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之我真的太帅了>第九十五章 连猪都有车
  “沈总,沈总!”

  郑逸追了老板好长一段路才追上,停下来后不断喘气。

  “你已经来了?”沈暮明显还没回过神来。m.χIùmЬ.CǒM

  “沈总,停车场在那边。”

  郑逸指了个方向,赶紧接过老板手上的礼盒,心里也在纳闷,我在出口挥手动作那么大你都没看到?

  “好,走吧!”

  两人上车,郑逸自然是充当司机,在老板的指引下开往市区。

  这是一辆黑色的大众帕萨特,不贵也不算便宜,用来代步跑客户也不算掉份,总价花了20多万元。

  这就是雾都的好处,牌照不用花钱,就几十块钱的手续费。

  让郑逸没想到的是,老板带着他出入各种商场、超市,烟、酒、糖果、营养品买了一大堆,几乎把后备箱塞满。

  当然,中年男女的衣服也不会少,春夏秋冬的都有买。

  更过分的是,老板还买了两床冬天用的蚕丝被,后备箱装不下,直接扔在了后排。

  和郑逸一起吃了顿午饭,沈暮就把车给开走了。

  临行前,他语重心长地说了一句:“郑逸,国庆长假有7天,你如果没什么要紧事,不妨回家看看。至于旅游什么的,机会很多!”

  沈暮的老家离雾都市中心并不远,车程还不到200公里。

  然而,这片地带山路多,特不好走,仅有一段高速通到县城,剩下的路就得绕山跨桥。

  等沈暮把车开回老家所在的镇上,耗去了三个多小时。

  然后,他又遇到了问题。

  这个年头,并不是村村通公路,即便有的那些,绝大多数也是泥路。他家到镇上赶集,还得走上半个小时。

  说起来很近,要是在大都市,几公里十分钟就能赶到。

  沈暮探了半天路,最后只能选择把车开到邻村去,那是轿车能抵达离家最近的地方。

  一刻钟后,一辆黑色的轿车开进李家大湾地坝(地坝:巴蜀人的叫法,外面多叫场坝),有不少小孩在追逐玩闹,跳绳、丢沙包的都有。

  更有几个从地里劳作回来的大妈大伯在歇脚,谈起今年的收成如何如何,要么就是一些八卦。

  当然,最多的还是老爷子老太太凑在一起闲聊。

  他们谈的内容就健康多了,比如谁家的小孩成绩很好,每次都能考年级前十;谁家的娃儿进了皮鞋厂待遇不错,挣两年钱就能回家娶媳妇儿了。

  偏远农村大多这样,好在沈暮生活的这一带,没有麻将习俗。

  “快看,车!”

  “嘿,还不是一般的车呐,我只在电视里才看到过。”

  这是小孩子的声音,大多数惊讶、好奇。

  而大人们的关注点就不同了。

  “啷个会有车开到我们这种地方来?”

  “会不会是县城下来的领导?”

  像他们这种穷乡僻壤,连镇上都看不到小轿车,最多的反倒是手扶拖拉机和货车,剩下就只有跑短途的中巴车。

  公交?

  不要想了,那是城里才有的稀罕玩意儿!

  沈暮看到一群小孩往这边跑,地坝各处的大人虽然没有跑过来,却全都停下来交谈,拉长脖子往这边望。

  他赶紧减速,慢慢悠悠开到一家小卖部门前。

  这家小卖部的主人他认识,以前还经常跑过来买点酱油、盐什么的。

  突然看到一辆轿车往这边开,反倒吓了店铺主人一跳,赶紧快步走出,生怕是上面来检查不规范经营的。

  “砰!”

  沈暮熄火下车,关上车门后,望着那位年近70的老大爷大声叫道:“李大爷,啷个是你在守摊呢?”

  大爷耳朵有点背,声音小了可不行。

  “大壮两口子带着娃儿走亲戚去了。”

  李大爷下意识地答了一句,忽然眼睛一瞪,指着沈暮道:“你……你,你是顺河堰沈忠顺家放牛的那个娃儿,叫那个啥子……”

  他想了半天也没能想起来,而他口中的顺河堰,就是沈暮家所在的村庄。

  其实连村都算不上,在这片丘陵地带,不适合大规模的人群居,基本上一个村都分成很多组,而一个组的村民,还分散在各个庄里。

  譬如顺河堰,实际上加起来还不到20户人家。

  李家大湾聚集的人算多的,也不到40户。

  “是的李大爷,沈忠顺就是我爸,我叫沈暮!”沈暮热情答道。

  “哦……对对对,你就是沈暮,好几年不见喽,我都不敢认了啊,听说你上大学去了,毕业了没,现在哪里打工?”

  李大爷一下子来了精神,穷苦山村能出一个大学生不容易,有机会和大学生交流倍感荣幸。

  “李大爷记性真好,我今年刚毕业,如今在魔都。”

  和老家的长辈聊天,沈暮一直保持着笑容,妥妥的乖孩子形象。

  “啊……魔都啊!”

  李大爷吃了一惊:“听说那里遍地是钱,城市比咱们县城都大,新闻联播好像提到过。”

  没办法,这年头农村没有闭路电视(实际上,作者菌老家至今都没有),更别说什么网络电视了,就连打个手机电话,也要爬到房顶才有稳定信号,哪能了解外面多少。

  见老爷子扯远了,沈暮赶紧打住:“李大爷,是这样的,我这车没办法开进顺河堰,想在你这边放几天,我给你100块钱,你帮我看管一下行不?”

  李大爷赶紧摇头:“都是乡里乡亲的,又不是不认得,提啥子钱喽,你爸爸前几天路过这边时,还买了两包烟回去。

  “你刚刚说哪样,这个车是你的?是买的吗?”

  沈暮笑道:“我才刚上班不久呢,哪能买车啊,是租的。”

  李大爷感慨不已:“魔都就是不一样啊,连猪都有车!”

  沈暮:“……”

  他也不好解释,这是很多老家人的通病,平舌翘舌很难分清。

  直接掏出100块钱塞给李大爷,可他怎么都不要,沈暮无奈,从后备箱拎了一瓶酒出来。

  “这就对了嘛,老头子现在也没别的爱好,你给我钱肯定不妥,酒还要得。”李大爷总算收下。

  沈暮又找他借了一辆用来进货的人力三轮车。

  将后备箱的东西搬下来,把三轮车挤得满满当当,也才装了一小半。

  他和李大爷打了个招呼告别,踩着三轮往顺河堰赶。

  等沈暮走后,一堆成年人总算围了过来,找李大爷问东问西。

  忽然,一个中年壮汉看到李大爷手里的酒:“李叔,这个高档货哪里来的?”

  “沈忠顺家娃儿送我的啊,有多高档?”

  “精品茅台,最低800块一瓶。”

  “啊……”

  “李叔慢点,别摔碎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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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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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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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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