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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章出使越国

  清晨的吴都,笼罩着一层薄雾,透着寒气,阳光像雨点一样潵了下来,淋在薄雾之中,带起一阵阵水气。

  观城大街以及去往越国的官道上,人群簇拥,吴都百姓也都争相围观。

  吴国胜玉公主巾帼不让须眉,受封吴国使臣,前使越国为越国莲花公主贺寿。

  对于吴国百姓来说,闻所未闻。

  吴越之争历时几百年,最早可细详至大周开国之后。

  那时太伯礼让王位,初建吴国,却也成为当时横在越国北上之碍。

  越国最早建于大夏太康之时,历史悠久,所以两国之争一直未断。

  如今越国使臣范蠡亲来吴国贺寿吴国伍子胥相国,而且礼重十分,交好之心深厚。

  此次胜玉公主代表吴王出使越国,也让一众百姓欣喜异常,想着从此两国百姓可过些安稳日子了。

  所以整个吴都自观城大街开始,就站满了人。

  而吴王亲率吴国百官在吴都东城门送行,这更显得吴王对胜玉公主此次出使的重视,在吴国也十分罕见。

  王禅骑着马,跟在胜玉公主的车冕之前,他的左边是公子孙明,一身戎装,威伍不凡。

  而身后则是赵阿大与阿二,当然阿三与赵武早就先行上路,为王禅此行探取消息。

  身后则是五百吴国甲士,亲一色骑兵装甲。

  车冕之内,当然坐的是当今吴王最宠幸的胜玉公主,还有副使化蝶,以及副使伯焉公子。

  王禅只是叹息,自己莫名的变成了化蝶的随从,连车都没有资格坐,只得骑着战马。

  不过于王禅而言,到是难得。

  东城大门已开,吴王站在前方。

  孙明一看,高举右手,众军顿时停下。

  胜玉与化蝶相扶而下,伯否跟在后面。

  大家都下马行跪拜之礼。

  吴王走了过来把三人扶起。

  “玉儿,此次代父出使越国,促两国睦邻友好,父王祝你马到功成。”

  胜玉看了看吴王,又返身看了看跪在地上的王禅及一众将领。

  “父王,孩儿定不负父王所托,还望父王放心,让吴国众臣放心,让吴国百姓放心。”

  胜玉公主语出不凡,自然是有王禅所在的原故。

  “来人,为吴国使臣奉酒,本王要与三位使臣共饮一杯。”

  吴王话一说出,身后的公子波与公子山一个执盘,一人执壶,而公子夫差则为四人斟酒。

  胜玉与化蝶还有伯否自然是一杯而尽,吴王也不含糊。

  吴王饮尽退后几步,让出官道。

  “送使臣出城!”

  三个使臣再对着吴王一揖,踏上车冕,出使队伍就此出城。

  身后却是锣鼓齐鸣,鞭炮声燥,夹杂着五百吴国甲士整齐的步伐声。

  王禅目不斜视,连吴王都懒得看一眼,腰间两把木剑,十分显眼。

  骑行在车冕一侧,也让人刮目相看。

  可吴都百姓却对王禅十分陌生,就连吴国众臣也都十分不解,却不敢轻言。

  毕竟在众臣的前面还有相国伍子胥,中将军孙武,太宰伯否,都对王禅刮目相看。Χiυmъ.cοΜ

  其实王禅现在到是乐于悠闲,也不用再操心吴都之事了。

  昨夜与吴王一席长谈,大局已定,此次出行,意在玩乐。

  并且王禅也想了解越国之势,以及越国的权臣。

  而越王勾践于王禅而言始终还是一个迷,也是王禅的另一个挑战。

  出了吴都一路向南,河湖交织,水域迷漫。

  纵然是官道,却也弯弯折折,到像是从一个小共院,进入一个大花院之内,只是此时入冬,路边的野花也开始败落,西风吹过,水波中都透着寒气。

  可王禅到是十分有兴趣。

  毕竟吴都一带皆是伍子胥相国的绝作,兴水利,建沟渠。

  成片的良田,到是让人看了舒爽,像一片片平铺的地毯。

  从这一点来看,伍子胥治理之能,确实不可小看。

  “禅先生,你是第一次去越国吧?”

