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跟史婆婆弟弟的小孙女史香香入府的日期不约而同的重合了。
不过窦绾儿在没来之前,是先回家小住了一些时日的,她并没有跟公输嫣然遭遇。
说实话自从她入宫服侍在太皇太后身边以来,权贵家的子女是一批接着一批的进来,又一批接着一批的离开。
走马灯一般的换人,可是她的位置却从未变动过。
虽然她知道太皇太后是自己的姑婆,是自己的亲人,在她老人家的身边就如同是在家伺候祖母一样。
但是她还是想念自己的母亲。
父亲作为大汉帝国的丞相,地位显赫的魏其侯,她要是想见还是有很多机会的,但是母亲就不同了。
自从入宫的那天起,她记得很清楚十年零十个月加二十三天。
入宫的时候她刚刚七岁,今年她都十七了,算起来也是个老姑娘了。
如果不是因为服侍在太皇太后身边,她早就嫁做人妇,说不定孩子都会叫娘亲了。
说起来她的年纪跟公输嫣然相同,只不过他比公输嫣然大了几个月而已。
回到家之后,母女二人抱头痛哭一番,互诉衷肠这是自然少不了的。
在家好好的陪母亲一些时日,修复一下缺失的母女亲情,这很有必要。
但是她没有忘记平四海那张让人讨厌的脸,她是有任务在身的。
现在秦风身边能认识她的人,几乎都调走了。
就连公输峣都被安排前往淮南王刘安的封地代皇帝陛下刘彻哥哥慰问去了。
相信短时间内,蓝田秦侯府是不会有人知道自己身份的。
其实如果不是平四海催的紧,她真的还想在家多陪陪母亲。
母亲是真的苍老了很多,已经不是当年她初入宫之际那般容光焕发了。
老人家鬓边多了白发,眼角多了鱼尾纹,眼睛也不如当初明亮了,这无一不在昭示着她正在逐渐的老去。
窦绾儿的心在颤抖,她很爱自己的母亲,当然母亲也是很爱她的。
就回家的这段日子,母亲几乎和她同寝同食,说不完的知心话。
做母亲的心思很明了,就是让她赶紧找个夫家,早日的成亲生子,她好报外孙子。
关于这个话题,窦绾儿实在不能认同。
她跟公输嫣然的想法一致,女人不能逆来顺受,不能以嫁人生子为主要任务。
女人怎么了?女人也可以有自己的理想,也是可以做出一番事情来的。
就算是退一万步来说,即便是自己要嫁人,那也得嫁一个自己心仪的人,总不能糊里糊涂的被指婚给某个未曾谋面一点都不了解的权贵子弟,成为政治联姻的牺牲品。
那不是她想要的生活,也不是她想要的婚姻。
所以,尽管她很爱母亲,但是也受不了从早到晚的催婚,故此,她联系了平四海,告诉他可以进行计划了。
于是,她顺理成章的进入了秦侯府。
说实话,在没有来的时候,她曾经无尽的遐想过。
一个在蓝田荒郊野外的田庄,能有什么意思?即便是有两千来人的庄户,可也只不过是一片村落罢了。
怎么跟繁华的长安城比?当然更不能跟大汉帝国的皇宫想必了。
她其实是做好了吃苦受累的准备的,可是当她来到蓝田秦侯府的时候真的是被震惊到了。
一排一排带院子的大瓦房,每家每户门前的街道都是硬化过的,虽然没有铺设砖石,但是是用石夯结结实实砸过的。
就这样的路面,即便是阴天下雨也不会有淤泥的。
听府里的那个快嘴女人章嫂说,路面的下方是挖了排水沟渠的。
每一个路口都有下水的地方,田庄里每逢下雨,雨水就会通过下水口流到小河滩。
所以,路面如果没有重装马车反复碾压根本就不会有积水的情况发生,更不会有淤泥了。
退一万步来说,即便是有拉货的马车碾压,路面有了损毁,庄户们也会很快的挖土填平并且用石夯砸实,根本就没有破坏路面的机会。
这一点就让窦绾儿感觉很新奇,这个死秦风居然还有这般奇妙的点子,还真是不可小觑之。
说起来秦风,她之前只是通过跟窦绾儿的通信之中了解一些,后来又通过平四海的描述,在心中有一个大概的印象而已,并未真正的见过。
当她第一次见到秦风的时候,其实心里还是有点小激动的。
在来蓝田的路上,她就激动不已。
因为马上就要见到让她如痴如醉废寝忘食念念不忘的《石头记》的作者了,对于一个林黛玉的超级书迷,她曾经无数次的幻想过,能够写出如此大作的人会是一个什么样子的人?
其实,在得知秦风的身世之后,又结合石头记书中的描述,她有时候会莫名的这样想:秦风把《石头记》的主人翁贾宝玉以及荣国府里的锦衣玉食的生活描写的那么活灵活现,就好像是身临其境一般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所以,她认定秦风一定是个有故事的人,最起码她感觉秦风一定是经历过那样的生活的,否则根本不可能写的出来。
可是平四海给他的情报中却从未提及过,说实话,这一点着实是让窦绾儿怀疑的地方。
试想,秦风如果没有经历过那样的生活,他到底是怎么写出来的?这绝对是存疑的。
所以,这也更增添了她对秦风的好奇心。
她此行的任务是搞清楚秦风对陛下有无异心,不过她给自己临时增加了一个任务,那就是一定要搞清楚秦风是怎么写出石头记书中内容的。
以她对秦风的情报汇总了解来说,秦风从小就被秦家主母卓氏苛待,这是不争的事实,是经过平四海反复确认过的事情。
那么说来的话,秦风是根本没有机会享受书中描绘的锦衣玉食的生活的。
但是事实上却是他偏偏写出来了,而且把各种各样的美食描写的让人垂涎三尺,看一眼都忘不了的地步,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呢?
带着种种的疑问和好奇,窦绾儿跟随者大汉帝国皇帝陛下刘彻的赏赐车队迈进了秦侯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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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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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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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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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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