跟上去,在密林中观察着官兵的动向。一个裹着白头巾的人问道:“瓜怂,这些官兵从黄州府出来就没停下来过,一直往北,原来是要进入河南地界,这么看来黄州府的官兵应该是被抽调一空了,额早就听说河南府的官兵最近也有调动,额看,十有八九是要去西北打仗哩!”另一个穿着蓝色布衣的回答道:“我说老回回,你别一口一个瓜怂的,那是你们陕西的方言,搁在咱们湖广我可听不懂,官兵去西北,岂不是去你老家打仗,你还在这幸灾乐祸个什么劲,当年大西军把你给丢在这,你怎么也不想着回陕西去。”说话的是一个长得尖嘴猴腮,个子也不怎么高的人,不过此人的面相一看就是奸诈之辈,两个眼珠滴溜溜的转,仿佛是要将裹着头巾的人内心给看透。不过那被称作老回回的人却一脸不在乎的样子,回答道:“陕西?陕西有什么好回去的?瓜怂,老子就要在这湖广落地扎根,这里的地界多好啊,还没有官兵,额非要在这里干一票大的。左金王,你可不要小瞧额,额手下三百回人,战斗力可是数一数二的。”被称作左金王的人不屑的哼了一声,便扭过头去继续盯着官兵行进的方向。
这二人正是在湖广一带占山为王跟官兵不断周旋的马守应和贺锦,因为马守应是回人,所以外号老回回。说起这个马守应还要追溯到张献忠的身上,张献忠的大西军在陕西收编了不少人马,进了河南之后进一步扩大,然后才在张献忠的率领下继续向南直隶挺进,而其中来自各族的士兵和被裹挟的百姓都有,这老回回正是在陕西的时候因为活不下去带人投了闯军,然后被分到张献忠营中的,张献忠因为少时在家乡跟回人经常发生冲突,所以他跟这些回人不怎么对付,在大西军中的时候也将这些回人放在了无关紧要的非主力队伍中,因为大西军的人数实在是太多,一度突破了三十万人,在这种组织管理松散的情况下,这些士兵根本就不可能集中在一起,每天都有掉队的人,当然也没有人去管,如果是老营兵可能上官还会去寻找,如果是饥民,那么基本上每天多一点少一点都不是特别重要,而老回回的人正是属于这些饥民,当然不会引起主力部队的重视,但是其实张献忠忽略了一点,常年在塞北生活的这些回人,战斗力其实非常强悍,而且马术高超,如果能好好利用起来,应该是一支能征善战的部队,但是张献忠不重视他们,老回回在一次行军的途中便带着一部分族人跟主力队伍失散了,随着后面张献忠的覆灭,当然老回回也就无家可归了,或者说没有任何主力给他依靠了,所有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就在河南和湖广的交界处老回回带着几百回人留了下来,自己组成了一支队伍,变成了打家劫舍的山匪。
不过湖广东部和河南南部的形势错综复杂,除了老回回这一支兵马之外,还有大大小小数十支山匪,他们有的只有几十个人,有的却有上千人的人马,老回回的兵马不算多也不算少,可是因为回人作风彪悍的缘故,老回回抢劫了几次商队,并且跟其他势力火拼了几次之后,渐渐有了不小的名气,这不,人数最多的号称左金王的贺锦的队伍便盯上了老回回,只不过左金王并不是想灭了老回回,而是想和老回回合作,或者说是把老回回的人马给吸收到自己的队伍中来给自己当打手。要说这左金王贺锦,也就是黄州府当地人,当年因为活不下去,又因为地主欺压,干脆杀了地主和镇长,扯旗造反,正好那时候西北的战事如火如荼,大大鼓励了左金王之外更加是分散了官兵的注意力,加上左金王非常聪明,从来不跟官兵做正面战斗,一直都是在深山老林中活动,所以一般情况下,他的人马只会扩充不会损失,他信奉一条真理,那就是不断吃掉小鱼自己总有一天会变成大鱼,所以他疯狂蚕食周边的小势力,并且官兵一围剿他就躲起来,这样数次下来,兵力竟然增长到了一千多人,又联合了比较有实力的号称改世王的刘希尧,乱世王的蔺养成,总兵力暴涨到一千八百人,跟老回回谈合作的时候,他不惜拿出三百两黄金给老回回的人每人一个金锭子,这才收编了老回回,不过老回回毕竟是回人,很多习惯跟中原不同,比如饮食习惯还有生活习惯等等,这就让他的队伍和左金王格格不入,左金王一直隐忍着无非是想利用老回回的人给他作战罢了。
此次黄州府的官兵突然出动,当然就引起了左金王等人的关注,在他们的印象中,黄州府的官兵已经很久没有经历过如此大规模的集结了,并且此次出兵的人数达到了万人,这是一个了不得的数字,几乎可以说黄州府的兵力被抽调一空不说,周边地区肯定也出动了不少人进行支援,这么一来,给左金王翻天覆地的机会在不知不觉中到来,如果黄州府没有官兵监控,岂不是意味着他们可以为所欲为?只要自己的实力够用,完全可以做到一鼓作气将黄州府境内的大小势力全部灭了,成立一股大义军。张献忠、高迎祥、李自成等人无一不是按照这个套路发家的,既然别人能发家,为什么他们几个人就不行,在这种思想的刺激下,几人发誓一定要在这里干出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来。说干就干,为了确保行动顺利,他们立刻带人跟着肖文海的队伍,想打探一下肖文海的去向,可不要是放空炮才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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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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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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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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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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