  孙明看了看王禅,见王禅东张西望,十分好奇,可他的问题却又是多余的。

  因为他也知道王禅第一次出门远游,来的就是吴都,所以也是闲着无事,这才问起。

  “越国与吴国还真是一衣带水,与楚国一样,只是楚在水之上,而吴越在水之下。

  所以吴越之地较为平整,而楚国则多山丘地带,直伏不科。

  在这里一望四野,并没有北方那么荒凉,该也是伍相国之功。”

  王禅并不正面回答,却是从地理同关系说起。

  “越国往南山丘也多,而且越国南往南,还有许多陌生的地方,并未开垦,还是蛮荒之地。

  诸如南海一带,其实说起来越国也算地域辽阔。”

  孙明是一介武将,所以对地形地势,相对要熟悉一些。

  “孙将军,你对越国这个十六岁的莲花公主可否熟悉?你秉承你父亲的兵法要领,该知道知己知彼的道理。

  所以此次出使越国,你该是做足了功夫,对越国有一个全面的了解,而且对莲花公主十分清楚了。”

  王禅其实也知道一些,却并不甚了解。

  这一次出行,他也只是副使随从,而且漫无目的,只想游山玩水,了解越国情况,这样才能最终实现他纵横之道。

  “我也不太清楚,只知道这个莲花公主其实并非越王勾践之女,而是嫡妹,一直受前越王宠爱,而且也受现越王勾践喜欢。

  所以这才为其大肆庆祝十六岁生辰,禅先生若是见了还要小心一些,王室公主向来娇横,可不好惹。”

  “孙明,你是狗嘴里吐不出像牙,王室公主谁娇横了,难道你是在说我吗?”

  马车里传来胜玉公主的声音。

  孙明吓得一惊,也怪自己说话不长眼,忘记了马车里做着吴国公主。

  “公主殿下,小子只是与禅先生随意说说,不敢有辱公主之名,公主当然是与众不同了。”

  王禅一听,微微一笑。

  心里明白为何孙武只留下孙明,其它两个儿子怕也和孙明一样,不善言辞。

  就刚才的话若是细心人听之,就会十分生气,因为他用了一个“与众不同”。

  “鬼面娃,外面冷吗,若是冷就进马车来与我们一起,车里有火炉,到是暖和,蝶儿也怕你受寒了。”

  胜玉此时对孙明心有意见,所以也只叫王禅。

  其实孙明此次虽然不直接出使越国,但也受封为副使,只是他送公主至两国边界,就暂时陈兵,发挥的作用,并不比其它人地位差。

  同时也是吴国使团的重要后盾,这五百甲士也是从军中精挑细选出来的。

  也防着越国有不轨之行,保证可以突破防线,救出公主。

  除了公主的车冕之后,后面还有五辆车,都装着胜玉公主的随身物品,还有随行侍候人员。

  只是作为一个武将,孙明却也只得与王禅一样一直骑着马守在公方车冕边上。

  “小子谢谢公主美意,我看这江南锦绣,水色清幽,阳光普照,这大地也精神得多了。

  骑在马上,反而神清气爽,心情舒畅,若是坐在车内,虽有暖气,却并不自在。”

  王禅话好像只说一半,既不回复进不进车,到说起外面的好了。

  此时寒气已消,阳光照耀,外面也温暖许多。

  天上白云飘飘,水中蓝天白云。

  一些少鸥也在水中戏耍,像是流连于白云之间,在水中展翅高飞一般,意境非凡。

  胜玉与化蝶果然掀开车帘子向外看来,确实也是阴光明媚,却并非王禅所说的那么有趣。

  “孙明,你牵两匹马来,我与蝶儿也要骑马。”

  孙明一听,有些为难,堂堂公主出使,若是摔伤了,那他就不好交差了。

  孙明只得看着王禅,这都是因王禅所说,所以王禅要对此负责。

  “不怕,胜玉公主也习过武技,想来骑马也不在话下,若是公主摔伤了,就由小子负责。

  孙将军还是快去牵马吧。”

  其实王禅还是想问清楚一些越国的情况,而且刚才被胜玉打断,所以就故意引两人出来。

  孙明没有办法,只得向后奔去,不多时就牵着两匹军马过来。

  车冕停下,胜玉与化蝶各骑一匹。

  “伯公子呢?”

