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30好几回来时,这边已经大变样,印象最深的就是,家门口那条小河道都干涸了,再也没有机会抓螃蟹。
当然,变好的地方也有。
比如,村村通了水泥路,小轿车在路上也能随处可见了。
这段路并不远,一公里多一丢丢而已,问题是路不好走,弄得他耗费近20分钟才赶到。
顺河堰比李家大湾小得多,但农村嘛,只要忙完了农活就是闲着,老远就能看到熟人。
“表叔、表叔公!”
沈暮打招呼,并下车拆了一包烟,分别给二人发了一支。
在他们这个地方,并非是亲戚关系才这么叫,只要是熟人长辈,哪怕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嘴上的称呼听起来都很亲切。
“哟,这不是沈暮吗,你啷个回来了?”
“你拖的一车都是啥东西,咦……还有保健品,你现在做这个生意?”
再走两步,又碰到了熟人:“兰婶,来吃糖……再来点,往口袋装,给小桃他们带回去。”
紧接着,一群人直接围上来了。
“七叔公、梅婆……哟,娟姐也在?”
沈暮一路发糖散烟,最后这短短两百米路,拖了十分钟还没走完。
很快,附近的娃儿妹儿都听说有打工的回来了,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一大群。
沈暮改了策略,直接拆开三包两斤装的大白兔奶糖,让这群娃自己去分。
等他离开后,一群人立马热闹起来。
“幸亏我没像忠顺两口子那样,辛辛苦苦供娃上大学!”
“咋了?”
“你看忠顺家的沈暮,还是个大学生,结果回家还得骑个三轮,混得惨兮兮的。”
“也是哦,我那侄儿去了沿海毛织厂,当了两年学徒后出师,今年工资都涨到快800块了,说起来比沈暮都小一岁。”琇書蛧
“是啊,这样算的话,不止省了几年学费,还多了好几年挣钱的时间,一来一去差距可就大了。”
“诶,你们凭啥子断定人家沈暮就混得惨?”
“还用问吗,你见哪个打工的骑个三轮车回来?”
“我看你们都是放屁,瞧瞧手上的烟,晓得是啥牌子吗?”
“不都是烟味,还能有啥子区别?”
“嘿……区别海里去了,这叫华子,一根烟就得两块钱,就你那侄儿抽得起?你没看到沈暮车上的还有两条吗?
“还有你,啥叫幸亏没送娃上大学,就你家那货色,根本就不是读书的料,高中都考不上,还大学!”
……
终于,沈暮到了家门口。
前方,是一栋仅有一层半的平房,右边还连着小了一半的土墙老房子。
之所以说一层半,因为楼上的前半截是光秃秃的大平台,后半截砌了一间单房出来。
每逢收割水稻、玉米和小麦的时候,大平台就是晾晒粮食最好的地方。
至于右边的土墙老房,沈暮小时候就在那边长大的,直到十六岁时,家里才盖了眼前这幢平房。
后来,老房子就变成存放干柴的地方。
说起来,平方的占地面积不算小,有120平米,一家三口住着绰绰有余。
他记得老沈还唠叨过不止一回,说如果不是因为要供他上大学,就把土墙老房翻修,把家里变成一个大院。
“妈,我回来了!”
矗立半响,沈暮突然开口大喊。
其实,他身上还带着老家的一把钥匙,大门也没关严,想进去很容易,可就是想这样喊一声。
几年前上高中住校,每逢周末回家都是这样喊,不知为何,那种记忆一直潜藏在脑海深处。
仿佛只有这么大吼一声,才能让心里的某种情绪得到释放!
“哪个?”
很快,从屋里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紧接着急促的脚步声响起。
“吱嘎!”
大门完全打开,一个系着围裙的中年妇女映入眼帘。
她穿着一件单薄的上衣,有些泛黄的短发上蒙着一块蓝色方头巾,额头处有着水波痕一般的皱纹,一双结实的手粗糙得像经历多年风霜的老树枝,指甲缝里还有泥。
这就是沈暮到母亲——程玉珍。
一个非常普通的农村妇女,纯朴、谦虚且善良。
“真的是你,我还以为听错了呢?”
见到儿子,程玉珍脸上绽放出笑容,眼睛里闪烁着和蔼亲切的光:“你只说要回来,也没说具体哪天到家,还有很多好吃的我都没准备好呢。”
沈暮摇头,声音有些梗塞:“妈!”
他本有千言万语想说,但最后却只吐出一个字。
母亲只有四十多岁,可繁重而劳苦的农活,让她看上去比实际年轻大了近十岁。
然而,沈暮也有庆幸,回家之前,他记忆中父母最后的样子,都是上辈子十多年之后的形象,与之相比,如今的母亲还算年轻。
没事,我都已经重生了,很多事情都来得及!
“咋啦,是不是在外面受委屈了,还是工作太累?”
程玉珍见儿子情绪有些不对,赶紧跑过来,伸手摸了摸沈暮额头,又左右看了一圈,目光中带着急色。
“妈,我没事,等我先把东西搬回家。”
沈暮迅速收拾好情绪,转身把三轮车上的物品往地上放。
“这些都是啥,你哪里弄来的?”
程玉珍这才发现,旁边那么大一辆三轮车,自己居然没有注意到。
“吃得、穿的,还有用的,都是儿子买来孝敬你们的!”
沈暮说话的同时,手上很有劲,哐当一声把一箱酒搬了下来。这些话他上辈子无论如何都说不出口,可今天却一点没有觉得别扭。
“人回来就行,你还买东西,那得浪费多少钱?”
程玉珍嘴上在埋怨,心里却如同吃了过年的米糕般香甜。
“花不了几个钱的……妈你到旁边歇着,让我来搬。”
“妈,这个烟你先收着,别一下子给老沈太多,记得监督他。”
“妈,这个是专门买给你补身体的。”
“妈,这是羽绒服,天冷了就穿它,至少顶两件毛衣。”
“妈……”
“妈,我爸呢?”
看着儿子在忙碌,程玉珍一边帮忙一边笑,似乎有好长时间都没这么开心过,突然听到沈暮一问,才记起来什么。
“你爸也快下班了,等我回屋打个电话,让他今天早点回来。”
说完顺手带着一包东西跑进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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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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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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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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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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