  王禅有些疑惑,为何伯焉一路而来,竟然没有说话,这让王禅有些奇怪。

  “他呀,早就睡着了,昨晚不知道又去那喝花酒。”

  胜玉有些埋怨,也怪王禅出的主意,为啥会把伯焉这种公子哥弄来。

  此时四匹马奔在前面,尘土飞扬,到十分自在。

  马车也只得跟在后面。

  “鬼面娃,刚才你问莲花公主,我知道,他跟我差不多大,人也长得漂亮,不过可与你无关,你别打什么歪主意。”

  胜玉边说边朝一则看了看化蝶。

  化蝶则不说话,只是看着远处。

  “有客来访,胜玉公主,看来那个小子还是放心不下你,想来他与越国公主该更般配一些。”

  王禅向前赶了几步,走在前面,语气里十分顽劣。

  他也有些看不是很清楚,但听得马蹄之声,也怕有人来袭。

  “鬼面娃,哪里有人,我怎么没看见。”

  正说着,正前方一匹快马这才慢慢进入视线。

  孙明一看,立时挥手叫停,十几个军士已经围上来。

  胜玉慢慢也看清了来人,想起王禅的话这才恨了王禅一眼。

  知道鬼面娃所说的人是谁,脸上也泛起兴奋,却又有些娇羞。

  “孙将军,让卫士们回去吧,此人没有危险。”

  孙明一听,却也不敢违抗,虽然王禅并非他的上级,可王禅之能连他的父亲孙武都十分佩服,所以他只有撤回护卫。

  一匹黑色的骏马奔来,在前面三丈之外立下。

  “墨小子,你不是有重要事要办,难道这么快就办完了?为何半路奔出,难道是想当护花使者吗?”

  来都正是墨翟,骑在马上向胜玉公主一揖,却向王禅挥了挥手。

  王禅骑马奔了过去。

  两人竟然朝前奔去。

  胜玉一看,脸上通红,带着怒气。

  “你们还在看什么,走呀。”

  化蝶只得跟着其后,随时尾随着。

  化蝶知道墨翟找王禅必然有事,只是不愿当着大家的面来说,也知道此事必然重要。

  王禅与墨翟奔出半里路,却停了下来。

  “小子,引我来是不是想告诉我,有人想谋害胜玉公主?”

  王禅一脸诡笑,直接问墨翟。

  “师弟,你虽然能算到,我却也不得不来提醒于你,此次听说梦魇与幽冥都想刺杀胜玉,引发两国纷争,来者不善,你还得小心为上。”

  “墨翟,你来此就是为了说这,我需要小心吗?胜玉有你在,还能有人在史角大师高徒的眼前受伤,这到是怪事了。”

  王禅看着墨翟,只见墨翟一脸忧虑。

  “师弟,我知道你聪慧,但我怕此次双掌难敌四手。

  况且我也不能随时护着玉公主,我也是宋国使臣。

  此次我来越国,除了祝寿之外,还要面见越王,促进吴越两国友好,止战止伐。”

  王禅面色却也有些尴尬,他与墨翟的观念并非一致。

  王禅所要的就是要吴越相争,为楚国赢得喘息之机。

  若像墨翟所说,若天下列国都能止战,或许于天下也是好事。

  可列国之争,关系于谁可最后主宰,甚至代周建立新朝。

  谁又会愿意真正为穷苦百姓着想,兼受止战。

  这或许只是墨翟一厢情意之事。

  “怎么了师弟,你在想什么?”

  墨翟也是十分机敏,王禅只是稍有迟疑就猜出王禅心中必然有事。

  “没什么,你既然代表宋国,那么应该更想吴越两国征伐,这样于宋国才有利,为何却不想两国仇视呢?”

  王禅的雄心大志,一直是要通过自己的纵横之道,整合天下诸侯,达成一统。

  只有这样,百姓才能真正不受战乱之苦。

  “我知道你的志向,但我墨翟却只能量力而行,能让各国止战或许不易,可却也得不行。

  宋国强与弱,皆与吴越之争没有关系,若是各国王上体贴民情,那天下自然太平,宋国自然无恙。”

  王禅只得苦笑,却也不想改变墨翟的想法。

  “你放心吧,纵然你不在,我也会保护胜玉公主的。”

  “这还差不多,我就怕你心怀不轨,为挑起吴越之战,不惜牺牲胜玉,不尽保护之责。”

  墨翟此时才露出一丝微笑,看着王禅,恢复两人正常相处。

  “小子,你到是我肚子里的蛔虫,什么都知道,跟你在一起,实在没趣。”

  王禅内心其实真的想过墨翟所说,虽然他也不愿胜玉有什么闪失,可若说要让吴王兴兵,万般说辞都不若胜玉有恙。

  若胜玉在越国被刺死,那吴王必然兴兵,这该是王禅此时想看到的。

  可面对墨翟他又不得不改变主意。

  “师弟,你在吴国的名声已远播列国,现在你对许多人都是威胁,因为你太聪明了。

  我劝你以后不要如此锋芒毕露,虽然你想博名,以图能在楚国有所作用,可有些事反而会引发杀身之祸。

  虽然幽冥与梦魇想杀胜玉,但其实或许他们真正想杀的是你,所以我才赶来,让你小心。”

  “谢谢师兄,小子会小心的。”

  王禅此时才回了一句,也是第一次称墨翟为师兄。

  “我要走了,保护好胜玉。”

  墨翟见车队已快跟上,竟然也不理后边十分关切的胜玉公主,直接打马向前面奔去。

  “鬼面娃,墨翟为何走了,难道她不愿看到我吗?”

  胜玉赶了过来,看着墨翟的身影,眼中含着泪。

  墨翟来了,只是看了她一眼,却连话都未说一句。

  “公主,墨小子是宋国使臣,而你是吴国使臣,两国使臣该有避讳,所以他也是身不由己。

  而他把我引来,就是要让我保护好你的安全。

  现在他一个人先行,就是要在公主前面,为公主扫清障碍,保证公主安全,如此真情,公主为何还如此伤心?”

  王禅明事理,也看得通透,所以也间接的为墨翟说话。

  “是呀,禅哥哥说得对。

  墨先生是宋国使臣,与公主身份一样,都出使越国,自然不能与公主过于亲密。

  而且他匆匆而来,又匆匆而去,自然不会只是找禅哥哥说话,当然是为了公主你了。”

  胜主一听,到是欢喜,却是笑中带泪道:“坏蝶儿,你也来取笑我,我们快走吧,万一他真的遇到什么危险,我们也能帮上忙。”

  胜玉说完,径自向前奔去。

  正是侬情尔意,君为妾谋,妾为君思。

  王禅与化蝶只得随尾跟上。

  而孙明则带着五百兵甲开始急行军。

  王禅则一边驰马奔腾,一边在思索着。

  他并非怕在吴国境内遇到杀手,因为这些杀手是想在越国境内行凶,只有这样才能起到作用。

  而且该并非只是征对于胜玉,吴国之内,该不会有什么大的动作。

  并且现在夫差汶已随孙武入了军职,身边有不少吴国甲士,兼之还会有化武随同夫差,想来该不会有问题。

  而王禅担心的,也是现在该考虑的,是入了越国境内,如何面对突发的危机?

  以王禅推测,吴国此次使团出使,越国该早有准备,那么越国自然也会陈兵边界,以示越国之威。

  如此一来,好戏看来还地后头,却不在吴国境内。

  【作者题外话】:由吴国转入越国,鬼谷王禅的坑越挖越大,有些人会死去,有些新的角色会进来,只要读者们不弃,每天都有新的期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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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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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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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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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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